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咸鱼醉
萧晟眸子微微一颤,却重又变得暗淡。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他也不爱笑,总是一副面瘫的样子,让他的荞荞总是觉得他不甘不愿。
其实哪有不甘不愿,他心甘情愿。
可惜现在他懂得太晚了,前一世也懂得太晚了。
晚得即便说出来,也没人会信他了。
但不论如何,既然重生一世,未来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让其重演。
哪怕再次付出他的生命,哪怕无人理解他,原谅他。
但若她当真不原谅他,他……
可他离不开她呀!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这里的小仙女,首先我表示感谢,感谢你耐心看到了这里。
或许你已经感觉到了,本书的男主不是个完美的男主,他前世有做错事,他抛妻弃子去守护了江山,从而引发了前世的所有爱恨情仇。
这一世他是绝对会追妻火葬场的,我不会偏袒他。
这是这本书的立意和主旨。
所以如果你想要男主前世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很抱歉,这本书实在不合适。
这本书就是从男主那个错误的决定衍生出来的,前世的错误与遗憾,这一世来弥补来解释清楚,我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本次修文我已经修到了极致,倘若把他改的太完美了,就失去了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如果您还是觉得不满意,要换男主,那么很抱歉,我不换。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不换,我不换,我不换!我是洁党,换了我自己都觉得后期会写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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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苏木
狗男人在思念妻儿的时候,木荞却已经打包好东西,跟着冷脸姐妹离开了这个她生活了十多天的地方。
萧墨毓在知道他这个外公现在坐镇平甬关以北后,就知道那老家伙在打什么算盘了。
啧啧,他这外公还真是老当益壮,准备在这江山抢夺战里横叉一脚,来个坐山观虎斗。
不错,他喜欢。
既然那狗男人那么喜欢江山社稷,那他就帮助外公一起将这个江山抢回来。
心中有了算计,萧墨毓心情无比舒畅。
木荞见他一脸兴奋,还以为是因为要见亲人,心中对这个陌生的亲爹,也降低了一丝排斥感。
彼时阳光正好,卸下了伪装的木荞,慵懒的坐在马车里,一只手支着脑袋,一只手漫不经心的撩起了马车的车帘。
一青一白两个年轻男子从她的马车前经过,青衣男子在看到木荞不经意露出的那半张脸,一时间惊为天人。
“公子,她……她长的好像天仙下凡!”
白衣男子没有理会,他掩在面具下的眸子连视线都没有倾斜,而是继续往前走。
恰巧这时,木荞的视线看了过来。
她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在见到那个神秘矜贵,身姿挺拔的白衣男人时,眸子微微眯起。
这个男人怕不是也是个医者?
虽然她和他之间隔了一丈远,风送来的味道很淡,但她确定那是药香的味道。
木荞正疑惑的时候,萧墨毓也凑了一眼过来,紧接着他手下动作飞快的掩上了车帘。
萧墨毓一双眸子闪了闪,心倏的揪紧,没想到正主居然跑来找茬了。还好他和娘现在已经离开了,不然凭那个苏木神医的一手绝妙银针,他们绝对是活不过明天了。
因为这个非常巧合的错过,苏木自然是扑了个空。
看到人去院空的萧瑟场景,平日里端的如神祗般眸中不染万物的人,此时却是眸色阴沉如水,一张脸冷的瘆人。
“想污了本谷主的名声,逃遁?呵……”
嘲讽的一声“呵”从他的口中溢出,紧接着他手下翻转,一只虫子从他的袖中钻了出来,飞进了屋子,很快又飞了出来,朝着院外飞去。
苏木随之跟了出去,他脚步走的不急不缓,看似闲适,却走的飞快。
然而萧墨毓自从见到了他后,眼皮就一直在跳。所以未免不测,他早就通知冷脸姐妹把马车驾得快些。也正如此,距离平甬关几天路程,苏木愣是追了几天。
“儿子,你为什么要这么赶?”
