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美媚娇帮仙尊渡劫后 第131章

作者:清春是金色锁链 标签: 穿越重生

  之前在人贩子那儿,因为饥饿营养不良的苍白肤色,还有粉白粉白的唇瓣,因为吃了白玉蜂桨膏,营养瞬间补了上来,那可是仙界极品白玉仙蜂酿出的蜜,一口就可令凡人发乌、肤润、肌美、色艳。

  吃上一些就能让凡人虚溃的身体,转眼盈实,而且,这还是女子的养颜圣品,使美人脸色桃嫩花艳,比笔下画出来的美人颜还要艳三分。

  那小红唇一撅,大概睡梦中闻到了男主的气息,每一个男主都是把她当作掌心娇,宠她宠得紧,她自然亲近,现在都有下意识的反应了,所以小红嘴就“叭叭”地亲了刑鸿泽两口。

  亲得那人浑身僵硬,此等恶女,自小就恶毒跋扈,放进他鞋底的钉,使得他钻心之痛,拔掉后出了好多血,还要使唤他跑十几里路,取她爱吃的蜜糕,外面下着雨,回来后脚肿得鞋都脱不下来。

  此等恶女,此等……

  “叭”地一口,迷迷糊糊她亲在了刑鸿泽的嘴角处。

  他僵住……

  然后脖颈僵硬地慢慢转过头,看向这个像个八爪鱼一样,赖在他怀里,闭着眼烧得迷糊的女人。

  此等恶女,自小就能看出其恶毒本性,五岁如怪,六岁如毒蛇,七岁如毒蝎,狠毒心肠……

  然后她似乎闻到了他的气息,“凑上前,啵地对着他生得冷硬的薄唇就是一亲。

  她都习惯与男主亲呢了,别看她亲了好几下,其实跟男主不能比,因为男主亲她亲得更多,没事就亲两口,每次看到她乖,就要亲呢,醒来后也会满心喜欢地亲好几下,仿佛她哪里都可人疼,可人亲,花露怎么可能任他亲不还嘴,那岂不吃亏,所以男主亲她十口,她也偶尔还击两口,慢慢亲来亲去养成了习惯。

  嘴对嘴这么一亲,刑鸿泽都怔了,脑子一片空白,只有唇上那蜜香酥麻的触感,山洞火光下,他冷酷却发愣的身影,映在了后面山壁上,望着怀中人,久久未动。

  光线中,怀里那又美又媚又娇的一张脸,正伏在他颈间,眉儿一蹙,小嘴儿一撅,就算闭着眼睛,神态也亦嗔亦怒,睡觉时还会如婴儿一样嗫着小嘴,让人看了心里真是酥儿痒儿,不知如何是好。

  何况他还是个二十七岁没有妻室的男人。

  那个当年被花员外宠得无法无天的恶毒小儿,长大后,竟然会长成这样的模样,他犹记当年,那个长得白嘟嘟粉嫩嫩的小女童,与眼前这个在他怀里乖乖的漂亮女人,重叠在一起,同样的天真无邪,同样的恶毒心肠。

  他又阴沉下脸,哼,这一次,山水轮流转,他绝不会手软,哪怕不将当年的一切一一奉还,也要让这无知小儿知道,苦日子是怎么过的,他肯定要让她尝尝……

  大概是感觉到他生气的气场,花露不舒服地一伸腰,刑鸿泽顺着她腰伸的弧度,向后一倚,倚在了被火烤温的山壁上,这个角度好,她又舒服地趴在了他胸膛前睡着了。

  小细腿在她腿上调整了舒服的姿势,不知道是不是饿了,或是梦中在吃蜂蜜,吃甜甜的果子,她就“啊呜”一张嘴,含着他耳垂,小米牙咬啊咬,毫无力道地咬了几下,就睡了。

  刑鸿感觉自己耳朵在其口中,酥得半边脑子都懵了,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更没有推开她,只是僵硬地倚在那里,老半天。

  “尝尝……苦字……是怎么写的,若再娇蛮无理,他定……”他目光落在那趴在他身上高高伏起的翘吞上,立即移开了视线。

  “该死的!”他额角都绷出了青筋,手握住她纤腰,微微将她轻移了一点,半天才呼出口气。

  狠狠道:“……定不会轻饶了她,明天就算不让她受棍刑……嗯,也要让她尝尝上山砍柴之不易与辛苦!让她知道,每一根柴都来之不易!”他绝不会像花家老爷一样,宠她一丝一毫!

