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八零福运小团宝 第400章

作者:纳兰云朵 标签: 穿越重生

  大哥离开之后,小团子捂着脖子,虽然仍旧没发生什么,但是,她可是被大哥给狠狠咬了一口,她脖子是最怕痒了,当时腿蹬个不停,这也就算了,还着实被大哥吓了一把。

  以为他说的事会成真……当时那心情真是……复杂得不行。

  不过,经过这一役,小团子惨败,以后是再也不敢乱逗弄大哥了。

  ……

  卓锦初猜得没错,小团子搬下去也没多久吧,他老爸就主动找到了他,且一副苦不堪言的样子。

  因为小团子住在了楼下,所以于秀丽时不时的都会去找小团子,弄得他大晚上坚持赶回来交作业,还落得个独守空房的地步。

  但是他也能理解秀丽的心情,所以他在想,如何用尽可能缓和迂回的态度,想办法再让小团子搬回去。

  虽然每天能见到乖巧软萌的小团子很开心,但她搬到楼上去了,他同样也能见到啊,而且还能恢复媳妇儿暖被窝的待遇。

  所以,卓青峰便两项取其轻了。

  卓锦初漫不经心的打了个帅气响指,目光幽深,“爸,你记得妈让小团子搬下来的时候,说了什么吗?”

  “说了什么?”卓青峰喃喃自语,而后陷入回忆中,虽然吧,当时他不在场,但事后佣人也跟他说起过,这时,他猛地一下子想起来了,而后完全顿悟,他喜极的拍了拍卓锦初的肩膀,“锦初,还是你聪明!”

  卓锦初端着一杯酒,轻晃着,笑容透着几分腹黑,“我什么也没说。”

  于秀丽让小团子搬下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便是——“卓然,我跟你说,虽然小团子住你隔壁,但你不许去吵她,知道了吗?”

  于是卓然自成了这个关键的炮灰,被他爸拜托着,去执行这个秘密任务。

  所以为了小团子着想,当天晚上就让小团子搬回去了。

  折腾了一番,小团子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卓锦初的隔壁。

  孰轻孰重,于秀丽还是会权衡的。

  老大虽现在也不靠谱了,但他到底在家时间少,小团子受他的影响也不多。

  可卓然不一样啊,终日这么闹闹闹的,弄得小团子怎么专心致志学习?

  而且于秀丽顺带也反省了自己,自从小团子搬下来之后,她就忍不住对小团子隔三差五的去叨扰了。

  这样一来,她甚至可以理解几分老大的心情了。

  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家伙住在自己的隔壁,谁能忍得住不去见她啊?

  然而,小团子搬来搬去,家里所有人都如常,而唯一有损失的就只有卓然了。

  于秀丽心愿不能得偿,全都是被卓然给破坏的,因为他太吵了。

  卓然被他妈时不时的瞪视,阳光小伙儿在心里暗暗叹口气。

  唉,为了他爸和他大哥,他只能牺牲自己了!

  ……

  又过了没多久,百创抢先的新品发布会上。

  皇甫铭早已出院了,只不过他压根不知道他身体的真实情况,穿得人模狗样,一身红色骚包西装,在发布会现场,无比圆滑的四处张罗着。

  今天可是见证着华瑞打脸的日子,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势必要穿得喜庆点,所以特意选了这身红色的西装。

  另外,这场宴会除了邀请记者,还邀请了各界有名望的人士,他还给卓锦初和明烨都发了邀请函。

  这种“好日子”,这两人不可不来啊。

  皇甫铭虽说是国外名校毕业,但却是买来的学历,他爸给学校捐了好几栋楼,他才拿到这个文凭,可是最恨卓锦初,明烨这种真才实学的人了。

  明烨是最先到的,穿着一身白西装,风度翩翩,妖孽而华丽的脸孔美得不可一世,刚出现在会场里,一秒便把皇甫铭给比了下去,在场的女人们视线皆被他给掠夺,就连呼吸的权利也被夺走。

  明烨,传说中的明总,可真的是长着一张比女人还要美艳动人的脸啊。

  在场就连不少男人都是痴痴凝望着他的,眼珠子都不曾转动一下。

  “明总,真是贵客啊……”皇甫铭走上前去,亲手递给他一杯酒。

  明烨没接,眼皮翻着,他向来对这种草包,根本不放在眼里。

  打初,他就知道百创最心狠手辣,最老谋深算的是他老子,皇甫凯。

  而皇甫铭不过是被庇护在他家老头子的麾下,没了皇甫凯,这就是个脆弱到不堪一击的宝宝。

  皇甫铭脸色垮了下来,但他也并没有发作。

  明烨这会儿傲得很,等会有他哭的时候!

  明烨待了一会儿,前来套近乎恭维他的人络绎不绝,一开始,他还心情好,敷衍上几句,但后来,便直接命下属把人给赶了,几个保镖围成一座人墙,将不相关人等隔除。

  其他人一看这阵势,嘴角讪讪,自然不敢靠近了。

  明烨独饮了有一会儿,便觉得无趣。

  他拨了个电话给卓锦初,慵懒的支着头,如同聊斋里出没的狐狸精似的,“喂,你什么时候来?”

  ——2000字外

  还有最近有两本旧文《学霸女神太给力》《重生九零神医小媳妇》

第747章 醋漫金山1

  对面的男人冷冷清清的反诘道,“我什么时候说我要来?”

