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咸鱼大巫穿越异界 第13章

作者:橙汁感谢 标签: 女强 打脸 爽文 穿越重生

  帕尔默嘲讽的笑了笑,“不要说傻话,巴德利镇太穷,只有那些苦修士才能在这里生活,如果有机会,我都想离开这里。”

  光明神殿内的神父分布到各个地区,首先是以出生地分配,帕尔默出生在赛尔领,所以他就成了赛尔领的神父。到一个领地后,神父就由当地神殿的大祭司分配地区。

  帕尔默之所以会被分配到巴德利镇,是因为他实力低微,天赋不好,还没钱。

  光明神殿并不是一个多么清高的地方,事实上,为了养活那么多不事生产的神父与牧师,光明神殿每年的开销都是一笔巨款。

  想要提升地位,想要享受更多好处,就要给钱。帕尔默如果有钱,他甚至能一路买到赛尔城,去当赛尔城的神父。

  大祭司就不用想了,只有释放光明神术禁咒才能成为大祭司,帕尔默连着用几个清洁神术都能被累的半死,放在赛尔城,帕尔默大概连一个牧师都打不过。

  不管怎么说,有钱才是真的,正是因为有钱,那几个牧师被希尔威镇的神父调走时,他只能默默送上祝福,对此毫无办法。

  如果是在赛尔城,神父想赚钱并不是一件难事,给贵族做祷告,为他们讲述光明神殿的无上荣光,那些贵族就会掏出一笔钱来供养神父。或者贵族们想要盖房子,神父也会得到不菲的报酬。

  偏偏这里是巴德利镇,穷的连口饭都吃不起的边远镇子。

  “神父,我听佣兵们说大巫酒馆在卖魔法物品。那是一块石头,上头画着奇特的魔纹,戴在身上可以躲避魔狼的攻击。”卢卡斯乖巧的开始收拾神殿,他的魔法天赋很好,才十三岁,就能熟练的运用神术了。

  “呵,愚蠢的巴德利男爵终于知道要请有能力的人过来了吗?”帕尔默习惯性的嘲讽了一句,喝了口酒才想起来,现在的巴德利男爵已经不是那个愚蠢无知的胖子了。“她怎么认识魔法师的?”

  如果真是个贵族小姐,或许会认识几个能绘制魔法阵的初级魔法师,这并不稀奇,但艾丽卡是什么出身,帕尔默很清楚。

  “难不成,是那位赛尔少爷……”思来想去,帕尔默只想起了沃德·赛尔,那个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中级魔法师的少年,“不,不可能,巴德利更不可能认识他。”

  帕尔默不由得想起了心脏碎裂,死状凄惨的前任巴德利男爵,他放下酒,开始仔细回想那一段时间发生的事。

  距离艾丽卡成为巴德利男爵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帕尔默的记性很好,三个月前发生的事,他还能回想起大半。

  在他的记忆中,有一天,巴里管家说尊贵的赛尔少爷要来到城堡,让他好好准备,在赛尔少爷来之后,不要露面,因为沃德·赛尔是一个魔法师。

  所以那几天他躲起来没有过问外头的事,等他出来,就听说老巴德利男爵死了,艾丽卡是巴德利家族唯一的血脉,她继承了老巴德利男爵的爵位和领地。

  帕尔默的直觉告诉他,这位新男爵身上有一个秘密,寻找秘密的入手点,就是卢卡斯说的石头。

第22章 努力的小猫咪

  “卢卡斯, 大巫酒馆的石头价格是多少?”

  “两个金币!”

  帕尔默心疼的掏出两个金币, “买一个回来。”

  帕尔默十天后才拿到大巫酒馆的石头, 被佣兵们称作大巫石头的魔法物品在巴德利镇卖的十分火热,而且该死的大巫酒馆七天只卖二十个!

