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暴君养大 第121章

作者:花心者 标签: 种田 甜文 随身空间 穿越重生

  花溪原来没有纠正他,现在想动手已经晚了,主要她开始没想起来,最近古扉遇到五皇子,一开口就要送回礼给他,她才意识到不对。

  正常人的友谊没那么快,怎么也要熟悉个把月吧?

  “是有点饿。”古扉被她转移话题,已经有点忘记自己刚刚想干嘛来着,老老实实跟着花溪进空间吃饭。

  自从花溪学了厨艺之后,现在基本上都是她做饭,古扉趁着吃便是。

  吃着吃着想起来,他想问花溪为什么余欢这两天不能受伤的原因,看了眼花溪的脸色,到底没问出口。

  花溪已经说了,他对于感情模糊的有点厉害,对余欢做了应该属于爱情的事?

  所以说什么才是爱情应该做的?什么是兄弟应该做的?

  古扉想不明白,他只隐隐约约觉得,余欢有事瞒着他,这件事可能会有危险。

  难道要跟谁比武吗?要保持最佳的状态,所以不能受伤?

  古扉也想不明白,吃完饭,坐在廊下琢磨余欢今儿拆他招式时的手段,他想了三个月的玩意儿,余欢一天破解,这挫败感。

  又该想新招破解余欢的招式了。

  他们就像接力一样,你破解我的,我破解你的。

  “想不明白就去干点活。”花溪自己的法子,干活的时候脑子是放空状态,等想完事,发现活也干完了,两全其美。

  “虽然不知道前因后果,不过不能受伤,肯定是有事要办,必须保持最佳的状态。”

  花溪和他想的一样,看来没跑了。

  古扉依言起身去摘菜,摘到一半后知后觉意识到花溪方才那话,不就等于说明关心余欢古怪的地方,不算过界?

  太好了,原来这也属于兄弟情的范围。

  没想到兄弟情和亲情,爱情还要分开?揉成一团全部当成一种不就得了?真麻烦。

  身边突然光芒大起,有人被光包着过来,古扉歪头看去,是花溪。

  花溪刚刚趁他想事情想的出神出去了一趟,刚回来,她每次进空间都这个阵仗,而且越来越炫酷,以前还无声无息,进出多了会有点头晕,现在已经不会了,是空间升级的原因。

  花溪手里拿着毛巾,在擦手,边擦边道,“亥时了,我该睡了,你要不要出去?”

  古扉摇头,“我今天在空间待着。”

  他还没想明白余欢出了什么事呢,也没想清楚怎么拆余欢的招式,还有书没有读,现在回去只有小半夜的时间,大半在睡觉,根本不够用。

  “好。”

  花溪说完便被一阵光包起来,去了外面,留古扉一个人在空间。

  经常如此,古扉早就习惯,不会再害怕,反而像余欢说的那样,自个儿不觉得一个人是孤单,就不孤单,他还有很多事没有做,没空矫情。

  空间内外的时间相差越来越大,等花溪一觉睡醒,古扉在空间已经待了将近半个月,好在空间什么都有,他自个儿也不需要多做别的,随便烙些饼,够吃好几天的。

  半个月也足以让他想到拆余欢的招式,大概猜到余欢要干什么?

  花溪刚把他放出来,他便第一时间去门口找余欢,到了地方拍门,喊余欢的名字,都没人回应,余欢不在,不知道去了哪?干什么?为什么今儿迟到了?

  他平时很准时的,几乎从来不迟到,反常即为妖啊。

  古扉吃完早饭,和花溪分别之后难得没去长轩宫,在门口等着余欢。

  一直等到中午,余欢还没来,心里想着到了饭点时间,余欢总要吃饭吧?于是换了身太监服,大摇大摆去了杂役处。

  杂役处已经变成了他第二个家,时不时过来找人玩,因着大家都不识字,他识字大家就会夸他,字写的好漂亮,好厉害云云,夸的他不要太得劲,所以杂役处是他第三个爱去的地方。

  第一是长轩宫,第二是和余欢练武的地方,第三就是杂役处。

  到了杂役处一问,都说没瞧见人,不死心,偷偷的溜去他的寝屋,还是没人。

  到底去哪了?难道在练武的地方?

  古扉又急急忙忙跑去属于他俩的练武场,依旧没人。

  怎么回事?

  好好的人怎么突然消失了?

  难道他出了什么意外?

  就说不对劲,好端端的说什么不能受伤,绝对有古怪。

  古扉有点担心他,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去杂役处管事那里,管事也不清楚什么状况,就知道人不在,从早上点名的时候开始就不在了。

  和古扉知道的信息差不多,没多少有用的,找余欢同寝的人问,索性说昨儿就没回来。

  不会被人杀了吧?

  古扉心中一惊,被这个想法吓到了,他很快摇头,不可能,余欢的功夫一般人根本杀不了他,应该是他自己有事,难道偷了腰牌溜出宫了?

