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查理打电话请她下楼。
他找了律师,写了一份借款合同,“你可以随便找个法学院的同学或者教授看,这份合同绝对没有什么隐藏条款,你签了字,我马上叫会计打款给你。”
合同的甲方已经签好了名字。
张文雅逐条看了合同:不需要律师也能看懂,确实简单、公正,只有半页纸就写完了。
借款给某某,借期五年,从1995年十一月十四日到2000年十一月十四日,数额为三百万美元,无利息;甲方不会提前要求偿还本金,乙方也不得拖欠归还本金。
挺规范的法律用语。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一人一份。
签了字,把银行账户给他。查理随即打电话回公司,半小时后,三百万美元便到了她的公司账户上。
美国注册公司很方便,一两百美元就能注册一家小公司,她和苏珊都注册了几个公司备用。
“现在相信我向你道歉的诚意了吧?”
“相信了。你走吧。”
他笑着摇摇头:“我走了,我周末过来。”
“别过来,我要去——华盛顿特区。”其实是去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在西海岸,靠近加拿大,是亚马逊公司所在地。周末亚马逊应该也会上班,何况谈投资什么时候都可以。
“去见克里斯?”
“对,他周六有一场比赛。”
查理不觉得高中的篮球联赛有什么好看的,“好吧,你什么时候再去纽约,提前告诉我。”
他亲吻一下她脸庞,很快告辞走了。
*
下午,张文雅便带着投资律师飞往西雅图。
亚马逊现在不过是一家刚成立四个月的网上书店,十分寒酸,磕磕巴巴的开展业务,也没有人来谈什么投资。日后的世界首富现在也不过是个刚满三十一岁的青年,还没秃头。
亚马逊老板挺有野心的,对于投资当然欢迎,也很精明,谈判进行的很缓慢,一个点一个点的抠,抠的张文雅头秃。
跟人谈判不要表现的太想要,而是“随便吧”,反正还有很多项目在等着我。
美国老钱新贵多不胜数,她是太年轻了一点,但气势足足的,亚马逊老板只会以为她是哪个华裔富豪家族的小姐——这里要感谢苏珊和艾普尔姐妹教会她拿捏豪门大小姐做派——他根本不知道她是小约翰·肯尼思的前女友,而美国人看亚洲人又比较脸盲,至少她见到的几个亚马逊的员工都没有认出她。
她在西雅图待了两天,周五回到波士顿。
投资律师最后以二百万美元的价格谈到了百分之八的股份,比起红杉资本给雅虎的二百万美元占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可以说是相当昂贵,但张文雅已经非常满意了。还没秃头的亚马逊老板日后是出了名的精明,并且每一步都没有走错,属实属于天才经营者。
还有一百万,她可以玩玩别的。
*
蒂凡尼蓝豪车成了哈佛一景。
浮夸又庸俗的送礼方式奇奇怪怪的在哈佛校园里居然没有遭受太大的非议,可能确实太土豪了,反而让校方和学生们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才好。
作者有话说:
*说揍当然是要真揍的。
*查理是约翰的对照组。
*贝索斯现在的女友劳伦也挺牛的。
第115章
◎张文雅要去采访前男友◎
而且以她张文雅的知名度来说, 好像……高调反而把她推上一个别人不太容易攻击她的高度。
高知名度给了她更大的“自由”,可以不必在意他人对她的看法。她也早已经下定决心绝不随意“讨好”他人,谁也不行。
哼, 美国王子好了不起吗?
自恋自大的资本主义狗崽子富三代好了不起吗?
金钱好了不起吗?没错, 钱是很重要,但其他的也很重要,没有钱她保证自己能活下去, 还能活得不错,而美国王子和富三代可能会饿死,这就是她的自信。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了社会主义教育, “我们工人有力量”、“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些概念深入骨髓,这种教育的结果就是她对“豪门”之类没有崇拜之心:大家都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谁比谁高贵呢?你赚了再多的钱,死到临头也只是占了那么一小块地方, 要是火葬就连一口棺材的地方也占不到呢!