  一开始帕尔默很期待也很好奇,等待十天后,他已经彻底冷静下来了。盯着眼前画着奇怪纹路的石头, 帕尔默开始为自己画出去的两个金币默默落泪,那是他的棺材本啊!等他死了,要靠这些钱买棺材的。

  穷到快吃土的帕尔默可以说是史上最悲惨神父了。

  “神父,您买大巫石头, 是为了去森林里狩猎吗?”早上没有吃饱的半大少年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问着。

  神殿以前最大的收益就是巴德利男爵的供奉, 其次是平民和佣兵们死亡时租用棺材以及叫牧师净化的费用。现在这两项收益,基本上都没了。

  艾丽卡是不可能供奉光明神殿的, 她正在全力建造给大巫的地下神殿。自从大巫石头出现后,佣兵们的伤亡率下降了许多,有钱的都去买石头了, 没钱的也没钱租用神殿的棺材。

  “身为光明神殿神父, 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去狩猎的!”帕尔默认为卢卡斯将钱财看得太重了,“你还年轻,你的神术天赋很好,你应该好好练习神术,等你年满十五岁后, 我会推荐你进入光明神教,如果你的实力强大,入教后你可以直接成为神父。”

  卢卡斯有气无力的哦了一声,什么成为神父,这种事对他来说,太过遥远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路上遇到的那个少女说的话。

  如果光明神不能让人看到生活的希望,不能让人活的越来越好,那为什么不能换一个信仰呢?

  卢卡斯看了一眼帕尔默手边的酒,那一小桶酒是七天前买来的,以前帕尔默从来不会不舍得喝酒,而现在,帕尔默已经七天没有碰酒了,卢卡斯看到过,帕尔默馋的不行,拔开塞子闻了闻。

  因为牧师们的离开,帕尔默不敢再胡乱花钱,卢卡斯知道是为什么,他还小,学习神术就和学习魔法一样,是砸钱的事,即使帕尔默还有不少钱,也不敢乱花。

  光明神说众生平等,如果真是众生平等,那为什么他的神父要为了他受苦,而那些牧师却能去希尔威镇享福呢?

  “神父,如果咱们回到巴德利城堡就好了,那样的话,走了的牧师就会再回来,咱们就有钱了。”牧师每个月要上交给光明神殿一笔钱,是供养神的费用,这笔钱一向是当地的神父取用的。

  帕尔默摇摇头,“孩子,不要想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艾丽卡·巴德利不是个简单的贵族小姐,那位赛尔少爷也被她骗了。”

  帕尔默一拿到石头,就知道那不是魔法物品,也不是神术产物。上头充斥着一股奇怪的力量。他想仔细看看上头的纹路,但一仔细看过去,就觉得头晕脑胀,一股恐惧自心底升起,吓得他手脚乱颤。

  “哦,我的光明神,看来这位巴德利小姐有个不得了的秘密啊。”帕尔默承认自己不够强大,但身为一个神父,连一块石头的纹路都看不清,这个问题可就大了。

  这说明石头上笼罩的纹路,属于另一个神灵,而那个神灵不允许光明神信徒的窥视。

  “神父!我出去玩了!”

  在帕尔默思考问题的时候,卢卡斯喊了一声,像一只兔子一样窜了出去,只留给帕尔默一个背影。

  “真是活泼的孩子,该去祷告了。”帕尔默放下伸出的手,像个孤寡老人一样,慢慢走入屋中,太阳自窗照入屋中,神像立在正中,雕刻着十二翅膀的神灵带着笑,高高在上的俯瞰愚蠢的世人。

  卢卡斯一路小跑,往森林深处跑,因为最近佣兵的增加,外围的魔狼被清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魔狼被赶到了森林的更深处,巴德利镇上的孩子也敢进入森林玩耍了。

  “卢卡斯,你终于来了,快过来,我介绍一个新伙伴给你认识!”

  卢卡斯刚跑到大树后,一个棕褐色头发,同色眼睛的男孩就冲卢卡斯招了招手,卢卡斯眼睛一亮,跑的更快了些。

  “道格!”

  卢卡斯最近认识了新朋友,新朋友会用草编织花环,会去天蒙森林的外围采摘一些魔法药草,新朋友不是小镇上的人,只是暂住在小镇上。

  卢卡斯想,道格或许是佣兵的孩子,最近巴德利镇上因为大巫石头,来了很多佣兵。不少佣兵请神父去建造房子,但那些佣兵很穷,神父一天造一座,也赚不了多少钱。

  “弗琳,他就是卢卡斯,是镇上光明神殿神父的养子。卢卡斯,这是我的朋友,她叫弗琳。”道格大笑时会露出他有些锋利的虎牙,看上去很凶。

  卢卡斯看到他身后的弗琳,吓了一跳,“是你,你是大巫酒馆的人!”

