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浣若君
再说梅总编,来了也有一周了,作为一个老记者,该看的看了,该拍照的也拍照了,当然,也就该回首都了。
但是在走之前,他找到苏湘玉,明确的说,其实她现在搞的这些东西,是可以让一个小集体致富,但是,《大众报》是什么,就跟《人民日报》一样,它是一个非常严肃,并且具有威信的媒体。
而他作为主编,发的都是头版头条,他还有大批意义更重要的新闻要发,这种小事,不值得上大版面。
至于苏湘玉的小农场,到时候可以在将来,看版面空的时候,给她在后面来个豆腐块。
这不是开玩笑吗?
确实,国内天天都有大事发生,整个七十年代,公路修到四通八达,铁路贯穿南北,全国人民狠干苦干,每一个人身上都有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
养鸡和给猪配种,跟这些东西比起来简直小到不堪一提。
但是,不论在任何时候,衣食住行才是于普通老百姓最重要的事情吧?
这不,苏湘玉还想再跟梅总编多聊两句呢,许还山一溜烟的又来了:“梅主编,您今天还没吃药吧,来来来,我给您送水来了。您怎么那么不小心身体呢?是不是血压又高了,赶紧回宿舍躺回儿吧。”
那献媚的样子,简直跟大太监李莲英似的。
梅总编也看的出来,苏湘玉很不高兴,于是说:“这样吧,要不咱们就不聊了,我血压有点高,头晕,去躺一会。”
“这样吧,您晚上到我家,咱们吃顿饭,再慢慢聊。”苏湘玉于是说。
“你居然还会做饭?”梅主任的眼睛顿时亮了。
苏湘玉笑了笑:“特别拿手贵州菜!”
这个梅主编是个吃货,而且也是贵州人,得,看来苏湘玉又得献祭一回自己的厨艺,来给这个心里只有大事,没有小事的主编,让他改变主意了。
许还山当然早就知道梅主编的心思,所以对于苏湘玉上不了报纸,那是十拿九稳。
他现在还有件特别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骗走小穆铁。
今天他专门跑到化工厂的外头,就跟穆铁说,自己差不多已经替他办好证明,让孩子准备准备,跟他走了。
说能把穆铁送出国,当然是骗人的。
要真的能送出去人,他这种人自己不早就走了?
但是,首府有个领导一直没孩子,想领.养一个脑瓜子好,长的帅气的小男孩,许还山是投其所好,就想把穆铁给送过去。
当然,表面上他一直在给穆铁承诺,说的还是要让他出国的那一套。
要说穆铁这么招人稀罕,没办法,除了长的帅气,就是他实在太聪明了,谁不想要个聪明孩子呀。
穆铁当然准备好了,不但把自己的几件小衣服都洗干净了叠整齐,还把自行车也擦的干干净净放好,替苏湘玉把台阶,厕所都打扫的干干净净,还给小黑兔子留了很多萝卜,这就准备要跟着许还山跑路了。
不过他刚准备出门了,听连一阵车响声,抬头一看,苏湘玉已经在停车了。
“娘,您回来啦!”穆铁出了门,红着眼睛说。
这个懒懒的干娘,穆铁把她在心里是和妈妈放在一个位置的,要走了,很想多看两眼。
不过苏湘玉没理他,到厨房一看,脚上绑着一条绳子的黑兔子就在厨房地上蹲着呢,正在啃萝卜。
萝卜的皮都是削掉的,周围打扫的干干净净,可见穆铁有多喜欢这只兔子。
不过,为了他爸爸跟别人结婚,这家伙也是真狠心,兔子都能丢下,就为出国去干掉他爸爸。
“这兔子今天看起来肥了不少啊,应该明天就可以吃了吧。”苏湘玉说。
正准备悄悄溜走的穆铁立刻就哭兮兮了:“娘,您就不能吃它,养着它吗,它不想被人吃掉啊。”
“不行,我最近馋兔子肉馋的厉害。”苏湘玉说。
这个干娘,要说她不好吧,穆铁衣服穿的比别人新,饭吃的比别人好,还有整个化工厂最时兴的自行车,全来自于她。
所以穆铁是真的很爱她。
但是不论再爱,也不愿意让她吃那么可爱的小黑兔子呀。
所以苦了会儿脸,穆铁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这几天先不走了,爸爸可以将来再干掉,救兔子的命要紧啊。
“干娘,这兔子瘦的什么一样,您再等等,我把它养肥了您再吃,好不好?”穆铁哭丧着脸,要知识层面再高点,他就知道,这是标准的忠孝两难全了。
苏湘玉看在眼里,也知道这小家伙的软肋就在兔子身上,于是就开始喊系统,让它替自己买个兔笼子了。
兔笼子嘛,铁丝网编的,又没有什么年代之分,买一个很容易。
不过她刚问系统把兔笼子要来,正准备把兔子抓进去了,就听见屋子外面有人嗨嗨的叫了一声:“穆铁,穆铁!”
