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中君
北疆人以马为生,每个孩子长到马背高时,就会拥有一匹自己的马。他们对马的了解甚至超过对人的。
人群像是潮水那样涌动起来,像是被光吸引的飞蛾般趋向那匹一骑绝尘的马。
那匹马所经之处,人群汇流,像是被它的四蹄溅起的海浪。
风长天一手控绳,身体随着马儿的奔跑在马背上起伏,人和马仿佛全然合二为一,他便是马的首脑,马便是他的腿。
高台上的傅静姝放下琴,起身走向台边。
隔着帏帽的纱帘,她看见那个被无数人追随仰慕的男子脸上带着明亮的笑容,神采飞扬,不过转眼功夫,便由远及近,到了面前。
姜雍容,你选中的这个男人,可真威风,真耀眼啊。
你不能亲自在这里迎接他的胜利,真是可惜了。
风长天勒住缰起,马儿几乎是人立而起,马蹄险险要踏上高台,风长天问:“你哪位?雍容呢?”
傅静姝没有回答,只把红缨往前递了递。
风长天疑惑,在台上四下里搜寻,都没能找到那抹烈焰般动人的红衣人影。
雍容居然不在?!
眼看后面的骑手已经快追上来,邬世南走过来低声道,“风爷,姜姑娘有事离开,临走之前叮嘱我转告风爷,务必要赢要这场赛马。”
“哦。”风长天这才接过了红缨。
骑手要取过红缨才算抵达终点,在他举手扬起红缨的一瞬,全场欢声如雷。
“风爷!”
“风爷!”
“风爷!”
所有人都在呼喊着这个名字,声音如巨浪般仿佛要将人淹没。
两千两银子的赏格尽归魁首,以往赠送赏格都是由杨天广亲自出场,这是每一任督护与民同乐、彰显声望的好机会,这次杨天广抱病未出,众人便公推邬世南赠赏格。
风长天一心想去找姜雍容,懒得上台,只道:“你们把银子送到天虎私塾就完了,这些银子将来全部都会花在孩子身上。”
这话是姜雍容早就交代好的,人群里立时扬起一片赞誉之声。
风长天转头便拉着邬世南问:“雍容去哪儿了?”
邬世南道:“风爷请借一步说话。”
他将风长天请到帐篷之中,掩上门,回身,脸上露出了凝重神情。
风长天皱眉:“怎么?”
“姜雍容被人劫走了。”邬世南开口道。
刹那间,他的衣领被揪住,整个人被顶到了帐篷的柱子上,手杖再也握不住。
方才还明亮爽朗如一个大男孩的风长天神情完全变了,变得就像一头嗅到了危险的恶狼,咬牙道:“你再说一遍?”
“赛马中途,有人假作夺银,制造混乱,劫走了姜姑娘。”邬世南咽喉发紧,难以呼吸,说话有点艰难,“我已经派人去追,现在还没有消息回来——”
“雍容被劫,而你不早点告诉我,还拉着我在这里接红缨领赏银?!”风长天的眼中一片杀气,“你找死!”
第92章 . 阿都 嗯,夫子,这名字怪特别的。
姜雍容是被颠醒的。
模糊的视野是颠簸的绿色, 忽高忽低,忽上忽下。
意识完全恢复后,才明白自己是被搁在了马背上, 视里是一只镫亮的铜马镫,靴子束在小腿, 袍子底下露出雪白的弹墨长裤。
马儿的四蹄矫健结实,没有一丝赘肉, 明明是疾驰飞奔, 却像自带某种韵律。
马背宽厚, 足以安放得下两个人。
除了闻名天下的北狄骏马,再没有别的马有这样神骏。
姜雍容看了看日影的朝向,猜测时间过去应该没有太久, 看来她后颈上之前挨的那一下不算重。
而且她已经想起来那只手在哪里见过了。
城外元元家,白袍人。
北狄小王子阿都。
没想到他也来了赛马会。
视野中的衣摆是北疆常见的款式,并非北狄特有的衣装,也就是说他进北疆时特地改换过打扮。
姜雍容记得那日在元元家见到他时,他的腰间悬着牛角牌等物, 还悬着一把小刀。
那是北狄人用来吃烤肉时用的, 此时正硬梆梆地贴在她的腰间。
姜雍容不动声色,一只手缓缓地伸向那把刀。
指尖刚刚碰到刀鞘, 手腕蓦然被一把捉住, 一个声音里带着一丝懒洋洋的笑意:“美人儿可不够意思啊, 怎么醒了都不打声招呼呢?”
姜雍容挣了挣,他的手却像铁铸的一般, 顺势将她拉起来,正好坐在他的身前,“美人儿别动, 我带你去北狄吃香喝辣,比你跟着那个沙匪强。”
这样坐着的视野可比方才那样趴着要好多了,蓝天与绿地皆在眼前,前后各有几名随从,每个人不单骑着一匹,手里还牵着一匹空马。
姜雍空容的心重重往下沉。
军中要传急信之时,往往会这样一人带两骑。
盖因一名成年男子至少也有一百多斤,马匹负重久了便跑不快。这时候就换用另一匹,待另一匹累了速度慢下来时,另一匹也休整回来了,由此可以保证最快的速度。
北狄名马本就是天下无敌,现在居然还有替换的马匹,就算是邬世南派人追上来,只怕也早早被甩掉了。
她回望了一眼身后。
除了一名随从紧跟在后,往后便是漫漫草原,一望无际,看不到半个人影。
“没有人来追,美人儿是不是很失望?我可是看准了时机才出的手,风长天要跑到尽头才会回来,等他回来,就算是插上翅膀也追不上你。”
阿都笑道,“当时人人都只顾着救火保护银子,又烟雾弥漫的,乱成一片,谁也不知道你不见了。就算等事情完了,他们发现,我们早已经跑得没影了!哈哈哈,谁要他们那几两银子,美人儿你可比那些银子值钱多了!”
