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每天都在劝我和离 第2章

作者:咸鱼醉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穿越重生

  真的是报应啊!

  萧晟凭着意志支撑的那点力气突然消散,他撑在床边的手缓缓滑落,随之而来的是再也抑制不住的咳血。

  “噗!”

  血喷如注,紧接着是萧晟空洞绝望的双眼,在弥留之际死死地盯着那道远去的银白身影。

  毓儿,你为什么就不信我?

  或许是他的执念太深,在萧晟失去意识之前,他的眼前蓦然出现一道曼妙的身影,她背对着他,在他的目光中,渐行渐远。

  那是……

  他张了张口,却发现喉间已经干涩得说不出话来。只有那双枯寂的眸子变得湿润,决堤成河。

  那是他的妻,他这一世唯一爱过的女人。

  吾妻,木荞。

  ———

  “谁?”

  木荞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她像是听到了谁的呼唤一般,从噩梦中猛然惊醒。

  冷汗从她的额头顺着鬓发落下,濡湿了被褥。她整个人像是虚脱了一般,脸色惨白无比。

  此时正是深秋。

  没过一会儿,后背上湿黏的汗水接触了太多冷意,引得她忍不住抖动了一下身体。

  木荞终于清醒过来。

  她赶忙又裹紧了被子,回想着梦中的一幕。

  那是一片狰狞的火海。

  大火烧了连续几个昼夜,将一个民风淳朴的古代小山村吞噬殆尽。而村民们却被一队手执弓箭的黑甲士兵围困着,成为了他们肆意杀戮的猎物。

  梦境中的木荞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她穿着一身暗色的布裙怀里正死死的抱着一个小男孩儿,在对方的弓箭要射向众人的时候,她突然朝空中一扬,撒出一把粉末。

  伴着深秋的冷风,粉末终于起到了效果。紧接着就是木荞朝众人的一声大喊,“跑!”

  木荞是学医的,那把粉末其实就是石灰粉,能腐蚀人的双眼。

  听到木荞的号令,人群动乱开来。木荞抱着手中的小男孩儿,像护着自己的生命一般使出了平生所有的力气和潜力,从撕开的那道口子中突围而出。

  前面幸存的人在拼命奔逃,后面那些没有被石灰粉伤到的追兵在紧追不舍。

  眼看着就要被追上,木荞深吸一口气,带着孩子一头扎进了深秋的河中。

  河水冰冷刺骨,木荞一只手死命的护着小男孩儿,另一只手努力的往前游着。

  然而她体力终是不济,很快就没了力气。

  就在木荞双眼昏花就要晕过去之际,一个男人好听的声音带着苍凉了仿佛几个世纪的语调,低低的唤了一句。

  “荞荞,快醒来!”

  木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睁开了眼。

  然而等到她意识归拢,开始打量周边的环境时,她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这到底是哪里?

  她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明明她是因为背生涩拗口的医书困到睡着,怎么醒来居然在这种鬼地方?

  然而她还来不及惊讶,门吱呀一声响,一个穿着月白色对襟长衫,看起来像年画娃娃似的小男孩儿蹭蹭蹭跑到了她面前。

  小男孩儿定定的看着她,一双漂亮的凤眸里似乎闪着水光,在木荞看来像是压抑着什么似的。让他精致的小脸上多了一丝她看不懂的沉郁气息。

  真是个怪小孩儿。

  木荞这个念头刚起,脑子突然灵光一闪,这孩子不就是她梦中拼命护着的那小孩儿吗?

  然而不等她惊讶,小男孩儿就对着她张开嘴,笑了起来。

  “娘,你终于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木荞(瞳孔地震) :我一定还没睡醒!

  萧晟:只有我,这一世不配在第一章 出现

  萧墨毓:狗爹明白就好,我才是男主!

  咸鱼:嗯嗯,这是一篇母子文(不是)

  避雷:

  首先,标的视角女主,但一家三口都挺重要。所以必要的时候会有视角转换。

  其次,这是一篇追妻火葬场文。。男主在这一世是黏狗。但目前还未重生,第八章 才重生。

  最后,本文偏苏爽,女主不够软,女主是原女主,请看到第六章 。

第2章 和离(小修)

  那一声娘将木荞吓得不轻。她也终于明白了如今这境况是怎么回事。

  她穿越了,还穿成了有夫有娃的妇人。

  生活真鸡儿会玩!

  不要问她为何会知道自己还有个未曾谋面的夫君,实在是她刚刚就瞧见了,一旁的屏风上还搭着一件男人的长袍。

  再看屋子里一应的摆设,双人枕头,双人脸帕,双人椅子,双人柜……

  成双成对的家具摆物让她的身体不自然抖了抖。

  作为连驾照都没拿到手的木荞觉得自己实在承受不来这样的遭遇。

  她想静静!