木荞对他这几天的行为表示迷惑。即便是见外公太兴奋,也不至于这么急迫吧。
萧墨毓觉得既然这几天都没事发生,应该就安全了。所以这一天路过一个大镇,他们特意停了下来。
其实当初木荞用这个作为化名时,萧墨毓就表示反对。母亲以药理据理力争,“苏木这味药可算是妇女之友,娘亲以此为化名,意在此处。”
萧墨毓知道,他娘一直想做的其实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济世救民,不分男女。
这世间医者千千万,但男性居多,女子即便从医也仅仅是作为医女的身份,学了些皮毛,并不会接触到真正深入的。而且医女本身也会被人看不起。所以,更加剧了这一现象。
再者男女大防之下,女子若得病,寻医问药什么的还需遮遮掩掩,这也就导致了在一些疾病上女子的死亡率。
木荞听到有人已经用了这个名字,还是个神医。最初也是皱着眉头有些发愁,谁知没过多久,她眼睛突然一亮。
她当时是这样说的。
“既然他是神医,那我们就蹭他的热度。反正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别人也不知道他长的啥样。再说了,娘亲的医术又不抹黑他,还让他更上一层楼。他应该不会介意的。”
这个想法很危险。
他想说人家绝对会介意的。可是,这样就会暴露自己。再加上娘亲心意已决,他只能提议让她改了容貌,尽量安全些。
谁知,娘亲太过耀眼,居然把正主都给招来了。
前世萧墨毓对那个神秘的医者接触不多,只在皇宫内见过一次。
他还记得那个男人听到他说自己姓木后,那张万年不动的脸上浮过一抹诧异。
随后便死死盯着他脖颈间的那颗痣,盯得他毛骨悚然。
再一次回想起前尘往事,萧墨毓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脖子上那颗痣。
娘亲说,这颗痣是他出生就有的,他娘脖子上也有一颗。
是那种暗红色的痣。
前世他对所有跟狗男人有关系的人都很反感,当时没有细想,如今看来这种类似于家族特征的痣跟那个神医有什么关系吗?
“儿子你脖子痒?”
木荞瞥见儿子的小动作,将黏在各种稀奇玩意儿上的注意力抽回,歪着头仔细的看着他脖子那处。
儿子不喜欢被人碰,她也不能直接上手查看。
通过木荞歪头的姿势,萧墨毓看清了她脖子上那颗痣。
她那颗痣比他的要大一些。表面上是一颗红痣,但细看的话里面却隐隐有一种纹路汇聚。
果然……
萧墨毓隐隐觉得这个跟木氏这个姓有关。目前想要查清楚,指望失忆的娘亲绝对不行。但是外公或许能帮得上忙。
当然,他要查的这些都不能跟她说。
他就要娘亲这样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就好。
宠儿子的娘反被宠,木荞是不知情的。
见儿子脖颈间没有什么引起发痒的症状,木荞松了口气。
她带着儿子去了一家旅店,想要今天在这里借宿一晚。
店小二带着两人上楼,正与一个人擦身而过的时候,那人突然晕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起来。
这是癫痫。
古代这种症状常被人认为是邪祟入侵,乃不祥之人。
众人见此纷纷退却,包过那个店小二也吓得一脸苍白,躲得远远的。
见木荞母子二人还站在原地,那店小二还好心提醒了一句。
两位冷脸姑娘其实也有些担心,他们二人如今作为丫鬟的身份保护在明处。见木荞没有远离,也开口劝她。
“主子,你快过来。”
木荞没有理会,离她不远处就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筷篓。
她迅速的从筷篓中抽出一根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捏住了那个人的嘴,横着放了进去。
“儿子,帮娘打下手。”
木荞吩咐了一句,将一包银针从袖中掏出,放在萧墨毓摊平的手中,开始施针。
她的手速很快,十几根银针仅仅几秒时间就扎上了各大穴位。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等那个人终于度过了危险,意识清醒,整个旅馆爆发出一片掌声。
“这真的是神医啊,只有神医才能做到从邪祟手中抢人吧?”
“是啊是啊,也就神医才能做到运针如飞吧。”
……
众人一连番的捧场,让木荞有一种自豪感。
她此时正着一身男装,再加上脸上没有多做修容,看起来俊美无比。
听到有人询问她的名字,木荞朝着众人嫣然一笑,更是让人觉得面前之人,有如仙者下凡。
“我是苏木,大家可以叫我苏木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