  今天卢卡斯去大巫酒馆买石头,碰到了一个少女,那个少女告诉他,除了光明神外,还有其他神灵。还告诉他,只有拯救他的神,才是值得他付出生命去信仰的神。

  道格没想到卢卡斯和弗琳竟然见过面了,他询问的看了眼弗琳,弗琳冲他微微点头。

  “你们认识就太好了,巴德利镇上外来的佣兵越来越多,外围的魔法药草越来越少,我想往里面走一走。卢卡斯,你前两天不是说,想要买日影草练习神术吗?正好和我一起去深处采摘。弗琳想要找魔狼!咱们三个一起走,会安全很多。”

  “她想要魔狼肉?大巫酒馆不是从佣兵手里收来很多魔狼肉吗?为什么还要进入森林捕猎?”卢卡斯被弗琳直勾勾的眼神看的浑身不舒服,警惕的问。

  弗琳收回看猎物的眼神,露出一个呆萌可爱的笑容,“外围的魔狼被杀的差不多了,酒馆收到的魔狼肉越来越少,弗劳尔哥哥说,可以围起来一个狼群,像养牛一样养魔狼。”

  魔狼的肉十分有嚼劲,而且里头还蕴含些许温顺的魔法元素,可以调养身体,对于身上到处都是暗伤的佣兵来说,魔狼肉是必不可少的食物,而且魔狼不惧寒冷,找到一个魔狼族群,圈起来慢慢杀,冬天就不用冒着风雪到处寻找魔狼了。

  大雪会覆盖魔狼的足迹,冬天捕猎魔狼的难度很高,而且极其容易被藏在雪中的魔狼袭击。当人想要捕猎魔狼的时候,即使是大巫石头,也没法抑制魔狼反击的本能。

  那一点点威慑,在生死关头时就不太好用了。

  “所以你哥哥让你自己去?”卢卡斯不可置信的看了看弗琳纤细的手腕,还有她那双比贵族小姐还要白嫩的小手,“天蒙森林不是城堡里的后花园,那里很危险,不适合你过去。”

  “卢卡斯,弗琳是大巫的信徒,大巫会庇佑她的信徒,不会有任何危险的。”道格觉得卢卡斯这个人族真的太天真了。

  对于状态良好的猫族兽来说,狼群并不会让她感觉可怕,论单体力量,现在的弗琳可以独自杀死一匹魔狼!变成兽型后的弗琳,奔跑速度是魔狼的两倍,真要是打不过,跑肯定能跑。

  三个人里面,只有卢卡斯是最弱的,因为他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远,但谁让他是神父的养子呢。

  “什么大巫,我只听说过光明神,这个大巫又是哪个神灵?”卢卡斯不屑的冷哼一声,虽然他对光明神的信仰并不是非常坚定,但谁让他的养父是神父呢。

  “没听说过大巫,你买石头和酒干什么?从名字就能听出来,大巫酒馆和大巫石头,都是大巫的恩赐。”弗琳不喜欢听到任何人说大巫的坏话,大巫在她眼中,是最好的恶魔!

  当然,大巫是恶魔这事儿,不能告诉愚蠢的人族,以后也不能跟任何人说。

  卢卡斯不说话了,他总不能说石头和酒是神父让他买的吧?他还是个自由的平民,没人规定他的信仰,但神父不一样,神父的信仰只能是光明神,一旦神父被发现有其他信仰,就会被光明神殿打为异教徒,异教徒必须死。

  道格见他们两气氛僵硬,连忙出面活跃气氛,开始约定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同时他心里很奇怪,弗琳特意来见卢卡斯,难道不是为了拉拢卢卡斯?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清晨在这里见面,你们带好武器和水,咱们可能会在森林里多呆几天。”

