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成男神 第54章

作者:瑟嫣 标签: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季言之继续用丰富的语言忽悠罗伯特,很费了一番口舌,终于成功的把罗伯特忽悠得确定没有什么比他追求艺术,成为文学大家更有意思的事了。于是随后都不用季言之多言,罗伯特就同意和季言之一同返京。

  投降的英军是第一批被‘送回’大清的,东南亚的土著猴子们以及投降的意雇佣兵是第二批被‘送回’大清的。至于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罗伯特,则是十分荣幸的跟着季言之的御驾回京。

  季言之回京后不久,也就是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七月初,大清和沙俄联合组成的‘访问欧罗巴大陆’的‘外使团’正式在南海扬帆起航,用历时三年光阴的时间,为两国带回了大量的财富。

  而在季言之按照心愿,果真给自己找了一名纯汉族血统的皇后并举行完大婚后不久,气势汹汹联合起来和大清宣战的八国联军中剩余国家陆陆续续举白旗投降,到最后只剩下日军还在咬牙支撑,拒不投降。

  季言之记忆中的八年抗战,除了那时候的种花人民穷得连饭都吃不起根本没余钱搞装备打仗外,更多的却是给了小日本充足时间的发展,而在这儿……先不说季言之搞的改革先小日本的明治维新几年,

  最最重要的是,季言之不光熟悉大清境内的矿产分布图,而且还有实权。基本上搞什么有什么,再加上服从上位者的天性,大清百姓几乎都刻到了骨子里,作为统治这片土地的上位者,季言之几乎说什么就是什么,全国上下辣么多的人,一起卯足了劲儿要进步改革,国力自然和还处于摸索阶段的小日本不同。

  要知道小日本真正国力强大,张开獠牙想要狠狠撕咬下大清一块肥肉,还是二十世纪初也就是1900的事。小日本提前了三十多年朝正清醒摆脱了沉睡的狮子动手,能不失败吗。如今再怎么顽固抵抗,也逃不过国灭,正式成为大清一个州县的命运。

  而把小日本国灭了,则是季言之来到这个位面世界,觉得有意义的事之一。

  至于其他,尽情在欧罗巴大陆上收刮原本被掠夺的财富,并且变本加厉,也是很有意义的事。

  +++++++++++小小的番外+++++++++++

  “‘光荣革命’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开端,而在清国,君主立宪制的开端是什么?”历史课上,长得十分斯文秀气的历史老师正对着教室里坐着的学生们侃侃而谈。历史老师先讲了一通关于英国的历史,然后提问道。

  底下的学生开始交头接耳,最后一位有着齐耳短发,长得十分珠圆玉润的小姑娘举手。

  “老师,是不是同治二十年的时候,群臣上奏说孔皇后无子,建议同治帝广纳嫔妃为皇室开枝散叶,结果同治帝直接宣布立未来的纯善女皇陛下为皇太女……”

  斯文秀气还带着眼镜的历史老师点头,“郑玲同学说得没错,我们清国的确是在纯善女皇陛下被同治帝立为皇太女之后,经过数月的深思熟虑,才下定决心将大部分的权利都下放给了□□,让皇室从此以后成为了国家的形象大使以及吉祥物。”

  “这很好的延续了皇室血脉的传承,到了五百年后的今天,老师可以很自豪的讲,正是由于同治帝的这份果决,才让清国人没有经历其他国家,例如英、沙俄等国一样,经历了大量的流血事件,才换回来如今的和平。”

  “可是老师,我听好多美留学生说,同治帝是残暴的君王,他灭绝了历史上昙花一现的东日不落帝国(日本),让如今的九州市以身为清国百姓自豪,更让美洲大陆一夜之间燃起大火,让当时的美国人从此生活在炼狱里?”

  “你听他们胡言乱语,还不如听意大利佬吹牛呢。据说同治时期的灵魂画家罗伯特大家还是师从帝师之一的曾国藩曾大人,是同治帝的师弟呢。这么牛的胡话,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我也不信。”郑玲咕嘟道:“不过那罗伯特据说挺受同治帝待见的。”

  另外一位同学小声回答:“就算是同治帝那样英明神武,一举将清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泥潭沼泽的帝王,闲暇时也要找个会唱猴戏的家伙逗趣嘛。毕竟《同治帝起居注》也记载了同治帝本身是个很开朗的人,只是过早的背负起了一个国家的责任,再加上两宫太后又头发长见识短,所以才一天天变得不苟言笑。”

  郑玲“……”

