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番大王
“不舒服不是更好,我死了不是更好?我死了你就没人管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林诗兰垂着眼睛:“你怎么骂我都行,吃药吧。”
放下胳膊,吕晓蓉朝她丢了个靠枕。
“我吃不吃不关你的事。滚出去,我看到你就烦。”
“好,我走。”
在床旁,她妈伸手能碰到的地方,林诗兰搁下药和水。
她出了房间,打算收拾一下家里。
一掀帘子。谭子恒居然没离开,还在外面等着。
他冲她招手,把她领到走廊。
邻家玉树芝兰的大哥哥回到了小镇。
他站在那儿,眼神温润,亲昵地叫着她,宛如全然没有目睹她先前的窘况。
他邀请她:“小兰,去我家吃饭吧。”
不容林诗兰拒绝,他又补充。
“今天我刚回来,你怎么也得赏个脸,替我接接风。”
“啊!”经他提醒,她才想起来:“确实是……你今天刚从外地回来,我就麻烦你们……”
“不要紧。”谭子恒笑笑,等待她回应刚才的邀请。
“那,好的,我去你家吃饭!”
林诗兰瞥到自己沾了泥水的衣袖:“我洗个澡再过去找你。”
“嗯。”谭子恒走前,又柔声安慰了她一句:“你妈在气头上,她的话你别往心里去。”
……
谭尽回家时,天都黑了。
他的头发被淋成了刺猬头,把林诗兰的电动车停进她家楼下的雨棚,他匆匆上楼找她。
他本以为在医院的吕晓蓉,正自己坐在家里吃饭。
谭尽把小土狗往背后一揣,敲门:“阿姨,我找林诗兰。”
吕晓蓉给了他个白眼:“你找她,我还想找她呢。不知道死哪儿去了,越大越不听话。”
谭尽默默退出她家。
他跑回自己家,想问问他爸和他哥知不知道林诗兰上哪儿了。
一进门,也不用问了。
他找的人就坐在他家的沙发。
谭子恒的手按在林诗兰的额头。
她罕见地披散着长发,低着头,表情顺从。
谭子恒的视线紧紧地黏在她的脸庞。
而她迁就着他手的姿势,微微地身体前倾。
“你们在干嘛?”谭尽出声打碎客厅里美好的氛围。
他们动作一致,同时将目光投向了他。
谭子恒松开手,露出对面额头上的一块创可贴。
“小尽回来啦?”
他哥起身,自然地跟他打招呼。
“我在帮小兰贴创可贴,她的头被她妈打破了。”
这个解释却并没有让谭尽戒备的肌肉放松。
他无表情的时候,整张脸会透出一种有距离感的冷淡。
谭尽将小土狗放到地上,穿着狗雨衣的静静一瘸一拐地跑向它的主人。
“它有雨衣,你怎么自己淋湿了?”林诗兰抱起狗狗,又抽了纸巾,想给他。
谭尽没接她的纸,自己去抽了几张擦头发:“宠物店没有卖人的雨衣。”
见他的衣服都能拧出水,她心中愧疚:“我跟你说,电动车前面有雨衣。你没听见吗?”
“没听见。”他丢了纸。
林诗兰看他似乎打算回自己房间,随口找了个话题叫住他。
“医生怎么说的?静静还好吗?”
谭尽停住脚步。
“还好吗?”
他回头,漆黑的眼眸扫过她的额角。
“你都不要你的狗了,林诗兰。”
语调冷得掉渣,他列数她的罪状。
“你的狗在小区被雨淋,淋成落汤鸡。你的狗受伤,伤得很重。它没有你,很不开心、很无助,很可怜。你都不要小狗了,还问它做什么?”
