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家属院 第62章

作者:坠珠葡萄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情有独钟 现代言情

  沈岁进:“?”

  单星回:“当初我妈追的我爸。初中的时候,他们俩是同学,我妈看上我爸,直接拉着我爸,亲上了。”

  沈岁进还是第一次知道这种八卦,心里暗赞:佩服佩服,真不愧是段女侠!

  单星回看着她:“但是我在这方面的处理方式,好像比我妈菜一点儿。”

  沈岁进:“啊?”

  单星回举起他们紧紧握在一起的手,搁在两人微乎其微的距离中间:“我妈动嘴,我动手。”

  手比起嘴来,是显得次了那么一点儿段位。

  是的,如果今晚没出现刘哲这个人物,单星回或许还有耐心陪沈岁进磨上一阵子。

  但见识了,沈岁进对着别的男生聊天、说笑的样子,单星回瞬间耐心全无。

  他在今晚电影刚开始放的时候,就在心里对自己恶狠狠地说:单星回,你他妈脑子有泡吧?再等下去,你是想等她有男朋友?

第51章

  夜风习习地吹,两人牵着手,不停地走。

  走到熟悉的巷子口,沈岁进顿住脚,别扭又小声地说:“松开吧?一会我怕被人看见。”

  这一片有太多熟人了。

  单星回松懒地问:“你怕被人看见?”

  被看见又没什么。再说,他才回北京没两天,谁认识他啊?

  沈岁进这回较真了,抗议地挣了挣自己的手:“别闹了。”

  她还没想好呢……

  真的要谈恋爱吗?沈岁进十五岁的时候,就曾经认真思考过关于初恋的问题。

  高一那年,薛岑和游一鸣的地下恋情,彻底浮出水面。他们甚至百无禁忌,当着沈岁进的面互相咬对方的脖子。

  沈岁进有点看不下去,嘲笑他们:“啃鸭脖呢这是!公共场所,你们注意点影响啊?!”

  薛岑一点儿不要脸面地说:“嫌碍眼啊?那你主动避一避哈!”

  真是不拿她当外人。

  沈岁进那时候就想过,谈恋爱真有那么好吗?游一鸣平时是个闷种儿,可能别人在他面前埋个地雷,他都不带理会一眼,选择径直跨了过去。可就是这么一个,仿佛对万事万物都失去兴趣的人,居然在薛岑的身上,付出了巨大的热情。

  游一鸣身上,有一种莫名的淡淡忧愁气息,这种忧伤且疏离的气质,很难让人想象,他是怎么一步步在薛岑的手里,沦陷为当街和薛岑互啃脖子的光明磊落少年。

  薛岑这姐们儿,可太牛了!

  要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老话,可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薛岑不仅把游一鸣由里到外地改造了一番,更是将他抽筋剥骨,重塑了一副骨架。

  沈岁进记得,最初认识游一鸣的时候,印象里,他总是含胸低头,背也是微微的驼,好像从来没正大光明地挺胸在路上走过。可渐渐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游一鸣脸上的笑容变多了,就连原本微含的胸,都挺身逐渐打开,甚至走路的时候,身上有了一股正慢慢腾升的朝气。

  沈岁进不得不承认,恋爱确实是有魔力的。它或许会彻底改变掉一个人的本来面貌。让不自信的人,重新捡起自信;也或许,会让原本自信的人,逐渐拆盔弃甲,丧失自己原来的美好。

  她最想谈恋爱的时刻,大概就发生在,段薛岑和游一鸣那段热恋期间吧。

  他们上哪都爱捎带着她,就连去小放映室看盗版光碟,都得组个三人行。

  不为别的,就因为沈岁进那一两年的情绪,特别低谷,甚至可以用糟糕两个字来形容。

  薛岑想着,沈岁进之所以没有之前--------------丽嘉那么快乐,是因为原本她和单星回、陆威的铁三角,现在就只剩下她一个了。于是薛岑就铁了心,要给她重组一个铁三角的局。

  可新的铁三角局,显然是不成功的。

  薛岑和游一鸣这对校园地下党,尽管很多时候已经克制住了,但沈岁进还是忍不住吐槽:我是真的不想再吃你俩的狗粮了!哥、姐,下回你们该约会就约会,千万别叫上我了成不?怪受罪的!撩拔得人心,被狗尾巴草挠了似的,特别蠢蠢欲动,也想来一场这样纯粹的校园恋爱。