  怀里人不舒服的发出一声软腻腻的鼻音,“哼唧”了一声,不知是染了风寒不舒服,还是躺着不舒服了,声音里带着撒娇不愿意的样子,还动了动,似乎反抗着他捏着她腰肢不舒服的行为,哼唧的时候还不忘刁着嘴里的肉不放,就是不放,她一哼唧出声,刑鸿泽捏着不放的手,立即如烫手似地,松开了。

  她又像刚才的姿势趴在他胸口,还移了移扭了扭,换了个姿势,舒服地躺着,而那个人肉皮垫则“嘶”的一声,一下子将脸侧到了一边,火光下额角的青筋都狞在了一起,脸也陷在了黑暗里,让人看不清。

  直到咬他的“恶毒”女人,又不舒服,还要动,本来拍着她后背,哄着她不让她呕吐的人,在黑影里,终于恼羞成怒地冲她低吼了声,“不要动了,睡觉!”

  该死的!他就该给她扔到洞外去睡!

  管她会不会病死!

  吼完,对方就乖乖地偎在了他颈间,不知道梦见什么好玩的事儿,好像在回应他似的,又像小时候一样,“咯咯”地笑了一声,紧紧贴在他颈间,寻求他的呵护,心安理得地睡着了。

  而男人听到她的笑声,却咬牙切齿,果然还是同一个人,一样的笑声,一样的娇气,他手臂一紧,狠狠地搂她入怀,仿佛就这样嵌在他怀里才舒服,才解恨!

  一夜暴雨,下得酣畅淋漓、毫无顾忌,整个山中,仿佛经历了一场盛大的浓重的雨水洗礼,连草木都格外翠色。

  鸟的毛也去了尘,越发亮丽起来。

  老天好似给大地万物洗了个澡。

  干净了许多。

  花露皱了下眉,她总觉得睡得没有夜里舒服了,好咯人啊,她睁开了眼睛,就看到昨夜一直燃着的篝火堆,早上熄灭了,正丝丝缕缕冒着白烟。

  再低头一看,自己躺在篝火堆旁的地上,山洞的地面,全是大大小小的石头,怪不得咯人,她正趴在石头上,明明昨夜很舒服的,现在却咯得她腰酸背疼。

  还好一夜间,火将衣服烤干了,不太冷,她抱着胳膊爬了起来。

  她身上的可是绫罗绸缎,又是在茅草堆里磨,又是在山里滚,还被山中路边的野草树枝刮蹭,现在又在石头上躺了半天。

  虽然被火烤了一夜的石头暖洋洋,但都有棱角,丝绸不比粗麻,娇贵得很,平时都忌讳手上有倒刺茧子,或指甲勾衣,会把绸衣摸起毛了,或勾出丝,所以出门都要小心对待。

  结果现在,她一爬起来,低头一看自己穿得衣服,简直就像乞丐一样,若不是绸纱完好的地方还能看出花色,知道这是绸衣,不知道的这是破布烂衫,能挂在身上就不错了。

  她赶紧把外面一层罩纱,盖住内衬有点脏兮兮的地方,粉绸鞋子更是雨天走路,走得成了黄色,她见了立即往裙子里遮了遮,她还没这么脏过呢,然后手就往头上摸,好像头发还行,她想跑出洞去,找干净的雨水,洗洗脸,抹抹头,把自己弄清爽些。

  花露可是极爱干净的,一天要洗三回澡那种,若没有条件也要每天擦得自己干干净净的。

  结果刚盖完身上左面的脏,又露了右面的脏,她只好把裙子一扔,遮是遮不住了,她准备放弃去洗洗,外面刑鸿泽走了进来,手里还抓了只灰色肥肥的野兔,眼神冷漠地看着她,然后将手里活蹦乱跳的兔子扔到她面前。

