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女侦探 第25章

作者:暮兰舟 标签: 强强 豪门世家 天作之合 复仇虐渣 古代言情

其实刚才她闻砒/霜, 什么都没闻出来,正如程娘子所言, □□无色无味,那么下毒的人肯定也知道, 在盗走部分砒/霜之后,肯定往里头添一些和砒/霜相似的无色无味白色粉末混杂在一起, 鱼目混珠, 根本看不出来。

纸人、纸马、纸房子都需要用到大量的颜色, 单是白色就有蛤粉、铅粉, 这些都没有明显的气味, 盗毒的人随便用一种添上即可,何必节外生枝, 用程娘子擦脸的香粉?

陆善柔用香粉“作弊”, 撬开程娘子的嘴, 赌的是她对人性的了解。

因为想要一直瞒过枕边人, 一瞒就是十年,是很难的。

尤其是像程娘子这么精明能干的人,不可能对枕边人的异样,一点察觉都没有。

在她修养身体时突然崛起的生意、召进来一群不知底细的外乡人。

可现实的婚姻就是这样,只要不触及底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日子就过去了。

何况,他们夫妻的日子看起来越过越好,程老板是个合格的赘婿,会赚钱,从小本经营到了万两白银的大生意。

还对家庭体贴、对老婆俯首帖耳、连一双儿女都能打酱油了,容许对方有一些秘密,装聋作哑算了。

以及,程老板“胖若两人”的相貌,程娘子都说丈夫刚来的时候很英俊,程娘子胖是因为生育导致,程老板胖到毁容的地步,怕是不想原来的相貌被人认出来。

程娘子吃东西的时候,魏崔城在窗外使了个眼色。

陆善柔出去了,跟着魏崔城来到库房,原来是陶朱和麦穗找到了一把手柄木把手缝隙渗透进血液的短刀。

“就是这把,其余四把都没有。”陶朱在陆善柔面前邀功,把放大镜递给她,“你看,缝隙的血液好像还很新鲜。”

陆善柔细看了,说道:“很好——去买半只猪,要带皮的。”

“我知道要做什么了!”魏崔城双目满是华彩,“梧桐居士在《再续陆公案》的第九回 ‘小寡妇上坟遭杀劫,捅肥猪揪出盗墓贼’写过这个!辨伤识凶手!”

再没有什么能比书中案在现实重现更有趣的事情。

陆善柔表示赞赏,“魏千户说的对,想必下一步你知道该怎么布置吧,我就交给你了。”

被夸赞,被信任,被寄予托付,魏崔城对陆善柔的好感高到从泰山变成了喜马拉雅,“你放心吧,我来。”

陶朱和麦穗兴冲冲去对面肉铺,几乎把肉铺包圆了,像两个小喽啰似的,合力扛着半扇猪回来。

魏崔城命两人将半扇猪吊起来,“高一点,再高一点,好了。”

这里到处都是各种尺子,魏崔城测量着猪脚离地的距离,“根据尸格上填写吴太监的身高,就是这个样子。”

魏崔城用做纸扎的红颜料,在猪皮上划了一道线,“这大概就是心脏的位置,一刀毙命,正中心脏。陆佥事,我这样做的对不对?”

他知道自己是对的,但就是还想被她赞美一次嘛。

“很好。”陆善柔说道。

魏崔城高兴极了。

噗!陆善柔拿着短刃,猛地朝着红颜料的位置捅去!

啊!魏崔城、陶朱、麦穗同时发出一声轻呼,好像自己被捅了一刀。

尤其是魏崔城,叫的声音最大。

陆善柔拔出短刃,“来,你们每人都捅一刀,伤口不要重叠,捅在魏千户画的这条线上就行了。”

“我来!我来!让我来!”陶朱毫不意外的第二个跑过去,拿起短刃捅猪。

麦穗摇摇头,“我就算了,我不会轻易出刀,出刀就要见血。”剑客的手,都不屑给太子递草纸,怎么能杀猪呢?

