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成男神 第344章

作者:瑟嫣 标签: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可谁曾想,回来还是破旧的一进茅草房,真的让季言之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是嫌弃的意思,而是深深的无力感。依着老两口的老实巴交,绝对是将那三百两银子存了起来。

  季言之懒得花心思说服,现在多半还在地里忙活的季阿爹。反正对他的固执,深有体会。干脆就找了村里正以及大伯商量,他们都是长辈,想必有他们开口,季阿爹应该知道他已经成亲,不适合再抠抠索索过日子的道理。

  不然,不是让习惯了大方过日子的冯明珠不自在吗。

  毕竟门户不同,注定会有摩擦的。在季言之看来,最有效避免习惯不同带来的摩擦,便是提高自身家庭的生活质量,哪怕从一开始,冯明珠就没有嫌弃他家庭条件的意思。

  季言之很快到了村里正家,就那么巧,季大伯也在那儿,倒省了季言之又去找大伯的功夫。于是季言之很干脆,也没藏着掖着,直截了当的说了要建新房子,重修祠堂开族学的事情。

  季大伯和村里正都听得一脸认真,末了季大伯说:“大郎写信回家告之被官老爷看重招为女婿,我就问过老二,要不要另起房子。谁知道老二一口回绝,说是大郎继续读书,以后再考进士的话,花费更多,所以就把大郎随信带回来的银子,都存了起来。”

  “当时大伯也没多想,觉得老二说得也是一个理儿,就没多劝老二。如今倒委屈了大郎和大郎媳妇。”

  “大伯这话严重了。”季言之微笑的道:“侄儿家另起新房子只是小事,重要的是重修祠堂开族学。侄儿希望,季家村除去侄儿之外,未来会有更多的人,靠着读书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村里正一个劲儿的点头:“对对对,大郎说得在理。只是这钱……”

  既然季言之都主动开口了,自然这钱是季言之出。

  季言之直接掏出一千两的银票,交给了大伯。那是他自个儿的,不过明面上季言之却说这是冯明珠的嫁妆。

  “一千两修葺祠堂开族学,再顺带为侄儿家另起一幢新房子,应该够了吧。”季言之没有理会大伯、村里正复杂的眼神,笑眯眯的问。

  ——够啊,怎么不够!

  就是侄儿这个举动,怎么有吃软饭吃得理所应当的感觉。

  大伯眼神复杂的收下银子,叹息的道:“大郎,你且懂得自审,不要学那抛弃糟糠妻另娶,或者三妻四妾的做派。”

  村里正附和点头:“大郎大伯说得对。”

  季言之抽抽嘴巴,郑重其事的道:“侄儿知晓,定会永远不忘大伯、叔伯的教诲。”

第384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11)

  出了村里正家, 季言之又去了一趟季小叔家。只稍坐了一会儿,季言之便离开回到了家。这个时候, 季阿爹已经得到消息,从地里赶了回来。不过由于唯一的儿子不在,老实巴交又固执的季阿爹‘躲’在堆放杂物的东厢房敲敲打打。

  季言之:“……爹,你在干嘛?”

  “修理东西。”季老爹简洁明了的回答了一句。

  季言之没话说了,转而就进了正房。正房加上左右耳房,只有三间。冯明珠正待在耳房里,神色有些哭笑不得。

  “只有你在?”

  季言之有些诧异的问。

  毕竟他出门之前,冯明珠说是要和季阿娘一起收拾。

  “出去了, 说是要去邻居家抓一只老母鸡来炖。”冯明珠斟酌了一会儿言辞,颇为小心翼翼的道:“我劝了婆婆, 婆婆说农家喂养的老母鸡拿来炖汤最是滋补不过。”

  “我明白。”

  季言之笑了笑, 就把先前去村里正家说话做事的经过,简略的说了一遍。

  冯明珠听得认真,末了才问季言之道。“另起新房子?我们住哪?住县城的话,公公婆婆还有两位妹妹愿意跟着我们一起去县城居住?”

  “有什么不愿意的?”季言之明知故问的笑道。

  冯明珠噗嗤笑了起来。“我看难。”

  “那就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季言之不以为然的笑笑, 转而嘱咐冯明珠道:“反正要搬到镇上暂住,不用将行李全部收拾出来。”

  “我知道。”冯明珠眉梢微抬,透着显而易见的得意。“早就将公公婆婆, 两位妹妹的礼物单独收拾了出来。只是你不在,我怎么好拿出来, 索性就想着等晚上再将备得妥妥当当的礼物拿出来。”

  季言之摇头, “乡亲热情, 今晚怕是不可能了。”

  原主考中秀才,他考中举人,对于几代都在地里刨食的土老帽来说, 是多么光宗耀祖的事情啊。如今没有登门,黄昏时候也必然会前来拜会。季家这么小的地方大摆筵席,冯明珠今晚上还真就有可能送不出去给公婆、两位小姑子挑选的礼物。