  “好,我回去了。”卢卡斯没有异议,神术里有指明方向的魔法,他们进入森林后不可能迷路。

  等卢卡斯离开,弗琳头顶突然冒出来了白耳朵。

  “弗琳,你的耳朵又出来了。”道格不放心的劝说她,“要不你还是在镇上呆着吧,或许弗格森会需要你的帮忙,他最近一直在找人手挖坑,也不知道是想干什么。”

  “挖坑是因为大巫说,要挖一个沤粪池,可以做出肥料,能养地,让粮食增收。”弗琳将姬胧月的原话重复了一遍,苦恼的挠了挠头,“我也不太明白,大巫说今年做好,明年才用得上。反正应该是好事。道格你不用担心,那个人族看上去并不聪明,我不会暴露的。”

  “真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接近他,弗琳,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不行不行,你们不是一个种族,不会有好结果的!而且,他是光明神的信徒,是咱们的敌人!”

  弗琳默默翻了个白眼,她深知道格的性子,这是一只很擅长脑补的狗子,现在他的脑海中估计已经出现她与卢卡斯生离死别的剧情,弗琳已经看见道格眼圈泛红了。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觉得,大家都在为大巫大人做事,只有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不想让大人觉得我很没用!艾丽卡说,神父是光明神殿的眼睛,如果能蒙上这双眼睛,巴德利镇就能全部掌握在艾丽卡手上了!”

  艾丽卡是大巫第一个信徒,也是大巫目前最信任的信徒,弗琳有些嫉妒艾丽卡在大巫心中的重量,她一定要让大巫知道,她弗琳不是一只普通的兽族猫!

  道格看了看弗琳身后因为兴奋而不住摇晃的尾巴,非常不放心的叹口气。

  第二天,姬胧月意识到吉祥物失踪了,问过弗劳尔才知道弗琳进了森林,还没带傻大个弥尔顿。

  这两天她一直在回想有关给庄稼施肥的事,她不止一次的惋惜,当年她为什么不去兼修一下农业学呢?

  不过这事儿也不能怪她,毕竟就算是一个大巫,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穿越。

  虽然巫学是为了百姓存在,但现代巫学早就已经脱离了大地,时刻准备上天了。姬胧月会跳祭祀舞,她可以做到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但她不会沤粪!

  在姬胧月一百多年的记忆中,只有小时候在农家看到过父母摆弄庄稼,但他们有化肥,根本就没有用农家肥。

  想来想去,姬胧月终于想起来,她有一个喜欢种花的同事,偶然提过一句农家肥,说农家肥必须挖个浅坑埋起来,让它在里头慢慢的变身,至少要经过一年才能使用。

  姬胧月不知道变身是什么,也不知道这里头的科学道理,她只知道要挖个坑,把排泄物放进去,然后放一年再用。

  姬胧月将这个办法告诉弗格森后就不再管了,反正今年的庄稼产量只能靠她跳大神了,明年再说吧。

  姬胧月一想起弗格森听到这个办法后满心信赖跃跃欲试的表情,就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种地,虽然她很喜欢种地!

  带着对弗格森的愧疚,无聊的姬胧月搬着附身的石像,敲响了艾丽卡的门。最近她收到的信仰翻了个倍,从三十几变成了六十多,新增的信仰大多是佣兵。

  她需要和艾丽卡好好商量一下,巫神教以后的发展。

  只有无聊的时候,咸鱼才会想起做正事。

第23章 小骑士是个脑补帝

  巫神教原本叫恶魔神殿, 这名字是美丽的艾丽卡取的, 姬胧月嫌这名字一点儿都没有她东方大巫的气势, 就换成了巫神教。

  听起来像个可怕的传-销组织,无证营业那种。

  “快开门。”听到门外响起石头砸门的声音,艾丽卡赶紧让门口的女仆开门,整个城堡, 只有一个人敲门会发出这种声音,那就是她全身心信奉的神灵。

  门被打开,石像飘了进来,面对这可怕的灵异现场, 女仆淡定的躬身将一旁的软垫放置在艾丽卡桌子上。

  姬胧月将石像放在软垫的正中央,借助石像开口:“神殿的建造怎么样了, 有没有遇到麻烦?”

  其实神殿开工到现在不过七天而已,奴隶们到位后没有马上开工。艾丽卡亲眼看过那些奴隶, 只能说比她当年还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