作者:悠悠仙
至于骑士,他们基本都没买,他们的采邑不算大,去年登记后今年领了种子种薯回去种,虽然数量不多,但收成也不错,今年收上来的产量,留着明年再种,是完全够用了的。
大量的收成被送走,城堡里的人终于不用担心存储的地窖不够用了,费利克斯也不用担心自己的酒窖继续变成果蔬储藏室了,天知道他一直很担心里面储存的葡萄酒哪天会被那些蔬菜水果给“污染”了,尤其今年魏薇还开始研究起了什么酱油腌菜之类的东西,虽然没有直接放在酒窖里,却也是放在酒窖旁边的储存室,两者之间只有一道门的间隔,而不知道为什么,她做的那那些东西的味道还都有点重。
黄豆是在红薯之前不久收上来的,原本就是套种在玉米地里,收上来的那一天魏薇就让人泡了豆子磨豆浆做豆腐,好好吃了几天正宗的豆腐,之后还拿了一些打算试做酱油,当然大头还是要留种,虽然黄豆产量不高,差不多和小麦持平,但用种量和玉米差不多,再过个两三年,要普及开还是没有问题的,同样的,其他的豆类也差不多是一样的情况。
等到这波求购热潮过去,城堡的金库中多了几百万的金币,而预留下的红薯库存却意外的多了一些,差不多有三十万斤左右,就连玉米也剩下了五万斤。
虽然说连续个商人可以轻易把这些多余的部分都卖出去,但反正分量也不算太多,两人就没再折腾了,直接把东西都放进了地窖里收着,要是明年还有领民返回想要种的话,他们就拿出来卖,不然就留着自己吃好了。
买到了想要买的东西,客人们也该离开了。
准备动身回家的人里,自然也有萨琳娜和亚度尼斯母子,但在走之前,亚度尼斯终于做了萨琳娜期待他做的事情。
在风景宜人的花园里,由蔷薇花架搭建而成的花廊之下,亚度尼斯用家族流传下来的宝石戒指向多洛莉丝求婚了。
“你愿意嫁给我吗?”单系下跪的年轻伯爵俊秀的脸上一片认真,眼底是浓的化不开的温柔。
贵族的婚姻总是要考虑到方方面面,不可能只因为喜欢就能在一起,像费利克斯那样的幸运儿其实很少见。
但亚度尼斯觉得自己应该也是幸运的,他有好感的对象,正好和自己门当户对,而且彼此之间没有多少障碍。
诚然,他对多洛莉丝的感情或许不像费利克斯对魏薇的那么浓烈,甚至可能还不到爱的地步,但他很清楚自己是喜欢这面前的少女的,而且越是相处,这份喜欢就变得越深,他相信,早晚这份喜欢会变成真正的爱情。
而且亚度尼斯觉得,如果错过了这一个,自己恐怕很难再找到一个合乎心意的对象了。
所以虽然原本并不打算这么早求婚的亚度尼斯,还是在母亲的耳提命面下,提前了求婚的时间。
在被邀约之前,多洛莉丝原本心里就有了一丝隐隐的期待,如今期待化作现实,多洛莉丝反而有些不敢相信了。
她忍不住捂住嘴,不让自己惊呼出声,但一双蓝色的眼睛因为激动而泛着水光,越发的迷人了。
多洛莉丝当然是愿意的,她很早以前就在期待这一天了。
顾不上淑女的矜持,多洛莉丝几乎是有些急切的回答着:“我当然愿意。”
亚度尼斯因为她真实的反应莞尔一笑,保持单膝跪地的姿势,牵起她的手,把戒指戴在了中指上,然后在上面轻轻落下一个吻。
刚刚定下婚约的少女,脸上也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当亚度尼斯求婚成功的消息传来,所有人都有了种尘埃落定的感觉,紧接着,萨琳娜就迫不及待的再次去找费利克斯,商量订婚的示意。
一场订婚宴是少不了的,而且得去奥德里奇家的城堡举行,她需要询问费利克斯什么时候有空。
如果可以,萨琳娜甚至希望这次回去的时候就直接邀请他们一家去奥德里奇做客,顺便把订婚宴给办了。
但费利克斯不得不拒绝这个在他看来过于仓促的决定:“恐怕我们只能等到冬天才能抽出空来。”
临近九月,秋播又即将开始,费利克斯有忙不完的事情要做,连魏薇都闲不下来,两个人不可能在这个时候一起离开萨丁森,而他们也不会只一个人去参加多洛莉丝的订婚宴。
所以,必须是在没有太多事情,可以空下时间的冬天才行。
“那么在十一月底怎么样?那个时候不会太冷,出行也很方便。”萨琳娜盘算着,奥德里奇是内陆郡,气温和萨丁森堡周围差不多,甚至冬季要更冷一点,但十一月的话,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冷归冷,却不妨碍出行。
而且如果不能现在就准备订婚宴,那么在十月的时候,她需要去王都参加女儿的婚礼,所以把订婚礼安排在十一月底,这时间也更加充足一点。
虽然他们家把女儿嫁给安德鲁王子是出于无奈,她的女儿也没有表现出抗拒,而是很平和的接受了自己的婚事,但也因此,反而让萨琳娜和亚度尼斯对她心怀愧疚。
如果可能的话,萨琳娜也希望在女儿的婚礼之后能邀请安德鲁王子来奥德里奇参加订婚宴,这样一来,她就能把女儿女婿都留在奥德里奇住上一段时间,最好是能住到明年开春。
