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瑟嫣
季言之这么做了,事实上,如果不是特效药刚刚进嘴,消化吸收需要一定的时间, 季言之还想任性的翻个身,拿后脑勺对着三个憨憨儿子。
只是, 憨憨就是憨憨,哪怕带个铁字, 也只能说明头铁身体强健, 不能说是个机灵鬼,反正季言之刚刚眼皮一掀,白眼儿一翻, 三个憨憨儿子就异常惊恐起来,甚至还学尖叫鸡,惊慌失措的喊爹,活像季言之下一刻就要一命归西似的。
季言之:“……”
“滚滚滚,赶紧给劳资爬,别打扰老子休息。”
暴躁的季言之赶紧撵人。药效已经上头,季言之是真的需要休息,哪里有多的美国时间,理会三个又憨又蠢的儿子哦。
季言之闭上了眼,不理会三个儿子。
三个儿子或许是领悟到了季言之先前翻白眼不是快没气儿了,而是对他们赤裸裸的嫌弃,见季言之双眼一闭,果真要休息似的,赶紧退出了上房。
季言之躺在木板床上,缓慢的睁开了眼睛。
特效药的效果很好,估计只要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能将季言之受损、淤血堵塞的经脉修复个七七八八。剩下的三三二二,好生吃丹药好生调理就成。反正过了今晚,他应该能简单的走动。
如此一来,依着他的敏锐,自然比躺在床上无法动弹相比,更加能够分辨他们所在,只剩下不足上百人口的村落,还能不能继续待。
带着这样的念头,季言之又将眼睛阖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季言之本以为自己这一睡,会比较安稳,可谁想到睡到半夜的时候,天气骤冷,八九月的时节居然下起了冰雹子。
一个个的,个头还不小,鸡蛋大小的冰雹,劈天盖地的落下来,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将整个村落的茅草房屋顶,砸出无数的窟窿眼儿。
季言之是被冻醒了,而且是第一个醒来的。
这很神奇是不是,除季言之以外,整个季氏族人上上下下几十口人,因为那头四五十斤的麋鹿炖野菜吃得七八分饱的关系,个个睡得死沉死沉,睡之前又三五人聚在篝火旁,裹着棉被睡。以至于冰雹砸到脸上,将他们纷纷砸了一个鼻青脸肿,才惊觉发生了天灾。
这时候,季言之早就挣扎从木板床上起来,随意找了一根木棍作为支撑,慢悠悠的出了上房,将距离最近的狗蛋儿踢醒。
狗蛋儿是整个老季家,除季言之以外最聪明的。虽然刚刚被踢醒的时候,睡眼朦胧,但冷得透骨的冰雹渣子落到身上,顿时就打了一个激灵。
“阿爷,我去把大家叫醒。”
眼瞅着冰雹有越下越块头大的趋势,狗蛋儿真害怕他们没被冷死,而是被夹杂着毁天灭地之势的冰雹将他们砸死。
狗蛋儿跌跌撞撞,速度却很快的将大家伙儿都叫了起来。
大家伙儿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之后都是惶恐万分,顾不得冷,也顾不得恭喜季言之这位老族长恢复了健康,只全都惶恐万分的看着季言之,不知道未来的路何去何从。
“将房舍拆了,大家伙儿聚在一起,燃篝火取暖。”季言之眺望了一下天色,干脆利落的吩咐道。“我们先度过这一夜吧,明天再说接下来该怎么办的话。”
老老小小几十口人,夜色弥漫、冰雹漫天的情况,季言之还真不敢说连夜离开小村落,逃荒的事儿。就算已经有离开故土的打算,季言之也只能够等到第二天天明。
这一夜,可以说十分的难熬。哪怕老老小小几十口人,拆了房舍用木料做篝火,互相依偎挨着取暖,心情也是惶恐不安到了极点。称得上备受煎熬的,熬过了感觉特别漫长的后半夜。
这场突如其来的冰雹,直到天明时分才渐渐停歇,然后开始下雪,而且还是鹅毛大雪,不一会儿的功夫,到处就变得白茫茫一片。
季言之神色凝重的看着几乎称得上顷刻之间就变成雪白一片的大地,心惊肉跳。
“果然,家乡没法待了。”季言之叹息的道:“往南边走吧,南边好歹四季如春。”
“阿爷,你在说什么?”
