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昔我晚矣
“我还没去过京城大学呢,听说那的风景也不错,还有个很大的图书馆呢。”萧函用着原身的俏皮口吻道,果然还狐疑的林母眉头就松开了。她就知道除了玩,闺女哪里会想别的正事,不过是找个借口正当玩罢了。
林母也不挑毛病,只叨了一句,“玩归玩,别给你嫂子添乱。”
林父更没插话。
萧函吃完早饭回到原身的房间,墙上贴着几张这个时代的明星海报,桌上就是一些课本,还有原身抱着玩的心态收集的邮票。林云就读第一中学,成绩不算好,也不算太坏,尤其是父母对她还没什么要求下。
出门的时候,林母还给了萧函十块钱,坐公交肯定用不了这么多,无非是多给点零花钱让女儿去玩。
京城大学离林家住的地方挺远的,光是公交车就坐了一个多小时,还转了两趟。林家父母没怎么来过,林云年纪小嫌麻烦也不会跑这么远来。
而且她和嫂子秦秋的关系平平,算不上亲热,平日也不亲近。秦秋和林华结婚三年了,但聚少离多,感情淡淡的,秦秋和林家人又不住在一起,林云对嫂子秦秋的态度也一向是敬着的。
因为这门婚事,算是林家高攀了。
林家虽然根正苗红,又是干部家庭,但和秦家还是没的比的,要不是林华实在有出息,军校第一名成绩毕业在部队又表现出众,受秦秋父亲赏识看中,定下了这门亲事。而在结婚前,林华和秦秋仅仅相亲见了一面,不是时下人崇尚的自由恋爱,换句话说,不是秦秋看中了林华这个丈夫,而是秦父看中了这个女婿,觉得很不错。
这似乎挺让人不解的,但在这个时代实属常见。
秦父欣赏认可林华的才干能力,林家也重视秦秋这个儿媳妇,不说把她当菩萨一样供着,但像是婆媳问题这样的磕磕碰碰在林云记忆中从未出现过。
公交在京城大学门口停了停,萧函下车。学校的门卫大叔看了一下萧函的学生证,就让她进去了。
京城大学的环境还是不错的,湖波荡漾,微风伴着蝉鸣。还有坐在长椅上看书的,也有在树林亭子里学英语的,还有三三两两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逛的。
能看的出来不止学风自由浓厚,还有这个时代蓬勃向上的朝气。
时间还早,萧函也不急着找秦秋,先在校园里转了一圈,玩的差不多了,才寻了个同学问中文系在哪,
那位留着齐肩短发的女同学声音爽利,直接问道,“你找谁?”
“我找一位中文系的老师,她叫秦秋,我是她家里人。”萧函也没有遮遮掩掩。
对方也没有怀疑萧函会说假话,一听是来找秦秋的,还是家里人,态度立刻热情温和了许多,“是秦秋老师啊,她今天上午没有课,现在在中文系老师办公室,你往和华路走,再左拐走林荫路,尽头那栋白色的大楼,三楼402。”
女同学还详细地给她重复了两遍,怕她走错路,“要是没找到,你再问别的同学也行,学校里没人不认识秦老师的。”
萧函当然不是运气好随便一问就问到个认识秦秋的学生,而是秦秋是学校里的名人。小说剧情中也有说秦秋很有人格魅力,在学校深受师生的喜欢。
……
秦秋的办公桌上除了上课的教案,平时喜欢看的外国名著,诗集,今日多了一抹别样的风景。几近透明的玻璃瓶里插着一小束蓝色的玫瑰花。
凡是进办公室的人都忍不住瞧上一眼。
蓝色的玫瑰花可难得一见,价格肯定也低不到哪去。她们当大学老师的,工资虽然不错,但这样的奢侈品还是只能眼馋一下的。
“秦老师看起来心情很好啊。”一个女老师打趣道,“这花可真漂亮啊。”
“怎么就没人给我送花呢。”
旁边年长的女老师笑呵呵道,“这还不容易,你让你对象给你送呗。”
现在风气与以往不同,尤其又是有文化的年轻人,更崇尚自由恋爱,到公园约个会拉个小手都不算什么。
“他就是个呆子,根本不懂女孩子的心思,别说送花了,连根草都没送过。”女老师闷闷不乐道,对秦秋也更多了一分羡慕。虽然秦秋没说,但谁都看的出来,肯定是追求者送的,还是个懂情趣的追求者。
秦秋可是京城大学多少师生心目中的女神,仰慕者多了去了,平时写情书的寄信送礼物的,也有不少,但都入不了秦老师的眼,这也是她们第一次见秦秋收下。
秦秋看着玻璃瓶里的玫瑰花,却有些出神。
她想起昨天被陈希哄骗去了外国人开的西餐厅,不知不觉被牵着鼻子着走,不仅跳了舞,还看了电影,最后陈希还偷亲了她。
