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嫁 第4章

作者:东篱菊隐 标签: 古代言情

邹府搬了,我九岁之前是在开明坊,院子虽不很大却满满当当的。如今邹府在怀德坊,亏了我娘百般节省让我去私塾学了所以还不至于错认了“邹府”两字。

此时是黄昏,太阳在薄雾里被晕染得大大的,照得那乌头大门上扛着的鎏金牌匾愈发的华丽。

难怪老骆驼忘了我娘,即便不忘他也会觉得这样的宅子我娘亲不配来住吧。

除了三管家没人到门口迎我,这位三管家态度也不甚热情,脑袋无精打采耷拉着,像洛阳市上斗败了秃了毛的斗鸡。

我没赏他一句狗眼看人低,因为我觉得他还不配。

我是谁?我是堂堂京城首富家的大小姐。

对,我是堂堂……大小姐!即使是被冷落的,但我也是嫡出长女——这是改朝换代也不容抹杀的事实。

三管家说,东台一位侍郎寿辰,老爷去赴宴了,吩咐说大小姐到了便先歇着明天再见。

他领着我七拐八拐绕得晕头转向,我本来就是拐两个弯就会找不着路的主儿,这邹府又大得离奇,大也就罢了,偏弄得还奇门遁甲一般的布局。

我是没什么学问,可我很奇怪,朝廷明明颁布了“营缮令”规定了什么几间几架的,可这邹府显见着是大大超出了,这云楣绣柱、玉栏朱楯的,又有假山堆叠、碧水环绕,往来者无不锦衣华服,比我们归人坊的贾大善人穿得还金贵。

我想,不,我确定自己不想在这儿住太久。老骆驼都敢弄一宅子跟皇宫比金碧辉煌那离死还远么?他死我会哭两声,可最怕的还是连累了我。

一处宅院,垂花门一开,映入了满眼的花架子,即便是夜幕,可灯火通明的也仍旧看得出花开的喜人。

三管家说,老爷说了,大小姐从小喜欢花草,是以特命人搜集了许多的奇异花草来给大小姐把玩。

消息不灵通了不是,大小姐我已经不喜欢花花草草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了。

正房门口儿台阶两边站着两溜水葱样的小姑娘们,虽模样大抵不如石姬酒肆里那些个高鼻深目的胡美人,可她们也没眼前这两把小水葱看着华丽,相比之下我这堂堂大小姐倒像个端茶倒水的丫鬟了。

两个丫环去推门,迎面一阵郁郁香气扑面而来,这香气我没带过,但绝对比我荷包里的艾草要香。

房子里头就更没法形容了,此时我不禁感慨自己以前眼光鄙陋,竟还觉得洛阳令府上便是人间富贵至极的地方,蠢物!

这里让我震惊,从九岁时离开京城到如今我一直以为邹府还是那个邹府,还是那满满当当的热闹样子,我真是个蠢物,我都会长大长高,邹府自然也会长。

我见过摆谱的,我也摆过小谱儿,如今,我想我要做的就是把谱儿尽量往大里摆,于是,我装作对满屋子金银珠玉珍珠玛瑙翡翠琥珀不甚在意的样子斜了斜眼睛,声音也弄出一副不耐烦的调调:“都出去吧,我睡觉的时候不喜外人在场。”

嘱咐完了,丫环们个个小脸上见了泥腿子般的表情。

看个鸟!本大小姐天生胆大不行么?

“用我恭送你们么?”慢慢回个身,我见过洛阳令家那进士公子这么干过,看着挺气派,为此回家还演练了几回把我老娘笑得岔了气儿。

这屋子里怪香的,我在石姬那儿闻过这种味儿,她说是波斯来的安息香,很是名贵,她那里的也是旁人送的,于是我就没好意思蹭一点回去。

如今不用蹭了,在这儿睡一晚上明早衣服上的香气挥都挥不散了。

我喜欢贵重的东西,如今这屋子里的东西正合我意,当然,我更想把这些东西都换成一缗缗铜钱。但此时我想我还不能露了怯。既然老骆驼明天才能见我,今晚我还是好好睡一觉养养精神吧。

床帷是紫色的,我以为是市面上常见的紫纱,是以也没在意,小心脱下了蓝绢高履,鞋帮儿上绣着银白色繁复花朵,雅致得很,我娘一向配色配得好。这绸子是我娘不知道给人家夫人小姐绣了多少双鞋才得来的,她常说:将来你要去京城了,脚上连像样的鞋履也没有怎么成。

其实她还给我做了条裙子,那是她自己夏天里采了许多黄色白色花朵挤成汁液染出来的一种粉黄色,透着些娇柔,她说我性子野,穿这种颜色的能压一压,上头她也是绣了好些花花鸟鸟的,路上我没舍得穿。

身上这裙、衫、帔子都是他们给我买的,色彩浓烈,比洛阳灯节花车上那些绢人儿还花哨,我不喜欢这色彩但我喜欢它的嚣张,它配我的身份,有什么比这花哨的一身行头更能衬出我这咸鱼翻身的大小姐的兴高采烈呢?

脱了,扔了,虽没洗脚但也是老习惯揉揉脚丫子,顺手就在床帷上抹了一把权当擦手,这一摸我发现这东西不是纱,比纱更软。

好在现在没人来考我,否则我这自诩见多识广见过世面的可要丢人了。

我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做的。

但我决定不继续擦手了,改天打听清楚了再说。

床很大,就是我娘和我一块儿也还能剩出一半的地方。这么大,如今都是我一个人的。

我以为我睡不着,可早上被拍门声惊醒的时候我发现——我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娘尸骨未寒坟茔上还没长出青草来我就已经美梦一晚了。

啐!什么东西。

我骂自己。

我一瞧进来的这群丫环,哟嘿,水灵、华丽,一个个小脸粉白粉白,窄袖薄纱长裙,内衬着桃红的裲裆,连发髻都梳得都没个重样的,这个头上东倒一片插根步摇,那个西歪一坨簪朵鲜花儿。

神仙府邸。

这么一衬就显得我极寒酸。

这个念头我只让它存在了眨眼的功夫。

再神仙般如何?这屋子是我的,屋子里的金银玉石是我的,这香喷喷的床也是我的,你们还得跪地上端着水给我洗脸。

我心里明镜似的,我这不叫自信,我这就是明明白白的自卑,生怕人瞧扁了。

她们没给我捧衣服来。

她们说,夫人说怕提前做了小姐不合心意,等用过早饭让针线上的来给小姐量体裁衣。

这句话我心里又起了刺,富二娘占了我娘的“夫人”,邹暖夺了我的“大小姐”。

我打开包袱拿了平素穿的白裙子来穿上,再穿上那蓝绢高履,看一眼镜子,还成,不那么寒酸也不那么张狂,好歹不能穿得花红柳绿的去让那女人看笑话,热孝在身也得有个样子。

我对我爹邹骆驼的印象还是在九岁之前,宽宽的额头,高高的发线,梳那个髻在脑子上头,爱穿棕色袍衫看着活像个老道。

如今,中堂首位坐着个老头儿,额头上有了抬头纹,发线仍旧高高的,那个髻不知道怎么梳的居然看着妥帖了不少,衣服也更熨帖,绀青的袍子,上头的团花是金丝织就,富贵、华丽。就连笑都不是以前那露着满嘴黄牙的样子了,微微的一咧嘴儿,这一牵扯眼睛就跟着弯了弯,好像是笑又好像不是笑。

我寻思,这是我骆驼爹么?像,又似乎不像。

他一张嘴,牙都是白的,让我想起马怀素那只碗,一样的色泽,像是上了白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