  我们怕不是看的同一本《同治帝起居注》吧,就同治帝那大魔王性格,居然性格开朗?只怕被他接连不断送去为大清基建做出了伟大贡献的贪官污吏以及家属们第一个跳出来表示不服。

  嗯,当时那些成了战俘,就此在清国扎根,完完全全被同化成了清国人的战俘们估计也是不服的。

  看着学生们吵成了一团儿,历史老师也不生气,反而津津有味的加入了讨论,最终在下课铃响的时候,布置了一万字关于同治帝的全方面注解的作业。

  学生们顿时哀嚎一片,因为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四次了,他们的历史老师咋就跟中毒似的,专盯着同治时期同治帝的事情来讲,同治帝唯一子嗣,纯善女皇陛下的故事难道不香吗?

  她可是完全继承了同治帝的遗愿,将原先被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占领的澳大利亚变成了清国的一个远海省份的好战女皇陛下啊!

  求历史老师下次讲纯善女皇陛下的故事啊!

  学生们齐齐呐喊,本姓爱新觉罗的历史老师觉得自己一定要好好满足这个心愿,于是直接又在一万字描写同治帝丰功伟业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万字关于纯善女皇陛下的描述。

  “记着啊,都用毛笔写,不准用光脑代写。要是用光脑代写,都算功课没做。”

  学生们:“……老师你是魔鬼吗?”

  历史老师:“我不是魔鬼,我是爱新觉罗.记祖,立志要让我所教授的学子们铭记历史,不忘当下的美好生活是怎么来的好老师。”

  学生们:“……”

  我信你个鬼,你这老师坏得很!

第74章 外卖小哥会抓鬼(01)

  “咦, 爸,这儿有个单子……”

  正在游览‘有佳食撩’网页的前台小妹突然扯开嗓子吼了起来。

  隔着明亮橱窗正在抖大勺的胖老板顿时打了一个哆嗦, 差点把手中的大勺扣在正在切菜的季言之脸上。

  季言之:“……”

  胖老板没好气的哼唧:“小妹你鬼哭狼嚎什么啊, 瞧把我们大侄子吓的。”

  胖老板口中的大侄子季言之:“……”

  “表哥才没有被吓着呢!”

  前台小妹也很不服气的哼唧一声,赶紧挥爪子道:“爸,你快看这订单啊,你说咱是接还是不接?”

  胖老板解下围裙,就往大堂走,边走还边回答。“接啊, 怎么不接!”

  “可送货地址是火葬场村啊!”

  “嘶~~闺女你说啥?”

  胖老板身子一下子停住,半晌后有些不确定的用肥嘟嘟的小短手指头掏着耳朵:“啥?火葬场村, 咱安岳市周遭有这个村子吗?”

  小妹也是一脸懵逼,很是搞不懂的道:“我倒是知道城北郊外有个火葬场,但是火葬场村不知道有没有。”

  “或许是地址写错了!”这时候季言之也走出了厨房,就倚靠在门口位置道:“我记得城北郊外的那个火葬场,我去送过外卖的, 附近好像的确有个火葬场村,但是没上谷歌地图。”

  “有吗?但我觉得说不得是地址写错了呢!我问问这位客户先。”

  小妹肯定了季言之这位表哥的说法, 立马麻溜的联络了下订单的客户,问他是不是把送餐地址给填错了。

  【没错。火葬场村, 去城北郊外的火葬场问问看门的大爷就知道了。火葬场村离那儿不远。】

  小妹愣愣的看着回复的这条信息出神,“哥,他说地址没错。”

  季言之走到小妹身旁,盯着手机上的聊天窗口看了一眼, 随即道:“他点了什么餐?”

  “油焖酱油鸡,炒猪肝,云豆烧猪蹄,糖醋鱼,红烧肉……哎哟,全是肉菜。”

  “付钱了没。”

  “付了。”

  小妹回答一句,随即便问:

  “哥,你准备去送?”

