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蝉鸣时 第27章

作者:码代码的Gigi 标签: 都市情缘 婚恋 业界精英 现代言情

  旁边的林建业忽然开了口,“公司很忙吧,平常都没机会看到你。”

  察觉到他的眼神飘忽不定,林夏觉得莫名怪异,她懒得客套,敷衍都欠奉,说了句还行。窗口前的人刚好买完走了,她抬下巴示意,“轮到你们了。”

  王秀萍精打细算,要买哪几种及多少糕点,来之前就已经算好了。买时多拿了两盒糕点,让店员拿了另一个袋子装,再从兜里掏出两张红钞。现在到处都是手机付钱,手机付钱,就一点都不心疼,她还是坚持用着现钞。

  林建业先帮忙将打包好的点心全给提在了手上,王秀萍接过找零后,又数了遍才放进钱包里。

  她却没有立刻走,从林建业手里拿了刚刚额外让分开的一袋递给了林夏,“来,给你买的。”

  一袋糕点被热情地塞到了面前,林夏下意识直接拒绝了,“不用,您拿回去吃吧,我这里自己买就行。”

  “阿姨难得见到你,给你买点东西,你可不要嫌弃便宜。”王秀萍热络地拉过她的胳膊,想直接把袋子塞在她的手中。她向来习惯这样,家中来亲戚朋友,离开时她都要塞点东西做回礼,大多数人都不好意思拿,她都硬塞给了对方,对方就半推半就接受了。

  林夏觉得她莫名其妙,这几十块的糕点,至于吗?正把胳膊从她手里挣脱,要抽回来并往后退一步时,另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腕,拿过了王秀萍手里的东西,塞进了她手里,离开时还摸了下她的手背。

  她还没发应过来,对方就说了句:“别客气了,收下吧。”

  “对啊,别这么客气。”王秀萍笑着附和着,终于把礼送出去,又怕她再拒绝,就准备走,“夏夏,我们先走了啊,下次来家里吃饭。”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一场荒谬的闹剧后,林夏终于察觉到了怪异之处,林建业刚刚是摸了她的手。

  抓了她的手腕,还要再摸她的手背。明明是极炎热的天气,手背却像是被毒蛇滑过一般,冰冷而恶心。

  “你还买不买?”看着面前的顾客在发着呆,店员看她手里已经拿了糕点,估计是不买了。

  “不用了。”

  店员给下一位顾客拿了一袋麻花结完账后,看了眼前方,眼睛忽然瞪大,刚刚那位顾客已经离开,但并未消失在视线内,只见她走到了垃圾桶旁,把手里的一袋点心毫不留情地扔了进去。

  柜台前已经排起了长队,里边又一锅的鸡蛋糕出炉,飘出了异常香浓的气息。

  坐上车回家的王秀萍想着刚刚见到的林夏,人很高傲,一句多余的场面话都不说,那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跟她妈一个德行。

  “她都结婚有几年了,怎么还不生孩子?”

  “不知道。”

  “她老公家都不介意吗?”王秀萍纳了闷,“她老公是不是挺有钱的,她怎么还要在自家公司上班。”

  “谁知道?那么有钱的男人,说不定在外面有女人。”

  王秀萍冷哼了声,“有才好,活该。”

  回到家时,林洲已经回到家,正从后备箱内把水果搬下车。明天奶奶的冥寿仪式,他有工作,没空回来。心中有点愧疚,下班后买了点祭品送过来。

  “洲洲回来了。”林建业先喊了他,“这么孝顺,买这么多东西。”

  王秀萍把面点糕点都拎下车,“我去下个面条当晚饭,简单吃点啊。”

  “嫂子,天热,随便弄点就行。”林建业进了屋,喝了一大口水,看了眼同在喝茶不言语的侄子,问了句:“最近工作怎么样?”

