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beral
这倒是让他起了恻隐之心,原就是他不对在先,才让她起了误会,何况那日是他的新婚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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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不说话,林溪溪再接再厉,继续卖惨:“你还拽着我,你干脆杀了我得了!有个变心养女人的夫君,我活着也没意思!”
越说越不成调了,陆昼行神情冷若冰霜,有点好笑地问:“见见她有多漂亮?见完之后呢?”
林溪溪停了哭嚎,理智地说:“你果然觉得她比我漂亮,那我打死她!”
陆昼行:“……”
他松了手,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为了个和他没关系的女子哭得如此撕心裂肺,真是傻透了。
“并非你想的这样,是我熟识之人的一位心上人。”陆昼行捏着袖子给她擦眼泪,叹了口气,“你想见便去见,只是你们怕是聊起来也是鸡同鸭讲。”
林溪溪缩了缩鼻子,小脸撇到一边:“别说那些来骗我,都是人,我还难道听不懂人话了?”
陆昼行抿唇,解下面具:“你怎么会觉得我要骗你?”
“那你不也总怀疑我嘛!”林溪溪倒打一耙,十分会装可怜,红红的鼻头和喊着水光的眼睛,都堪堪在陆昼行心尖上摩擦。
陆昼行就算是再不解风情,也该知道心疼人了:“好好好,是我错了。把眼泪擦干净点,别进去让人笑话。”
也得亏这前院吵闹得很,厢房的门都是陈年良木,隔着再大响里头也是安安静静的。又是在最里边儿,两人在门前这么闹了一通也没人注意。
林溪溪钻进他怀里,把脸往他胸膛上蹭,鼻涕眼泪全蹭了上去。蹭完又咧嘴笑得可人,故作姿态地拽着他敲了敲窗子。
里头穿来一声碗碟摔在地上的声音,随后悉悉索索一阵折腾,陆昼行表情冷淡,像是早已习惯。
门一开,一阵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站在房门口的女子一身黑色束衣,头发散落,别有一种英气感。
只是这女子身上酒味重得很,看见陆昼行眼神一亮。把门大开着,示意他们进屋里。
门一关上,林溪溪正想开口,就听见那女子来了一句叽里呱啦的鸟语。关键是她说完之后,陆昼行还用相同的鸟语回了她一句。
林溪溪:???
脑海中传来一声安装系统完成的声音,茉莉机械的语气响起:主人,西域俚语为您提供服务。
第58章
房间侧墙的窗户外就是街市,天色渐暗,各处都挂起了小花灯,男男女女走在街上牵着手的、一同带着面具的都有。
林溪溪收回视线,把注意力放回这间房里。房间不大,一床一桌一案和四椅,角落全放着酒坛子,空了的比满着的要多上许多。
这女子是西域人,名叫贝玛莎。刚刚进来请安的秀娘,就是一直在照顾她的人。
贝玛莎见到他们显然很是兴奋,拎起一坛子酒问:“昼行兄,你可是来陪我喝酒的?”
“并非如此。”陆昼行皱眉,指了指一旁的林溪溪,“我家娘子想来见见你,我便带她来了。”
说到这个喝酒,陆昼行就头疼。贝玛莎本是在他费尽心思下救下来的人质,本想把她当犯人关押着,但这姑娘乖巧得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除了爱喝酒没其他毛病。
但一喝醉她就容易发疯,不是玩自尽就是拉着别人陪葬。这姑娘身世可怜,人一醉就把自己阴暗面的心思全激发出来了。
偏偏她和旁人语言不通,对陆昼行有用处,又会点武功,除了大部分时候顺着她也没其他法子。这才会有大婚晚上陪她喝酒一事发生,说到底,若不是她对自己有价值,陆昼行还真没这么多耐心陪她玩。
贝玛莎看了一眼林溪溪,大概是觉得她听不懂自己说话,直接对陆昼行说:“你娘子长得有些圆润了吧?”
林溪溪暗暗捏紧了裙角,明明最近已经有减肥了啊!
“胡言乱语。”陆昼行冷哼一声,十分护短,“我瞧着她纤细得很。”
贝玛莎一言难尽地看着他:“昼行兄,你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我们羌族都说女子的胳膊需是小腿的一半粗壮才称得上是纤细呢。”
林溪溪瞪着她,非得人人和你们这个奇葩族群一样瘦成皮包骨嘛才行嘛,看她面黄肌瘦的,都不健康!
陆昼行轻笑,杀人诛心般嘲讽道:“那是你没有夫君,没人心疼你瘦成猴样。”
贝玛莎成功被气着了,酒坛子“哐啷”一声砸桌上:“行了,你不找我喝酒就走吧,别来这气我!”