季言之转而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他身边的狗蛋儿。“狗蛋儿,阿爷能问问你,你以后想干什么吗?”
狗蛋儿低下脑袋,陷入了沉思之中。
过了一会儿,狗蛋儿又抬起头道。“阿爷,狗蛋儿原本想读书的,可是自从翠芽家为了供她家大哥读书,被叔婶卖去窑子后,我就不想读书了,三狗子侄儿说得没错,读书只为明事理出人头地,如果想要日子过得好,不一定非要读书,还可以做生意。”
季言之点头:“士农工商,商人有钱,地位却很低,有时候还会发生家产被差役强取豪夺。盛世还好,可如今世道八成乱了,狗蛋儿你确定要当一个护不住家人亲族的商人。”
“阿爷想要孙儿做什么。”
“你是长子嫡孙,接下来当和你春花大姐,娘亲、二婶、小婶一起照顾族中老小。”季言之顿了顿,接着说道:“其他的,等季氏一族离开故土,找到新的家园安置,再说吧。”
狗蛋儿咬着唇瓣,一直用心的听着。等季言之嘱咐完,才有些失落的开口询问:“阿爷,真的要离开?”
“要离开的。”季言之很肯定的道:“你且去跟着你娘亲、春花阿姐一起收拾。看能不能收拾出至少三天的口粮。”
狗蛋儿得了吩咐,很勤快的跑去帮忙。其他族人们也开始收拾,没用多久时间,互相帮助下就把行李收拾好了。季言之检查一遍,发现都是些吃的穿的。季言之满意的颔首,随后就让大儿子和二儿子负责背锅,就这样离开了住了大半辈子的小村落。
由于下雪的缘故,季言之一行人走得十分的慢。季言之这位辈分最高,地位也是最高的老族长因为大病初愈的关系,坐在了唯一的木板车上,由三儿子拉着,在整个队伍的最前边。
几十个人走走停停,很快就上了官道,然后被官道上连积雪都无法掩盖的尸体给狠狠的吓了一跳。
“把他们身上的东西扒下来。”
季言之眯眼打量一番,确定他们应该就近驻守的府军,顿时没有客气的意思。
本来这世道已经够艰难的了,先是天灾,接着就是各地府军打着剿匪平叛乱名义趁机打家劫舍的人祸。如今人祸未过,天灾又降临了。八九月份下冰雹,简直是没有给平头老百姓们活路走。
季言之有预感,哪怕熬过了这次的天灾,接下来世道也会越来越乱,说不得就有草莽英雄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揭竿而起。
如果季言之来到此方位面世界的年龄,哪怕是三十而立,季言之估计会想着搏一把,争取捞个开国国君当当。可是现在嘛,他人老了,又拖家带口几十人,拿什么去拼搏?还不如老老实实的认命,带领几十口人逃荒呢。
“阿爹,我们扒他们的衣服,合适吗?”
