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滑溜的鱼儿
林仙月和张维之直接前往机场, 乘坐订好的机票直飞G省N市机场。
蒋风兰本来也想跟着去, 但她这一年几乎都跟着林仙月,京城的家就没有待几天, 再不回去大儿子林轩可能就会亲自来抓人了。
再加上蒋风兰名下还有很多产业, 平时都是林轩帮忙打理, 然而年关将近, 她作为真正的幕后老板,于情于理都应该回去开几次会,和老朋友老股东们聊一聊,在年会上露个面……
蒋风兰一听见林轩打电话说这些, 就烦的不行,恨不得挂掉电话, 或者干脆拿出当妈的架子把林轩狠狠骂一顿。
这些事情哪里还需要她蒋风兰亲自处理, 你林轩难道处理不了?
往年也没见你一定要老娘我出面呀,为什么今年就不行?
但是……不行。
蒋风兰太了解她这个儿子了, 要是她真敢这么不把自己的产业当回事……准确的说, 是不把她儿子林轩的话当回事,林轩就敢真的把她架空,或者干脆让她的产业负利润。
这个不孝子!
蒋风兰咬牙切齿,她的家底可是打算分成三份的, 可不能让大儿子一个人都拿去。
所以这一趟前往小流云寺,只有林仙月和张维之结伴同行。
张维之用打车软件叫了一个车,到达小南山村时, 已经是凌晨四点半。
比起林仙月暑假来的时候,小南村已经大变样。
原来颇有些泥泞的狭窄马路,变成了一条可容两辆车并行的公路,道路两旁每隔一段便有明亮的路灯。
这大半年来,小南山村周围的道路和配套设施修建的不错,不过村里的房屋倒是没怎么重修,只是尽量修缮。
当地政府想将小南山村打造成一个类似古城的旅游点,尽量保持原生态的建筑和风景。
入村的小路也铺上了青石板,小村幽幽,在夜色雾气中,倒是显得颇有几分古意。
村里的土狗听到声音,开始叫唤起来,寂静中偶尔会传来一两句骂狗的声音。
此时正是寒冬腊月,又是夜里最冷最黑的时候。
从暖气融融的车里出来,下车后温度顿时寒冷刺骨。
张维之看了看林仙月身上的红色羽绒服,又低头瞧了瞧自己身上的黑色羽绒服,手指放在衣服拉链上,犹豫着要不要脱下来给林仙月披上。
林仙月微微一笑,看着他说道:“我不冷。”
张维之顿了一下,手顺势放了下来,低声嘟囔道:“我又没说要脱衣服给你。”
只是他的声音太小,小到连耳聪目明如林仙月,都听不清楚。
这点寒意,对林仙月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影响。
炼气期八境,寒暑不忌,水火不侵。
张维之稍稍活动了一下,便感觉脖子上挂着的护身符处传来一丝丝暖意,然后迅速扩展到全身。
虽然还是很冷,但已经不像刚才那般站着都要打哆嗦的程度。
“你在村里有熟人吧?”张维之问道。
“有的。”
林仙月点头,想起了大山和春娟两兄妹。
“那我们进村打扰一晚上,明天上山?”张维之再次问道。
林仙月微微摇头,说道:“太晚了,进村打扰他们不太好。你累不累,如果不累的话,我们干脆直接上山吧。”
这个时候,张维之别说本来就不累,就算是真累,也会咬牙陪她上山。
不过孤云峰到底属于大山,现在天色又太暗,看不清山路,万一山里有狼啊熊之类的……
林仙月又说道:“放心吧,山路毕竟宽敞,而且路两旁有路灯。”
林仙月每周都会和静娴师太通话几次,小南山村和小流云寺的任何变化,静娴师太都一一告诉了她。
作为支撑旅游的核心项目,小流云寺自然是重中之重。
从南山村到孤云峰的山路被拓宽了许多,泥泞处铺上了青石板,道路中间还新铺了许多台阶,方便游客登山。
孤云峰地理位置特殊,早上山顶周围有一圈厚厚的云层雾气,外层却没有任何云雾。
也因此当初取名叫做孤云峰,意思是山峰也孤,云层也孤。
不过却因此成就了一出美景,只要运气好,早上等到朝阳慢慢的从云层中爬出,阳光万丈,七彩霞光铺满云层。
人在其中,如临仙界。
前几个月,有一个很有名的摄影师侥幸看到这一幕,拍下了这出美景,取名“天上人间”,获得了好几个摄影大奖,同时也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当地政府和摄影师沟通后,将照片和朝阳美景作为南山古镇旅游点宣传,和小流云寺并称为不得不去的两个地方。
为了方便从半夜就必须登山,才能看到朝阳初升霞光漫天的游客们,政府拨了一笔经费在早已经拓宽改善的山道两旁添加了路灯。
林仙月带着张维之走到山道下,果然见到原本崎岖泥泞的山路变得宽敞平坦,路灯明亮皎洁,山脚下已经有几个早餐摊点准备营业。
摆摊的都是南山村的村民,自然认得林仙月,村民热情好客,一定要请两人吃早餐。
盛情难却,林仙月和张维之坐下来吃了一碗面,再三感谢后这才开始登山。
一碗面下肚,再加上挂在脖子上的护身符持续不断散发出来的暖意,张维之走了一段路,已经感觉到全身暖洋洋的。
山间的雾气很重,路灯的光芒穿透层层叠叠的雾气后,显得朦胧又清冷。四周静悄悄,除了两人的脚步声,听不到一丝其他声音。
张维之深深的吸了一口带着清冷的空气,只觉精神一震,全身上下仿佛打破了一层无形的桎梏,变得轻松起来。
他看了看身边安静前行的林仙月,两人近在咫尺,却因为山间浓雾的原因,林仙月在他眼中变得虚幻朦胧。
仿佛在下一个瞬间,眼前的女孩儿就会融入迷雾,然后彻底消失。
张维之没来由的心中一慌,忍不住喊道:“林仙月。”
在寂静的山里,他的声音格外清晰,扩散的格外遥远。
林仙月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张维之,眼神有些疑惑:“张维之,怎么了?”
