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小愚
陆晴川从灶房找出两把生锈的砍柴刀,在磨刀石上磨得锃亮,又找了背篓、锄头等各种工具,然后跟陈小凤换上长衣长裤,胡向前他们也到了。
猴子山后面那些连绵起伏的群山是一片原始次森林,因此,猴子山算是座风水宝地,资源非常丰富。
陆晴川对这里非常熟悉,她把男知青们带到一大片灌木里,“就砍这些,容易晒干。大树千万不要动,那是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
每每想起前世,上面有人提倡开荒后,这片青山被砍伐得光秃秃的,生态遭到破坏,导致水土严重流失,祖祖辈辈保护下来的绿水青山消失殆尽,陆晴川就觉得无比心痛。只要她在这里一天,就要好好保护这里的生态资源。
第九十一章 进猴子山
把男知青们安顿好后,陆晴川跟陈小凤钻进了一大片枞树林中,落在地上的针状枞叶足足有半尺厚了,这东西发火最好用,一点就着。
“原来这个耙就是用来耙枞叶的呀!”陈小凤瞅着陆晴川用一把长把竹耙将枞叶耙成一堆一堆的,“乡下人就是比城里人有智慧,没有他们想不到的。”
“是啊!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会日积月累下许多生活经验。”陆晴川把枞毛耙递给陈小凤,“你先耙着,我去找点好吃的。”
她背了半背篓枞叶,拿了把锄头,穿过枞林,前面被一块斗垫大的岩石挡住了去路,如果没记错的话,就是这里了。陆晴川慢慢地攀爬到岩石顶部,有一大片泥土上寸草不生,上面布满了筷子头大的小洞,不时有“嗡嗡”声传出来。
呵!看来今天应该收获不小。陆晴川用锄头把周边的草和小灌木锄得干干净净,接着小心翼翼地把枞叶铺在布满小洞的泥土上,划了火柴点燃枞叶,泥里的嗡嗡声突然变得急促了。
她又往上面加了些枞叶,大约五分钟过后,嗡嗡声逐渐转弱,终于只剩下枞叶燃烧的窸窸窣窣。
锄开带着火星子的灰烬,陆晴川观察了一阵,然后开始动土,挖的位置离有孔的地方足足有半尺远。最后挖出两个小脸盆大的蜂窝,里面全是白白胖胖的蜂蛹,够他们9个人美食一顿的了。
“把土蜂连窝端的,到目前为止,我只见你一个,以后谁娶了你,做梦都得睁只眼睛。”胡向前嘴上虽然这么说,眼里却是钦佩,聪明能干的女孩子哪个不喜欢?
陈小凤最护着小丫头了,“你别乱说,川川的男朋友不晓得对她多好呢!”
胡向前神色一滞,心里又酸又涩,小丫头有男朋友了?他怎么没听说过呢?他忍着隐痛调侃道:“她的男朋友不就是我吗?”
“不准胡说!”陆晴川一脸正色,“到时候让那些嚼舌根的听了去,给我们扣上乱搞男女关系的帽子就惨了。”
胡向前耸耸肩,这个问题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小丫头会翻脸,“组长大人,请看我们砍的柴火!”
陆晴川一看,哭笑不得,柴火是砍了不少,却被扔得乱七八糟。也难怪,都是城里长大的,没干过这种活,她过去做了试范。大家学她的样子,把柴火捆成了十几捆。
“扁担好像挑不了吧?”曹格里围着柴木转了几圈,好像找不出与扁担相关的地方。
“柴禾用扁担挑不了,得用这种,这叫冲担。”陆晴川拿出一条手臂粗、两头尖的长木棒,插在了两捆柴火上。
“原来是这样!”曹格里略微弯腰,把冲担架在了肩膀上,被却陆晴川一把按住了,“你挑不了,还是给杨卫国、王威他们挑吧!”
曹格里不乐意了,他不就是比他们个子矮那么一丢丢吗?凭什么他们能做的他做不了?“歧视!”