陆昼行转头问林溪溪:“人也见着了,是不是满意了?能回去了吧?”
林溪溪捶了捶自己的小腿,不动声色把袖子往上挽了点,撑着脸说:“我有点累了,能不能歇会儿再走啊?”
陆昼行眼睛瞥到她手腕上的红肿,是刚才情急之下自己拽的,他心上涌起一阵愧疚:“正好,我出去一趟,不消片刻就能回来,你在这等我。”
“殿下,我还想吃东市巷口里的梨花糕,以前乳娘最爱给我买了。”林溪溪特地挑了个远点的地方说,歪了歪脑袋,怯生生道,“可以吗?”
她刚哭过,眼眸里亮晶晶的,又是个软模样,撒个娇真是让陆昼行心都痒痒:“可以。”
没带侍从出门,他只能自己去买。走之前又交代了贝玛莎好好照顾她,别让她一个人出去了。这番煞费苦心的关照,倒让怀了其他心思的林溪溪有些不好意思。
陆昼行这边前脚刚走,林溪溪就起身把门栓上了,用西域语和屋里那人打了声招呼:“你好啊,我叫林溪溪。”
贝玛莎一脸惊奇地看着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兀自好整以暇地靠在床上笑了出来:“原来昼行兄身边养了只狐狸精啊,人前一套,人后又是另一套。”
林溪溪没介意她的调侃,自顾自的坐在桌边,给自己倒了杯酒。
“你就这么说出来,也不怕我去告发你?”贝玛莎扬起眉看过去,话语里带着威胁。
林溪溪轻抿了一口酒杯,清酒入喉,有股辛辣感:“你不会说的,因为我这有你想要的东西。”
贝玛莎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满脸不屑。东宫太子都给不了的东西,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子能帮她?
“你不是想知道你生父是谁吗?”林溪溪平静地转过头去,笑意盈盈。
贝玛莎手上的酒坛子应声落下,整个人如遭雷劈:“你、你当真知道?”
*
贝玛莎出生那年,正值十多年前西域和陆氏王朝交兵之时。她生母是西域人,父亲只听说是□□前来驻守边疆的卫国儿郎。
当年他们相爱之时,两国关系虽不至于互通邦交,但国界线两边的百姓也相处和睦。
暑往秋来,两国相争势不可避。遭殃的是周遭百姓和与敌国相恋的年轻伴侣。贝玛莎的母亲狼狈地被士兵赶回了封地里,而那时她已怀有身孕。
母亲因体弱多病,生育过后的身体每况愈下,临终前的愿望便是交代贝玛莎把生父找到,将那玉佩交还给他。
事情在这却还没有结束,这得扯上宫里那位从西域派来和亲的黛美人。黛美人是十足的西域美女,入宫十多年依旧深得皇上宠信,又诞下一位皇子,这就是常年隐于宫中的三皇子陆伽。
林溪溪入宫以来从没见过这位皇子长什么样,别国来和亲的公主、公主诞下的皇子,有着西域一半的血统。按理说那位黛美人本是不能受孕,但陛下心生不忍,将那落子汤打翻在地,硬生生叫人给生了下来。
这三皇子一出生就代表了不能参与国事,没人与他亲近,因而他也不怎么迈出宫门。别说林溪溪,就连宫里一些老人也没见过他如今长成了什么样。
天命向来是不公平的,有些人极尽一生想登帝位却望不可及,比如陆昼行他们。而陆伽这种被当今圣上千方百计阻挠的人,却有一副好时运,是与生俱来的帝王相。
即使他自己没这心思,他身后的西域大国也早已蠢蠢欲动,为他铺好了康庄大道。
贝玛莎比陆伽大上两岁有余,在陆伽回西域看望汗王时认识了他。那陆伽是个痴情种,对贝玛莎一见钟情,早早许下山盟海誓。
但贝玛莎得知他是汗王的外孙之后就已经萌生了要离开的心思,毕竟在她眼里,若不是汗王狼子野心,企图瓜分陆氏王朝领土,大战就不会开始,她那连名字都不知是真是假的父亲也不会不知所踪。
她自然知道不该把上辈子的恩怨留下来给自己的人生增添痛苦,但又觉得在没找到生父之前,她不太愿意去回应陆伽的感情。
这也难怪陆昼行能打听到这号人,还趁着贝玛莎来□□后玩了一出英雄救美,让她觉得自己于她有恩,这在将来与陆伽分庭抗礼之时,也算是有了个好砝码。
贝玛莎初来乍到,语言不通,也只能倚仗着陆昼行的保护。也曾求过陆昼行帮她忙,可她提供的线索实在太少,她甚至不能确定她的生父是不是还尚在人世。