  “杀了,把肉给烤了做早饭!”刑鸿泽看着她那张艳丽的娇颜,想起小时候的粉嫩,就生生别开眼,语气生硬地命令道。

  花露一看灰色的肥兔子,那大长耳朵,毛茸茸,还有圆溜溜的黑眼睛,她乐得“嘎”的一声,一下子就蹲下来摸兔子耳朵和身上的毛。

  怕它跑,它的脚用了临时搓的草绳给捆绑住,挣脱不了。

  刑鸿泽看着她乐得嘴角都弯了,开心摸兔子的样子,好似几百年没见过活兔似的,一时气结。

  “我让你把兔子杀了,做早饭,听到没有!”他声音一下子严厉起来。

  食物他都给抓来了,就让这从小被宠得无法无天,连吃饭都要人喂的黄口小儿做个饭,了解一下食物来之不易的辛苦,这不过是他复仇的第一步,以后不仅让她做饭,还要让她锄地,劳作,抓鱼,打猎,甚至养家糊口,棍刑板刑钉刑可免,毕竟这么娇滴滴,怕她抗不过去。

  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那些为人奴仆的辛苦,必是要让她一一经历,让她认识到自己当年错的有多离谱,悔恨知错才行,她竟然还将他忘记了!

  他瞪着她。

  结果,花露仰起了颜色正浓的小脸,气人地问了一句话:“为什么要吃兔兔,兔兔那么可爱。”她从来不吃肉,所以她很不明白,这么可爱的生物,为什么要杀掉吃它的肉呢?

  兔兔那么可爱……?

  为什么要吃兔兔?

  把刑鸿泽给噎得,如果手中有剑,他能直接拔,出来,给那她手心正摸毛的兔子一剑。

  因为有肉吃,你说为什么?

  这句话相当于那句,何不食肉糜!

  昏庸无道,不,是娇蛮任性!只为自己一时欢乐,却不管他人疾苦,这兔儿既然可爱,那她就不要吃了,饿着吧!他倒要看看,是兔儿可爱,还是她的肚儿难受。

  这次,必是要给她上一堂生存之学。

  那花员外,简直把她惯坏了,毫不知平民之苦,还以此为乐!

  他上前一把从她手里夺过兔子,提到了外面,手上利落的几下工夫,就撕掉了皮,处理好了兔肉,用一根木棍穿过,然后拿了进来,将还未燃尽的篝火添了茅草吹了吹,很快火堆又燃烧起来,加了柴火后,他坐在火堆旁烤起了肉来。

  一边烤一边还时不时拿眼尾,看向花露。

  不是说,兔兔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吗,等一会儿香喷喷的烤兔肉烤出来,看她饿不饿,要不要吃!

  结果就看到花露见他拿着兔肉进来,不忍地移开了视线,根本一眼也不往那兔肉上看,而是跑到洞口那里,因为一夜暴雨,洞口有几小火坑,被暴雨冲刷的很干净,里面有一湾水,正好拿来洗手,洗脸,再对着火面照一照自己。

  背后的刑鸿泽看着,暗道女人就是麻烦,洗个手洗半天,连手指缝都搓半天,能有多脏?头发也抹半天,好似是一根根头发毛整理似的,还拿着身上脏了一块的裙角在那里搓,搓完竟然还拣了根他扔在洞口的嫩枝,咬得细细的,对着其中一个小水坑刷牙,最后用另一处干净的水坑漱口。

  女人,就是麻烦。

  完事,她竟然开始整理起她的衣角和鞋,一会就要走山路,鞋早晚要踩上泥泞,她明知如此,竟然还在用树枝刷鞋。

  真是干净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他一只兔子都快烤完了,她竟然还没整理完。

  花露:能干净一会儿是一会儿。

  她认真地:我就要干干净的。

  眼瞧着那只兔子被男主烤得又香又酥,滋滋的冒油,满山洞肉香味。

  现在这世道,吃口米都不错了,平常哪里有肉吃,何况在奴隶院子待了三天,饿得肚子瘪瘪的,哪个能抵抗肉香味儿?