“我来。”魏崔城接过短刃,捅向红线。

这下猪身上有了三道捅伤。

“身高不一样,捅出来的伤口也不一样。吴太监身形干瘪,身高和我差不多,所以我和陶朱刺进去的伤口位置几乎平行的。”

“但是吴太监直入心脏那一刀,刀口是从上往下倾斜,斜刺着入了心脏。”陆善柔拿着尸格上仵作描绘的尸首伤口剖面图来对比猪上的伤。

“这说明凶手的身高要比吴太监高不少,捅出来的伤口和魏千户很像,你们注意没有,程老板和魏千户身高是差不多的。”

陶朱摇头,“我不觉得啊,我觉得魏千户至少比程老板高出半个头。”

“因为程老板太胖了,胖了显得矮。”麦穗说道:“我射箭也很厉害,目测很准,他们确实差不多高。”

另一边,牟斌要程老板把《大出殡》吹了一遍又一遍,就是在等陆善柔的消息。

以牟斌多年的直觉,他也觉得程老板有问题,但此人毫无破绽,像个滑不溜丢的肥泥鳅,明明觉得有问题,就是抓不到他的把柄,只能等陆善柔这边有所突破。

陆善柔把牟斌叫了出去,把方才在院子里捅猪的短刃给了他,还解释她用半扇猪做的捅伤推演,“……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凶器,你审他的时候,就把短刃放在手里把玩,先攻心,看他能撑多久。”

牟斌接过短刃,还吃着碗里看着锅里,问道:“他老婆程娘子那边……”

“火候应该快到了。”陆善柔说道:“不过,咱们事先约好,程娘子和一双儿女,还有登仙坊的本钱,牟大人要答应我一定要保住。”

牟斌说道:“我名声你是知道的,大搞冤狱,胡乱牵扯这种事情我自到任以来,可曾做过一件?”

那倒没有,牟斌以慈悲闻名,是最不像锦衣卫指挥使的锦衣卫指挥使。

陆善柔说道:“那就请牟大人静候佳音吧。”

陆善柔去了卧室,程娘子已经把一盘果子点心全都吃完了,脸色也不像刚才那么苍白,问道:“陆宜人想要我做什么?”

陆善柔反问:“你其实怀疑过你相公的来历吧?”

程娘子沉默片刻,说道:“我生子休养那年,他在外面独当一面,一口气开了好几家分店,北到宣府,南到临清,生意铺开的那么顺利,连本钱都是他救了某个落水的富商,富商不要利息借给他的,那时候我是有过怀疑的。”

“但,那时候我身子亏损,双胞胎又不好带,经常生病,请了两个奶娘都觉得累,实在无暇顾及其他。一年后我恢复了精神,重掌大权,他一点都不留恋,痛痛快快的全部交给我,没有藏私,我发现家业比以前大了数倍,就……就不深究了,唉,说到底,还是钱迷了眼睛。”

“至于相公召到作坊里的外乡人,我是有些微词的,觉得他们眼神有些凶,但是相公说他们都是逃难来此,和他当年差不多,心生怜悯,求我留下。我看他们干活还算勤快,就留下来了。”

陆善柔又问:“你怀疑他是什么身份?”

程娘子低头说道:“富贵人家的逃奴?出身贱籍的人家?或者是伶人?甚至是秦楼楚馆的小倌人?他那个时候长的很俊,说话谈吐也不一般,可讨人喜欢了,否则我也不会召他入赘我们程家。”

“原本我想着已经是夫妻了,又有了一双儿女,家大业大,管他过去是什么身份,就是被千人骑万人压的小倌我也认了,但是他万万不该——”

程娘子猛地抬起来头,“不该把我的香粉混在砒/霜里偷梁换柱!他若做下杀人越货的恶事,我绝不留情!势必要大义灭亲!陆宜人快告诉我,他做了什么?”

火候已到。陆善柔说道:“北顶附近,发生了灭门案,一家九口,老头被捅死了,老太太被勒死,儿孙七人全部被砒/霜毒死,最小的只有十四岁,最后一家人被抛尸湖中。”

“他干的?”程娘子声音颤抖。

“团伙作案。”陆善柔说道:“没有事情能够一直瞒着枕边人,伪装的再好,总有一天会露出破绽,我们女人在这方面最敏感,只是有时满足现实,笼罩在温情脉脉的谎言里,有时候会不知觉的想逃避,我……我很理解你。他有没有什么时候让你觉得很陌生?害怕?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和平时的他不一样?”

程娘子想了想,说道:“有,就是他独自一个人坐在店铺那间纸房子的时候。那是他最得意的作品,花了大半年时间做出来的,只摆在店里展示,不卖,给多少钱都不卖。”

“有一回,我叫他吃饭,他正在出神,没有应。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反手就捏住了我的脖子,那一刻的目光像是要吃人,我永远都忘不了,平时那么温顺的老好人,变得我不认识了。”

陆善柔说道:“带我去纸房子。”

登仙坊店铺纸房子,程老板的得意之作,制作之精良,方才陆善柔他们看了都想给自己或者家人烧一个,原来是不卖的孤品。

“他一般坐在这张马扎上。对着窗户坐。”程娘子搬来一个马扎子,放在纸房子窗户的正下方——这个窗户也是可以推开的。

魏崔城的身高和程老板差不多,陆善柔要他坐在马扎子上。

魏崔城乖巧坐下。

程娘子说道:“他是微微抬头,朝上看的。”

魏崔城抬头。

陆善柔问:“你看到了什么?”

