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如意门闯六零年代 第36章

作者:蝶飞絮舞 标签: 种田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文岚,你干嘛呢,怎么像只小狗一样到处闻来闻去的?”彦君跟着团团转,找了半天也没明白文岚在闻什么。

  文岚顺着风的方向,慢慢往楼后走,在路过的每一丝空气中寻找那股香味的来历。直到抬头的那一瞬间,文岚看到深绿色的树叶间,毛绒绒的花朵时,才恍然大悟。

  文雅和彦君也跟着走了过来,站在树下,仰望树间的黄白小花。文雅跳起来,摘下一片绿叶。深绿色的叶片,非常坚韧,有种皮质的色泽。树叶边缘有着明显的锯齿,背面覆盖着一层厚实的白色绒毛。树上的花朵不大,黄白色的,一长串挂在树叶间。还没有开的花苞,裹着一层绒毛,略成土黄色。从枝叶到花朵,与四周其他的植物相比,都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

  彦君看了半天,也没有想起这是什么植物:“表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文雅摇了摇头,绕着这树看了半天,也没有一丝头绪。

  文岚嗅着那股冷冽的香气,小声地说了一句:“这是枇杷,就是前段时间姐姐背得那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中的枇杷树。”

  “哦,原来这就是枇杷树啊。”文雅站在树下,仔细观察。

  彦君摸着叶背的绒毛,幽幽地说道:“搬家之前,我爸带我和我哥,去烈士陵园看了我妈。下葬的时候,我爸挑了一颗松树陪我妈。我看相片,那时候那棵松树才跟我哥差不多高。这次过去,那棵树已经有我哥的两倍高了。我没想到,才短短三年,树就长那么高了。不过也是,我妈走的时候,我才两岁半。如果不看照片,我都记不清楚我妈的模样了。”

  “以前,我不懂事,总哭着要找妈妈。我爸就会抱着我哄我,给我和我哥讲我妈的故事,说她是如何的聪明,如何的能干,如何的贤惠。我对我妈妈的记忆和认知,几乎是从别人的口里和照片上静置的场景得来的。我为数不多的印象,居然就是昏暗的灯光下,我妈拍着我睡觉,或者是我妈在织毛衣。我爸说,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我们还在谈论她怀恋她,我妈就还没有真正逝去。下一次,等我再有机会去看我妈的时候,我妈坟前的松树不知道得有多高了。”

  枇杷树下,三人伫立,久久无言。

  一片黄叶,旋转落下,带去对大地的无限情谊。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爷爷家旁边长着一颗高大的枇杷树。

叔叔因爆炸意外工亡后,爷爷在日记里写着:“去年,**亲手从树上给我摘了一颗枇杷,我吃着甜中带微酸。今日,小女儿特意从树上挑了一颗最黄的枇杷,剥了皮递给我。我却吃出一股酸涩,心里充斥着一股泪意与愤愤不平。翻江倒海,思绪万千,夜不能寐。”

☆、初识父亲

  当天下午,父亲李哲闻开着一辆军用吉普,载着半车日用品和食物过来了。

  这是文岚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亲眼看见父亲,感慨万千。

  21世纪那个家,再也回不去了。

  汽车轰鸣声未落,文雅他们已经冲了下楼。李哲闻一把推开车门,迎上蜂拥而至的孩子们。拍了拍文雅的肩膀,揽了揽彦涛和文彬,抱了抱彦君,然后一把抱起文榕抛到半空,又接住半是惊讶半是兴奋的文榕。

  然后,李哲闻走到楼梯口,看着静静站在墙边不说话的文岚:“诶呦,我们家的小姑娘长大了,更漂亮了。”说着,他伸出手,抱起自己的小闺女,颠了颠重量,大笑出声。

  文岚看着眼前右脸颊有着明显伤痕的男子,心下一软,学着彦君的模样,软软地伏在父亲的肩头,抱住父亲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肩胛之间。

  李哲闻开怀大笑,抱着小闺女,招呼孩子们打开车门,拿着各种家什,一起回家。

  进了门,文岚便溜了下来,接过彦君手中的熟食,跟着文雅进了厨房。

  身后,传来李哲闻轻柔的一句:“博萱,辛苦你了!”

