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夫人 第109章

作者:醉酒微酣 标签: 古代言情

  

  曾看少年折青梅,韶华流逝烟花飞。终是为卿,断肠憔悴。

  

  建元二年,九月初八。

  

  闹得沸沸扬扬的沈家血案终于落下帷幕,毒害沈妃母亲的元凶畏罪自杀。这位曾经名动天下的胭脂夫人,用最不同寻常的方式,结束了她传奇旖旎的一生。

  

  建元三年,帝君大行改革之举,废旧推新,开关通商改善民生,大肆鼓励出海贸易,创造了一个史无前例的繁华盛世。

  

  建元六年,专宠数年的沈妃被废,打入冷宫,沈氏一脉获罪抄家,就此衰败。沈家家主沈灏于动乱中消失踪迹。

  

  有人说,看见他带着一位疯癫老妪,上了出海的船。

  

  同年,本朝首富晏家遭遇无故大火,烧毁大半房产家财,晏家家主明怀公子葬身火海。晏家元气大伤,一蹶不振。自此首富易名。

  

  这一年,蒲州郊外的观音洞,庙里来了位面生的和尚。他性情冷淡,沉默寡言,不常与人交往,平素一颗心都扑在山坡上的花圃内,精心打理。

  

  和尚爱花,生得又好看,还有一双含着哀情的凤眸,怎么看都有几分风流之色。是故别人都打趣他“花和尚”,倒忘了他法号是什么。

  

  这日,和尚又坐在花圃外,靠着那个不知名的坟冢发呆。

  

  他摸着无字的墓碑,喃喃自语:“又是一年了……我日日数着盼着,也不知何时才是尽头,你又不许我下去陪你。哪日你想我了,便托个梦给我罢?别让我等得太辛苦……”

  

  “念卿师兄!念卿师兄!”

  

  一个小沙弥跑来,冲着这和尚喊道:“师父有事找你!”

  

  “来了。”

  

  这和尚淡淡应了一声,随即站起来拍拍僧袍上的泥土,对着坟冢说道:“我走了,明天再过来。等我。”

  

  清风徐徐拂过,撩起青叶几片,红玫几瓣。

  

  沉香已淡。那一声,是谁在叹?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临时有事要出门,害怕来不及回家更新,所以提前放出来。

多的不说了,只有一句:

——有番外!!!

番外一 忘

不知不觉又是一载。

我望着远处无边无际的湛蓝碧波,摸着颈间两截断玉,忽然想起很多往事。

比如,我三岁那年头一次吃到白糖糕,很甜很糯,入口即化,那种舌尖绽放的感觉,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白糖糕,是他买给我的。我的大哥。

我还想起,七岁那年的一个秋夜。那晚我尚在熟睡,爹娘却突然都被人唤去,然后爹就再也没有回来,而我再见娘亲的时候,她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还有大哥也被人赶出了府去,流落他乡。我想兴许是因为他年纪小人又老实,所以那群恶狼才没有要他的命。

他们以为这样就算积了功德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是屠刀以前沾染上的血,又该怎么算?

不过顷刻之间,我便换了个身份。从家仆贱奴之子,摇身一变成为沈家嫡出小公子。别人都羡慕我一朝飞黄腾达,道我日后必将继承沈家偌大家业,享尽荣华富贵。可是还没等到富贵临头,我却先等来了一座空宅,四面黑墙。

对于很多人来说,十年不过弹指一瞬。而于我,那是成千上万个孤独寒冷的难熬夜晚。漫漫长夜幽寂,我坐在什么都不缺又什么都没有的房子里,透过一扇巴掌大的天窗,独自望着月亮发呆。

我在心里数着,一、二、三……

我数着此夜时辰过去多少,我数着还有几时才会天明,我数着被关在了这里多久……可我独独数不出还有多少日子才能脱离这所牢笼。

每年我有两次机会回到以前的那个家,一次元宵,一次中秋。如果我表现乖巧让那毒妇满意,她会额外开恩,让我与娘亲见上一面。

娘亲已经谁也不识,神智不清,连吃饭穿衣都要人照顾,可她还是每日都念叨着说要去看花。

我知道以前花匠爹给她种过很多花,开得很漂亮。她什么都忘了,连我也不记得,却依旧惦记着她的花儿……不知道她是真的失了记忆,还是刻意选择遗忘那些不堪往事?

忽然之间,我觉得像娘亲这样也不错。忘得一干二净,也就无忧无虑。

于是,我也忘了。

我不再记得自己曾经叫什么,我只知道,我就是沈灏,沈景然。

我的听话温顺很快就讨得那恶妇的欢心,渐渐地,她开始对我放下戒心,之后不久,我已能在别院自由出入。我和她在外人面前,俨然一副母慈子孝的温馨模样。就连那老不死的家伙见了,也笑着夸我懂事。

他们自以为是猎人,而我是他们猎杀动物的幼崽,只要捡回去喂几口饭,就能摒弃血海深仇 ,反而对他们死心塌地,忠心耿耿。他们忘了俗话说养虎为患,说得更难听一些,或许还可以称作引狼入室。

没有能力报复的时候,要耐心等,直到牙齿和兽爪都足够锋利,再给他们致命一击。

猛兽骨子里的天生血性,任凭再久的喂养调|教,也不可能抹灭。

我就是豺狼般的猛兽。

蛰伏得太久,我在几乎都快麻木的时候,意外遇见了他,我的大哥。

那是一个明媚春日,杏桃正浓,我借口去别院后山赏景,避开了耳目的监视跟踪。

乱花迷眼,霏霏粉雪中,一人朝我走来。我恍然觉得看到一面镜子,镜中的是我自己。

尽管我们相貌不同,瞳色相异,可骨子里终有一半相同的血液,所以我们很像。这是一种兄弟间特有的默契——神似。

我们没有用大哭大喊来宣泄久别重逢的喜悦,一个男人间的拥抱,足以说明一切。

胸膛相依,我的脉搏突然激荡起来,热血突突,就要从火热的胸怀中喷薄而发,带动着颓死心脏复苏。

大哥在后山上的一间茅屋内住了三月,我每日都会设法溜出去找他,这段日子,是我自七岁以后最有生机的时光。

十年幽禁孤寂,我终于寻到一个依靠,一个寄托。

上一篇:二货娘子

下一篇:酒色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