这是许还山的声音。
显然,这家伙为了拐走小穆铁,悄悄钻进化厂的家属区来了。
不过,许还山正在后面喊着呢,突然嗖的一下就跑了。
苏湘玉回头一看,是叶向东回来了,不止他,身后还跟着吕亚西,两人在台阶处停下来,正在说着什么。
“你就是个混蛋,你要是部队上的人,给北京发报道,我第一个挂你的名字!”吕亚西说。
“不稀罕,你赶紧回去吧,我到家了。”叶向东说。
“叶工,加入部队有什么不好,至少枪能用杆好点的吧?”吕亚西又说。
叶向东扬了扬自己手里的土枪:“我这个已经焊好了,哎呀吕总工,你快走吧,甭来烦我,连着加了两天班,我头疼!”
就这样,两人分开了。
叶向东扛着好容易又焊好的土枪进来,一进门就看见,苏湘玉居然准备了一只大肥公鸡,还有一块肥瘦夹花的五花肉,这都不算啥,她也不知道怎么变的,居然变出来了一大堆现在戈壁滩上最难采的野蘑菇来,正在厨房里做饭呢。
叶向东进了客厅,就发现客厅里居然有一瓶红酒,还有一套喝红酒的杯子,就在桌子上放着。
“怎么今天搞的这么丰盛?”叶向东退出客厅,意味深长的一笑:“苏湘玉,你不会是想那事儿了,准备给我补点阳气吧?”
苏湘玉笑了笑:“对,你说得很对。”
这家伙自我感觉良好,但是,苏湘玉还想一个月来一次性/生活,人家直接宣告三个月一次就得,所以现在苏湘玉对他很放心。
叶向东原来对于苏湘玉带来的食物没有任何好奇过,但是现在,他分明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她变出来的,就得问几句了:“咱们交心的谈两句,这些东西得来路正常吗?可靠吗?你是花钱买的吧,别从别人家的厨房里抢东西,现在一只肥鸡可不好得,要偷了人的东西,小仙女,我们不吃,你最好还回去。”
苏湘玉笑着问他:“看过《西游记》吗?”
“四大名著除了红楼梦,别的我都能倒背如流。”说的还挺得意。
“西游记里头白骨精给唐僧变的素斋饭是拿啥变的你还记得吗?”苏湘玉又笑着说。
叶向东想了想,试着说:“蚯蚓,蜈蚣,还有蛆。”
“你说对了,我这个也差不多。”苏湘玉忍着笑说。
她把鸡剁成了块子,然后用不知道哪里来的酸辣椒给炒了,闻起来特别香。五花肉是切成片,煮好以后又用葱蒜炒的回锅肉,这个一看就让人有食欲。
而野蘑菇,她用来炖汤了,闻起来鲜香扑鼻。
这么一桌子菜,蜈蚣和蚯蚓变出来的?
而就在这时,化工厂门口警卫室的过来喊人了:“叶工,大门口有俩人,一个说是报社的总编,还有一个说是你幺舅,您出去把他们接一下吧。”
苏湘玉今天专门准备饭菜,就是要说服梅总编把自己在农场里带着大家干的事情全登到报纸上,倒不是她想出风头,她想要系统的奖励,同时,也希望大家过的好一点啊。
这时候韩慎跑来干嘛啊?
咋那哪他都要插上一脚?,
第61章 吃大餐
穆铁第一世的经历不可谓不辉煌。
原本他做为一个逃犯,也是把自己隐藏的很好的,但是,据说他被抓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他在潜逃的过程中,居然打了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的原因。
八/九十年代,正是大家学习英美,觉得美国的月亮比中国的更圆的时候,当街打洋人,那还了得?
