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只鲨手
男子们先是将猪从猪圈中赶出,然后合力将它按倒,迅速用绳索将猪的四肢捆起。
孟驰坚不参与抓猪,他觉得猪身上很脏,而是手持杀猪刀,找准猪的颈部快速地下刀刺入,随后立刻用手边的大盆,顺着刀口接住热腾腾的猪血。
等血放干净了,二哥将装满热水的桶提来,进行烫毛。这是个细致活,要用刮刀将猪身上的毛全都刮干净。
众人一起干倒是用不了多久,之后将猪抬到案板上,二哥已经比较有经验了,因此没有找屠户,而是自己分割猪肉,虽说技艺没有那么精湛,但自家人吃也不用太计较卖相问题。
“有猪蹄吃咯!”孩子们欢快地叫嚷了起来,阿绵也跟着跑来跑去地喊。
看杀猪当然只是一个名头,重头戏是吃杀猪饭啊!
二嫂此时精神振奋,旋风一般地冲进了厨房里。不一会儿,土灶传出隐隐约约的香气,孟婧来到二哥家后就坚决一点儿活不干,喝着茶烤红薯吃,但阿绵受不住那香气,自告奋勇跑去烧火了。
“其他人我还不敢放他们进厨房呢!”二嫂紧锣密鼓地安排起来,大部分的猪肉都要叫她的夫君腌制成腊肉,如此才能保存一年,还要熬制猪油装进罐子里;杀猪饭的材料通常是猪身上边边角角的部位和内脏,但因为昨晚的事需要压惊,还是分了一大块五花肉出来。
孟二放下东西又去外头干活,厨房里就只有忙碌的二嫂和烧火的阿绵。
“诶,阿绵,想不想吃一个好东西?”
阿绵迷茫:“什么。”
二嫂神秘一笑:“你可不许说出去,每年我可就做一次的,外头的人都不曾吃过的。不过这东西,吃的人特别爱吃,不过听着看着有点可怕,想不想试试?”
阿绵用力点头。
也不知二嫂每年偷偷躲在厨房里吃的究竟是什么好玩意儿。
阿绵凑了过去,见瓷碗里装着拳头大小、覆盖着一层膜与血丝、看上去软得像豆腐的食材,“这是猪脑,一头猪上也就这么一点,烤脑花的滋味……那叫一个绝。”二嫂说着,满脸红光。
接着处理脑花,要小心地去除上面的杂质和筋膜,泡去血水。
阿绵见她拿出小碗,把茱萸、辣子、蒜、切碎;放入姜末、葱花、菜油和盐;随后找出一片洗干净的石板,放在炭火旁预热。
等石板热透了,将脑花放在上面,微微弯曲的弧度反而叫脑花可以均匀的受热,此时再用小火在下方慢慢烤。期间将要用木铲时不时地翻动,将之前准备的调料反复刷在脑花上。直到烤到脑花两面都呈现出金黄色,用一根木块能轻易插进去时,才算烤好了。
阿绵分到了一半的脑花,刚吃一口就把眼睛睁得圆圆的。
“好细腻的口感!像是在吃丝绸一样!软软的像豆腐,可是比豆腐的滋味醇厚很多,”阿绵简直无法形容这种美味,“香中有辣,简直是流动的大肉和脂香……”
二嫂冲她眨了眨眼,“可别告诉你们家那位。”
第96章 校霸篇(十二)
菜烧得差不多了,阿绵做贼心虚,溜出厨房跑去小婧旁边烤火。
她看到孟驰坚,他并不是那种爱与其他人扎堆的性格,一个人在一旁清洗猪肺。
手指在冷水中根根分明,骨节通红。
阿绵不是真的蠢笨,昨晚空气中的异样她并非毫无察觉。她那样说,确实也是内心所想,原本是想叫二嫂振作起来,然而被他听到,以后大约就懂了,不会再待她那样好了。
阿绵还不起。
无论是聘礼、衣裳、学费,阿绵越欠越多,已经离一开始的还清聘礼就脱身而去开豆腐铺子的原计划很远很远了。
若是她不走呢?
此时娘子若是成婚后,想有自己的产业,要么是嫁的夫家大富大贵,并且自身也深受宠爱,若是生育子女,夫家主动地给出些钱财、土地、铺面等作为奖励;另一种则是凭借自己的头脑,设法白手起家。
然而涉及到财产等,大多都是夫君挂名,一来方便行事,二来成了亲后,本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不能单凭小娘子一人就能处置。
阿绵认为如果自己不走,孟驰坚肯定不会干涉自己想要开什么铺子之类的事。
但是,然后呢?
要知道阿绵自家,曾经也是村中很殷实的人家。
有铺面、有驴子、有地、有房的!那都是父母成亲后五六年的功夫辛辛苦苦打拼来的。
然而一朝变故,最后就像一夜大雪,茫茫然真干净。
所以阿绵一直想开的是自己的铺子,只属于她自己的“产业”。
无论如何,不准旁人能够变卖或处置的那种。
所以她不能叫孟驰坚再付出那么多,在她身上花那么多钱了。
而且她还会努力回报他,等日后铺子开起来赚钱了,还给他很多很多亮晶晶的银子。阿绵捧着热茶杯,跑出去递在他手上,一副十足十的能干样子:“你进屋歇着去吧,这些我来洗!”
孟驰坚见她从厨房出来,眼神就总是躲躲闪闪,飘忽不定的,有些好笑:“二嫂喂了你什么好东西?”