  “瞧你说的,这么多年,你才是那个最辛苦的人。”关博萱低声细语,话里带着甜甜的蜜。

  虽然没有亲眼看,但,听到动静的文岚,嘴边依旧不由自主地缀着一朵笑花。

  李哲闻自从接到他们要搬家的消息后,便开始积攒东西,各种他能够想到的都尽量找人淘换。除了自己的军需品外,还找人额外做了各种木制凳椅和纳凉用的竹凳,还在驻地的附近的村里找人换了不少莲子、栗子、花生之类的小吃食。这次借了部队的车,把自己的家底全部搬了过来。一家人来回两趟,才把东西全部搬完。

  原本已经收拾整齐的房间,堆满了零零散散的物品后,瞬间变得阴暗狭小。

  这时,收拾完自己的行李后过来帮忙的李文辉恰巧赶到,连忙帮忙将两套房间的家具重新排列组合。好不容易,大家在关博睿的指挥下,将粗重的木床木柜全部集中在男生房间,为闺女们换上新制的精巧南方家具。

  文榕刚嘟囔了几句偏心,便被李哲闻从新竹匣子中掏出的特制铁丝扭成的小手枪夺去注意力,再也顾不上嘀咕姐姐妹妹们的特殊待遇了。

  李哲闻久不见家人,此次特意赶来相聚,便细心为每个人准备特殊的礼物。关博萱也不例外,得了一件湛蓝色的布拉吉和一件丝绸长袍。精致的花色,让文岚忍不住一看再看。在现在这种大环境下,要找人特制这些漂亮服饰,应该不容易吧。

  文雅看见文岚不时飘向母亲新得衣物的眼神,误以为小妹妹心存羡慕,把连忙将文岚拉到房间,替她换上父亲迟来的新年礼物——一件鹅黄色的罩衣。

  彦君伸手摸了摸新衣服,满眼欢喜:“哇,这衣服真漂亮。”

  文雅也连连点头,扯着文岚转了好几圈:“嗯,真好看,这黄色非常称你的皮肤。来,你坐着别动,我把你头发重新梳理一下,嗯,再别个小夹子。彦君,你觉得是红色这个好看,还是这个绿色的好看?”

  两人拿着夹子在文岚头上比划,文岚扯了扯身上的罩衣,觉得浑身不自在。从她有记忆以来,就从来没有穿过罩衣这玩意。21世纪的文岚自然不用说,即便是20世纪的文岚,其实也只见过别人穿,自己从来没有穿过。某种方面,关博萱一直保有旧习惯,与旁人总有几分不同。

  文岚被当成洋娃娃打扮一新,赢得家人的交口称赞。可惜,文岚却不懂欣赏此间的审美观念,宁愿拿新衣服去换旁人眼中不值钱的旧书破画。

  不过,这点怨念,在文岚打开李哲闻特意为俩姊妹打造的衣箱时便烟消云散。尤其时发现檀木箱里面居然还装着精细的梳妆盒,以及满满一盒绢花、绒花和各种各样竹制木制草制的小动物,更是百感交集。一股酸楚弥漫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当天晚上,新家第一次开火,两家人第一次聚餐。

  桌面上,除了关博萱新炒的几个拿手好菜,还有李哲闻专程带来的湘式红烧肉和粤式白切鸡。

  饭桌摆好,李哲闻弯腰在干货袋里面居然掏出两个长柱形土陶瓶。红色的包装纸上“贵州茅台酒”强势夺睛,下方还有两行小字写着“地方国营”和“茅台酒厂出品”表明身份。

  “啊,茅台,居然是茅台耶!”文岚抢先叫了出来。

  “你这小家伙反倒识货呀。”说着,李哲闻手指一划,强行裁开瓶口的封纸。

  文岚抢救不及,只得将另一瓶茅台酒抱在手里,旋转细看,久久不肯松手。

  这可是60年以前生产的正宗茅台啊,其口感可不是后世的增量掺水茅台可相提并论的。

  况且,因为当年产量少,受到土陶瓶材质局限,酒水容易挥发,所以存世稀少。60年后就已经要69万一瓶,百年后更是飙到天价,可还是有价无市。

  于是,不管是谁来要酒,文岚都抱着茅台不肯撒手。如果有人要蛮力取酒,文岚爆哭腔直接耍赖装哭,惹得关博萱哭笑不得。李哲闻蹲在一旁,试图用纸币、糖果以及漂亮的衣服交换,结果都是徒劳无功。

  关博睿看着耍赖的文岚,眉头一挑,面露不豫,可到底还是顾忌场合,没有直接开口说教。

  李哲闻怕弄哭小闺女,搓了搓短短的头发,只得哭笑着罢手,起身回到八仙桌旁摆好酒杯:“博睿哥,你尝尝,这可是正宗贵州茅台。这是我们谭参谋搞来的,没办法,这两年茅台酒产量低,很难买,每天很多车子在厂门口排队等着拿货,但每天出货都够呛。谭参谋他家是贵州的,他弟帮他弄到一箱,我好不容易抢了两瓶过来。据说这茅台酒虽然有55度,但喝了不上头,第二天不难受。你试试,看看合不合你口味?”

