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山山
“无妨。”朱松道:“本王既然作为接待大臣,自然能够带你等入城。只是除了必要的一些东西之外,你等的侍卫,本王会安排人给他们找地方安营扎寨。”
……
三日之后,来自各番邦的国王以及皇族,已经在礼部演礼完毕。
今日是朔曰,刚好是大朝会的日子,此刻在奉天殿外,一群番邦的国王以各自带着二十名护卫,抬着一又一箱子的入贡金银财帛,等待着召见。
奉天大殿中,朱松难得穿上了一袭朝服,正静静的立在大殿之上,旁边的武百官也都是朝服加身,看他们脸上的样子似乎还有着兴、奋好奇之色。
想也是,这些武官员们虽说在城中的坊市之中见过番邦之人,但是绝对无缘得见各番邦的国王,此刻有机会见一见,自然是带着股子莫名的兴奋了。
“万岁驾到,百官朝拜!”郑和那略带着些尖细的嗓音响了起来,紧接着便见一袭龙袍加身的朱棣,自奉天大殿后殿中一步一摇地踱步而出。
“臣等叩见吾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一道震耳欲聋的叩拜声响了起来。
朱棣一脸面无表情地微微颔首,随后大手一挥道:“众卿家平身!”
“谢万岁!”百官回礼,起身。
“韩王,朕听闻各番邦的国王以及皇族已经来到了南京城,不知是也不是?”待朝中的众臣全都站起身来之后,朱棣扭头看向了朱松,眸子隐现笑意。
到底是坑兄弟的人,明明人家连过数都送进来,甚至在礼部都演礼完毕了,你这才问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当真不知道他们来南京城了呢!
“启奏万岁,确有其事!”不过朱松也就是在心里吐槽一下罢了,他站了出来,对朱松拱了拱手,道:“臣弟已将这些番邦之臣安排进了别院,对了,这些番邦之臣倒是挺懂礼数的,他们的互为都安排在了城外,并未带进城中。”
打了个巴掌还给个甜枣吃,朱松倒是顺手卖了各番邦国王一个人情。
“哦?既是如此的话,这些番邦的使节团倒是挺知礼懂节的!”朱棣大点起头,看似是在赞扬番邦的国王,可实际上却是在和朱松打起了配合。
毕竟番邦果树朱棣看了,他不可能让番邦的互为们全都进驻南京城,再说也没给那些护卫们在城内准备地方住,还是让他们住在城外吧。
不过这当主子的既然表达出了这个意思,做仆从的也没理由不说两句。
于是乎,一个两个的全都站了出来,这个点评爪哇,那个赞美西洋国的,甚至还有个看起来一把年纪的老家伙,建议朱棣给番邦国王们各自发个小牌牌,上头刻上'礼仪之友',雷得朱松一愣一愣的的,差点大呼:人才啊!
相比起这些家伙,朝中如姚广孝、解缙、徐晖祖等人倒是很冷静。
他们并没有同其他同寮那般,反倒是闭口不言,这跟他们的性格倒是不符,朱松满是诧异地看了他么一眼,也不知道这几个家伙是怎么想的。
朝堂之上,顿时变成了坊市,变得热闹非凡,足足过了有盏茶的时间,大殿之中才总算是渐渐平静了下来,朱棣的脸上自始至终都带着淡淡的笑容。
“好了,既然这各番邦的国王都已经尽了南京,朕若是不召见一下的话,岂不是朕不懂礼数?”朱棣往下压了压手,道:“郑和,宣各番邦国王入宫朝见!”
“万岁,那些番邦的国王早已在大殿之外等候了。”朱松这个时候说道。
“哦,倒是来得巧。”朱棣哦了一声,道:“那就宣他们进来吧。”
“遵旨!”郑和应了一声,直接来到了龙案前丈许的位置上站定,高声叫道:“万岁有旨,宣各番邦国王入殿觐见!”
“宣各番邦国王入殿觐见!”一连串的喊叫声传了出去,大殿中变得鸦雀无声。
哒哒哒!
过了没有几个呼吸的时间,大殿之外忽然传来了一阵颇为驳杂的脚步声。紧接着,便见一队队泾渭分明的番邦使节团,各抬着几个大箱来到了大殿。
“下国锡兰国王蒙卡(爪哇国王斯派洛、西洋国王斯坦斯),见过明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群番邦国王们进了大殿,一个个地在礼部演过礼之后,在叩首行礼的时候倒是规规矩矩,没有哪个敢做出什么出格的动作来。
高坐于龙椅之上的朱棣,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似乎还有点得意,想也是,二十个番邦的国王啊,虽说都是一些小国,但也是一国之主不是?
一帮一国之主对他明皇朱棣行叩拜之礼,那感觉很爽啊!
朱棣的眼中闪过笑意,大手一挥,温和地说道:“诸位国王快快免礼,诸国距我大明甚,诸位国王奔波数日,远道而来,这一路上真是辛苦你等了!”
“能够前来大明是我等的荣幸,岂有辛苦一说?”