“啊?”阿绵心里一紧,“你怎么知道?她不准我告诉你。”
“……你记着,以后越是别人说不准告诉我的事,你越是要告诉我。”
“哦,”阿绵光速出卖二嫂,“她躲在厨房里吃烤脑花,分了我一半。”
“你别碰水,我这都要洗好了,你帮我把袖子再挽起来一点。”
“嗯嗯。”
两人正闲话间,二哥喊道:“都累坏了,快来吃饭吧!”
那大木圆桌上已经摆得满满当当,有酸菜煮猪血、炒猪肝、黄豆猪蹄汤、粉蒸肉,还有一道炒南瓜,主食则是麦饭和玉米饼。
孟驰坚也擦干了手,先盛了蹄花汤给阿绵,“这个很补,猪肝也是补血的,今日你要多吃点。”
阿绵看着一桌菜胃口大开,也叫他多吃粉蒸肉,两人捧着碗,如暴风卷过一般扫荡着饭食,叫二哥一家看得目瞪口呆。
“不得了了,要是孟三种地,种多少庄稼都能填进肚子里去了!”二哥道。
阿绵是眼大肚子小,见着什么都想吃。麦饭吃了几口吃不下了,孟驰坚自然而然的把她的饭拨到自己碗里,阿绵便乐颠颠地去拿玉米饼吃。
她最爱的是炒猪肝,这会是真吃得肚皮滚圆,连一碗汤都再喝不下了。
“我吃饱了。”
孟驰坚的战斗力更强,使得二哥不得不又添了两道菜,炒腰花和辣子炒鸡蛋。阿绵颇为崇拜地看着孟三,伸手摸了摸他的肚子,依旧是平平的。
真不知道吃了那么多东西去哪了。
这一顿吃得尽心,到了晚上大家顾忌着狼患,依旧结伴回孟三家。
就这么过了几日,村子的附近都布置上了一些简易的陷阱,也不再见那狼王下山的踪迹,众人才慢慢安下心来,恢复了原本的生活。
孟驰坚要去铺子里再年前打扫一番,换上新的春联,叫上了阿绵一起,让她去写字。
走到门口却吓了一跳,有个人浑身布满雪花,正倒在铁匠铺的门口。
仿佛是早已被冻死了一般!
凑近一看,竟然是王子轩。他的那些绫罗绸缎毫无保暖效果,王子轩不断地打着寒战,身边的随从们一个也无了,见到来人,他竭力想要站起却无法,只能撑着最后一口气道:“把手机……就是、那个板砖……还给我。”
就在前天,他从山上带下来的最后一个银子也花完了。
那天晚上,兄弟们还是说说笑笑的,约了第二日请他去酒楼里好好搓一顿,结果第二日他在酒楼前等了一日,什么人也没等到。
莫名的让他想到穿来前,他在村里抱着皮球,等了半天其他的小孩,终于等到时,就听到他们说,把球还我,我要回家了。
其实他的身世很平常,从班上十个人里随机揪出六七个都是这样。
他的父母都是在外省务工,他是王家的第一个小孩,父母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就将他放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大。王子轩每年过年时会见到他们,还会得到些玩具。
然而让他极其想不通的一个问题是——
为什么如此没有时间和精力的父母,却又生了个弟弟,并且到第二个孩子时,又能够把他带在身边了呢?
离开酒楼后,他无处可去,这时才想起了还放在铁匠铺里的手机。
于是蹲守在门口,这一等就是两天。
夜晚时附近有个铺子的东家看不下去,也怕真出了什么事,收留了他一晚。
“这……要不抬到温大夫那里去?”阿绵戳了戳王子轩,“确实还活着。”
“行,他这两身衣裳抵药费应该够了。”
王子轩有气无力地摆手,“我……没事,不用管……手机,还我。”
阿绵耸耸肩,进了铺子拿出“手鸡”递给他。
王子轩翻着背包,里头的充电宝显示还有百分之十的电量,应该还能充一下电。他赶忙把手机连上,等了几分钟后,屏幕亮了起来。
此前他试过,一直不能发出信息。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这部手机还能接收到消息呢?
第97章 校霸篇(十三)
王子轩满怀希望的开机。
果然,手机震动了几下,接二连三跳出不少消息:
——您的快递包裹已经由驿站代为保管,取件码为……
——【xx咖啡首席福利官】:已获得三张大额优惠券,快来使用吧!
——急急急,有钱吗,微怎么不回我,差二十吃饭,兄弟帮一下,下个月还你。
——二十没有,十块也行啊,我想吃个猪脚饭。
“啊啊啊啊!”
阿绵扫着地,就听到铺外传出几声震耳欲聋地大叫声,她探出脑袋看。
只见那人状若疯癫,捧着自己的脑袋疯狂地上下晃动,大喊:“老天爷你要不直接就整死我吧!我真没招了!一天到晚耍我很好玩是吧?!”
王子轩正嘶喊间,脚下一不留神撞到门槛,整个人向前栽倒,狠狠摔倒。
“……”这一下把他摔懵了,此刻已到了哭笑不得的地步。王子轩索性又躺在地上狂笑起来,自他穿越来,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其实就并不真实,他也总觉得自己肯定什么时候就要回到原本的世界。所以肆意挥霍钱财什么的,就好像是在手机上玩斗地主,输了也没什么关系。
反正欢乐豆也不是真的钱。
然而如今就算回去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王子轩不知道如果是其他人穿到这里,想要回到原本世界的理由会是什么。
难道就为了借给兄弟二十块钱吃猪脚饭才回去吗!
这么一想他未免也是有点太可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