  撕开封纸,打开瓶塞,刚一启封,一股浓郁的酒香马上溢出,很快就弥漫了整个房间,充斥着众人的口鼻之间。

  “这酒酱香味真浓,真够味!”关博睿忍不住咽了咽唾沫,连忙将酒杯推到酒瓶前面。

  李哲闻轻轻晃动酒瓶,将白瓷一两酒杯倒了八分满,双手将其中一杯捧到关博睿面前。文岚凑过去一看,茅台酒略成琥珀色,不像后世酒水那样纯白清澈。轻轻一嗅,浓香扑鼻,远比后世茅台酒香醇厚重。

  几位成年男士,碰杯后,各自轻轻抿了一口茅台酒。

  酒液入喉,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愉悦的笑容。醇厚绵软,酒香沁人心脾。一种复合的愉悦感,从舌尖诞生,与鼻腔嗅到的醇香融合,在口鼻之间荡漾,让人十万八千个毛孔都舒展开来。

  关博睿本想浅尝一口,不想酒一入口便把持不住,忍不住一口便去了半杯。喝完,一击掌,由衷地称赞:“名不虚传,果真是好酒!”

  美酒后劲足却不上头,让人越品越有滋味。

  文榕见爸爸和舅舅都赞酒好,便好奇地凑了过去:“酒是什么味道的?”

  李哲闻用筷子尾端沾了点酒,递了过去。

  “不能喝!”文岚大声喝道,说着去拉文榕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文榕已经凑过去,舌头一舔,大叫一声:“辣!”

  关博萱连忙给文榕倒了杯水,回头嗔道:“孩子还小,你别总逗他们。”

  “嗨,没事,我们老李家的孩子就没有不会喝酒的。” 李哲闻不以为意。

  阻拦不及的文岚扯了一下文榕的耳朵:“呆子,酒可不是好东西,你以后都不要喝。”

  “干嘛,干嘛,我可比你大,我才是哥哥!没大没小!”文榕摸着耳朵,冲文岚做了个鬼脸。

  “还说自己是哥哥呢,上次背书明明输给我了。对了,当时你说好这个月都听我,我说一,你绝不说二。我要你往东,你绝对不能往西。男子汉大丈夫认赌服输,怎么,这可还没有过一个月,你就不听我的话了。”文岚手指在腮边轻轻一划,羞他。

  “那是你说得太慢,我没听到。”文榕扭过脸,不肯承认。

  文雅连忙跑过来劝架,把两个小的都抱上一旁的小桌子,安排他们先吃饭。

  彦涛装好碗筷,把彦君也领了过来,让几个小的凑在一起热闹,免得打搅大人那边的谈话。

  文岚还没忘记自己的科普计划:“大哥、表哥,你们以后也不要喝酒,喝酒对身体不好,尤其伤肝伤神经。书上说,经常喝酒的人容易得肝病,包括但不限于肝癌、肝硬化等等。而且由于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有些人喝少量酒就会出事,轻则呕吐,重则会昏迷甚至死亡。”

  文岚刻意放大声音,果不其然,一桌人放缓了动作。

  “青少年儿童尤其不能喝酒,因为后果非常严重。低龄儿童内脏没有长好,小孩子沾了酒,容易出现酒精中毒。曾经有人为了给孩子退烧,用酒精涂抹孩子的身体,结果酒精进入人体,孩子酒精中毒死亡。就算运气好没有死亡,也有很多人因为酒精中毒,孩子脑损伤变成痴呆儿,大人也会出现小脑萎缩、心肌炎、慢性胃炎、双手震颤等现象。”

  “真的这么严重?该不是你骗我的吧。”文榕的眼睛睁得溜圆,一脸不可置信。

  “我骗你干吗?广播里面很多这种故事,下次你自己可以多留意一下。”文岚撇撇嘴,继续用实际案例恐吓大家,“上次我还看到报纸上写着,一家人带着两个儿子去参加喜宴,两个孩子被人逗着喝酒,结果一个死亡,一个变成严重脑损伤,不懂寒暑,不懂饥饿。下次,我再看到那些案例,我会记得保留好,给大家都看看。”

  关于饮酒危害,文岚知道自己不能说服世人改变固有习俗,但能劝一个是一个,能减少一点悲剧是一点。

  李哲闻等人对望一眼,放缓了喝酒的速度。

  关博萱把放在桌面的散装米酒端了下来,放在一侧的柜子上。

作者有话要说:  60年,我爷爷带着一壶茅台走了好几个省,就为了让他父亲尝一口茅台的香醇。

据说,人还没进村,他父亲就已经闻香走出了门。

等到我爷爷70大寿的时候,我父辈买了茅台给他祝寿。酒瓶没开,他看了一下外圈,就说这酒不对。

再喝茅台,爷爷始终说酒没酒味。

☆、魂飞魄散

  新安市是一座新建的小城,三面是丘陵,跨过狭小的主城区便都是稻田。

  搬到新安市后,文岚只在第二天跟在大家在市里溜达一圈,走马观花地看了几个标志性建筑。其后,就再也没有出过厂区门口。因为,身为小孩的文岚完全找不到出门的理由,更绝对不可能获得独自出门的机会。