对那个出格的吻,秦秋有些羞恼。
但在回忆昨天的点滴时却不自觉弯了弯嘴角,她并不想承认昨天过的其实很开心。
秦秋其实是个向往浪漫小资生活的人,烛光晚餐,跳交际舞,看电影,都是她喜欢的事情。但秦家家教很严,秦秋一直生活在父亲的严苛古板教育下,也被严令做这样出格的事。直到结婚工作后,在自己喜欢的大学校园,周围都是受教育程度相等的年轻师生,又不住在婆家,才稍稍松快自由一些。
而陈希,是她的学生,在见面的第一节 课上就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还惊人地说要追求她。
他与她完全不一样,他从小就是被家里溺爱长大的小霸王,脑子又聪明,大大小小的祸没少惹过,什么事不敢做。
她不过是随口提了一句小说里看到过的女主收到的蓝色玫瑰花,陈希就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把它变了出来。因为陈希,秦秋得到的惊喜越来越多。
陈希就这样横冲直撞,像太阳一样炙热地撞开了秦秋的心扉。
就像她昨天拒绝了陈希,但最后也没舍得将他送的花丢掉,而是找了干净的玻璃瓶盛水装着,还放在了桌上,时时刻刻都能看一眼。
连秦秋也理不清自己现在对陈希是什么情感,有些甜蜜,又有些矜持气恼。
“秦老师,有人找你。”一道同事的声音打断了秦秋纷乱的思绪。
见到进来的少女,秦秋清丽的面容浮现一丝诧异。
萧函见到秦秋,露出无害的笑容,“嫂子。”
“秦老师,这、这是你小姑子啊。”旁边听见萧函称呼的女老师有些诧异,学校里知道秦秋结婚的人并不多,像许多老师也只知道秦秋家里比较有背景,其他的家庭情况并不了解,秦秋也不喜欢别人三姑六婆一般的打听。
“林云。”秦秋秀眉微蹙起,但很快舒展开了,“你怎么过来了?”
说话也是温声细语的,秦秋其实挺优秀的,人长的漂亮有气质,谈吐优雅,学历高,即便年纪轻轻当了京城大学的老师有家里关系帮忙,但她本身的文学功底能力也不差。
在离婚的事发生之前,秦秋在林云心目的形象也是很完美的,为她那个古板冷硬的大哥能找到这么好的嫂子而高兴。
“这是我丈夫的妹妹林云,还在读书。”秦秋也没否认萧函的身份,落落大方道。
这一句话引得办公室里的人惊讶不已。
“秦老师结婚了啊。”
“这可不仗义了,我们都没见过你爱人呢。”
“秦老师这么年轻就结婚了啊,不知道你爱人在哪工作呢?”
“我哥是军人,在部队呢。”萧函语气欢快随意地多道了一句。
秦秋闻言,眼角微跳了一下。
萧函又对秦秋笑道,“嫂子今天不是要到家里吃饭吗?我跟妈说了一声来接你,顺便参观一下京城大学,我还没来过京城大学呢。”
听了萧函的话,秦秋才想起今天是周末,要去林家陪公婆吃饭的日子,她差些忘了。
在原剧情中,她因为陈希,没能去林家,后找了个借口推托过去了,林家相信了也没有多介意。
萧函看见了秦秋桌上的蓝色玫瑰花,故作好奇地问了一句,“这花真漂亮,我都没见过。”
秦秋仿佛被人堪破了心思,如秋水般的眸子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镇静了下来,语气平淡道,“一个学生送的。”
萧函点了点头,心里却不禁叹道,不得不说男主陈希挺会追求人的,花样多,肯花钱又用心,更别说还是在这精神娱乐并不多,表达情感都还比较青涩含蓄的时代。
好像原身记忆中,她大哥林华就挺沉默寡言,严肃内敛的一人。
秦秋下意识不想林云在学校待太久,出言道。“我今天没课,我们现在就走吧,早点过去不要让他们等久了。”
萧函笑着点了点头。
秦秋和萧函离开了,办公室却一阵议论纷纷,尤其是之前还对有人追求秦秋这事心知肚明的老师。
有追求者不算什么,但秦秋收下了追求者的花,再加上有家室这点,就稍稍有点尴尬了,她们刚才的打趣也有多少不合时宜,只是秦老师却没反驳什么,也有些奇怪。
但以往秦秋给她们留下的印象很好,转念一想纷纷都觉得也可能是她们误会了吧。
第27章 年代文里的真爱
走到校门口时, 不远处树下一个青年倚靠在军绿色敞篷小汽车车门边上, 挺招眼的。
萧函一眼便认出这就是小说中的男主陈希。