  人就是这样,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就馋上了。

  可惜那时候,沈岁进实在对周边的男生看不上眼。好像大部分初高中的男生,都是这样吧?特别幼稚,一点儿都没有女生的早熟和细腻。

  沈岁进实在想不出,自己会和周边的任何一个男生,在这种年纪,发生所谓的爱情。

  当然,她曾偷偷地把单星回,列入过自己的恋爱对象备选目标。她还记得那年去芦花荡写生的路上,站在公交车站边上,自己生平第一次,被异性的荷尔蒙气息所电到。

  少年干净修长的手指,指腹轻轻擦过自己的耳廓,她整个人就开始不听话地烧。

  那种第一次怦然心动的感觉,让沈岁进毕生难忘。最原始的心动,包含着一种少女最珍贵的萌动,是清甜而值得珍藏的。这种感觉,一生之中,仅发生于十几岁的时光里,再往后的年纪,就基本和这种单纯纯粹的情感绝了缘。

  谁三十好几,还会这样,轻易被一个少年不经意的动作所撩动啊?

  沈岁进的犹豫,落进了单星回的眼里。

  他依旧握着她的手,只不过语气更温柔了,带着一点诱哄的味道,“你还没想好吗?不急,下星期你不是去瑞士,刚好我也报名了公路赛车的夏令营,等你回来,我们再来好好讨论这个问题。”

  那得两个星期以后了。沈岁进正掐算着时间,半个月,没信心自己到时候会不会想好。

  单星回琢磨出了她表情里的迷茫,有点头疼地问:“你不想谈恋爱吗?”

  现在大学生谈恋爱可太正常了。别说大学生,有些小学生,都开始早恋了。

  沈小姐,难道想被小学生都比下去吗?

  单星回打小做什么,都会比别人快一步。别人刚学着背三字经,他就背完了唐诗三百首;别人还在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地背诵九九乘法表,单星回已经对一千以内的加减乘除,烂熟于心。可到了恋爱上,他偏偏比别人慢了好几步,是个瘸腿的光杆司令,立不住脚。

  “对一个人有好感,我不觉得是一件什么羞耻的事情。相反,我甚至还觉得这种感觉特别美好。”是的,截止目前为止,在他人生最低谷的两年,就是靠着坚持给沈岁进写信,才撑了下来。

  初三转学去香港,单星回把自己过得像一个混球。厌学、约架、逃课去制霸篮球场,把他之前作为一个好学生的形象,彻底打破了。

  初三毕业,一个女生给他告白,点醒了他,即使这样破罐子破摔的混球形象,也依旧值得被一个人喜欢表白。所以,无论你是谁,天之骄子,又或者是班级里,老师口中一文不值的恶棍混蛋。在这个年纪,喜欢一个人,就是纯粹的喜欢上了,并不管他优不优秀。

  优秀不是评判爱情会不会发生的标准。

  如果爱情只配发生在,被贴了优秀标签的人身上,那这世界,绝大部分的人,恐怕都要成为大光棍。

  也是在那时候,单星回第一次想明白了,自己对沈岁进的情感。

  她是睥睨人间的公主,生来就拥有普通人这一生都无法企及的高度和财富。单星回潜意识里,从来不觉得,自己这样的普通人,会和高塔上的公主,发生些什么惊天动地的,灰姑娘性转版的童话故事。

  性转版的话,他在故事里该叫什么……灰小伙?

  好滑稽。

  虽然自己家,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似乎不是那么准确。但对比起沈岁进他们家,家徒四壁这四个字,可以说,就不那么过分了。因为这种难以跨越的物质隔离,让单星回曾经一度泄气,自己是不是不该再去打扰沈岁进。

  单星回犹豫挣扎了几番,最后还是对自己说:你要不要试着给沈岁进写信?无论写点什么,像那年,他嘲笑校门口,给沈岁进递情书的男生一样,专写一些狗屁流水账,没准她还能当个小说看呢!