朱棣音方落,一道谄媚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便见西洋国王斯坦斯微微躬着身子,对朱棣道:“更何况,明皇陛下召开'百国盛宴',既能促进我等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又能让我等朝见明皇陛下圣颜,当真是我等番邦小国之主的荣幸啊!
听见斯坦斯的话,甭说那些番邦小国的国王了,就连大殿之中的一众武大臣们,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心说:这西洋国的国王真他娘的是个人才啊,这溜须拍马的能力,简直能跟他们这些混迹官场多年的老油子相比了。
相比起其他的武大臣们,朱松倒是没有一点的惊讶,因为在朱松当天安排这些家伙们进入别院之后,这个名叫斯坦斯的家伙,就带着一箱箱的古玩、珍宝拜访了朱松,期间在朱松这蹭了一顿饭不说,言语间更是拍马不断。
最后离开的时候,就差拉着朱松的手,管他叫爷爷了,真是人才啊!
那些番邦的国王们也瞧不起斯坦斯,这货实在是太谄媚了,还是一国之主呢,真是给西洋国丢脸啊,老西洋国王怎么就选了这么个玩意儿继承王位啊?
对于众臣的表现,朱棣并没有在意,因为这种来自一国之主的马匹,拍得朱棣浑身抖舒坦,他笑看着斯坦斯,道:“斯坦斯国王,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你多年前曾经来过南京吧?当时的你,似乎是跟在老国王身边的王子殿下吧?”
听到朱棣的话,斯坦斯激动得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他站直了身子,脸上隐隐露出得色:“回明皇陛下的话,永乐元年的时候,下臣曾与父王前来大明朝贡。没想到明皇陛下还记得下臣,下臣,下臣当真是铭感五内!”
“呵呵,不必如此。”朱棣呵呵笑了起来,“好了,你等的心思朕已明了,你等此番能够来我大明,朕这心中亦是十分高兴的。这样吧,待此番'百国盛宴'之后,朕允许你等在我大明国都建'大使馆',到时候我大明自然会维护你等番邦之人在我大明境内的各项权利。”
一众番邦国王们明显愣了一下,他们本来都是打着下血本,也要在大明建造一个大明所发明的'大使馆'的,只是没想到他们竟然这么简单地得到了允许。
不对,或许是大明早就已经有这个打算了,只是借着这个机会说了出来。
瞟了一眼周围的那些国王,斯坦斯眼珠子一转,道:“如此,真是谢过明皇陛下了。不过,下臣这里有一个请求,还请明皇陛下能够应允。”
“哦?”朱棣眸中闪过一抹异色,道:“何事?”
斯坦斯说道:“陛下,为了加强我西洋国与大明之间的联系,还请陛下在我西洋国王都之内建'大使馆',下臣愿为大明承担各项花费,还请陛下恩准。”
“妙啊,这家伙还真是有成为和珅的潜质啊,不仅仅是会拍马屁,就连出的主意也都在点子上,这货真是个人才。”朱松心思开始活络起来。
“这……”朱棣本就有这个心思,他还琢磨着借着这个机会说出来呢,没想到斯坦斯倒是替他说了出来,不过这件事情还是要做个样子出来的。
瞧见这位明皇陛下似乎有点不乐意,斯坦斯有点急了:“陛下,我西洋国虽说比不得大明物产丰饶,矿产丰富,但我西洋多农产品,稻米、棉花……”
看来这小子是真急了,竟然开始推销自己国家里的东西了。
“好了,好了,朕也没说不答应!”朱棣一看这情况,知道不能在演下去了,连忙摆手:“这件事情朕应下了,具体的,朕会专门安排人与你细商议的。”
“如此,下臣就拭目以待了!”斯坦斯顿是心满意足地说道。
有了第一个,自然就会有第二个,很快就有至少一半的国王,表示愿意让大明在他们的王都之内建造'大使馆',并承诺大使馆的建造,他们全包了。
至于剩下的那些王国,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就是低着脑袋不说话。
这就是人的劣根性了,万事用在别人身上都是合适的,但是用在他们自己身上就不成了。
之前他们就打算在大明建造'大使馆',可是轻易得到这个机会了,大明反过来想在他们的国度建造'大使馆',他们反倒是不乐意了。
这人啊,往往对待自己喝对待别人,都会适用两个标准!
……
待第十三位国王表示,愿意请大明在他们王都之内建'大使馆'之后,锡兰国王蒙卡站了出来,很正式地对朱棣说道:
“陛下,下臣知您勇力无双,神武英明,且大明地广物博,下臣在游览大明之时,亦叹为观止。是故,下臣愿奉上财帛珍宝、美女佳人,年年入贡,岁岁为邦,自此成为大明臣属之邦!”
一边这样着,蒙卡还从怀中取出了一卷淡蓝色的布帛,双手做出呈递状。
国!没想到蒙卡竟然还有这样的魄力,当面将臣服的国给读了出来!
要知道,这些周遭的番邦之国,即便臣服也决计不会当着这么多的人,将臣服明明白白地说出来,毕竟他们代表的可是一国,可是一国之君!
