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世客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该死的颜性恋。
陶然你这个混蛋,给我清醒一点啊!
人家只有三岁的智商,你这个色女,再怎么样也不能诱拐小朋友好吗?
闻煜等了很久,陶然都站在那里没动。
“不是要去踢毽子吗?”
“哦,对!踢毽子,我们要先做鸡毛毽子。”
李荣海看着这对夫妇,男子俊朗,女子秀美,分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且不管是王爷看王妃,还是王妃看王爷,双方的眼神分明都情意绵绵,为什么王妃却要和王爷和离呢?
“果然咱家只是个阉人,情情爱爱的事情,难搞哦,还是先照王爷的吩咐,去忙一统七国的事儿吧。”
陶然以为的做鸡毛毽子,就是随便抓一只大公鸡。
然而,事实是
闻煜安排的时候,完全是往最铺张浪费的路子上走,在他眼里,自家娘子本来就是全天下最娇贵的人,当然要有最大的排场。
哪怕只是踢个毽子。
听说王妃要自己做鸡毛毽子,闻煜就吩咐下人为她准备了好多公鸡,那是从各地搜罗来的珍稀品种,有雪鸡、芦花鸡、乌鸡、霞烟鸡、五彩大公鸡……
甚至还有一只绿孔雀!
讲道理,闻煜才只有三岁的智商,就准备的这么面面俱到?陶然觉得像他这么能干的人,可能真的还是七国战场更适合他。
窝在小小的一个战王府后宅,挖空心思给她准备吃喝玩乐方面的事,简直是太屈才了好吗?神医还是快点来吧,赶快把我家小伙伴的脑壳给治好吧!赶紧让他去战场上一展身手。
要做毽子,一定要用活公鸡的毛,这样做出来的毽子才会柔软而有弹性,不像死鸡毛那样僵僵的。
闻煜问:“夫人想要哪一只公鸡的毛做毽子?我帮你摘。”
陶然随便选了几种颜色。
闻煜的动作优雅无比,如果不是亲眼见到,陶然都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人能把拔鸡毛这件事,都做的这样贵气天成。
小傻子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可是他开心地握着那一把五颜六色的鸡毛,回头对着陶然傻笑的模样,又还是她熟悉的那个小傻子呀。
鸡毛毽子的做法,是陶然的奶奶教她的,她一边回忆,一边说道:“选择两个铜钱,大小和厚薄都相等,把它们叠在一起,用布缠住缝实了,就是毽子托,然后再把鸡毛缝在毽子托上……”
一个又一个漂亮的毽子,很快就在闻煜手里成型了。
长得好看的人,真是看他们做什么都是一种享受。闻煜的手形很优美,十指修长,色白如玉,指节如同竹节一般分明,放在现代社会完全可以去当手模了。
陶然正放飞自我,胡思乱想呢,就看到那双好看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夫人?”
“你的手真好看。”陶然随口说了一句。
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闻煜的脸瞬间爆红,热度一直烧到了耳朵尖上,只是她随随便便一句夸奖,就让他的心像是飘在了云端上。
“如果夫人喜欢,把我的手送给你好不好?”
陶然脑补的是,把闻煜的手“咔嚓”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做成标本,她连忙摇了摇头,“那样太血腥了,你的手还是在你身上长着比较好。”
闻煜先是一愣,然后才是轻笑,她想到哪里去了?
自己这个小娇妻,还真是有大反派的特质呢。
“是连人带手一起送给你呀。”
“原来是这样啊,是我想岔了,好的、好的。”
闻煜和她拉钩,“夫人,答应了,可就不许反悔了哦。”
明明还是小傻子特有的欢快语调,可陶然却觉得闻煜深情的不像话。
来自一种生物本能的判断,让她不敢再像糊弄小孩子那样,轻易地应声说好。
幸好这时,陈清的声音响起,把她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犹豫里面唤了出来,“娇娇,毽子做好了吗?”