  他宁愿是偷溜出宫,也不愿意是死了,但是偷溜出宫他也很难过,代表他少了一个朋友。

  古扉在大半个皇宫里疯狂找他,连慎邢司都去了,被慎邢司的人赶出来,不过慎邢司也说了,没抓过人。

  找了一天,天色已经渐渐晚了,古扉没吃过饭,饿的头昏眼花,索性先回长锦宫给自己做顿饭。

  长锦宫里还种了很多菜,米面也是有的,就是好久没开锅,里头生锈了。

  古扉换成了砂锅,加点水和菜还有鸡蛋,倒上面糊,就是一碗羹,面条什么的要现擀,很麻烦,他只是先垫垫肚子,待会儿还要去找余欢。

  砂锅小,滚的快,古扉瞧着差不多了捞上来,冒着烫嘴的风险匆匆吃掉,随便拉下院里的毛巾擦了擦嘴,便又风风火火出去找余欢了。

  余欢不能有事。

  古扉想了想,将剑带上,万一他真的出什么状况,他好应付,而且吧,天黑藏好一些,大家看不出来他带了剑。

  古扉绕着长锦宫转了一圈,没有人便去了练武处,刚推开破旧的门,发现有点阻力,他感觉到不对,也没强硬的推,绕去一边翻上墙,剑拔了出来,一跃而下,剑对着门,发现根本没有人,不过是一些书堵住了门而已。

  哪来的书?

  下午他来过一趟,明明没有的。

  古扉凑近看了看,发现是黄皮书,黄皮书都是话本,不是正正经经的诗词歌赋,看黄皮书的也只有一个。

  余欢。

  他来过。

  那说明没事,古扉放心了些,丢下剑,坐下来翻了翻,发现里头不仅有话本,还有权谋的书和各种各样的,不过外皮全部换成了黄皮的,伪装成话本。

  大手笔啊,肯定是那个组织给他弄来的吧。

  书有很多,堆了很大一堆,能看小一年。

  古扉摸着下巴,心里起了疑惑。

  好端端的,把书搁这里做甚?

  想借给他翻阅?不是每天都在借,都在翻吗?还有必要全部搞来这里吗?

  古扉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大概是两年前,明生出事的时候将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他,余欢……

  啪!

  书掉在地上,他又被自己吓了一跳。

  余欢……

  余欢很有可能跟明生一样,预感到要出什么事,所以这书是给他留的!

  他有危险!

  *

  今儿的天气很好,月亮很圆很大,明生提着灯笼,走在洒满了月光的小路上,越绕越偏,最后到了一座废弃的宫殿门口,仰头瞧了瞧,上面写了三个大字。

  长瑶宫。

  长瑶宫是昔日大皇子和其母妃住的地方,后来因着犯了错,原地封宫,没多久这里出了意外,着了很大的火,里头死了很多人,没一个人活着出来,大概是被火烧死太痛苦,里头的人死不瞑目,时常出来作祟。

  皇上后来命人修缮,可惜并不成功,一旦进了这里,怪事重重,受伤了好些人,才不得不罢手,最后这里无人理会,还是当年那副荒芜的模样,四周都是烧焦的痕迹,时隔这么多年,依旧十分明显。

  灯笼在院里停下,明生深吸一口气,“你果然在这里。”

  角落里跪了一个人,那人在烧纸,以祭这里的亡灵。

  没有人回应,明生早就习惯,没有在意,望了几眼四周,笑了,“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想想才觉得有古怪,世上怎么会有鬼魂呢,当初是你搞的鬼吧?”

  皇上下令修缮的时候,这厮从中作梗,假扮鬼魂吓走了那些人。

  本来没想到这层,是长锦宫给了他启发,长锦宫闹鬼的事,古扉与他说过,是人为不是鬼祸。

  当初吓死他了,那两个调皮的小鬼,好想揍他俩一顿。

  余欢将手里的纸一一丢进火盆里,“你怎么找来的?”

  明生将灯笼放在一边,跪在他旁边,坦然磕了几个头,“月底了,我难得沐休,没有出宫玩,跑去找你,结果到处找不着人,同寝的人说你从昨晚就不见了,我就猜到,到日子了,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想劝我回头是岸?”余欢面无表情。

  “没有。”明生叹息,“我知道劝你没用的,那是你一直以来的目标,我只是想劝你,一定要活着回来,我会等着你。”

  余欢动作一顿,“你应该趁着现在与我断绝关系。”

  “怕连累我?”明生又磕了三个头,第一次是给余欢的母妃磕的,第二次是给那个穿着他衣裳,顶替他的书童磕的。

  他很伟大,保护了余欢,牺牲了自己。

  “其实完全没必要,我背后的主子是扶月公主,实在不行我还有出宫腰牌,大不了见势不妙溜走。”

  他的提议扶月公主同意了,给了他一些银子,让他在宫外建势力,他起初没有经验,想开酒楼,结果亏了些钱,后来路遇几个可怜的姑娘沦落街头,他顺手救下,才知道是做皮肉生意的。

  因为得罪了人,老鸨被抓,店也被封,她们没地方去,银子都被缴了,身无分文,只得风餐露宿,他正巧遇到,索性开了个青楼。

  并不顺利,时常会遇到有人捣乱,达官贵人仗势欺人,他又不能打着扶月公主的牌子,只被官兵找上门时才拿出扶月公主给的宝玉。

  京兆尹府给个面子,勉强罩着他们,后来又救了些江湖中的人,那些人身上带着功夫,他们互相之间合作,他养着他们,他们帮着看场子,如此才算站稳脚跟。

  再后来那些人找来更多的人,他也琢磨着差不多了,于是开了分店,上面有人罩着,加上时不时搞个新花样,打造了几个花魁镇场子,生意越做越红火,钱也如同流水一般进账。

  以前没发现,钱真是个好东西,有钱能使鬼推磨。

  “最不济也就是一死而已。”明生将胳膊搭了过去,“一起下地狱也挺好的,来生再见。”

  余欢嫌弃的躲了一下。

  “哈?”明生有些不满,“我都没嫌弃你,你还嫌弃我?你看看我跟你在一起被你个穷逼克的,一离开你,立马飞黄腾达,有花不完的银子。”

  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南华春的糕点,整个京城最有名的,没吃过吧?让你个土鳖见见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