  冯明珠有些不相信,也就没再这个话题上多说什么,转而说起了其他。

  到了晚上,不,应该说临近黄昏时分,村里的老老小小集体的往季家走,真应了季言之的话语,冯明珠根本就没机会将准备的礼物拿出来。而且难得遇到这种阵仗,冯明珠一时之间倒不知道该摆出哪副面孔来招呼季家村的乡里乡亲。

  好在季言之本身不怎么善谈,大多时间又在县城读私塾,和季家村村民接触很真的很少。哪怕知晓依着季阿爹的贫困,少不了村里人共同的资助,在季言之已经成了举人老爷的前提下,大多村民都有些拘谨,因此并没有多长时间,原本嘈杂、热闹的季家又恢复了以往。

  而人陆陆续续一走,冯明珠直接累瘫,连季言之叫她去洗漱,都提不起劲儿,还是季言之一边轻言取笑,一边打水帮忙擦洗了一遍身子。随后更是沾床就睡,自然也就没了将礼物送出去的机会。

  夜里的时候,突然下起了细雨。细雨连绵,一直到了第二天清早,雨势才慢慢停歇。

  吃过早饭,趁着季阿爹、季阿娘还没到地里忙活,冯明珠赶紧将见面礼送了出来。

  公婆是四套四季常服并鞋袜。冯府针线丫头的活计儿,线脚很密,几乎看不到线头。

  两个小姑子的则是分别一套成色不错的首饰头面。欣喜得两个丫头不敢置信的迭声问,这漂亮的首饰是给我/小妹的?

  冯明珠柔柔的笑着,柔柔的回答:“这是我做大嫂的一番心意,两位妹妹花期临近,也要好好打扮,如此也好择一个好的归宿。”

  季花儿如今已经十五了,前不久刚刚定下婚事。县城酒楼掌柜的儿子,家里很有几个钱。之所以会找了她这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女为媳,全在于季华花儿有个会读书的大哥。

  季花儿也知道这点,更加知道大家出身的嫂子之所以表现得那么亲切和蔼,在于她的哥哥季言之。因此相较于季草儿纯粹的喜悦,季花儿带着一丝理所当然的高兴。

  “多谢嫂子。”

  季花儿拉着季草儿,笑得腼腆的道谢。

  冯明珠道了一句客气,便安安静静的坐回了季言之的身侧,听季言之和季阿爹阿娘商量搬去县城暂住的事儿。

  季阿娘没有意见,季阿爹却有些犹犹豫豫。“都去县城居住,家里的田地怎么办?”

  “租给村里人。”季言之很干脆利落的道:“儿子在家温习,准备三年后再考,如何好让父亲为了生计辛苦劳累。索性不如再添几百亩田地,和着家里现有的一并转租出去,收租子过日子。”

  冯明珠点头,没有说话却表现出无条件赞同。

  季阿爹本就是个口拙之人,很多时候固执归固执,但真的没有那个好口才来说服别人。更不消说,他这会读书的儿子了。

  季言之开口,再接再厉的说服季阿爹。

  季阿爹安静的听,等季言之说完,过了好久,才支支吾吾的开口说道:“大郎吗,你容为父好好想想。你才刚刚回来,并不急着搬家。”

  季言之从善如流的点头:“那爹爹你慢慢想。晚上的时候,儿子再问。”

  说道这儿,季言之突然抬头看了一下天色:“今天天气不是很好,爹爹还是留在家里吧。”

  “明明都出太阳了,怎么就不好了。”

  季草儿奇怪的咕嘟一句,谁曾想这话刚出口,外边天空就响起了一道炸雷。片晌,天色变黑,开始哗啦啦的下起了大雪。

  冯明珠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季言之。

  季言之摸摸鼻子,好笑的道:“只是巧合。我可没有能掐会算,什么事儿都算得准的能耐。”

  冯明珠噗嗤一笑,只说:“本来还打算陪着婆婆一道儿,将家里的棉被拆了晾晒,结果就下起雨来。可真的应了风雨无常这句话。”

  “天凉了嘛,是该打雷下雨了。”

  “哎哟,忘了忘了,锅里炖着老母鸡呢!”