姜雍容没有回答他的话,因为视线一时没有收回来。
随从也有很多种。
若是开路,冲在最前面的随从往往是最强的,因为要杀开一条血路。
若是跑路,落在最后的随从则是最强的,因为要负责断后。
现在断后的那名随众戴着一顶草帽,下面半张脸全包在一条白色绢布中,只露出一双漆黑的眼睛,以及眼中明显的不满与杀气。
他毫无顾忌地直视她的眼神,这不满与杀气显然是针对她的。
北狄不产丝绸,丝绸从江南运到北狄,身价涨的飞快,尤其是现在两国关闭了互市,每一匹丝绸放在北狄都可以换取等量的黄金,因此用得起的皆是贵族。
而白色则是北狄人心中至圣至纯之色,只有祭司与王族能用。
也就是说,这个人绝不是普通的随从。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显露对她的不满,这人的身份就算高不过王子阿都,也差不多到哪儿去。
“阁下改头换面,扮成央人,混进赛马会,就是为了劫走我么?”姜雍容道,“能让阁下如此兴师动众,我真是愧不敢当。”
“哪里哪里,美人儿当不起,谁当得起?”阿都道,“我问过人了,他们说你叫姜夫子,嗯,夫子,这名字怪好听的。”
“……”姜雍容,“阁下已经知道我的名字,我却不知道阁下的名字,有点不公平。”
“告诉你也无妨,我的名字叫——”
“少爷!”后面那名随从打断了阿都,纵马上前,“央人低贱,不配听到少爷的名字。”
姜雍容心说不单是你们少爷的名字,连你们王庭的所在我都知道了。
“塔师有所不知,这位美人儿可不单只是生得美,性子还辣得很,跟那些软唧唧的央人女人不一样。”
阿都说着,握住了姜雍容的手,将之按在自己的胸膛上。
夏日单薄的衣衫下,姜雍容感觉到了他有力的心跳声。
正是她上回簪尖刺中过的位置。
“夫子,那是你头一次杀人吧?刺得不大准啊。”阿都道,“若是你刺得再准上那么两三分,大狄伟大的王最心爱的小儿子阿都王子可就没命了。”
“你是王子?”姜雍容表现出恰到好处的吃惊,且明显流露出一丝懊恼。
“哈哈哈,怎么?后悔了是不是?”阿都道,“那个风长天是个有勇无谋的蠢货,一群沙匪能成什么大事?就算是看守得再严实,还不是让本王子逃回了大狄!”
“所以王子把我掳来,是准备报仇的么?”
“哈哈哈,那是当然!”阿都说着,用力将姜雍容的腰一搂,让她贴紧了自己的身体,“你是第一个伤到我的女人,不好好找你报报仇,我怎么甘心?”
姜雍容低下头:“那……你是要杀了我么?”
阿都凑到她的耳边,低声道:“相信我,我有很多种法子,会比杀了你还让你难受,又难受,又舒服,欲死欲仙。”
姜雍容心里知道这种时候越顺着他越好,可是身体无法控制,全身都僵硬了起来,耳边只觉得有蛇爬过,一阵恶心。
她从前很不习惯旁人的碰触,人身上的温度、触感以及气息,一旦接近,都让她觉得不快。
是风长天改变了她这个毛病,他握着她的手,让她愿意碰触整个世界,也愿意让别人来碰触她。
可这一刻,旧日的毛病复发,且比当初更厉害十倍,耳边温热的气息直让她想作呕。
两人离得这样近,她身体的变化哪能瞒过阿都的眼睛?
阿都盯着她,眼中饶有趣味:“这么紧张?你别告诉我,放你这么个大美人在身边,风长天没碰过你?”
“阿都王子和风长天很不一样。”姜雍容强制命令自己放软身体,也放软一点语调,“和王子比起来,风长天好像还不够坏。”
这话显然取悦到了阿都,阿都仰天大笑。
“王子,”那位被称作“塔师”的随从又开口了,“我们着急回去,带着这女人只会拖慢了脚程,万一被人追上就不好了。”
阿都冷哼了一声:“谁追得上我们?”
“那个风长天据说武功高强,杨天广数次围剿不成,还被他捉了去,万一风长天追上来——”
他不提风长天还好,一提风长天,阿都咬牙冷笑:“我就怕他不追上来!我的仇还没报呢!他当初是怎么折磨我的,我一样一样的全还给他!”
“想让他追不上难,想让他追上不是很简单么?”姜雍容道,“王子只要在这里等着,我想他迟早会追上来。”
塔师冷声道:“你这女人,莫不是把我们当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