季言之沉思感叹万千间,三儿子那个憨憨居然犹犹豫豫的开口了。这下子,季言之已经连翻白眼的欲望都没了。
“老子怎么说,你怎么做?不扒他们的衣服?我们一行人拿什么去南方。”
三儿子憨憨的挠头:“是这样啊,阿爹我这就干。”
“记得扒得干干净净。”
季言之不耐烦的挥手,立刻就有青壮跟着三个憨憨儿子一起行动。
这一路被冰雹砸伤又被大雪掩埋冻死的府军,估计没少干把平头老百姓当成土匪来剿的事儿,一个个的都穿得厚实不说,还藏有金银首饰。季言之让人全部收捡起来,都放在唯一的木板车上,由同族青壮们轮流拉车。
至于原本坐着木板车的季言之,则让几个儿子给他找了根木棍,当成拐杖杵着,在狗蛋儿以及夏花的搀扶下,往南的方向走去。季言之的目的地,是后世海南一代,四季如春,资源丰富,根本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
至于狗蛋儿到底是读书还是当个赚钱的商人,相较于活着,都是旁枝末节。季言之目前无法顾及,只能够保证几十口人都活着。而只有活着,衣食住行不成问题后,才能够想其他。
第476章 古代逃荒记(04)
一行人走走停停, 终于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可以落脚的破庙。
那是山神庙,庙中央空荡荡的, 原本安在上边的朱红色大门早就不见了踪影。墙壁半倒塌,屋顶也是破破烂烂, 随时可见大大小小的窟窿眼儿。
一行人进了山神庙, 老者和四五岁以下的孩子,就在庙里带着,其他青壮以及妇孺则去了外边捡柴火找吃的。
狗蛋儿和春花、夏花没跟着一起去, 他们三跟在季言之的身边, 出了山神庙,不远处有一条小河,季言之打算去那儿看看,有没有吃的。
河面上结了薄薄一层冰,目前正在以缓慢的速度消融。
季言之站在河边看了一会儿,透过薄冰层,河水里缓缓有小黑点在游动。
那是鱼, 大概只有一二两重的鱼。
如果是以往, 季言之肯定能抓着,拿来熬汤。但是现在嘛, 老了老了, 不得不服老, 只能开口让狗蛋儿、春花、夏花三人沿着河边走, 看看能否捡到如河蚌、螃蟹、小虾米等水产品。
如果不能,那就拔点草根,加水熬煮成草糊糊,味道不好, 但至少能够活命。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季言之空间里的确堆放了不少的好东西,甚至连简单处理过的野味儿都有,如果靠空间的存货,肯定能够轻轻松松,逃荒迁移的途中,不会一丁点的伤亡。
可空间里的东西,季言之能光明正大的取出来用吗?
可以是可以,但依着季言之的心性,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会从空间取食物。
这样说好了,他一个上了年龄,行将就木的糟老头子,哪里来的本事无中生有,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凭本事吃饭而不是通过‘空间’捷径,顺便带着亲近相熟之人,一起躺赢。
季言之悠悠的叹了一口气,眸光深邃的看着狗蛋儿拉着两个姐姐,开始按照他的吩咐,就沿着河边捡些指甲盖大小的小鱼小虾。运气好的话,还能见到‘搁浅’大概有拇指宽大的小鱼苗,和巴掌大,被突变天气冻得僵硬的螃蟹。
这些都是食物,必要时能够让人活命的食物。其实不用季言之刻意提醒,三个半大的孩子,几乎将肉眼范围内,他们三认为可以吃的一切都收集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收集了小半斤。
至于大人们,猎捕了一条不知道打哪儿来,瘦骨伶仃的野狗,连汤带水,大家都吃了一个水饱。
夜里寒风又起,不过捡拾的木柴够多的缘故,相对来说,并不觉得寒凉。
“针线都带着吧。”季言之突然出声吩咐道:“老大家的,你领着老二家的、桩子媳妇将‘捡’来的棉袄拆了。制成一条条被子。我有预感,接下来还得冷。”
狗蛋儿揉揉鼻子,打了个喷嚏。
“这个天气已经够冷了,再冷会冷到什么程度啊。”
季言之瞄了一眼狗蛋儿冻得通红的脸蛋,一句话都没说的坐在篝火旁,阖目假寐。他得保存体力,可没什么闲工夫跟时不时就要坑一下亲爷的孙子东拉西扯。
而季言之没有理会,狗蛋儿自觉不好意思,就嘟着嘴巴,走到了春花、夏花两个姐姐身旁蹲着。
