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沉筱之
“更不提当年裴府落难,你被派去塞北那荒凉之地当知州,手上半点实权也无,若非云舒广帮你助你,你如何得以升迁?如何回到金陵?”
“人行在世,当堂堂正正,上无愧于苍天,下无愧于已心,方能立足于这天地间!眼下侯府遭逢不测,只余孤女寡嫂,你,还有阑儿,却为了一己私利,趋炎附势,一味将她们撇开!”
“人在做,天在看!”老太君气得浑身发抖,连连拄打木杖,“你们忘恩负义,迟早——迟早会遭报应的!”
裴铭与裴阑见老太君如此,当下也顾不得跪着,连忙上前去扶她,劝道:“母亲,儿子不会不管侯府的,等这事风头过去,若阿汀那里有什么可相帮的,儿子定然会派人过去帮衬着。”
“至于洛儿,他人已没了,这案子怎么定罪,对他来说都没什么要紧,明日一早,我便让阑儿上一封折子,请今上怜惜侯府的孤女寡嫂,不要断了侯爵的俸——”
“你住嘴!”老太君嘶声呵斥。
“不对,”她倏而一顿,像是想起什么,脸色一下发白,又连声道,“不对不对,你这么做,该不会是,该不会是……”
然而话未说完,她蓦地提不上气来,双眼一翻,径自昏晕过去。
—*—*—*—
至中夜,程昶随琮亲王回到王府。
雨已落下了,府门口的厮役举了伞来迎。
回府的一路上,琮亲王都沉默不语,入了府,程昶拜别了他与王妃,就要回自己院子。
琮亲王注视着他的背影,半晌,唤了声:“明婴。”
明婴是程昶的字。
程昶步子一顿,回过身来:“父亲。”
琮亲王看着他,雨夜风灯,他执伞而立,明明还是从前那副样子,却实在有几分不一样了。
到底哪里不一样,他这个做父亲的也说不上来。
跋扈,闯祸,那都是明面上的,琮亲王记得,昶儿小时候也很规矩,日日粘着他哥哥,后来哥哥没了,他才一日一日地养歪了性子。
就好比眼下自己将说的这番话,若还是从前的昶儿,他是不会对他说的。
“裴府的事情,侯府的事情,你少掺和些。今上……你皇叔父上了年纪,金陵这些高官门第,水深得很,你该远离则远离。”
出乎意料的,程昶的眉宇间没什么意外之色,更没追问原因。
他只是点了一点头:“知道了。”
琮亲王略一怔:“你……”
他还当他近日与那侯府小姐走得近了些,想要搅和进这场是非呢。
琮亲王妃见琮亲王这副样子,以为他又要斥责儿子,连忙拦着:“昶儿好不容易收敛了性子,今晚又没犯什么错,王爷摆脸色给他看是要做什么?”
又想起一事,笑着对程昶道:“你今晚可仔细听你表姨说了?绾儿做得一手极好吃的莲花糕,等过两日你休沐了,母亲邀她过门,叫她做给你吃可好?”
程昶愣了下:“绾儿?”
琮亲王妃故意板起脸:“瞧你这心不在焉的样子?就是你那表妹,礼部林家的小姐,绾儿是她的闺名。”
又切切打听,“你觉得她怎么样?”
程昶反应过来。
哦,就是他的那个相亲对象。
他想了想,答:“还可以。”
确实还可以。
论长相,称得上是很美了;论性格,看样子也算温婉可人。
这个年代不讲究学历工作和薪资,女子能读个书认个字就很不错。
听那个林氏小姐说,她小时候念过《女则》与《论语》,是个识字的,这就行了。
虽然还没什么感觉。
程昶上辈子的恋爱史比较惨痛,由于先天的心脏病,几乎都是潦草收场。
他其实很受欢迎,长得好看,又能静得下心学习,门门功课第一,从中学到大学,十年如一日的校园男神。
高中时期,单是情书就收满了三个抽屉。
初恋是在高二,女朋友是矮他一届的艺术生,少男少女,情窦初开,见个面拉个手就脸红心跳。
有回晚自习下课,他送小女友回家,或许是弄堂里的月色太好,把小女友的脸蛋照得皎如霜雪一般,他心神微动,撩开她散在脖间的发,埋首便吻了下去。
这是他的初吻,双唇碰上如花叶一般的柔软,心怦然得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可惜下一刻,他就晕了。
事后在医院醒来,医生说,他是犯了心脏病。
程昶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住了一个礼拜,其间老师来看过他,朋友来看过他,同学也来看过他,惟独小女友没来。
两个礼拜后,程昶出了院,在学校里碰见小女友,小女友万分悲切地对他说,自己不能和他谈恋爱了,父母不允许那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有先天的心脏病,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自己眼前离开人世,她怕自己会受不了,会跟着他去,所以她只有分手这一条路可走。
小女友最后流着泪说,她太喜欢他了,就算分开,她也会一直这么喜欢他的。
小女友离开后,程昶一人在操场边的银杏树下立了许久,不是不伤心,但更多的是费解,他不明白太喜欢与分手之间有什么必然关系。
但不久以后,当他看见小女友挽着另一个男生的手有说有笑地走在校园里,他就了悟了。
那个男生,高大,阳光,帅气。手里转着篮球,恣意奔跑,比他健康。
人活在当代,身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诱惑,每天可面对太多选择,因此有的路尚未踏上,便预料到结果,有些事尚未坚持,便知道要放弃。