  兵工厂建在城郊靠近大山的一侧,挂的是机械厂的牌子,占地上千亩。按照规划,兵工厂将有自己的办公楼、宿舍区和生产厂房,以及独立的配套服务设施,就像一个功能十分完善的小型社会。但据说真正的关键部门是藏在山腹之间,方便特殊时期可以快速而隐秘地将整个兵工厂迁入深山。

  但是,此时的兵工厂依然还在草建期。起码,就文岚所看到的区域来说,与传说中的规划相距甚远。厂区只建好了一小片厂房,从宿舍区往外走不到十分钟便是一片荒地,再远一点甚至可以看见成行成垄的菜地。

  搬家的兴奋只持续了两天,大家的生活便恢复了原有的节奏。

  文榕在“竹笋炒肉片”的威胁下,乖乖地背着书包,抱着作业本,跟着母亲身后进了厂办小学附属的育红班。文雅他们则每天早上跟着厂里的大孩子一起步行前往位于主城区的小学上课,下午再一同步行半小时回家。只有文岚装傻卖萌,配上示弱装病,靠着妈妈的偏爱,硬留在家里,不肯去上育红班。

  远远地听到上班的钟声响起,文岚锁好门,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如意门。

  这一段时间,文岚一直找不到机会去找寻食物,留存保底的那点存货早就进了文岚的肚子,空间里除了亮闪闪的钻石便没剩一点可以食用的物品。为了不抱着咕咕乱叫的肚子睡不着,文岚只好顾不得节约粮食,把每顿食物吃得一干二净。没想到,错有错着,这下关博萱终于不用再担心文岚的身体健康了,反而给了文岚更多的自由。

  一推开门,文岚心中暗喜。

  站在山坡上,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山下层层叠叠的农舍,一望无垠的农田。有人居住的地方,或多或少肯定可以获得一些食物。按照常理,村落附近的山上除了正常种植的农作物外,应该也会有不少果树野菜的。恰巧,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这段时间文岚一直跟着姐姐在厨房里面帮忙,时不时学着料理食材,熟悉了不少家常食物。所以,文岚背上背包,信心满满地跨上征途。

  沿着山路一直向上,沿路葱葱郁郁,与新安市的景色截然不同。

  走了大约十来分钟,文岚便在路边灌木丛中看到一样熟悉的食物,准确地说,应该是小文岚记忆中美味的小零食——野莓。还没有靠近,淡淡的果香就弥漫在鼻间。簇簇绿叶间,一朵朵红色的小珊瑚攒成的小球点缀其中。野莓晶莹剔透,在阳光下闪耀着亮眼的红色光芒。

  走上前去,扯过细软的枝条,摘下一颗已近紫黑色的饱满的野莓,吹去浮尘,塞进嘴里。汁液即刻迸裂而出,柔软甜美,酸酸甜甜的甚为可口。文岚虽然分不出这属于什么种属,但也大概知道跟后世热卖的树莓应该源于同一个老祖宗,只是属于田野原始种类罢了。野莓果香浓郁,酸甜可口,是小孩子们最喜欢的野果之一。

  野莓看起来就像一个倒扣的精致小碗,每一颗都是由许多小小的富含汁液的小珠子聚在一起而成的。虽然野莓只要变得黄中偏红了就可以吃,但只有那些已经红色发黑的野莓才是最为美味。但那些黄色、红色的野莓酸大于甜,运气不好的时候,偶尔还会遇到一颗让人酸得直眯眼。而那些已经红色发黑的野莓则基本上绝不会辜负采摘之人,颗颗都极其诱人,酸甜清爽的口感不负其美好的颜值。

  文岚摘了几片大叶子,垫在小布袋的下方,开始摘起野莓来。文岚掐着手指,用指甲把野莓摘下来,尽量保留野莓的完整性,然后一个个放进小布袋里。文岚一边摘,一边往自己嘴里送。在杂草丛生的灌木丛里寻找美味的野莓,就像打游戏过关之后的奖励,偶尔吃到一个超甜的野莓,便想吃了大力神丸,开始莫名兴奋地四处寻找“好吃”的野莓。

  不知不觉,文岚顺着野莓生长区越走越远,渐渐偏离了原本的山路。

  摘得正兴奋的文岚,忽然背后一凉,动作不由自主地定了下来。停下动作后,文岚似乎听到附近传来什么细细小小的窸窸窣窣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