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莘
林苗苗去地府的时候,听两个小鬼说,地府正在招人。只要没有因果在身,没有做过穷凶恶极之事,都可以去报名。
一旦通过考试,就能成为地府公务人员。
林苗苗听得惊奇,没想到过去这些年,地府也与时俱进起来,跟阳间统一步伐。
林苗苗还听到说,正是现在地府空间不足,导致许多新死鬼留恋人间,躲避了追踪,在人间留了下来。
林苗苗心说难怪,她这些日子也见到了不少小鬼。
那些小鬼都魂魄纯净,在人间游荡时也浑浑噩噩的,她还纳闷这样的鬼魂怎么不干净去投胎。
要知道,魂魄越纯净的,就说明生前做的好事越多。
这样的魂魄,是很容易排到号码牌,下一世轮回到一个富贵幸福的人家的。
林苗苗如今才知道,估计是这些小鬼不懂规矩。一开始是想再看看自己的亲人,躲过鬼差的勾魂。
后来鬼差走了,他们再想去地府也找不到那条幽冥之路了。
林苗苗见到的几个,魂魄纯净的直接把他们送去了奈何桥。不纯净的就直接给收了,免得做恶事。
像李炜腿上这一只鬼,周身鬼气浓郁的就差捅破天际了。
里面必定藏了一只恶鬼,也不知怎么回事,上了李炜的身,却没有占据他的身体,反而被困在双腿里面。
估计也是一只笨鬼。
林苗苗掏出手机坐沙发上玩了一会儿,很快风风火火来了几个人。
一男一女,一个少年。
说是少年,只是跟成年人对比起来显得比较稚嫩。但应该也有二十三四岁的模样。
可能才用学校毕业,社会阅历不深。
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身上手上都戴着价值不菲的珠宝。
穿着墨绿色的旗袍,却因为身材有些走形,显得不伦不类。
她的手有些粗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保养精致的贵妇。
脸倒是还行,看起来花了不少钱。
男人黑黑壮壮的,个子高,身材不错,稍微有些发福,但对于这个年纪的中年人来说,已经保持的很好。
这三个人走进来,打眼便能看出来基因不错,都是底子好的长相。
不过女人的五官有些刻薄,看着不太舒服。男人也是这样,带着一股小家子气。
林苗苗看面相,就知道他们有血缘关系。
来的人应该是李炜的母亲和舅舅,另外那个年轻人,就是他的表弟了。
男人看到李炜,就夸张的扑过来。
“小炜啊,最近有没有好一点,身体怎么样,有没有想舅舅?”
他手上还拎着一个简陋的塑料袋,提起来给李炜看:“这是舅舅特意去乡下给你弄来的老母鸡,可千万要多吃点,对身体好。”
“对啊,表哥,你可千万要多吃点。”表弟做出一副吃醋的模样:“我让爸爸给我炖了补补,他还不乐意呢,心底就只想着你这外甥。”
林苗苗:……
就一老母鸡的,被他们说的跟太上老君的丹药一样神奇。
她验证了自己的猜想,这一家人,果然很浮。
老李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可谁叫那是儿媳妇的娘家人?
他连忙喊住儿媳妇:“我叫你回来商量小炜腿的事情,你怎么看?”
他想问你喊你弟弟来干什么,但碍于亲戚面子,就没说出口。
朱英花走过去亲昵的扶着老爷子,一口一个爸:“爸,你也知道我胆子小,建国又出差去了,我不敢一个人做主,就把弟弟喊来了。”
她知道老爷子不满,连忙解释了一句,毕竟家里的财政大权还在老爷子手上,是必须要哄好的。
朱国涛也知道这个道理,哄老人他是天生擅长的。
“伯父你放心,姐姐的儿子就是我儿子。我对小炜怎么样,你是看在眼里的。不说其他的,只要小炜一句话,我这个做舅舅的,上刀山下火海也要给他完成。”
他儿子也不忘表衷心:“爷爷我也是,表哥腿会受伤我也有错。我一直说,我的腿就是表哥的腿。只要是表哥想做的,我都要替他完成。”
这两人就是嘴皮子耍的好,老李也知道。当初他儿子要娶一个乡下女人回来,也是被他们一家人哄得找不着北了。
第一次上门,全家,包括他那岳父岳母,是把自家儿子当宝贝一样的哄着的。左一句宝宝右一句乖乖,他不小心被蚊子咬了口,简直跟被毒蛇咬了一样伤心。
那叫一个诚恳啊,大半夜的偷偷给儿子把蚊子全抓了,还蹲下去给他扇蚊子,怕他再被咬。
可把老李那个没出息的儿子给哄住了,死活要娶。
说自己这辈子就没遇到过这么好的人,比自己亲生父母对自己还好。
老李想着乡下人就乡下人吧,好歹诚恳。
他们李家到了这么地位,已经不需要靠联姻提升地位了。他们也不是嫡系,不怕丢人,就答应了。
谁知道啊,乡下人也不是全诚恳的。
这么些年,朱家几乎天天来打秋风。要不是他们家底厚,真是经不起这么贪的。
房子是李家买的,车子是李家公司的。就连全家人的工作,都是李家提供的。
不过老李也不跟他们计较,朱家人还算是懂事嘴甜。就算贪心一点也罢了,花钱专门请个人夸你也就这样了。
他们李家地位摆在这儿,不怕他们怎么样。
他们几人吹捧了几句,才看到沙发上的林苗苗。
老李便介绍了一句。
朱明德,也就是李炜的表弟,看到林苗苗的一瞬间,立刻喊了出来。
“苗苗!你是苗苗啊?”