一字一句,他告诉她。
“你要是,不想让它做你的小狗,一开始就不要对它好。”
林诗兰望着他。
他们的距离不过一米。
她望进他的眼睛,细细地看,却看不穿他眼里的东西。
于是,再往他的方向,迈出一步。
谭尽在她的脚步落地之前,飞快地逃走了。
房间门“砰”地关上。
他落了锁,不让外面的人找他。
静静浑身干燥,肚皮鼓鼓,伤口也包扎的完好。
小土狗并不知道自己在走丢时,承受了莫大委屈;也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一直爱怜地注视自己,轻轻地一下一下摸自己的脑袋。
小土狗快乐地享受着抚摸,躺在主人怀里摇尾巴。
今晚有好吃的,它闻到了。小狗没心没肺地吐着舌头哈着气,什么都不用知道。
第22章 小贼子
谭妈妈做好了晚饭。
谭尽的房间一直传来淋浴的声音。
林诗兰脑子里回荡着他最后留下的那句话,所以当谭子恒要去叫谭尽吃饭时,她主动揽下了这活。
“我去叫他吧。”
她从饭桌离开,敲了一下谭尽的门。
只那么一下,门立刻从里面打开。
他露出半个脑袋,不作声地盯着她看。
可能是刚洗完澡,他眼角泛着一点水红。
“……该吃饭了。”林诗兰清了清嗓子,神色有些尴尬。
等见到谭尽,她突然心里有点拿不准了。搁平常,谭尽嘻嘻哈哈没一点儿脾气,没事就爱找她开玩笑,让他消个气轻轻松松。但是现在,进房间前谭尽明显地对她不悦,如今她再过来,他会不会又像刚才重重地把门关了?
他也并不回答她的话。
房间没开灯,谭尽的脸蒙着一层阴影。他扒着门,黑黑的脑袋像长在潮湿树上的毒蘑菇。
林诗兰不知他什么意思。沉默的对望中,谭妈妈端上最后一道菜,喊大家来吃。
于是她离开谭尽的房门口,先过去了。
林诗兰选择角落坐下,谭子恒拿碗筷给她,正要坐到她旁边……一道身影飞奔而来,占据了那个座位。
她刚想说一句:你出来啦,却见他并没有要和她讲话的意思。谭尽目不斜视地端起了饭碗,已开始动筷子吃饭。
谭妈妈一看就是常下厨的,饭桌上摆满好吃的。
鱼香肉丝、瑶柱排骨汤、蒸黄花鱼、拌黄瓜、炒土豆丝、锅包肉、黑椒炒牛肉,辣子鸡丁……看都看不过来。
谭叔叔笑着招呼她:“小兰,别客气,放开吃。菜不够一会儿再整几道。”
“怎么可能不够呢。”林诗兰真心实意,毫无恭维:“这都太丰盛了,比下馆子吃得还丰盛。”
谭家待客面面俱到。谭子恒发现林诗兰离排骨汤太远,特意帮她舀了一小碗。她端起汤碗,刚喝两口;余光瞥见,旁边的谭尽已经吃完了一碗米饭。
可能是这些菜太下饭了吧,林诗兰自己也吃得停不下来。谭妈妈煲的汤美味醇厚,每道菜都做得各有滋味。
今天隆重的晚饭是为了庆祝谭子恒回家,桌上的话题也一直围绕着他。谭子恒从小成绩优异,而且他不是像林诗兰这种擅长做题和背书的成绩优异;他脑子聪明又灵活,拥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属于做什么都像样的人。
他讲起自己在大城市里参加的机器人比赛和同行交流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教授和业界名人。谭爸爸和谭妈妈听得投入,眼里写着对他的赞赏与支持。
明明这么些好吃的菜,他们却都以聊天为主,饭吃得慢条斯理的……不过,林诗兰注意到,有一个人安静了很久。
她转头看向他。
谭尽,那是真的在吃饭。
一筷子能夹起好几个锅包肉,他张开嘴,一口把它们全吃了。这边在嚼,那边又开始夹新的菜。他也不发出什么声音,只是默默地自己吃着,扒饭的速度快如疯狗。
一不留神,桌上的菜已经空了大半。
他们聊他们的,他吃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