费利克斯想了想自己那已经排到大半年以后的日程表,确定十一月没有什么大事要忙,于是点头同意了她的安排,紧接着两边又确定了具体的日期,最终选择了十一月二十一日这天。
敲定了具体的时间,萨琳娜就迫不及待的要回去准备了,这可是她儿子的订婚宴,她必须要办的漂漂亮亮,力求完美,不留一丝遗憾。
刚刚确定关系的两个人被迫分离,虽然很让人不舍,但这也是必须的。
送亚度尼斯走的时候,多洛莉丝的眼睛都红了,不过在收到飞鸽传书后,她很快振作了起来,然后开始为自己的订婚礼做准备。
她想要自己做一件最好看的订婚礼服,为此,特意联系了城堡专属的裁缝师,那位近年来因为他们而生意兴荣的老裁缝。
魏薇一想,也是时候开始给城堡上下准备新的冬衣了,就让人通知老裁缝过来的时候,多带一些布料样品,最好所有种类都要有。
一听到是城堡的召唤,裁缝店的老裁缝立刻带着一堆学徒,拉了整整两车的布料来城堡给她们挑选。
贵族的仆人,和为了贵族服务的骑士,他们在工作期间,主人都需要为他们添置服装,不过一般都是买好布料让会缝纫的女仆来做,以前萨丁森堡每年都要花大概两三百金币为大家购买布料,而这个费用在魏薇成为伯爵夫人后直线上升,从一年两套衣服的布料变成一个季度两套,而且料子也比以前的好了许多,而且因为女仆们也越来越忙,空不出那么多时间来为大家制作衣服,所以现在魏薇都是选好了布料,让裁缝师傅直接根据他们的尺寸做成成衣送来,这样需要的费用自然更多,但财大气粗的伯爵夫人表示这点钱她还是负担的起的。
多洛莉丝在一边认真的挑选自己想要的布料,平时她不怎么会花钱,都是魏薇买了什么她就用什么布料做衣服,但这次她要选的是制作订婚礼服的布料,自然是要从那些鲜艳又昂贵的布料里选。
而魏薇是在为骑士和城堡仆人们选择冬季的衣服,不过她并不打算买皮毛,庄园里有养羊也有养兔子,羊皮兔皮都是不缺的,以往大家的冬衣基本使用的都是羊皮,但今年兔皮或许会成为主流。
今年山坡上的兔子养的很不错,从去年抓回来最早的几只以后,陆陆续续的又添加了不少,而那些母兔子基本每月都会生一胎,每胎七八只,过上几个月,这些小兔子又会长大,然后再次开始大量繁衍后代,如今那山坡上漫山遍野都是兔子,数量没有上千也有几百,这么多的兔子自然不可能养着他们过冬,最老一批的兔子已经陆陆续续的被杀了,兔肉是大家都很喜欢的一种肉食,而剥下来的皮直接可以鞣制成皮革,毛茸茸软绵绵又保暖的兔子皮也是很好的毛料,就是野兔灰扑扑略显杂乱的毛色并不怎么受欢迎,一般贵族都不喜欢穿它,可对普通平民来说,却没那么讲究。
魏薇主要在翻麻布和棉布,这年头不管男女都要在衣服里面穿上衬裙,这是因为很多外衣的面料都比较厚重又不好清洗,为了防止汗液弄脏衣服,就会特意在外衣里面再加一条衬裙,衬裙的布料都是细麻和棉布这一类透气比较好的布料,不过衬裙就像内衣一样是很私人的物品,所以基本上都是大家买了布料回家自己做的。
“夫人,您看看今年的棉布,这一批是最新出的,绝对柔软透气,而是价格比去年还低了一些。”老裁缝知道魏薇喜欢棉质的布料,以往就经常大批量购入这一类的布料,如今自然也是主推的这些。
魏薇的目光落在其中一匹黑色的棉布上,顿时有些意外,黑色的布料在这个时候可不常见,因为据说非常难染出来,而且即使有也容易褪色,加上这种颜色的布料几乎只有男士会选择,而大多数贵族不论男女都更喜欢鲜艳的颜色,黑色的布料并不怎么好卖,所以也是很少见的。
而仔细看老裁缝送来的这批布料,除了这匹棉布外,还有黑色的麻布和毛呢,这可就十分少见了。
不过魏薇却很喜欢黑色,她摸了摸那块黑色的棉布,手感细腻,面料光滑:“这种布褪色吗?”
老裁缝见她感兴趣,脸上的笑容都深了几分:“您知道的,颜色深的布料总是难免有些褪色,但请放心,这些布料是我家自己染的,只有轻微的褪色,比别家的布料可好多了,说来也亏了夫人您呢,要不是您告诉我,栎属皮还能用来染黑布,又告诉我怎么防止布料褪色,我的布坊也没办法染出这么好的黑布,还有这几种,也是用您说的植物和矿石染出来的呢。”他指了指另外几匹红色蓝色紫色的布料,颜色都非常的纯正。
她有说过这个吗?魏薇回想了一下,哦,好像是有一次,听来送布料的老裁缝说他开了个布坊请了工人自己织布染布卖布一条龙,她随口就说了几句,没想到他真的去试了,而且看结果还很成功的样子。
看到黑色的布料,魏薇的脑子里就闪过了一条黑白色的裙子,接着又是一件黑白色的制服。
要说有什么和城堡最配的,那当然就是一群穿着女仆装和执事装的仆人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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