陶然说了要帮陈清也做一个毽子,既可以锻炼她的身体,也可以顺便锻炼她听声辨位的能力。
不过给陈清的毽子,比平常的更加特殊一点,要在毽子上面栓一根绳子,免得陈清因为看不见,到处去捡毽子。
最好还能更加柔软一点,不然砸到她身上会太痛。
陶然绕开闻煜,对陈清说:“快做好啦,再等一下下。”
闻煜看了看自己那只手,虽然被自家娘子说好看,但还是被抛弃在半空中不管,任由它以拉钩的状态空悬着。他眸光微微暗淡,但并没有气馁,也跟了上去,“我还没有踢过毽子呢,要怎么踢呀?”
这是大实话,他确实从来都没有踢过毽子。
不光没踢过毽子,他也没有玩过别的。
闻煜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正如陈清所说,他打小就很聪明,三岁开蒙,六岁就能背出四书五经,九岁就上了战场。
因为北靖朝政不稳,陈清给闻煜的压力一直很大。
他一直都是一个拼了命在努力的人。
没有人给他时间,让他慢慢成长。
父皇日渐加重的病情不会等他成长,敌国日益壮大的兵马不会等他成长,百姓越发困苦的生活不会等他成长……
十三岁当上主将一战成名,别人都夸闻煜是英雄出少年,没有人知道在“少年将军”这四个字背后,他到底背负了什么。
遇见陶然,闻煜才发现,原来日子还可以这样过。
原来人就算不努力,也可以活着啊。
不像他那种仿佛被上了发条的机关、拼尽全力往前赶的人生,她的日子一直都是慢悠悠的。
她会用一上午的时间,去做一道糕点,教他怎么插花,用采摘下来竹叶和柑橘皮,调制成熏香,亲自酿一壶酒,上好封泥,埋在桃树下等来年开封……
有时候她甚至会赖一早上不起床,就在床上和他闲聊,或是嬉笑打闹。
时光很慢,每一天都被无限拉长,她总是悠悠然然。
陈清逼迫小傻子背兵书的时候,陶然会阻挠。她也会在他讲不出晦涩难懂的故事时,笑着说你换成老和尚和小和尚吧,我喜欢听。
闻煜并不怨恨自己的身份,让他背负了太过沉重的过去,那是属于他的责任——吾国与吾民,是他拿起剑的第一天,就明悟的责任。
但他也很感激陶然,带他经历了另一种可能,补全了他从前缺失的童年,哪怕只是一天,也足够回味一生。
这些日子太美好,真像是从上天手里偷过来的。
也确实是偷过来的,闻煜的手指触碰到了那块玉佩。
我只是一个卑劣的小偷,如果有一天,你知道了真相,会不会憎恶这样丑陋的我?
“最简单的踢法,只要保持毽子始终不落地就行啦。要是复杂的方法,那可就太多了,什么小五套、中五套、大五套……”
少女软软糯糯的声音,随着春风一起,拨动着少年的心弦。
第132章 傻王爷
陶然觉得自家小傻子, 最近的爱好似乎变了?
从前小傻子喜欢看花花草草, 喜欢去西园和小动物玩耍。
但最近他只喜欢围着她转, 似乎一整天跟她腻在一起都不会厌烦。
早上起来,他会帮她梳妆。
梳妆台,在古代又叫妆镜台, 一般是女子的嫁妆。陶然这个梳妆台是云梦公主自女儿出生起,就请了木匠大师开始打造的。
哪怕战王府的大正房面积已经够大了,它还是几乎占据了大半个房间,应该说还好她嫁的是王孙贵胄,若是寻常人家, 恐怕都找不出来一间能放得下这一套梳妆台的卧室。
当然了, 云梦公主在筹备这些嫁妆的时候, 压根就没考虑过女儿会嫁进寻常人家这个选项。要是女婿的出身不好, 可以招赘进国公府嘛。
在婚姻大事上, 她无法左右老国公爷的决定,可在衣食住行方面,她是绝对不舍得让女儿受一丁点委屈的,这些嫁妆全都是她的私房钱。她尽她能尽的所有努力,来对自己的女儿好。
这是一套七屏风大镜台,正中间是一面高大的铜镜,下面的抽屉小橱是妆奁匣, 制作工艺精美无比,上面雕刻有鸾凤和镂空的花纹,只从红木的光泽来看, 就知道材质相当昂贵,木材本身的幽香和胭脂水粉的甜腻,混合着房间里的淡淡熏香,让一整天从清晨开始就充满了侈丽奢靡。
陶然赖了一早上床,刚刚才像拔萝卜一样,强行把自己从被子里拔|出来,懒懒地坐在镜台前,身体就像没骨头似的,在意念里和系统打了一个招呼:“统子,早上好啊,又是古代有钱人朴实无华且枯燥的一天,你猜今天芍药又要给我的脑壳上,带上几斤重的头面?”