  他给她写的第一封信,就是自述视角的剧情小说第一章 。

  男主人公叫胡小刀,十几岁的年纪,初生牛犊不怕虎,跟着家人,扛着全部的家当,远渡重洋,准备去全新的领域开疆拓土。

  胡小刀去到别的州,遇上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听不懂这里的人说方言。甚至在客栈点一碗清汤面垫垫肚子,胡小刀的中原口音,都会被当地老板耻笑。他点的是面,老板偏偏要坑他,给他上了一份巨贵的叉烧肉。

  不气馁的胡小刀很勤奋,来到这没多久,就开始跟着一个私塾老师念书,准备打好文化基础,以便将来行走江湖多个心眼。可惜,天资聪颖的胡小刀,再次遭到老师的暗算,私塾老师的亲属,居然和胡小刀父亲有世仇,胡小刀的私塾之路,在老师的疯狂夹攻之下,没几天,就彻底歇菜了。

  关于胡小刀的故事,单星回用一封封写给沈岁进的信,连了两年之久载。

  故事没能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结局,骤然而止于胡小刀行走江湖的爱马——胡小花之死。

  胡小花,是胡小刀的江湖浪子父亲,在胡小刀五岁的时候,突然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从京城给胡小刀顺的一匹小马。

  胡小刀给这匹马,取了个名字,叫胡小花。

  胡小刀家里,就他一个孩子,平时他就跟胡小花这匹马称兄道弟。胡小花死的这一年,并不死在自己的家乡,属于客死异乡。胡小刀伤心欲绝,从此苦练神功,成为了一位人人景仰的文武大游侠。

  这个故事,从始至终,都没能迎来一个真正的女主角。

  剧情中,花费笔墨最多的女性角色,是一个叫山溪的姑娘。如果按照着笔分配比重的标准,来评判本剧的女主角是谁,那么这位和胡小刀从小青梅竹马的山溪姑娘,应该就是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了。

  胡小刀的一生,似乎都在寻找,这位少年时失散的姑娘。

  可惜一代大侠胡小刀,直到故事尾声,都没能等来他的山溪姑娘。烈马胡小花的死,让胡小刀对这世间的情感,不再有执念,他选择了放下,选择继续远走江湖。

  连载两年的故事,信中的胡小刀,一路升级打怪,直至成为江湖里巅峰一样的所在。但故事里,关于胡小刀最后到底怎么样了,没有给出任何明确指向的结局。

  单星回花了整半天的时间,才把那些信,按照时间顺序,全部理好。完整的胡小刀故事,被他理得一章不少。

  段扬那臭小子,对这个胡小刀的故事,简直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一直追着单星回问:“二哥,你给这胡小刀安排了一个什么结局啊?他找到山溪,和山溪姑娘见上面了吗?”

  单星回往他头上,捶了一记爆炒栗子;“谁让你拆我信了?搞得我的信一团糟,光是理顺就得大半天。”

  段扬嘿嘿挠着头上的包:“真不是我拆的!我来书房的时候,箱子里最上面,就是一封被拆掉的信,我瞄了眼居然是小说,就一封封接着往下看了。天!二哥,你写小说也这么能耐,要不你试试当武侠作家吧?别鼓捣什么物理了,没准儿金庸都能被你比下去!”

  故事倒是其次,其实单星回最想找的,是他写给沈岁进的第一封信里,那张黑水笔素描。

  夜风有点凉了下来,不那么烫皮肤了。

  单星回站在两人即将离别的分岔路口,对沈岁进提议说:“你要去看看,我给你写的信吗?”

  沈岁进想起来他昨晚兴冲冲来找自己的样子,是曾经问过自己,有没有收到他的信。

  沈岁进:“你给我写过信吗?”

  她一封都没收到嗳!可能是搬了家,换了地址吧。不过这块邮局的人,应该认识她家呀?换了地址,稍微一打听,就能改送去锦澜院。

  单星回拽着她的手,调了头,钻进老平房方向的那条巷子里。

  他还真是一时半刻,都舍不得松手啊?

  沈岁进盯着他牵着她的手,噘起了嘴,想说能不能体谅下她腿短啊?走那么快干什么。

  沈岁进路过自己以前的家,“嗳”的叫了一声,让单星回停下。

  她伸长脖子,往敞开的院门里探头张望了一下。

  “现在这里谁住啊?”

  “不清楚,没打过照面。”

  “哦……看这院子,收拾得还挺齐整,应该是户勤快的人家。”

  “沈岁进,你要进我家吗?”

  沈岁进想了下:“不了吧……”

  如果今晚单星回没牵过她的手,她可能会像以前一样,大大方方地走进去,就跟之前平常串门一样。

  单星回家,她可太熟悉了。他家书房,曾经一度是她放学后必须报道的点。那时候,她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和单星回一起窝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业,偶尔拌嘴,吵吵闹闹。

  今天有点儿心虚,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干脆就不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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