  他拿出随身的一只锋利小刀,在冒油的地方片出一片肉,肉一切下来,就卷成了一个卷,露出了里面烤熟的粉嫩兔肉,他用小刀插着肉卷,塞到嘴里,咬了一口,又香又嫩。

  再看那边只顾着自己干净,清理自己的花露,头都没回,还在那些小水坑之间挪动。

  这女人,一个坑洗手,一个坑洗脸和弄手发,一个坑捧起水漱口,吐到山洞外,然后再跑洗手那里洗裙摆,再到洗脸坑里涮干净裙摆,再回到洗手坑里用树枝刷鞋,然后再跑洗脸坑再刷一下,把鞋边,鞋底都弄干了了,然后再扔了树枝,跑到漱口水的池子,把手干干净净再起一遍。

  就三个水坑,瞧把她给忙的,瞧把她给干净的,好似洗完就不沾地儿了似的,就她金贵?那手都洗多少回了,还要再洗一洗,还当自己是富家千金?娇惯的作派,就要把她多放田间里劳作,改改这一身娇惯样儿。

  女人,不是花儿草儿,就是收拾自己,天天就忙活这些东西。

  这会儿都没时间回个头。

  哪怕身后烤着肉。

  刑鸿泽难看着脸,随着她不回头,越吃脸色越难看,好吃的兔肉到嘴里都快没味儿了,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冷声道:“过来,吃东西。”

  本来等着她求自己,结果等得他心头有气。

  花露倒是乖,一出声,她洗干净手就跑了过来。

  果然,女人爱干净是对的。

  一收拾,就是不一样,她之前掬了捧水坑的雨水,拂上了脸颊,那水珠沾在脸蛋上,也没有干净的布巾擦,她就没有擦,额头香腮,到如珍珠一样有光泽的下颔皮肤,都有几滴水珠,就跟外面洗过雨浴的树枝叶片似的,又鲜又嫩。

  真比朝服上挂得大颗的珍珠,还要美。

  那手指洗干净后,根根如羊脂玉般,好似雕琢出来,那藕腕,真的比上好的雪瓷还要细白,那漱完口的樱桃小嘴……

  想到昨天啄亲他的……

  刑鸿泽冷着脸扭过了视线,也不知花家怎么教养的,小时残忍跋扈,长大更是放荡……

  花露心里苦,用坑里雨水洗自己,也太苦逼,再没有比这更贫苦的条件了,她这是招谁惹谁了,每次穿世界都要受点苦,她跟系统要牙刷,变个出来临时用用也行,系统居然一本正经告诉她,用枊条咬碎刷,毕竟这个世界的人,都是这么干的。

  花露:……

  央央大国,为什么没人设计出来牙刷呢,明明瓷器,衣服,牙粉都做得很精致嘛,连金子都是梅花瓣的,为何没有人做出牙刷来。

  还要用柳条,她幽怨,最后真的用一根杨柳枝刷了牙,居然发现,这东西还怪好用的呢,又天然又方便,怪不得没有人设计牙刷,选粗一点的柳条,在嘴里磨成一股细细的柳刷,然后就可以用那一头刷了,刷完就扔,一次性蛮方便,只是没有牙粉。

  花露蹲在那看着他烤肉,但她不要,只是在他身边看着他吃。

  刑鸿泽故意放慢动作,用刀片下一片兔肉,在花露的目光下,放进嘴里,香。

  肉,能不香吗?

  还有人不喜欢吃肉?

  结果连吃三片,也不见花露开口要,只是蹲在那儿看他吃,他片肉,她就看着,他放进嘴里,她也眨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看着他吃,还盯着他的嘴。

  刑鸿泽都快被看得吃不下去了。

  最后一肚子气,不知道往哪发,握着刀,看她:“想不想吃。”心想,她要想吃,就片几片扔给她,当然要不够,也可以分给她一只兔腿,毕竟淋点雨就发烧,这体质,真是麻烦,他没空给她看病。

  结果,就看花露摇了摇,“你吃吧,我不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