  季言之点头,并且让舅舅回厨房烧菜去。

  油焖酱油鸡,云豆炖猪蹄都是用高压锅做的,只要二十分钟,不管是油焖的酱油鸡肉,还是炖的云豆猪蹄都烂熟,鲜香四溢。

  小妹快速的将其他菜打包,在季言之骑着摩托车准备去送外卖的时候,顺手给季言之塞了一个苹果。

  “哥,路上你先垫着。”

  季言之用空着的一只手揉乱了小妹的长发,然后接过外卖,骑着摩托车就往城北郊外跑去。如果不遭遇堵车的话,大概二十分钟左右,他便会抵达城北郊外的火葬场,再从看门大爷那儿打听怎么去火葬场村。

  季言之这一世的亲爹是个半桶水直晃荡的道士,亲妈也就是胖老板的妹妹则是一位小学老师。

  这两口子的相遇很浪漫,完完全全符合英雄救美,美一见钟情英雄的那种浪漫。

  两人从相遇到结婚到生子仅仅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人生两大事情。

  这样的速度,简直让季爸爸的同门无一例外的用敬仰的目光参加了季言之的满月宴,然后大家一起玩完只剩下季言之被处理煤气泄漏爆炸事件的消防员抱给了胖老板。

  这一世的祈愿人是个刚刚满月的婴儿,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好好活着,最好能够长命百岁,所以季言之这二十来年都是得过且过,只除了偶尔因为‘家学渊源’的缘故有些神叨叨,大部分时间都挺普普通通的。

  毕竟他连大学都没‘考’上,高中一毕业,就进了舅舅开的店帮忙打杂外加送外卖。日子可不是过得挺普普通通吗。

  【滴滴,滴滴。人工呼叫。哥,你在吗?】

  停车正在等红绿灯的季言之明显感觉到衣服兜里的手机在震动,拿出一看,好家伙,一分钟的时间,小妹就给他发了十条一模一样的信息。

  【在。有什么事?】

  【‘你饿了’外卖网上,挂了几个外卖单子,都是送火葬场村的。都是在不同的饭馆下的,菜品也不同。其他店的老板知道哥你接了单往那边跑了,就让你去他们店里一并把外卖带去。】

  季言之有些惊讶,不过这时候红灯已经亮了,季言之只能骑上心爱的小摩托,在不堵车的情况下和小妹进行了语音通话。

  季言之语音留言让小妹将那几个也接了单的店名报给他听。

  小妹通过语音快速的将点名报给了季言之听。

  季言之一听,更加吃惊了起来。因为那几家接了单的店都在城北,季言之继续骑车前进几乎不用怎么变化路线,就可以把外卖接过手顺路一起送往火葬场村去。

  “这可真是巧了。啧,希望点这么多肉菜的主儿是活的生物。”

  季言之轻扯一下嘴巴,然后继续骑着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往目的地继续跑。

  就这样走走停停,中途接了几家店铺的外卖,季言之居然还是在二十分钟后到了安岳市城北郊外的火葬场。

  此时火葬场的‘生意’正好,穿着黑衣素服的人个个垮着脸,基本没看到一张笑脸,不过广播音乐放得挺欢乐的,居然是《潇洒走一回》,这……不得不让季言之叹服这放广播的工作人员是个人才。

  看门的大爷长得高高瘦瘦,吊三角眼一瞧就很凶。季言之彬彬有礼的跟守门的大爷问了一句好,“大爷,你知道火葬场村在哪儿不,我送外卖。”

  很凶的大爷耷拉着吊三角眼,看也不看季言之一眼。

  “出了大门往左拐五百米的地儿,有块路牌。你沿着路牌再走一里地左右,就能看到火葬场村了。”

  “谢谢大爷了。”

  道过谢,季言之便返身上了摩托车,出了火葬场大门往左拐,很快就到了看门大爷口中有着明显标志的路牌。季言之沿着路牌上面的提示继续往前走,果真走了一里左右的路程就看到村口挂了一块大大牌匾的火葬场村。

  村子很古朴破旧,也很幽静。

  这很不对劲,一个保存得如此完整的古村,除了偶尔响起的说话声以及风吹树叶所发出的沙沙声,居然没有别的声音。

  季言之摘下头盔,将摩托车随意的停放在了村口,然后解下绑在摩托车后面特意加做保温箱的几大提外餐,左右手各拎上,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进了村。

  这时候说话声变得更加清晰起来,

  其中一位还嘤嘤的哭了,就好像在耳朵旁边说话一样。

  “闺女啊,你说我咋就那么苦啊!我跟你爸那么几十年了,到最后他的死讯还是别人告诉我的。”

  季言之:……

  突如其来的疯话,差点闪了他的老腰。

  这大娘可真是——

  不是别人告诉她丈夫的死讯,难道还能是她丈夫死了之后亲自告诉她?

  季言之不是很懂这里面的逻辑,所以他假装没有听到,很有礼的开口问:“请问,是你们点的外卖吗?”

  大娘立马不哭了,眼睛肿得就跟馒头似的看向了季言之。

  “你说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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