钱当然是她喜欢的, 没有钱万万不能,可钱不能万能的。
她没有那么“清高”,查理高调送礼, 多多少少会破坏她在哈佛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已经造成了, 她再傻乎乎的把礼物退回去?合着啥好处也没落?
豪车她所喜,蒂凡尼蓝也是她所喜,忘了送礼的人,她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呢。
当你摆出一幅“老娘就是如此自信”的姿态, 别人其实心里都很羡慕妒忌恨, 只是大部分人放在心里羡慕, 小部分人放在嘴上妒忌, 极少数人会怀恨在心。
没人能得到其他所有人的爱,这她也早就有了觉悟。
*
查理·瓦伦蒂诺高调送了一辆豪车给张文雅,这事当天便上了波士顿本地晚报,波士顿本地的肯尼思们决定还是要及时告诉可怜的小约翰,不能让他从网上或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
老祖母留给小约翰一套红宝石古董首饰,附加两句希望他结婚典礼上新娘能戴着这套首饰,希望新娘是个黑发亚洲姑娘,就差没有明说老祖母唯一认可孙媳妇的名字了。而肯尼思们都认为,小约翰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对方的国籍一点也不重要。
对这个消息,小约翰·肯尼思只是淡定的表示,朕知道了。
挂了电话,他心烦意乱。
查理一直很讨女孩子喜欢,他说不好张文雅会不会也喜欢查理。而查理,查理就不该对他心爱的女孩出手。
这是好朋友之间的不成文的默契:不对好友的女友下手,包括前女友。
查理破坏了兄弟之间的“潜规则”,真是个混蛋!
他怒火中烧。
*
到了十二月,哈佛进入了紧张的考试周。
张文雅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上课认真听讲,课前预习课后复习,看完所有课程列出的参考书,写好论文,充分理解课本。
其实没有什么稀罕的,不管哪国的中小学教的都是同样的学习方法。
“理解能力”实在是玄之又玄的一种能力,有人天生就学的很快,特别是公认的只有数学、音乐才有“真正的天才”,在这两个领域天才表现的特别突出。比如一道数学题,天才可以不用列公式直接得出答案,但在应试教育里,必须有解题步骤,天才们往往因为缺乏解题步骤而导致考试分数可能不高。
进入大学后,天才与普通学霸之间的差距便很明显了。而哈佛、麻省理工拥有许多这个地球上几乎顶尖智商的年轻大脑。
但这不是说别的领域就没有天才了。
“理解能力”很强当然也是天才的一个方向,或许表现的没有数学天才那么突出,但用在文科方面简直是外挂,张文雅觉得《经典中国伦理与政治理论》比较难,但不是很难,她能够以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来理解这门课,这是其他学生做不到的。
哈佛除了十几个公开的大图书馆之外,各学院、各个系都还有自己的图书馆,大大小小又有几十个,图书馆里除了大阅览室之外,还在书架与书架之间有书桌,只要你想在图书馆学习,没有找不到座位的情况。张文雅通常跟学习小组一起去图书馆学习,身边都是勤奋的学霸,你也不好意思摸鱼了。
对于能到哈佛来读书的机会,她十分珍惜。钱是身外物,没准一个经济泡沫就没了。学到的知识才是自己的,不会被夺走。
她非常感谢肯特先生对她的支持和鼓励,肯特先生用他的人情帮了她这么大的忙,她也不知道要如何回报。肯特先生有诺顿参议员的支持,想来只要站队不出错,将来当个外交部长也不是没有可能,职业前景还是光明的。
至少她知道现任总统还能再干一届。
接下来是小布希,也是两届。
小布希的父亲老布希是上一任总统,美国历史上至今只出现了一对父子总统亚当斯,要是当年鲍勃·肯尼思没有被刺杀而当选总统,就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对兄弟总统。
布希家族也是老钱豪门,曾祖父时代就是富豪。所以在美国,搞政治的没有穷人,有钱人没啥可玩的了,就要开始玩政治。
肯尼思家族当年也是因为投资了罗斯富家的总统候选人而得到了实权,飞速崛起。成为亿万富豪后,肯尼思祖父终于把次子扶持成为总统。
肯尼思总统身体不好,自幼得病,很难想象那个黑白照片中满脸阳光微笑的男人备受病痛折磨。他当年住在哈佛的宿舍现在虽然不是景点,日常分配给学生居住,但很多游客到哈佛来玩,都会想方设法从窗户偷窥一下那间房间。
听说小肯尼思在哈佛上学的时候,宿舍管理处将他安排到父亲曾经居住过的宿舍住宿。就是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是个啥心情了。
中国人对肯尼思总统的评价两极分化,一部分人觉得他确实富有领袖魅力,另一部分人觉得他曾经试图打击中国,是中国的敌人。
也因此,中国媒体上也有一些声音说,咱们中国青年的象征人物怎么可以爱上肯尼思之子?这是对国家的背叛!