春花、夏花两个姑娘正在拆今儿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棉衣,有股说不出来的味道,正就着篝火火光忙碌的众人并不嫌弃。
实际上,这些年来,苛捐杂税日益增多,季言之他们原来所在的小村落即便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种出来的粮食也只是勉强够温饱。一遇到灾难,比如说让整个小村落只剩下几十人口的干旱,那就真的是为了活着苦苦挣扎。
季家日子好过,那是因为三个孔武有力的憨憨儿。哪怕是狗蛋儿这位长房嫡孙,也是个机灵鬼,每回出去不拘什么,都能找到吃的。季言之相信,哪怕他没有来,在冰雹雪灾突然而至霜冻大地的时候,季家人陆陆续续的死去,狗蛋儿也是活到最后的那一个。
扯远了,总之季言之口中的日子好过,很显然和当代人理解的不同。
季言之经历太多,对于他这种随时都可能爆发咸鱼心态的家伙来说,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勉强符合好日子的定义。而对于古代人,特别是习惯了日出而起日落而栖的庄户人家来说,能吃饱穿暖就是顶好的日子。
可以说,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谁愿意离开故土,前往陌生的地方。
事实上,幸好季言之在冰雹突降的那一晚,及时醒来,又及时作出带着剩余的季氏族人逃荒的举动。在季言之他们走后不久,就有一伙穿着盔甲的府兵跑来‘征粮’,看到已经成了废墟一片的村落,暗骂一声晦气匆匆离去。
也就说如果季言之没有及时作出迁移的决定的话,他们尚不足百余口的季氏一族,将迎来灭顶之灾。横行霸道的府兵口中的征粮,可是比强盗抢劫还要可怕。
这其实都不算什么,要是府兵想扩充人马,强行抓壮丁,那才是真真正正的灭顶之灾,自古以来的兵祸,可不仅仅指的是两兵相交,祸及百姓。这些事儿,季言之并不知道,即便知道了,季言之也只会庆幸不已。
现在的他,一夜没睡,哪怕早上起来昏昏沉沉,也在忧愁冰雹一过,真的遭遇雪灾后,该怎么前往四季如春的南方。要知道现在的南方,可不是后世经济高速发达的地区,而是蛮荒。顾名思义,人烟稀少。
去了那儿的话,活肯定是好活着的,可是一路上,最起码不比一路往北来得轻松。
季言之叹了一口气,叫来出破庙打水准备烧锅的狗蛋儿,难得好言好语的学问他想不想学武。
狗蛋儿摇头,拼命的摇头。“阿爷你可真是为难孙儿,孙儿对学武不敢兴趣,与其学武,孙儿还不如好好读书,考功名光宗耀祖呢。”
“想法不错,但是不现实。”
如果不是遭遇战乱,或许季言之还要表扬狗蛋儿一句有志气,问题是现在天灾人祸齐齐到来,一身武艺在身,怎么着也比读书人更加能够护着亲朋。不是季言之嫌弃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而是乱世之中,大部分读书人都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季言之那张苍老布满了皱纹的脸上,满是复杂。
“狗蛋儿,现在这世道越来越乱了,读书可以明事理,但并不能很好的保护家人。如果阿爷是你的话,我会选择……”说道此处,季言之笑得宛如菊花盛开。“……文武兼备。”
狗蛋儿:“阿爷,你是不是太看得起孙儿我了?”
“没出息的东西。”季言之笑骂一句。“你不是一向自诩自己是老季家最聪明的人吗?怎么阿爷说了一句,让你文武兼备,你就虚了?”
狗蛋儿皱起眉头:“可阿爷也说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活下去,其他的先不谈。阿爷,等找到新的家园,再说到底读书还是习武的话好吗?”
季言之一听这话,直接呵呵这个坑爷的孙子一脸。
事实上,季言之也的确这么做了,不是故意的啊,主要是他们爷孙俩东拉西扯的时候,破庙外边突然吵杂起来。正在做着早饭的妇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各自的男人,而她们的男人,则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季言之这位老族长,显然在等着季言之拿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