陆晴川被他逗笑了,“行,你爱挑就挑,随便你。”
曹格里堵气挑着柴火就走,他个子矮,担子刚刚挑离地。才走了两三步,柴火就被藤蔓挂住了,他重心不稳,一个跟头扑在地上,啃了一嘴草。
样子看起来好欢乐,连古板的陈小凤都笑了。
“还笑,还笑,我的颈项都快被柴木压断了,也不晓得扶我起来一下。”曹格里被冲担架住颈部,无奈那两捆柴火太重,他根本爬不起来。短小的身子扭来扭去,活像只被人捏住大头的虾公。
江柒仁和陈肖好不容易缓过气,把他扶起来,“川川都跟你说了,你挑不了,谁叫你逞强?”
可惜曹格里还是不认输,他自以为是的说:“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把冲担扎下点不就成了?”
他一边说一边使出吃奶的劲把冲担拔出来,换了个位置扎进柴禾里。
陆晴川摇摇头,这人也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
“这样不就妥妥的了?”曹格里很满意,但他把担子一上肩,就感觉不对了,冲担扎的太低,就跟人上半身太长,腿太短一个道理,失去了平衡。
他咬着牙慢慢往前挪了几丈远,下坡有点陡。
“小心!”
陆晴川话刚喊出口,那货一个华丽丽的俯冲,身体贴着地面滑出去了好几米!
“要不要再换个办法试试?”胡向前像提小鸡似的把他提了起来,似笑非笑的问。人家川川一再提醒他,就是不听,现在吃到苦头了吧?
曹格里头摇得像拨浪鼓,“我还是帮着背枞叶吧!挑柴对我来说有点难度。”
有了这个笑点,大家干活更有劲了。经过半天的努力,柴禾铺了小半个操场,大概能烧个把星期了。
见众人心情大好,陆晴川特地从薯洞里弄了四斤灰面粉,揉得软软的,扯成小块放进开水里煮熟,俗称“蛤蟆跳水”,也算是个新鲜吃食了。配上炸蜂蛹、家常茄子豆角、炒辣椒、酢肉,比过节还丰盛。
陆晴川算准了晚上周雪娥会来,所以提前把蜂蛹留了两碗出来,这道菜不容易弄到,营养丰富,好下酒,周保生、周麦生应该都喜欢。
她和陈小凤不晓得还要在这里呆多久,老支书和周队长人不坏,结交着没坏处。况且山上的东西都是队里的,按规定哪个也不能私吞。要是让林大军或者王有财发现他们把土蜂蛹吃了,指定生事,周保生吃了便不一样了。
周雪娥对着竹篮里摇摇头,虽然这道下酒菜她爹和三伯准看得起,但土蜂蛹多难弄?她要了得欠多大个人情?
陆晴川读透了她的想法,劝道:“这东西又不花钱,就是出点力气,比起你冒着风险给我拿信算得了什么?快点端回去,让旁人看到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呢!”
见把她说动了,陆晴川接着说:“我们是朋友,用不着客套。”
周雪娥重重地点点头。
第九十二章 钻到钱眼里去了
送走周雪娥,陆晴川吩咐陈小凤装五斤米。
“这一出手又是五斤!她干活偷懒,你总是救济她,到最后不是成纵容了吗?”
陈小凤的话不无道理,陆晴川放下手中的活计,非常认真地说道:“我帮莫宝珍,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如果不是她帮忙,康有志和马南湘不可能会反目。再说了,以前我很担心她会在马南湘面前出卖我,但她没有。”
确实,莫宝珍除了好吃懒做,心却不坏,至少不会存心害人。陈小凤一边装米一边说:“可她不也没饿肚子吗?粮食吃完了,就上猴子山偷红薯,一餐吃十斤,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得了。”
陆晴川不由得笑了,这个莫宝珍,你说她傻吧,她倒能想出些出其不意的主意。现在她粮食吃完了,就故意打个火把去猴子山晃一圈,然后主动找队里找领导认错,说她偷吃了红薯,然后队里对她的责罚是一口气吃完十斤红薯。这样的事,她三五天就干一回,最后居然能轻松的吃完十斤红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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