他连忙掏出笔和纸:“苗苗我好喜欢你的,我是你的粉丝,脑残粉的那种。你真人比镜头里好看好多啊,可以帮我签名吗?”
没想到朱明德还是个追星男孩,他有句话倒是没撒谎。
林苗苗今天出门,不用上镜,自然是不用化妆的。纯素颜,毫无修饰,却美得自然不落俗套。
林苗苗从善如流的给签了个名,还回去纸笔,忽视朱明德的痴汉目光。
她道:“李炜的腿能治好,你们怎么看?”
主要问的是李炜的母亲,老李叫她回来,估计也是想听听她的意见。
“能,能治好?”朱英花下意识看向弟弟,朱国涛沉下脸,一时也拿不定注意。
老李原本想跟朱英花商量一下的,毕竟是李炜的亲娘。他儿子在国外出差回不了,要是出什么事情,他一个爷爷,隔了一辈,也说不清。
但看到朱英花的表现,立刻沉下脸,拍桌子定板。
“腿是一定要治的,总不能让小炜残废一辈子。”
朱国涛知道自己刚刚的反应惹得老爷子生气了,他连忙发挥嘴甜技巧:“伯父别急,我这不是担心小炜身体受不了吗?你也是知道的,之前因为要治病折腾了多少回。每次都是抱着希望出发,最后失望而归。要是再失望一次,我也怕小炜受不了。”
他拉过老李,小声解释:“伯父您想想,我姐是小炜的亲生母亲,还能盼着儿子不好的吗?她犹豫肯定也是为了儿子好,怕儿子出点问题。”
“我看是你们心底有其他打算吧。”老李抽出手臂,眉头挤在一起,嘴里虽这么说,心底也开始犹豫。
犹豫来犹豫去,主要还是信不过林苗苗。
“大家别争了。”坐在轮椅上的李炜突然发声,他表情严肃:“本来我这双腿,就是因为自己任性才会变成这样的。大家为了给我治病,也想尽了办法。
我决定了,最后再尝试一下吧。不行的话就算了,就当我没有那么命再站起来。”
“小炜……”朱英花还想劝,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
要说她不喜欢自己的儿子,绝对是不可能的。
但儿子姓李,她从小被灌输的思想,就是生是朱家人,死是朱家鬼。她的侄子朱明德才姓朱,就算是儿子,也应该为侄子让路的。
儿子出事后不久,她就知道了,侄子是知道那边鬼宅有问题的。
他就是好奇,自己又不敢去,才怂恿表哥的。
他也没想到表哥真的会去,也没想到表哥会出事。
他一着急,哭哭啼啼全招了。
朱英花知道后,连忙捂住了侄子的嘴,不让他再说。
万一被李家人知道他是故意的,是不会放过他的。
即使现在不知道他是故意的,七八年过去了,不管他们朱家怎么讨好,她公公还总是发脾气呢。
要是知道了还了得?
她是朱家大姐,是要捍卫朱家权益的。
更何况李家那么有钱,她只是拿一点东西给娘家,也说得过去。
朱英花甚至现在是很满意儿子的腿不好的,原因有很多。
第一,儿子腿不好,就没办法继承公司了。这样一来,他们家一根独苗,没人继承,肯定要找别人代理。
她侄子就是最好的人选。
即使公公不同意,可她老公被她哄的团团转,侄子才毕业,就已经把不少项目交到侄子手上了。
若是儿子腿好了,那公司怎么办?
到时候万一因为这个问题闹起来,公公再把侄子赶出公司,他们的苦心岂不是白费了?
第二呢,就是李炜原本也不是省心的孩子,他叛逆好动。
如今腿坏了之后,反而稳重成熟起来。
这样的儿子,还会帮她说好话。公公生气的时候,还会帮她。
朱英花满意极了,觉得李家这么有钱,儿子总能找到媳妇的,还怕腿废了吗?
这样一来,她自然是没有其他顾虑的。
最后呢,还担心儿子身体承受不住。
她虽然偏心,却也不是没有心。儿子之前做过几次手术,差点引发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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