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精穿成年代文中小闺女 第171章

作者:浣若君 标签: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在梦里,他明明不是,什么话都愿意听我的吗?

  难道说,贺炮也变了?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来回香港,旅途周折,沿途俩孩子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你好棒,为国争光之类的。

  听太多,俩孩子一听到就觉得在晕车,晕船。

  当然,下意识的就想吐。

  在中学的操场上,贺帅掐表,让二斌和三炮一起跑,就想看看二斌到底能跑多快。

  等二斌一圈800米跑完,贺帅拍了拍表,摇头说:“不对啊。”

  “怎么了哥哥,我觉得我二斌哥哥跑的可快啦。”超生连忙问。

  小帅摇头说:“没事啦,就是你二斌哥哥跑的有点快。”

  超生对于二斌哥哥的这个有点快是哪种意义上的有点快,并不太理解。

  直到开学后,田径赛的成绩出来,她才知道,这个有点快是什么意思。

  “陈月牙同志,田径赛男子800米的世界纪录是1.48,咱们学校的测速设备有限,但是,我可以确定他的速度在1.52左右,加以训练,你儿子完全可以在田径赛中打破世界纪录,为国争光,现在,我们必须把他送到北京去读书,让他在初中就接受专门的长跑训练。”体育老师在比赛成绩出来之后,专门上门,跟陈月牙说这件事儿。

  所以,这又是一个为国争光?

  而且,这学转的也太轻松了点吧?

  陈月牙回头看着背着小书包的超生,给她扬了扬下巴:“嗯?”

  “我知道啦,我是一颗平平无奇的小人参嘛。”超生叹气说。

  委屈,无助,平平无奇小人参的人生啊!

  哥哥们实在太优秀了怎么办?

第138章 138

  虽然说目前二斌和三炮还没到直接要被招走的时候, 因为他们必须读完初中,才能去体校, 或者军校, 但是, 他们直接被小帅现在所在的实验中学抢走, 去小学六年级预读,然后直接升初中了。

  清水县就剩下超生一个人读书了。

  每天和妈妈相依为命的日子可真好, 因为偶尔妈妈去北京,也会当天即时返回的呀。

  当然, 一到周末,超生跟着妈妈一起,坐着妈妈的面蛋蛋上北京,其实也很好玩的嘛。

  “我猜我小帅哥哥肯定想我想的已经要哭了。”眼看进了北京城,宽宽的马路, 少少的车, 公交车站旁挤了黑鸦鸦的人群,超生笃定的说。

  陈月牙觉得超生未免想的太美了点:“你小帅哥哥现在有自己的生活,有新的朋友,周末过的可丰富多彩了, 会想你, 但肯定不会哭。”

  “肯定会的, 他们都会想我哒!”超生自我迷恋的不要不要的。

  “现在你们都长大啦,尤其是你小帅哥哥,忙着呢, 好几回我来,都没见着他的人。”陈月牙又提醒闺女。

  小学是周五就放学,周六在北京呆一天,周天超生就得回县城,否则周一上学她是起不来的。

  当然,超生对于哥哥们对自己的爱,把握的可比妈妈准确多了。

  “贺笙笙!”

  “超生,超生!”车还在路上跑着呢,就有俩个少年一直在跟着车挥手。

  “是你小帅哥哥和小盛哥哥,看来是有什么事儿,你要不要下去找他们?”陈月牙刹停了车问。

  当然要啦。

  超生只等妈妈把车一停,提着个塑料袋儿就下车了。

  “小盛哥哥,小帅哥哥,你们好呀。”超生说。

  盛海峰没说话,眼睛扫到超生手里的塑料袋儿上面了,这塑料袋儿印的是繁体字,一看就是给他买的礼物。

  他笑了笑,没说什么,但超生多有眼色啊,立刻就把自己的塑料袋递给盛海峰了:“给啊小盛哥哥,我在香港的时候给你买的礼物。”

  盛海峰也猜不到是什么,接到手里,当然要故意问一句:“是什么啊?”

  “看看吧!”超生鼓着小手掌,笑眯眯的说。。

  盛海峰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顶鲜艳的绿色渔夫帽来。

  “喜欢吧?原来苏阿姨跟我说过,你小时候被大哥哥们抢走了绿军帽,哭了好久好久呢,我看到这顶帽子,立刻就想起来啦,于是我就给你买了一顶哟,转过来看看。”超生兴奋的说。

  盛海峰把帽子转了过来,正前方,用红色的丝线绣着一个方方正正的五角星。

  “喜欢,特别喜欢。”盛海峰说。

  一顶绿色的渔夫帽,盛海峰觉得牙疼,他不确定自己要不要戴出去。

  左边手牵一个,右边手牵一个,跟着俩个大哥哥一起出去,超生觉得好兴奋啊。

  到了一个公园里,有一群人围簇着的地方,中间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周围围满了年青的,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但大家聊天说话,用的都是英语。

  “这是汤姆华盛顿,长驻中国的一位美国人,他每天在这儿免费教大家学英语,贺笙笙,你不是想学英语吗,会说几句,大胆的说出来。”盛海峰介绍说。

  超生跃跃欲试:“hello,please you English?你会说英语吗?”