  “还行。”

  “叔叔这么多年,也认识了些大老板,有机会介绍给你,你能为集团多拉点项目。”林建业忽然靠近他,压低了声音,“洲洲,叔叔希望以后能给你打工。”

  对于这个叔叔突如其来的示好,对于这个半辈子都靠着林建华、还没干出点什么事的人,林洲并不觉得他有什么能力帮到自己。甚至,这个不安分的人还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在建林集团,他实质上只有一个老板。所有的决定权都在林建华手里,他只要让林建华满意就行。

  但林建华的态度并不明朗,言语间似乎要他主动出击取代林夏,但并无任何实际行动来支持他。

  这些年的职场生涯教会了林洲很重要的一课是:不能被人当枪棍子使,即使这人是老板。

  林夏并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这次更是主动提出给他高位,他进公司时间并不长,这让他暂时不敢轻举妄动,就怕她在哪给他挖个坑。

  林洲笑了下,突然想起林夏对他说的话,“叔叔这么客气干什么,我们都是一家人。”

  “对,都是一家人,不用说两家话。”林建业又倒了杯茶,顺手给林洲续上,换了个话题,“和周倩那丫头还好吧,真想不到你们会在一起。”

  握着水杯的手僵了下,他按下心头的不悦,“还好。”

  林洲忽而站起身,向厨房走去,“妈,晚饭做好了吗?我来帮你。”

  下了一锅面,炒了个青椒毛豆肉丝当浇头,王秀萍做好时,林建业却没留下吃晚饭,被人一个电话喊去喝酒。

  林洲盛了炒菜放进装了半碗面的碗里搅拌着,“妈,以后不要什么事都跟叔叔讲。”

  “什么?”

  “周倩是我女朋友这件事,你为什么要告诉他?”

  “为什么?”王秀萍不满地唠叨着,“这么些年,谁都看不起我们,就他还喊我一声嫂子。他哪里会对我们有坏心?要防着他干什么?”

  她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面前的儿子突然摔了筷子,连着肉丝和面条的筷子随着惯性掉落在地面,落在了干净而光滑的瓷砖上,留下一片油迹。

  林洲站了身,无名的暴怒蒸腾而起,“所以,你为什么要留下呢?这么多年,是谁在养你?林建业有花一分钱吗?是你觉得看不起你的人,在养着你。那你为什么要接受呢?”

  “我......”王秀萍失语,从来没想到过儿子会跟她说这个话。这么些年,为了生存,她需要看林建华脸色,要讨好孙玉敏,甚至今天看到了他们的女儿,她都要讨好着,毫无长辈的尊严。而儿子,竟然来问她,为什么?

  “我......我不是为了你吗?”

  “对,为了我。”林洲点头,手握了拳,克制着自己说更多,“我先走了。”

  回去时遇上晚高峰,堵车时林夏拿着湿纸巾擦了好几遍的手,越想越气,后悔没反应过来,后悔没当场发作。

  印象中,除了第一次遇到程帆的饭局上,她被人咸猪手,之后几乎没有被如此冒犯。

  从前她是林建华的女儿,现在她是程帆的妻子,也是建林集团的副总。以这样正式的身份出现在各类饭局上时,各类牛鬼蛇神,都要忌惮着点。她更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对方敢做初一,她就要做十五。

  今天这件事就跟吃了个苍蝇一样,谁能想到她爸的弟弟,是个死变态?

  不由得联想到,当年孙玉敏不留情面地把林建业赶出了钢丝厂。看着前面缓慢移动的车流,林夏心中有了几分猜测。

  怒火没了刚才那阵迅猛,刚刚恨不得打电话给程帆,让他找人把林建业手打断。

  她也没有稍微平静点,边气边将怒火转移到程帆身上,你是我老公,你他妈人呢?这都饭点了,都不能打个电话过来问我有没有吃晚饭?我要饿死了,你是不是再去找一个?

  在堵吐之前,她终于开到了家附近,两脚油门后开进车库,回了家。

  开了门,林夏没听见里面有任何动静,他一般回来的都比她晚,她边在玄关换鞋,边拨了电话给他。

  不知为何,她今天就想跟他找个茬。

  除了程帆在飞机上,她几乎所有时间打电话都能联系到他。他就算再重要的会议,都会先接电话跟她说我在开会,没急事我先挂。她就不能做到这一点,怕自己开会接电话,别人觉得她不够专业,把私人事情放在工作之前。

  他很快就接了,就一个字,喂。

  脚踩进了舒适的平底凉拖里,她打开柜门将鞋子扔进去,“你不出差的日子,我不敢参加饭局,准点下班回家。也不敢发信息问你,怕你觉得我在查岗。我今天回家纠结反思了一小时,才敢打电话来问你什么时候回家,是不是忘了家里还有个老婆?”

  林夏关上了柜门,转身正要往里走去时,看到他正懒散地半靠在墙上,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一只手拿着手机贴在耳边,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这是知道他要找她算账,她先来给他找茬了?