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能。
是自我保护。
可惜他在初与小女友谈恋爱的时候,没考虑到这些。
他很孤单,小时候父母先后离世,他在孤儿院住了一阵,后来被老院长收养,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五年。
初三那年,老院长去世,他搬回父母的房子,用父母留下的钱养活自己。
他有朋友,可是都不太亲近,大约是因为他较严重的心脏病,没人会与他走得太近。
所以程昶在初与小女友恋爱时,是把她当成生命力很重要的人的,他甚至开始为彼此的未来打算,如何养好自己的身体,如何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亦或自己创业,赚了钱,然后向她求婚,给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
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他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再遇到喜欢他,他亦有点感觉的姑娘,他都会事先说明,自己有先天心脏病,比较严重的那种。
大学那几个还会试着与他交往两三个月,工作后再遇到的,听说他有心脏病,都是沉默,隔天一条短信过来,意思很直白,“我觉得我承受不了这样的未来”。
期间也有一个坚持得久的,却在他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装了起搏器以后,提了分手。
程昶也不是不能理解。
人的心要靠机器才能维持跳动,或许在常人眼里,已不能算是个完整的人了。
诚如事到如今,他再回想少年时,最初那个小女友究竟长什么样,他已不记得了。
只记得她很擅画画,临分手时,她送给他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画满了他各种各样的模样,看书时,写字时,微笑时,走在弄堂里回头看她时,笔触间略去他眉宇的恹恹病态,洒上阳光,出奇的好看。
好看得让程昶相信,她当年是真的太喜欢他。
可惜那个素描本,在一次他搬家后遗失了,一如他不记得她的模样一般,并不怎么可惜。
程昶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便如奔走在这尘世中的芸芸众生,最终在心上裹了一层坚硬的壳,且他的壳格外厚,仿佛杜绝了情念,以至于后来遇到再多形色万千的女子,他也没动过心。
实在太难动心了。
程昶工作几年后,参加过不少同学同事的婚礼,有的在欧洲的小礼堂里,有的在富丽堂皇的酒店,有的则是乡下的流水席。
无论哪一种,到末了,都要新人宣誓,百年好合,永结同心,无论贫穷,富贵,疾病,相守白头,永不离弃。
这是一双人走进彼此生命的仪式。
程昶见证了太多,虽然歆羡,并不多感慨。
因他觉得,他这一辈子终归是一个人来,一个人去,一个人享受欢愉与收获,一个人承担疼痛与疾病,没有人会走进他的生命。
—*—*—*—
是夜,程昶听着琮亲王妃絮叨起林家小姐的好处,一时想起前尘往事。
他倒是不排斥那位林家小姐,人美贤惠性格好,把距离保持妥当,可以先试着处处看。
左右他这辈子摊上一副康健身子骨,娶妻还是无妨的。
就是不知道那个林氏小姐喜不喜欢狗,他想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要养只宠物狗。
起码一只。
等回了房里,程昶才想起一桩要事——他忘了和琮亲王提自己在水榭遇袭的事了。
这事他虽然不想声张,但害他的毕竟是王府养了几十年的家将,便是他不说,不出三日,琮亲王也能查到。
想起遇袭的事,程昶就想起云浠。
他枕着手臂,躺在榻上,想着云浠退婚时,一脸决然的模样,当时她掌心的伤口破开,一滴滴又渗出血来。
她毕竟是为了救他才伤的。
程昶一时慨然,心中想,也不知她回府后,重新包扎过伤口没有,那么好看的一个姑娘,身上还是不要留疤才好。
还有她哥哥的事,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
罢了,自己到底承了她的情,明天一早差人去问问,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相帮的。
一时悠悠然入梦,梦里竟有刀光剑影。
一柄短刃向他袭来,森冷的寒气割向喉间,这时,一只手从旁侧伸来,将短刃推开。
云浠回头看他,问:“三公子,您没事吧?”
程昶刚要答,不知怎么,眼前的景物倏而模糊起来,亭台水榭蓦地倒转,仿佛置身湖中,目之所及斗转星移,他一时恍惚,再睁眼,额上悬着的竟是手术室刺目的无影灯。
有人围在病床边,问:“这个病人什么情况?”
“心脏骤停。”
又有人在喊:“上除颤仪。”
“准备开胸。”
刺痛的电流一下贯穿他的全身,他随着电流猛地一起,猛地一落,好不容易吸了一口气,那团呼吸却炸裂在心肺中,让他整个人痛不欲生。
“救得活吗?”
“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