古朴的铜镜里映照出的人影却不是芍药,而是闻煜。
陶然微微一愣,闻煜身形修长,高高瘦瘦的个子,穿了一件玄色的长袍,衣襟和袖口处都绣有滚金边,长袍上的纹路典雅无比,如同神庙里的神像那样威仪天成。
朝阳打在铜镜上,旭日原本刺眼的光芒,经过古老的铜镜面折射,散发着柔和的光晕,那些光落在闻煜的双眸里,仿如冷玉浸在月光倾洒的寒潭里。
于是陶然整个人都沉浸在那种“这个小哥哥真帅”的愉悦心情里。
在现实社会里,像她这样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想要看到这种神颜的大帅哥,只能通过抖音或者影视剧,和人家唯一的交集,大概也就是社交平台上点个赞了吧?
陶然慵懒并且惬意地靠在了闻煜身上,“你这小子真是的,我有那么好玩吗?你最近老是玩我,连我梳妆都不放过。看在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想给我化妆什么的,就随你的意吧,让你玩的开心点,就算最后丑出天际,大不了我洗把脸就是了。反正你也没几天能玩了,等神医治好了你,你应该就要上战场了吧?”
闻煜没有告诉她,他在私下里请李公公找了宫里年长的嬷嬷,来教他怎样为女子化妆,他和人家学了很久。
他想要为陶然做很多事,可以大到守护天下太平,让她每一天都过得这么清闲,也可以小到只是为她描眉画唇,让她每一个日常都沾染上他的印记。
闻煜俯身,为陶然画眉,她底子太美,只是淡扫蛾眉,就如同远山一样轻黛。
陶然闭上眼,任由他折腾,都想好闻煜会给她画一个大花脸了,就跟现代社会的小丑那样。
可是等闻煜说“好了”,她睁开眼的时候,镜子里却是一个素妆轻黛的古典美人,只是一个抬眸,轻易就能惊艳悠悠千载的岁月。
和芍药那种华丽挂不同,芍药是恨不得把所有金银珠宝都往陶然身上堆,反正自家侯爷够美,不管多么艳丽都能压得住,闻煜化的这个妆容却极淡,如云般的乌发上也只插了一根珠钗,那种清丽就像是江南烟雨,蓦然回首时见到的西子湖畔。
“小煜煜太棒了!”陶然给了闻煜一个大大的“吧唧”,“真是爱死你啦!”
陶然的体感是,这可比芍药那种打扮方法让她轻松得多,平常芍药给她戴的那些贵重头面,真的是又贵又重,总疑心哪天她点头的弧度稍微大一点,就会因为重力势能+动力势能,直接把脖子都给压断了。
这是闻煜恢复清醒的第三天,哪怕已经被她亲了好多次,可他还是会俊脸通红,羞涩的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好想亲回去啊。
可是怎么能这么贪婪呢?
本来就是偷来的爱。
为什么却越来越贪婪地想要更多?
闻煜化的妆很好看,闻煜做的糖蒸酥酪很好吃,闻煜……闻煜……闻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陶然满脑子都是闻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