  “你还挺准点的。”

第29章

  林夏知道他今天一早就起来陪他妈去体检,却没想到他会这么早回家。

  他已洗完了澡,随便套了条运动短裤,身上清清爽爽的,左侧一缕发梢还在滴着水。懒洋洋地站着等她。此时看他倒觉得没那么严肃,甚至难得在他身上看到一股少年气。

  也许是她转瞬即逝的错觉,她也没见过十几岁的他,不过之前聚会时,就听他大姨说过,说他从小就持重,甚至能让成年人产生压抑感。

  林夏倒没什么被当场戳破的尴尬,若无其事地反问了他,“你怎么这么早回来?”

  “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个老婆,就早点回来了。”

  “家里?”脚从高跟鞋里被释放,踩在有些许回弹力的拖鞋里,小腿肌肉顿觉松弛,她走到了他跟前,“难不成外边还有一个?”

  “说不定。晚点下楼去跑步,顺便......”程帆想借用她上次说的偷情,可又觉得十分不文雅,“私会外边的。”

  “那我今晚得好看你。”

  程帆站着没动,“怎么看?”

  离得他很近,都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清新水汽,若非要辨别味道,就只是她买的沐浴露,酸涩而醒脑的青柠味。不知为何,用在他身上时,她觉得味道格外好闻,甚至有种莫名的安心感。

  穿着平底拖鞋的她比他矮一头,她忽然踮起脚尖,想闻他身上的味道,可以再亲他一下。

  程帆终于动弹了下,偏了头,再伸手推开了她,“洗澡去。”

  林夏内心翻了个白眼,他有点洁癖,选择性的。他洗过澡,她没洗,就不准她碰他。

  她知趣地退回去,肚子有点饿,她撂下他往厨房走去,“你吃晚饭了吗?”

  “没有,我点了寿司外卖。”

  她停住了脚步,回头看他,双眼放了光,就听见他补充了句,“没点你的。”

  林夏没理他,开冰箱从冷冻层拿了香蕉,再洗了盒蓝莓,再加了半杯的牛奶倒进搅拌机里,打一杯果昔。

  紫色的液体倒入玻璃杯中,在厨房的灯光下折射出奇异的颜色,从热浪滚滚的外边回到家,一杯冰甜的果昔,是夏天才有的惬意。

  满得快要溢出来,杯壁已经冒了层冷汗,她喝了一口,冰冷落肚,刚刚怒火的余烬被这一杯彻底浇灭。

  程帆进厨房时,看到她臀半倚靠在料理台上,回到家,早上被挽起的头发已半松散着,慢悠悠地喝着杯果昔,似乎在发呆,迷离的眼神添了层无法形容的妩媚感。

  她嘴角边沾了些许的果皮细粒和白色的奶,他看的不舒服,拇指抹过她的嘴角,却也没立即洗掉,下意识摩挲着指腹上的颗粒,“怎么知道要查我岗了?”

  看着她又喝了口果昔,他没忍住提醒了句,“少喝点,寿司我可以分你点。”

  林夏看了眼他,没说话,端着杯子走出厨房。

  查岗,林夏只是当作情趣难得为之。

  这种事,且不说对方会厌烦,自己也会累。他又不是普通上班族,如果真有这心思,他有太多的时间和机会。要真事无巨细的查岗报备,把生活当成谍战场,总要先逼疯一个。

  更何况,她信任程帆,他不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结论,可以通过严密的逻辑推导得出;也可以脱离思维框架,由感觉直接得到。

  刚遇见程帆时,她是后者。

  如果是前者,倒不是她自恋到他有多爱她才不会出轨,换一个人,他也一样。性格与生活理念,决定了他大概率不会干这种事。

  还记得恋爱时与他去东京玩,他一个移居日本、好几年未见的朋友招待了他们,请他们吃了河豚料理。

  一顿饭功夫,对方除了发牢骚说依旧无法适应异国生活,又吹嘘了下自己的事业。自己和老婆在日本做生意,孩子在香港读书。已经在东京港区买了两套房,还想在香港买套更大的房子。两人为了孩子与家庭都很拼,是事业和婚姻上最好的合伙人。

  听到这,林夏还以为这是在晒家庭和睦,还挺难得的。结果人下一句就是,但已经对彼此失去了兴趣。更是隐晦地提了是各玩各的,在外面才有新鲜和刺激感。

  林夏克制着自己才能不露出震惊的表情,借口说喝不惯鳍酒的味道。

  回酒店后,程帆说我也是好久不见他,这两年行情好,他赚的挺多,想不到就变得这么张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