和小说描写一样, 小麦色的皮肤,挺直的鼻梁, 棱角鲜明的薄唇尾角微微翘起,洋溢着年轻且朝气的勃勃生机,和性格一样不羁和执拗的气质。
陈希见到秦秋, 眸子明显灼灼发亮了起来。
秦秋顾及林云在身边,有意避开,不等陈希过来, 就拉着前方相识的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师,问能不能搭个顺风车走。那位老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老师家境也不错, 开的也是小汽车,
见秦秋离开了, 陈希憋了一肚子气,直接踹在了小汽车上了。
小汽车主人刚上完个厕所回来, 就看到这惊吓他小心脏的一幕, “陈小爷,我叫您大爷都行, 您有气也别撒在我车上, 我好不容易才求我爸给我买的, 这可是国外进口的呢。”
“车坏了我赔你,人没了你赔给我啊?”陈希正是不爽呢,眉峰往上翘起, 透出桀骜不驯来。
他兄弟嬉皮笑脸道。“不是,这人你可别问我要,你问我要,我也给不了你啊。”
陈希从小在各区大院厮混,又讲义气,交友广阔,在首都圈子里也有不小的名声。最近他正追求一姑娘的事,他的兄弟也不少人都知道,还被拉着帮忙呢。
说来谁能想到,陈希因为之前带头惹祸,被家里老爷子扔到京城大学里来,结果还看上了大学里的一位女老师,还是有夫之妇呢。他兄弟也劝过,但陈希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性格,哪听的进去,做兄弟的还得跟着帮忙。
这不,陈希虽然昨天刚被秦秋拒绝,但屡败屡战,找朋友借了个洋气的敞篷车,守株待兔在这约秦秋开车兜风。结果人没了,哪能高兴得起来,脸色阴沉的厉害。
其实要他这些小伙伴说,要什么样的姑娘没有啊,漂亮的,有才华的,家世好的,哪找不到,陈希偏偏跟钻了牛角尖似的,喜欢一个有家室的女老师。
陈希兄弟撞了撞他胳膊,“别不高兴了,兄弟们凑了个局,全是好玩的。”
……
在车上,萧函恍若无意提起道,“嫂子,那个人好像认识你。”
秦秋没有一丝慌乱,面不改色道,“哦,那是一个听课的学生。”
在前座开车的老师随口道,“是那个叫陈希的旁听生吧,他可是在学校里出名了,真是让人头疼,整个一纨绔子弟。”
“打不得骂不得,天天逃课,也不知把这当什么地方了,唉。”
陈家把陈希扔进京城大学里只是为了压压他的性子,对他学习没多大指望,而陈希进来后心都挂在怎么追求秦秋上了,对上课学习更是无所谓。
作为男主,作者无疑是偏爱他的,不仅相貌出众,人也聪明,现在是因为年轻气盛贪玩,但在剧情后半部分,陈希进了军队,就显露出了他的本事,一路高升,连原本不喜欢他的秦父也接受了他。
这就是男主光环之一,只要浪子回头或是一认真起来,分分钟就能走上人生巅峰。
这是9526在萧函耳边说的。
林家这顿饭的氛围还是很好的,林父和林母也就作为长辈问了一些秦秋生活上的问题,秦秋也应对从容,表现的堪称完美。
要不是知道剧情记忆,又见到了那束男主陈希送给她的蓝色玫瑰,萧函也不会觉得秦秋有什么问题,林家父母更不会想到他们眼中优秀满意的儿媳妇会在不久的未来因为爱上男主选择离婚。
不在一起住,距离也产生美。林母就很满意秦秋这个儿媳妇,温文尔雅,聪慧秀气,家世工作样样都好,儿子林华能娶到她才是福气,反倒是因为林华长年在部队,聚少离多的让林母对秦秋有些愧疚。
林母不是那种没见识一心只有儿子的女人,觉得秦秋嫁给他儿子就该作为军属随军,论工作秦秋这大学老师的身份说出去,谁不羡慕她有个学历高工作体面的儿媳妇。
她在妇联工作,那些家长里短,婆媳问题见过不知多少,林母也不喜欢家里吵吵闹闹的,和睦融融才好,更也不曾为难秦秋什么的,平时怨念儿子林华的更多些,“林华也是的,不能多请点假回来,也多寄几封信,给你打个电话啊。”
秦秋抿了抿唇,温和浅笑道,“没关系,部队任务繁重,闲暇时间不多。”
林母哪不知道自己儿子是什么人,就是个工作狂,刻板尽职,努力拼命的过分,但她不是怕秦秋心里不舒服吗?听到儿媳妇这么体贴的话,林母感叹,不愧是军人家庭出身的女儿,大方体贴,有军属的自觉又善解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