好家伙!张文雅当时很有点害怕,唯恐变成中国的“叛徒”。
不过现在的中国媒体也很有自己的主张,提出爱情无国界,憎恨是不自信,民族强大便有自信,管他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这才是大国气质!
好家伙!张文雅深深觉得掌握话语权真是了不起!
*
设想中的杂志还是要做的,当然不能拿那剩余的一百万美元来做。学习小组中的女生们除了一个表示不感兴趣之外,就连苏珊都表示“可以有”。
哼,查理这个狗男人,她总会说服他投资杂志的。不过确实,不了解做杂志的流程是她们的弱点,为此,她需要去某家杂志社实习一段时间。
考完试后赶紧去了纽约,查理为她安排了在《纽约时报》的另一个责任编辑手下当实习生,报社要上到圣诞前两天的上午,下午放假,可以实习半个月。
苏珊回家找了一家杂志社实习。
《纽约时报》就在著名的时代广场上,严格的说应该是时报广场。时代广场很热闹,又是游客打卡胜地。这儿的门面租金很高,“苏珊的梦幻花园”在几个街区之外有一家店面,提供快捷的外卖业务。
《纽约时报》是日报,稿件一般下午三四点截稿,校对清样后送往印厂开印,连夜印刷,第二天凌晨五点左右打包往各处发送,全市书报亭一般上午七点开门之前就能收到捆好的报纸;社区的报童也在早上七点左右开始送报纸。
报社的节奏相当快,责任编辑手下有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比如《星球日报》的克拉克·肯特就是文字记者;文字记者还分类,体育口的、娱乐口的、时政口的,责任编辑也相应分类。
张文雅的导师是时政口的贝特先生。贝特先生五十岁,严肃认真,有老白男对女性的那种刻板印象,但因为是老板吩咐下来的——老板不是查理,查理只是大股东——他倒也没有什么废话,教导的挺认真。
日报的精髓是“时效性”,比如《时代》周刊采访了张文雅,《纽约时报》也不想落后,他们也在《时代》周刊之后约到了张文雅做采访,还正是贝特先生负责的。如今那个接受过采访的女孩要来实习了,怎么都有点……怪怪的。
而且他们同样也会采访“杰姬·肯尼思基金会”的组织者,肯尼思姐弟。
张文雅:淦!要不要这样?
杰姬·肯尼思基金会最近的一次活动是为了宾夕法尼亚州一处被污染的湖泊搞了一次集体诉讼,备受关注。媒体纷纷揣测姐弟俩为什么用这么近的宾州开刀,是否有什么深意;这个湖泊有什么问题,被指控污染湖泊的公司什么来头什么内幕,等等等等。
到《纽约时报》的第一天,贝特先生便甩给她一堆资料,叫她抓紧时间熟悉一下,后天就跟着文字记者去基金会采访小肯尼思先生。
没在怕的啦!
贝特先生也明说了,小肯尼思先生很难采访,主要是太会说话,文字记者稍微不注意就会被他带偏,采访完了回来一看,肯尼思啥重点也没说,跟其他媒体大同小异,稿件没法写,这不符合《纽约时报》的画风。前女友一定比较了解他,可以在关键时候提一两个关键问题,看看肯尼思会如何回答。
啧,贝特先生够老奸巨猾。
作者有话说:
*把查理当文雅的外挂看吧。
*小肯尼思:查理狗东西不讲武德。
*有些字不是错字,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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