  “……”明烨嘴角一阵猛抽,“不是你叫我来看好戏的。”

  “好戏自然是有的,但我懒得看,更何况……”手机另一端的男人玩味一笑,盯着眼前,“我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

  明烨:“……”

  好吧,确实是个佛系的男人,比他还佛。

  不过用脚都能猜得到,他说得重要的事一定跟小团子有关。

  这厮,平时看上去云淡风轻,对什么都不上心,唯独有一个特大的癖好,就是秀恩爱。

  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防着他,故意秀给他听,毕竟他之前曾对小团子动过心,那样一个如同南洋珍珠一般纯粹美好的女孩子,谁又能不动心呢?

  但是他既已知道那两人早已心意相通,认定彼此了,他又不是小说里的偏执狂,干嘛要自讨没趣?夺人所好?

  只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坐在这里,还是尤为寂寥的。

  明烨又抿了一口薄酒,湿润的液体将他好看的唇染上明亮诱人的色泽。

  既来之,则安之吧,等着看皇甫铭这小贱贱陨落,也不失为单身狗的一大快乐。

  明烨猜得半分不错,卓锦初现在正在做得很重要的事,自然是

  给小团子剥桔子,他用他那修长白皙、贵若千金的手将橘子小心细致的剥成瓣儿,而且把橘子上的脉络也会剥下来,这样一瓣瓣橘子完全毫无瑕疵,如此纯粹的摆在水晶盘里,围成一朵花瓣一样的形状,是连强迫症也挑不出毛病的。

  小团子盯着这橘子做得花,好看到她都舍不得吃了,索性,卓锦初喂了一瓣儿到她嘴里,细细咀嚼间,又酸又甜的汁水在舌尖迸裂开来,直到汁水渗透,很久,嘴里萦绕的都是那饱满甘甜的滋味,还来不及吞,小团子又只得含住了第二瓣橘子,因为脸小,又肉肉的,这么左边腮帮子含一片,右边含一片,一边各兜着一瓣儿橘子,乍看之下,简直像是活灵活现的小仓鼠。

  她的杏眸也瞪得圆黝黝的,像两块瑰丽璀然的宝石。

  卓锦初扬起手指,又想投递第三瓣,俨然一无比合格的饲养员。

  小团子忙含糊不清道,“哥哥,够了,够了……没地腾了。”

  她说的话也是跟她一样,可爱至极。

  卓锦初勾起唇瓣,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可他的小团子本就美丽聪颖,善良大方,这世间所有美好的词汇加注在她身上都不为过。

  再加上一层叠加,这怎么受得了呢?

  小团子视线微凝,想了想,把小脑袋往前凑了凑,“对了,哥哥,今天是百创新品的发布会,你就不想去瞧瞧么?”

  “你想?”

  “……”这也事关大哥的公司呀,小团子也是跟明烨同一个想法,大哥怎么能如此的不上心?好像公司不是他的,半点不紧张。

  思量半分,小团子点头如捣蒜,嗓音娇软,“对,我想去!”

  卓锦初拿起一边宽大的外套,这外套是为小团子拿的,怕发布会空调太凉。

  有这么个小妹妹,他从原来的漫不经心,到现在的事事体贴。

  兄系男友,当之无愧。

  ……

  发布会本该是直接上新品,着重讲述新产品的各项功能,以及比其他同类产品脱颖而出的地方。

  但皇甫铭这个人喜高调,爱摆谱。

  发布会伊始便让主持人给他安排了一项个人演讲一环。

  当然,以他注了水的文凭,他是不可能临场发挥的,早就命秘书给他准备了一份精心的演讲稿,全程照着念就可以了。

  既有排面,又赢得掌声,不愧是他!

  “各位晚上好,今年对我们百创集团是承前启后、无比关键的一年,但幸运的是,在我父亲皇甫凯董事长,以及我这个副总的带领下,公司取得了一个很大的跨越,又有了新的突破,这是极为鼓舞,振奋人心的大喜事……”

  虽然是很官方的话,但处处不忘给自己贴金。

  其实台下的人,对于这个首富之子到底有几斤几两,都很清楚。

  听到他这番话,拼命鼓掌,叫好,但心里别提有多鄙夷了。

  也真亏皇甫铭脸皮厚,说得出。

  不过幸而小团子和卓锦初赶到的时候,他这份冗长的演讲已经到了尾声。

  明烨一眼就瞧见了入口处的一对璧人,他们实在是太难被忽略了。

  一对神仙颜值,男人身躯完美比例,视线直勾勾的看着身高到他胸口的少女,少女凝白雪肌,美得发光,一颦一笑,美得炸裂。

  明烨放下酒杯,视线微醺,带着一派醉意的朦胧和妩媚,卓锦初不是说不来的么?

  他瞧见了小团子和卓锦初,便微微朝着他们挥手。

  小团子怔了一下,而后喃喃自语,“明烨哥哥今天穿得还挺帅的呀。”

  明烨虽然平时也帅,但跟今天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他虽然是来看热闹的,但也要做全场最靓的,毕竟卓锦初这个相貌出众至极的在,他可不想被比下去。

  所以,今天他是一套Versace的顶级西装,又找人做了造型,勾叠着长腿坐在那儿,姿态慵懒闲散,不经意间透出撩人至深的气质,配上轻晃的红酒杯,那漂亮的桃花眼含着微醺的浅浅笑意,真是迷人极了。

  小团子呐呐的,刚说完,就察觉身侧一道修长冷冽的视线,她脖子僵了僵,心念转了转,倒是转得很快,学会用大哥的模式去劝退大哥的醋意,“那个……这句话是非我主观,而是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