  见木荞皱着眉手指一下下敲击着自己的太阳穴,小男孩儿抿了抿唇。似乎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之后,他突然握紧了拳头,三两下爬上了床。

  “娘,你是不是又头疼了?毓儿给你揉揉额头吧。”

  哦豁!还是个小暖男呀!

  木荞眼睛亮了亮,嘴角浮起一抹笑意。她没有拒绝便宜儿子的孝心。毕竟她此时太阳穴的确是有些发胀发疼。

  紧接着她就感觉到了,一双婴儿肥的软乎小手指在她的太阳穴上不轻不重的按揉着,似乎很有经验似的。

  她舒服的眯起了眼,眉间的担忧因为这个叫做毓儿的孩子的安抚,渐渐散去。

  既来之则安之。

  便宜儿子不错,她喜欢。就是那个所谓的夫君,以及接下来可能面临的生活……

  木荞一想到这些,眉心又皱在了一起。

  不行,她得想个办法解决,不能让那个便宜夫君白白占了便宜。

  她思考的间隙,秋日的暖阳从开了一条缝的窗户里掠入,柔和的洒在了她的脸上。金色的光在她的脸上和头发丝上跳跃,让她的五官愈发清晰明艳。

  不得不说,她是个美人胚子。明眸皓齿,冰肌如玉。

  即便是被阳光映照着,她瓷白的肌肤依旧细腻的看不出一点瑕疵,离得近了,任何人都会深陷进去,想要摸一摸那张脸是不是也能掐出水来?

  然而美人此时在思考着事情,微蹙的眉心就让她这张明艳的脸多了一丝黛玉式的惆怅。

  时间在一点一滴过去,木荞想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好的理由拒绝。正在暗自磨牙的时候,她身后的便宜儿子似是漫不经心的跟她搭起了话来。

  “娘,你头还疼不?”

  “不,不疼了!”

  “那娘考虑的那件事情怎么样了?”

  “嗯?”

  觉察出了木荞的疑惑,便宜儿子眸中划过一抹暗沉,但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他出口的话就有点让木荞震惊了。

  只见三岁多的小豆丁凝着眉,虽然声音稚嫩,但语气中莫名带着一丝锋芒和冷意。

  “娘难道还要和那个男人继续生活不成?”

  其实,他很想在“那个男人”前面加个“狗”字。但是碍于他娘从小教育他,不能口吐芬芳,他只能在心里暗戳戳把称呼用全。

  听到这句话,木荞显然很是迷惑,但萧墨毓因为在她身后便没有看到她脸上的不解。再加上她沉默着,也就误导了萧墨毓,让他再无法维持小孩子的天真,话语中也多出了一些似有若无的成熟。

  “娘,您都亲眼看到他跟别的女人纠缠不清了,还因为这个害你落了水,一连昏迷了两天,这样的男人你再不跟他和离,就只能注定被他每天磋磨着。”

  萧墨毓是前段时间因为一场发热的病才重生的。从那之后他就开始兢兢业业搞和离。

  在萧墨毓看来,他母亲实在太爱那个狗男人了。否则上辈子,被萧晟一纸休书离弃时也不会终日郁郁寡欢,最后又因为一场场变故,蹉跎而死了。

  而且若他料想的没错,那场大火……

  想起哀嚎遍野的哭声,萧墨毓狠狠闭了闭眼。

  既然老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再一次让悲剧上演。

  哪怕……

  萧墨毓眉眼中划过一抹杀意,哪怕是五雷轰顶,遭受天罚!

  身后的小豆丁想什么,木荞自然是不知晓的。她如今虽然穿越了,但是关于原主的记忆却是一点都没有接收到,不过便宜儿子的这番话却让她在震惊过后,猛地眼睛一亮。

  所以说那个便宜夫君是个渣男,居然连他儿子都如此厌弃他。那么她完全可以无所顾忌,以此为由……

  休了他!

  对,就是要休了他!

  刚刚她就看了,这男人的长袍都是粗布做的,便宜儿子和她的亦是,再加上这一屋的普通摆设,她推断,这渣男应该就是山野种田文里的那种……莽汉。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解决起来不要太容易。

  想到这里,木荞好看的桃花眼愉悦的弯成了一个醉人的弧度。

  真是打瞌睡送来个枕头,她已经预见到潇洒自由的人生在向她挥手,而她有医术傍身,怎么也能混口饭吃,顺便把便宜儿子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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