魏崔城说道:“窗口,窗台,屋檐,嗯,屋檐下方有个黑东西,哦,是个鸟窝。”

陆善柔从窗户探身往外看去,“是个燕子窝。”

这是个足可以以假乱真的燕子窝,就在屋檐下,依然是用竹胎做底,用在纸上用工笔一笔笔勾勒出树枝交错的鸟窝。

鸟窝里有一对纸燕,纸燕下面还有两颗鸟蛋!

当然,也是纸糊的鸟蛋,涂成蛋青色。

陆善柔把整个燕子窝都取下来,拆开了,一个个的看,燕子窝和纸燕都没什么异样,但是有一个鸟蛋明显过于沉重,不像是竹胎。

陆善柔把鸟蛋拆开了,里头居然有一枚铜钱那么大的金币!

这是一枚铸造的金币,上面有一圈字,但明显是西域那边的文字,陆善柔和魏崔城都看不懂。

“我知道,我认识!”陶朱举手叫道:“这是阿拉伯文字,我学过的。”

“你确定?”陆善柔问。

陶朱说道:“我确定,我大概通晓十来种文字,阿拉伯文字我懂。”

陆善柔把金币给他,“你念一念,上面写着什么?”

陶朱叽里咕噜哇唧唧哇巴拉巴拉的用阿拉伯语念了一遍。

你要不是太子,我一天能够打你十顿!陆善柔被气得又暴露了本性,吼道:“我要你翻译翻译!”

魏崔城附和道:“鬼才听得懂。”

麦穗也白了一眼:“鬼都听不懂。”

“你早说嘛!你不早说我怎么知道,真是的。”陶朱委委屈屈的用汉语念道:“‘金币于六一八年制于伽兹那。汗中之汗、最伟大、最公正成吉思汗’”(注:金币的铭文出自上海博物馆之钱币馆的藏品)

作者有话说:

这枚金币藏于上海博物馆,有兴趣的读者们可以去看看。所以大家明白为啥在早晚六点十八分更新吧,哈哈哈哈。“金币于六一八年制于伽兹那”,是为了纪念成吉思汗西征,将西域强国花剌子模灭国。金币象征着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曾经的荣耀。

今天已经开奖了,收到站短的读者亲赶紧去填写地址啊,一周后通道就关闭了好像。

没中奖的还有机会,还有三盒,每月抽一次哈。

第27章 旧金币暴露真身份,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金币上的铭文暴露了一切。

众人齐齐说道:“他是鞑靼小王子派来的奸细!”

元朝是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建立的,元朝覆灭,大明建国, 返回草原的黄金家族几经分裂、合并、重建, 目前黄金家族的继承人是鞑靼部落大汗巴彦蒙克。

因巴彦蒙克四岁的时候就继承了汗位,年纪小,所以大明把他叫做小王子。那时候老汗王死了,且没有子嗣, 按照草原继婚制的规矩,谁娶了老汉王的遗孀满都海,谁就是新的大汗。

三十岁的寡妇满都海选择了只有四岁的巴彦蒙克, 因为他的黄金家族血统最纯正。满都海嫁给了小丈夫巴彦蒙克, 扶他当新汗王,大明称之为小王子。

现在, 小王子已经长大了,统一了部落, 是大明边关的心腹大患,但是按照习惯, 大明依然叫他小王子。

牟斌闻讯赶来, 拿起金币细看, “难怪郑旺妖言案传播的这么的快!原来是敌国细作在背后推波助澜!我看那个郑旺也是被敌国细作抓走藏起来了, 就是为了让谣言越演越烈!”

“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何是抛尸, 不是埋尸了。”陆善柔双掌一合,“因为他们就是故意想让人发现湖中浮尸, 吴太监是仁和长公主府的大总管, 和郑旺谣言案有关, 他们一家人的死, 就像是被朝廷灭口捂嘴,就越发证明了谣言是对的。”

牟斌点头道:“只是他们没料到尸体还没浮起来,就被陆宜人撒网提前发现了,报给锦衣卫知道,封锁了北顶。要是晚了一天,被路人发现,惊慌失措,定会传的满城风雨,谣言会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上一篇:司绒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