  也是吃惊的季阿娘这时候才回过神,赶紧慌忙的沿着门廊,去了西厢房旁的厨房。

  秋霜没在屋子,正捏着一把芭蕉扇,守在灶头前。

  “老夫人,厨房有我守着呢!不会将汤水炖干的。”秋霜脆生生的对慌慌张张的季阿娘道。

  季阿娘:“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们家还从来没有炖过人参鸡汤。倒是什么葛根汤,当归猪肺汤,炖过几次,都是大郎喝的。”

  “姑爷还喜欢喝这些汤,那我可得记下来,告诉我家小姐。”秋霜笑眯眯的道:“我家小姐蕙质兰心,不光女红好,更会一手好厨艺。”

  “是吗?”季阿娘笑容可掬的道:“那大郎可就有口福了。”

  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一个时辰,才渐渐停息。

  雨停太阳出。整个苍穹从原本的黯淡无光转变成了亮堂堂、红艳艳。

  季小叔家的根哥儿在雨停的时候,来了季家一趟。说是昨儿下小雨时,不知从哪儿跑进来一只狐狸。狐狸白色很纯正,季小叔抓住它后就立马扒皮抽筋,如今一锅狐狸肉正在锅里炖着,让季言之一家子去吃。

  季言之如今对狐狸很敏感,总是盼着被人扒皮抽筋肉被炖的狐狸,是胡娇娥这脑子有疾的狐狸精。一听季小叔请客,当即就不客气的表示随后就到。

  冯明珠显然是忘了成亲前三天在冯家大门口的遭遇,一听季言之答应邀请,等根哥儿走了以后,不免低声询问季言之:“夫君今日不看书温习?”

  “长辈请客不好推迟。等明日搬去小镇,再好好的静心读书温习不迟。”

  季言之的这句解释在理,冯明珠虽然隐隐觉得季言之爽快答应到季小叔家吃饭,不全是长辈邀请,却没有再说异议的话,而是转而问季言之,自己第一次登别房长辈家的门,该备上什么礼物。

  太过高档,容易让季小叔一家觉得高高在上。太过低端,又会显得小家子气。哪怕大家出身,如今也不过是新嫁娘的冯明珠很伤脑筋,自然免不了询问季言之,问问他的意见。

  “小叔抽烟,我记得家里好像有一杆上好的烟斗,你捡个盒子装上,就送小叔烟斗就成。至于……小婶,”季言之沉吟片刻:“带着有上等的棉布吧,拿上一匹,便是厚礼了。”

  冯明珠仔细想了想,对于农家来说,一匹上等的细棉布,可不就是厚礼了吗,虽然对于‘朱门狗肉臭’的世家来说算不了什么。

  “那行,我让秋霜陪我去东厢房找找,我记得昨儿收拾,丢了好几匹布料在里面。”

第385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12)

  季小叔‘捡’到的那只狐狸, 剥了皮后大概有四十来斤。很重,外加毛色十分的纯正, 颜色又是白的,季言之打从看到已经硝好,准备制作成毛皮好换钱的白狐皮的第一眼,就觉得成了一锅炖肉的狐狸精,就是胡娇娥。

  然鹅事实上,还真就不是胡娇娥,而是那位为了自家妹子报恩,做出了不懈努力的胡大娘。

  自从那次在冯家大门吃了大亏, 导致容颜有损后,就心情极度沮丧, 终日躲藏在山洞里不敢出来见众多兄弟姐妹。胡大娘看到这样的胡娇娥, 可以说心疼坏了,觉得季言之这位‘救’了胡娇娥一命的恩公,简直不识好歹到了极点。

  明明胡娇娥只是为了报恩,可季言之倒好, 一次又一次的无视甚至践踏胡娇娥的芳心,任由胡娇娥一次比一次伤心低落,到了如今, 不光伤心还虐心了。

  可以说,胡大娘和胡娇娥不愧是同窝出生的狐狸精, 脑回路简直棒棒的。

  明明馋人家的身子, 非要冠上报恩的名号。

  一旦不能顺利报恩, 就怨天尤人,觉得都是报恩的对象不识抬举。

  比如说胡娇娥,她就从来不觉得自己无法接近季言之, 是自己的错。而是季言之不得她告之自己的存在,就擅自决定成亲。

  这就是脑子有疾的狐狸精的脑回路,是不是棒棒哒。幸好季言之不知道,不然准又会恶心得吐了。

  总之,胡大娘就是觉得季言之太不识抬举了,不光不要胡娇娥的报恩,而且还那么伤害胡娇娥。愤愤不平之余,自然也就想着要帮胡娇娥找回场子,好让胡娇娥重新‘振作’起来,找季言之对她毁容之事负责。

  而作为狐族大姐,胡大娘还是有些神通的。

  只不过当时她找上冯家的时候,作为‘罪魁祸首’的季言之已经带着’背叛’的证据——冯明珠返家,所以胡大娘这才在季言之带着妻子返家的第一天晚上,出现在季家村。

  至于为什么会被季小叔逮住。那是因为季小叔家的屋后靠着山林,季小叔会打猎,平日里总会往山林间丢放几个捕兽夹。胡大娘是走的山路找来的季家村,下山进入村子,就要路过季小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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