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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8 13:18:24 发表 |
女主穿过去,决心好好过日子然后作者安排原女主重生天天告状,又安排女主次次碰上那个奸夫被原女主看见然后告状,男主就生气滚床单不听解释,非常相信原女主的话,因为是她战友妹妹,女主说了他不信任的问题,这次答应了下次还一样,女主吃个早餐都能碰上原书的奸夫,买个东西也能卖家变成奸夫,男主还真像原书里一样不爱洗脚不讲卫生,女主来了不说他他自己改变,难道这就好了?不听女主任何解释听外人的,女主也很容易原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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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6 09:17:15 发表 |
这类似的文案都不知道看过多少了 作者们没东西写真的可以不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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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4 12:42:56 发表 |
挺好的这文,看名字就能避雷,哈哈哈哈嗝(不是嘲笑这文,是谁看变种嘲笑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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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4 10:32:01 发表 |
看不下去,吵来吵去,大吼大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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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4 00:01:15 发表 |
{接上条评论}当然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破坏契约是没有合约精神,但原身本来就没有从自我出发同意缔结婚姻啊,所以现代社会二十一世纪的主角穿越了,不同情怜悯和自己同一性别者,反而立刻就怜悯上了原身的丈夫?!即使他再好(一般其实也就那样),立场阶级你也该同情怜悯你的身体主人吧!这种事情就该矫枉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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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4 00:00:46 发表 |
我突然有个想法,就类似这种文,经常女主穿的原身,是抛夫弃子和情人私奔这样,反正结局就是被卖到下作地方,古代背景和年代文常见,一般持批判态度。但我仔细一想啊,古言不谈,年代文背景下,追求自由追求爱情,本来就应该属于原身的权利啊,强迫性质的婚姻关系本来也不符合新中国的法律吧。{接下条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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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3 23:20:59 发表 |
不好看。随便点开一章,看到女主在“抱怨”男主不讲信用,说是说好一周一次,男主想为啥不是一周七次,巴拉巴拉水了有半章左右吧。好了好了,知道你俩do了爽了,可以退下了。想吃擦边这碗饭你又擦不好,何苦呢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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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4-10-13 22:27:02 发表 |
很难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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