  这是她唯一会的一句英语。

  小盛哥哥立马纠正说:“不对,应该是do you speak English,你这英语哪儿学的,怎么怪怪的?”

  “我跟一个日本人学的,我厉害吧,一直都记得。”超生悄悄说。

  小盛哥哥和小帅哥哥对视一眼,一起点头,笑的很神秘啊:“所得斯呐!”

  显然,超生的第一句英语就被哥哥们取笑啦,超生气。

  “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习最标准的英语。”超生信誓耽耽的说。

  不是超生喜欢英语,而是她想学会英语,然后让外国人都来学习中文。

  小帅哥哥在人群中听了一会儿,已经参于进去,也去跟对方讲话了,用的也是英语。

  超生不会讲英语,但是小盛哥哥可以给她做翻译啊,再加上她一旦静下心来,认真的钻研某个领域,有小人参的灵力加持,学起来是特别快的。

  这种每逢周末的英语角,从80年左右兴起,一直要延续到90年,有了各种英语培训班之后,才会渐渐衰落,而现在,就是它的全盛时期。

  超生很快就入迷了,到了每个周末,她都要跟着俩小哥哥一起去英语角,等到期中考试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简单的用英语和小盛,以及小帅有所交流了。

  而且,在小帅哥哥走了之后,超生就迷上了看小帅哥哥留下来的所有书籍,各种外国名著,从《飘》到《红与黑》,再到《荆棘鸟》,一本又一本,不用照顾三个哥哥,超生可以尽情徜游在知识的海洋里。

  在这个学期,虽然说月考她没有次次都100分过,但是明显的,因为读书,她的眼界开阔了不少。

  “吉吉,玩!”老八嘴里叨着奶瓶,含糊不清的叫着姐姐,想跟超生一起玩。

  超生把一只皮球扔了出去:“捡去!”

  不论她扔的有多远,过一会儿,屁颠屁颠的小老八就给她捡回来了:“吉吉,还要玩!”

  超生再扔:“捡去。”

  小老八跟只小狗一样,刷的一下就窜出去了,迅速捕捉到球,再捡回来,让超生给他扔。

  他比胡同里任何一条野狗跑的都快。

  超生哗啦一声,又翻过一页书,读书,逗老八,日子平静而又快乐啊。

  隔壁的王大妈率先发现的,回来跟孙自敏说:“隔壁那小丫头突然懂事了,现在天天埋头看书。”

  “别是看琼瑶的爱情吧,那个我也爱看,我借两本去。”孙自敏笑着说。

  结果进门一看,十岁的小丫头剪着妹妹头,脸蛋儿圆圆的,身上穿一件粉红色的小衬衣,黑色的阔腿粗布裤子,一手扔着球,埋头认真看着一本书《西方工业史》。

  这?

  惹不起惹不起,溜了溜了,孙自敏回去,把正在看武侠的张强臭骂一通。

  瞧瞧别人家的孩子!!!

  当然,每个周末跟着小盛哥哥和小帅哥哥一起去英语角,就是超生最期待的事情了。

  有几个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伯伯们,每到周末,必定要去英语角,帮助年青的,热爱学习的,好学的中国人们练习英语口语。

  今天的主题让超生非常兴奋,为什么呢,因为今天英语角的主角汤姆华盛顿是个古文爱好者,特别喜欢中国的古文,于是他带了几句论语回来,想让大家帮他翻译一下。

  超生最近一段时间正好在读《论语》,尝试着翻译过,憋足了劲儿的,想要抢答。

  “First paragraph:和而不同。Please ahe questions!”汤姆华盛顿说。

  要说把英语翻译成汉语,大家都跃跃欲试,但是,把论语翻译成英语,大家还真有点卡壳。

  曾经的抢答变成了哑然一片,没人知道该怎么翻。

  终于,有人尝试说:“harmony but not sameness。”

  小帅觉得这个翻译法不对,刚要举手,盛海峰一把摁住了,因为他看到超生也举了手。

  “The superior man is affable,but no adutory.”超生大声说。

  和而不同,这句话出自论语,意思是君子即使和某个人亲密,但是,所持的道不同的时候,依旧要坚持已见。

  超生这个翻译,直译的意思是:绅士虽然和蔼可亲,但绝不谄媚于任何人。

  一语中的!

  “太棒了,这个小姑娘才多大,居然能把文言文翻译的这么棒?”人群中,一个戴着眼睛的中年人说。

  “是啊是啊,她没翻译的时候,我根本想不到,中西方的语言居然可以如此完美的被表达出来。”又有人说。

  超生举着手,面向汤姆华盛顿,示意他继续。

  “三人行,必有我师!”

  “When l walk along with two others they may serve me as my teachers.”超生立刻脱口而出。

  这句话的直译是:在特定的场合,三个人一起行走,另外两个人就可以做我的老师。

  “漂亮!”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声。

  “thank you.”超生笑着跳了起来,挥手说。

  接下来,超生就得到跟汤姆华盛顿近距离说话的机会了,当然,她跟现场所有的年青人一样,一点都不怯,勇敢跟对方交流了起来。

  谈起自己最喜欢的一部经典名著《飘》,汤姆华盛顿立刻指着自己:“我就来自美国南方。”

  超生一听兴奋坏了,立刻跟对方交流起了自己读过那本书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