张维之走上前,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突然抓住了她的手。
掌中的手指温润柔软,细腻的如同丝绸。
张维之老脸一红,心跳如擂鼓。
“雾太大,我不熟悉路,看不清楚前方了。”
他说道,似乎在解释为什么会抓住林仙月的手。
林仙月微微一笑,含笑看着他。
张维之把视线转向前方,催促道:“快走吧,说不定今天能够看到传说中的孤云峰‘天上人间’呢。”
说着,主动拉着林仙月朝前走。
也许是为了避免尴尬,又或者是避免林仙月想要挣开自己的手,张维之拉着林仙月走的很快。
两人路上遇到了几个准备上山看日出的游客,还有人向两人询问还有多久才能到达山顶。
索性道路两旁每隔一段就有一两个小摊点,买些食物和矿泉水之类的东西,也给游客们增添了一些安全感。
张维之佩戴着林仙月送她的护身符,其实是一枚上品聚灵符,会不断的汲取方圆百里内的灵气,用来改善张维之的体质。
尤其是在孤云峰,林仙月从去年寒假时,就将数块聚灵符藏在小流云寺各殿佛像内作为阵眼。
又从山脚山腰到山峰各个关键节点上埋下了聚灵符,藏风聚气符,固化山水符等等数十种大大小小的符箓作为阵图。
再加上养在菩萨佛像玉净瓶中的小鬼,点化的一只野猪,一只山雀,一只松鼠。
三者合为一体,整座孤云峰已经被林仙月打造成了一座初等福地。
虽然这座初等福地的灵气浓郁度,相对于修真界来说,连最低等的仙家门派驻地都比不上,但却已经达到了修真界凡间的灵气含量。
这就很好了。
至少生活在孤云峰,普通人可以延年益寿,可以消灾去难,可以少生疾病,可以心平气和。
林仙月曾经承诺过,要送给静娴师太和蒋风兰一片乐土,而这座孤云峰,正是她为了静娴师太和蒋风兰打造的乐土。
张维之带着聚灵符走在孤云峰中,只觉爬了两三个小时的山,不仅没感觉到疲惫,反而越走越精神,越走越舒心。
颇有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欢喜惬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天色已经亮了,张维之实在无法继续厚着脸皮抓着林仙月的手不放,恋恋不舍的松开了。
两人已经距离山顶不远了,张维之突然一把将林仙月拉在自己身后,全身紧绷的看着山道旁的松树林,神色如临大敌。
原来松树林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直黑色的野猪,身边还跟着五只半大的小黑猪。
张维之见过野猪,野生的和饲养的都见过,但这只野猪明显体型要比他见过的野猪都更大。
野猪体型越大,意味着越危险。
俗语有云,一虎二熊三野猪,野猪历来都是山里非常凶猛的野兽。
更何况,身边还有五只半大野猪?
张维之咬着牙齿,眼睛死死的瞪着对面那头野猪的眼睛,气势一丝也不敢松懈。
“噗嗤。”
林仙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张维之来不及制止林仙月,心里暗叫一声糟糕,果然见到对面那只野猪撒开四蹄,疯了一般朝两人冲来。
五只半大野猪跟在身后,气势汹汹。
第121章
张维之额头冷汗涔涔, 握成拳头的掌心中全是汗水。
六只野猪奔腾声如战鼓,一声一声仿佛踩在张维之的心上。
“我拦着,你快跑。”
张维之没有回头, 神色焦急的朝身后的林仙月吼了一声, 义无反顾的迎着六头野猪冲了上去。
颇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般的悲壮。
张维之知道林仙月跑得快,当初学校运动会, 她的长跑成绩可以碾压全校女生, 确切的说, 她的成绩连全校男生一切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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