他是给群众扭送到公安局的,扭送去了之后,公安才发现这家伙是个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于是,他就给判刑了。
当然,他还把监狱医院一个女医生给搞怀孕了,然后又逃狱,最后听说女医生生了他的孩子,于是又折回了监狱。
就打洋人那事儿,他也在自传里写过,说当时那个洋人喝醉了,正在搧一个要饭的老爷爷的耳光,他想都不想就出手了。谁说洋人就高人一等,在他这儿只有好人和坏人,不论他的皮肤是什么颜色,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黄色皮肤而自卑过,也从来不觉得白人就高人一等。
至于重返监狱自着,那是因为他反正都有后了,死也无所谓,所以他才会自首。
否则,生命不止,他张扬正义的心就永远不会罢休。
所以这家伙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而有主见的人,则意味着,他不会听劝的,他心里有本自己的账,越劝越叛逆。
苏湘玉并不劝他,只把兔笼子给了他,然后说:“把它放笼子里吧,你看看你老拴着它,脚上的毛都磨光了。“
穆铁一看,果然,小黑兔一只小脚爪子给磨的红红的,而兔笼子呢,上面一层是兔子活动的区域,中间空着,粑粑拉到下面,到时候只需要把里面的纸一抽一换,兔子就是干干净净的了。
“娘你真好。”小家伙一句脱口而出,吐了吐舌头,还特意叮嘱苏湘玉先不要吃兔子,一股烟似的,就溜出门去了。
出门,本来他是想好好跟许还山说几句,让他再等自己几天,等他劝好了苏湘玉再走的。结果刚绕到地窝子后头,就见许还山和赵亮,还有化工厂的虎子,王小兵几个孩子站在一起,正在聊天。
“你是来找穆铁的?那家伙到底啥来路,咋他总有结新鲜玩艺儿,就比如他的自行车,简直好看的不得了?”赵亮好奇的问。
许还山这个人,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见人就喜欢套近乎,孩子也不例外,所以笑着说:“就一美帝汉奸家的狗崽子,我来,是准备把他带到首府,给大力的批判一下的。”
赵亮最近羡慕穆铁的自行车,羡慕的不得了,一听是美帝汉奸家的狗崽子,叫说:“难怪呢,他的自行车肯定就是从美国来的,这个王八蛋,你要不带走,我非带着大家伙儿批判他一回不可。”
顿时,几个孩子又和许还山打成一片,吵着闹着要糖吃了。
许还山没给孩子们给糖,一人给他们发了一支烟,可把几个孩子乐的,小孩子学大人模样,蹲在地窝子后面,就开始抽烟了。
两只小眼睛寒森森的穆铁,本来还给许还山悄悄从家里拿了一颗苏湘玉用来招待客人的椰枣,这回一口咬上椰枣,阴气森森的,转身又回家了。
回家之后,趁着苏湘玉不注意,从厨房里找了个塑料袋,再拿了一包洗衣粉,半包她用来蒸馒头的碱面子,就又出门了。
这边,下地窝子的时候,因为早有叶老的预防针,韩慎嘴里还在说:“老梅,我家小苏不会做饭,你可一定要多担待,咱们要吃不饱,我到县城再陪你解决一顿。”
结果话音才落,就见苏湘玉端着盘酸辣椒炒鸡块站在自己面前。
梅信德,梅总编是贵州人,结果就闻到一股熟悉的酸辣椒的味道。顿时他来了句:“乡愁,这是我的乡愁!”
韩慎再一看,还有一盘回锅肉,好吧,不争气的说,这玩意儿就是韩慎的命,他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回锅肉就米饭,一顿能干三碗白饭。
这还不算啥,她还用花椒和辣椒当着韩慎的面泼了一盘鱼片,削的薄薄的鱼片,热油泼上去,刷啦啦,鱼片就全卷起边儿来了,虽然就四样菜,但是能叫人口水都留三尺。
“叶工,你们化工厂的条件居然这么好?”梅总编是个吃货,说着,已经把碗端了起来,毫不客气的就来吃了。
叶向东毕竟是曾经见过好东西的高干子弟,正在开红酒,拧开塞子,见苏湘玉似笑非笑给自己挤着眼儿呢,连忙说:“鱼是自己钓的,蘑菇也是我自己在戈壁滩上捡的,鸡也是我从戈壁滩上抓的。”
韩慎和梅总编大概在想,自己在戈壁滩上怎么就捡不到这种好东西呢?
而叶向东心里苦啊,虽然他是个真正的唯物主义论者,但是,万一这些东西真是泥鳅,蚯蚓和蛆虫变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