只知道母亲告诉她,那人的名字喊阿岑,但这显然不是真名。时间又是十几年前,陆昼行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短时间内能把人从茫茫大海中捞出来。
贝玛莎踩过酒坛子的碎瓷块,跪在她面前:“姑娘,你若是真能以实相告,我做牛做马也会报答你的。”
扑通一声响倒是把林溪溪吓了一跳,定了定心神,她对这事这么看重更是让林溪溪心里多了几分把握。
林溪溪不露声色地转过去,喝了一口酒,缓声道:“你先起来,这事我不能现在就告诉你的。”
贝玛莎是个聪明剔透的人,当即表示:“姑娘需要我做什么?我必当万死不辞。”
林溪溪笑得温柔:“万死不辞倒也不必,唯我夫君马首是瞻就行了。”
“你——”贝玛莎诧异万分,她原以为林溪溪是来诱她叛变,但没想到她对陆昼行倒是忠贞不二。
她自然知道陆昼行把她囚在这是为了能有朝一日帮他牵制住陆伽,说实话,陆昼行的救命之恩还不足以她为此背叛陆伽。但林溪溪的这个条件却是正好砸在了要处,她不得不听命于林溪溪,那毕竟是她活着唯一的心愿。
“觉得我多此一举了?”林溪溪了然地问,又是往杯子里倒满酒,说,“我夫君他时运不济,虽是人中龙凤却难抗天命,我只想保他一世周全。”
贝玛莎对汗王打算入侵□□的事也从陆伽那多多少少听了一点,她有把握陆伽会为了她一句话赴汤蹈火,遑论将一个王朝拱手相让更是不在话下。
她冷静下来:“那姑娘何时愿意告诉我,我又如何相信姑娘所言不虚?”
林溪溪料到她会有此一问,从口袋里掏出半块玉佩,放在桌子上。
贝玛莎心头一紧,那玉佩正和她母亲交在她手上的另一半是一对。她颤着声问:“他还活着吗,可曾记得我母亲?”
“你能给我的还没有开始兑现,我能给你的也已经给了。”林溪溪漠然着脸,不紧不慢道,“两个月后会发生宫变,届时你帮了我的忙,我自然会把你生父的事情全告诉你。”
说完,她站起身来作势要走,又交代了一句:“千万别在我面前耍小聪明,十几年前的事,你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帮你了。”
贝玛莎点点头,问:“你既能知晓这么多事,为何在昼行兄面前装成弱女子?”
“因为……”林溪溪拖长了腔调,装神弄鬼般对着她眨了眨眼,媚眼含笑道,“我本就是个弱女子啊。”
贝玛莎一愣,被这笑差点迷了眼,连陆昼行交代她不让林溪溪出去的事都忘在了脑后。手上拿起那块玉佩细细描绘它的形状,眼含着热泪低喃:“母亲,就快要找到他了。”
第59章
陆昼行买了糕点和药膏回来时,被告知林溪溪已经走了,钱柜前的小二说她给自己留了个口信,说是给他造星星去了。
瞧瞧这话里没点严谨的样子,她能有什么本事给自己造星星?陆昼行敛下眉,细密的睫毛覆盖下来,身姿萧然,负手而立。
绕是穿了一身麻布粗衣,那不容置喙的气度硬是把他和普通百姓之间的差距区分开来。
他心里闷着,总害怕林溪溪说不定又傻回去了。那人不傻的时候喜欢缠着他,要傻回去了是不是就不记得他是谁了,那他届时该如何自处。
这里没有皇宫中的雕栏玉砌,没有假山嶙峋。喧闹的夜市街巷,百姓来来往往,带着面具的大有人在,他甚至担心林溪溪从他面前过了也没能发现。
衣服都是随处可见的粗布素衣,面具也和别人的相差不大,总归是会撞上和旁人一样的。
在不熟悉的地方,人难免感到不自在。这种无措的密集感让他回忆起了幼时被丢进枯井之中自生自灭,如今明明夏至将至,却徒然升起一丝凉意。
人群骤然扩大,推推搡搡之间他隐约听见他们说觅河上有人豪掷花灯。陆昼行把面具摘下,跟着人潮涌动向前缓步走去。
百姓议论声变得更加热烈起来,他抬眼望去,竟有一人站在桥墩之上,往河里丢花灯。那手法极为熟练,这么高的距离往下抛依旧没有一个被流湍打翻。
而那人脸上的面具不正是他刚才给某人买的那只,特地选了个样子不好看的,好一眼能瞧见她。
站得这么高,身子摇摇欲坠的样子让人心惊胆战,她逞什么能呢,摔下来可如何是好,就会给他找事让他担忧!
陆昼行把面具戴上,正想过去抱她下来,竟是在一群人里被她一眼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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