这样明白地表述出来,不是摆明了告诉众人,我脸面不要了,就是要傍上大名这条大粗腿,谁爱瞧不起谁瞧不起吧!
就在众人心思各异的时候,蒙卡已将那份布帛交到了走下来的郑和手中。
“蒙卡国王有心了,对于我大明而言,锡兰国早就是我大明的友好邻邦!”朱棣决口不提臣服之事,这个时候还是需要给予蒙卡肯定的,其目的自然就是要剩下的这帮家伙都识趣点,不让建'大使馆'?可是,拿出臣服的诚意来!
这些国王们都不是傻子,朱棣的话外之音他们自然是明白的,之前那七个不想让大明在王都之内设立'大使馆'的小国,脸色有些难看。
或许,在这之前他们之所以选择臣服,并非是真心臣服,二十惧怕大明直接攻打过来,抢了他们王族的地位,可是他们哪里知道,就那种弹丸小国,甭说朱棣了,就连朱松都瞧不上眼。
现在,也到了他们做出选择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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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七章 蓝眼凤头鹦鹉
这有了第一个,自然就会有第二个,锡兰国王蒙卡之后,之前提出在本国王都建'大使馆'的西洋国王斯坦斯紧随其后而出,对朱棣行礼道:
“尊敬的明皇陛下,西洋王国虽为岛国,但是周遭海域与大明毗邻……我西洋王国愿臣服于大明,年年称臣,岁岁朝贡,愿护我大明临海之域升平!”
不愧是大明的狗腿子,张口闭口就是'我大明',这种人还真是天生的马屁精。
蒙卡和斯坦斯对朱棣的'表.白',可以说是将剩下的所有过往都推了出来,他们现在是避无可避,必须当众向大明表明他们的意愿了,否则怕是难以成活。
“尊敬的明皇陛下……”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眼下已然是骑虎难下的一众国王们,只能选择臣服。
当然了,不过是口头上的承诺,他们可不想蒙卡和斯坦斯那样,早就准备好了一份奏折,所以说朱棣对于这些人的态度也与蒙卡以及斯坦斯不同。
“尊敬的唐皇陛下,此番下臣自爪哇而来,除了献上下臣最诚挚的问候之外,还带来了我爪哇国的一些稀有之物,还望陛下能够喜欢!”
等到众人终于献上终成之后,让朱松稍感惊讶的是,爪哇国王斯派洛竟然第一个蹦出来,向朱棣进献礼物,看样子似乎是早就已经有所准备了。
斯派洛没看众人的表情,而是自顾自地来到奉天大殿门前,招了招手。
少许,便见一名皮肤白皙,生得很是美艳的少女,抱着两只白色的鸟形生物袅娜地走了进来:
但见那鸟形生物大概有半尺来长,半尺来高,胖胖的身子,通体雪白的羽毛,小脑袋上顶着个淡黄色的凤头冠,黑灰色的鸟喙比体翕动着,长长的身子后头还拖着一条扇形的尾巴。
让人比较惊异的是,这鸟形生物有着一圈蓝色的眼圈,眨动着,很是活泼。
“蓝眼凤头鹦鹉!”朱松眼珠子都瞪直了,“还特么地是一对!”
说来也巧了,朱松之所以认得这鹦鹉,是因为在他前世的时候曾经接过一单护送任务,是'迪.拜'的土豪,在英格兰弄到了一对儿珍稀的蓝眼凤头鹦鹉,土豪一掷千金,花费五百万美金雇佣了朱松护送这对鹦鹉,土豪的生活啊!
不过,按理说这爪哇国乃是东南亚古国,其境主要在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一带。而蓝眼凤头鹦鹉,产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岸毕斯马克群岛的新不列颠岛以及新爱尔兰岛,两者之间距离可不是千里,他是怎么弄到这一对鹦鹉的?
瞧着众人脸上的表情,斯派洛也知道众人可能是不曾见过这玩意儿,一只严肃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兴奋之情,他指着这只蓝眼凤头鹦鹉,道:
“明皇陛下,此物名曰蓝眼凤头鹦鹉,是我爪哇国的王子在外游猎之时所捕获,这鹦鹉极其活泼乖巧,且经过培养之后,能够说一些简单的词话!
“哦?能否给朕演示演示?”
朱棣一时之间来了兴趣,这玩意儿跟八哥一样啊,都能学些人话,只不过能学人话的八哥倒是不好培养,大明皇家御兽园里也没有几只。
眼下好容易看到了与八哥相似的品种,自然要先听为快了。
“遵旨。”斯派洛应了一声,扭头瞧着自己带来的鹦鹉,先是吹了一声口哨,成功吸引了鹦鹉的注意力,随后冲着朱棣一努嘴,道:“吾皇万岁万万岁!”
鹦鹉眨巴着一双蓝眼皮,定定地瞧着朱棣半晌,鸟喙一动:“万岁,万岁!”
尼玛,这声音还挺大,大殿中的一众文武大臣们起先的时候还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满世界逡巡着,想要找到说话的源头,可就是找不到。
“吾皇,万万岁!”就在这时候,又是一道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