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多梨
这些和我理想中的“初次见面”只有一个出入。
而这个出入所导致的连锁反应令我始料未及——
一周后,晨跑结束。
我看到小麦穗的微信昵称,改成了【小麦穗苗】。
唯一叫过她【小麦穗苗】的人,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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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嗷!初恋!
李穗苗是一个极其念旧的人。
她的人生循规蹈矩,喜欢做计划,讨厌那些会脱离轨道的事情,和打乱脚步的意外。
她喜欢在周五就做好周天和朋友一起玩的计划,讨厌在周六即将入睡的前一小时收到朋友爽约的消息。
她喜欢柔和的色彩和温柔的事物,小学时期的“非主流”和叛逆潮流风行全校时,她仍旧会背着干干净净的小背包,在学校门口的小商店中花一小时来认认真真地挑选出没有任何文字的植物贴纸。
一言以蔽之,她不爱“出格”。
包括“早恋”。
李穗苗从小就是父母家长的心头肉、老师眼里的乖乖女。小学四年级时就开始收到同班小男同学送的情书,初中时也曾在放学路上被坏孩子拦住、调笑过。
这种事情一直持续到李穗苗在高中时期开始发胖——繁重的学业和久坐、缺乏运动让她的手脚渐渐变得圆润光泽,也让她的小脸蛋成功地胖了一圈圈,从此与“可爱”拥抱,和“绝美”暂别。
这种变化对李穗苗生活的影响,远远小于一只蜜蜂之于美国的经济。
她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要上985.
——她那少女的情窦初开就是最大的变量。
李穗苗把手机往口袋中塞了又塞,就像所有的普通同学,她站起来,目不转瞬地看着送东西过来的叶扬书和祁复礼。
毕竟是做班主任助理,平时还要帮助班主任管理学生,面对着他们这些新生崽子们,叶扬书笑容也略带了一些克制,不会真的“打成一片”。与之相反的则是祁复礼,他负责分发水,一人一瓶,先发女孩子,再发男生。
严格来讲,他其实并不是李穗苗的直系学长。但大家都知道祁复礼和叶扬书关系好,上周叶扬书发高烧,也是祁复礼替他来开班会。
李穗苗知道祁复礼就读飞行器类专业,蛮酷的。不过祁复礼看起来并没有这么酷,或者说,和大部分人认知上的理工男截然不同。开朗,爱笑,八面玲珑的同时,又能令每一个相处过的人都夸赞他。
李穗苗极其羡慕这种强大的社交能力。
也不知道这种技能,成年后还能不能再锻炼出。
如此忧愁地想着,李穗苗接过叶扬书递过来的雪糕。统一购买的糯米滋,一人一个,还是她最爱吃的香草味道。李穗苗眼前一亮,忙不迭地说着谢谢班助,双手去接。
叶扬书笑,纠正她:“别叫这么严肃,还是叫学长吧。”
李穗苗又叫一声学长。
叶扬书没停留,继续往下分发。李穗苗手指被太阳晒到要热出火,捏了好一阵糯米糍才感觉到那种透皮的凉。她低头拆开,咬了一口,凉到吸一口又冷又爽的气,不敢真往下咽,担心冰到了胃。含了一阵,一瓶水递到她眼前。
“班助给的糯米糍,舍不得吃?”
清朗的声音令李穗苗几乎瞬间抬起头,她捧着那被咬了一口的糯米滋,木木呆呆:“学长。”
祁复礼捏着一瓶矿泉水,看她没有手去接,自然地附身,轻轻将那瓶水放在她脚旁。
松开手,清透干净的瓶子稳稳地立在草皮上。
他起身时,李穗苗看到他衬衫领口下的雪白脖颈——人似乎很少用“雪白”来形容男性,但现在的李穗苗找不出更恰当的字眼——雪白的皮肤与那高大的身材,并不违和地融合在一起。李穗苗嗅到淡淡的柑橘调的香根草气味,她几乎立刻判断出,是她钟爱的那一款男香。
祁复礼直起身,桃花眼笑着望她,和望其他学弟学妹并无二致。难怪叫桃花眼,看谁都好似带深情,望垃圾箱也深情。
“等会儿再喝水,有点凉,”祁复礼提醒,“慢慢喝,运动后不适合喝太凉的东西。”
李穗苗局促:“谢谢学长。”
祁复礼抱着矿泉水走了。
——运动后果真不适合喝太凉的东西。
说不出是糯米糍还是矿泉水的缘故。
半夜里,李穗苗便开始胃绞痛,痛得差点休克。
洛森泽是宿舍长,她觉浅,被李穗苗的口申口今声惊醒。了解情况后,立刻披上衣服送李穗苗去校医院,校医院只有两个值班的年轻医生,看李穗苗满头冷汗,也是吓了一跳,立刻联系车送她们去校外的医院就诊。
洛森泽还分别向班主任和班助叶扬书汇报了这件事。
叶扬书很快打来电话。
李穗苗实在不懂,都半夜两点了,怎么叶扬书消息还如此灵通,难道他昼夜不睡觉守着手机么?
半夜里的车没那么好叫,叶扬书联系了一位家住附近的学长,请对方立刻开车来学校,将李穗苗接去医院中做检查。学长困得不行了,把车交给叶扬书,自己去了副驾驶睡觉。一路上,都是叶扬书开车,他甚至还带了一杯温开水和一盒牛奶,让李穗苗喝。
他一边开车,一边教着李穗苗——
“俯身,尽量把你的上半身压在腿上,手掌贴着胃部紧紧压,能暂时缓解——好些没有?”
李穗苗虚弱无力:“好一点点。”
“慢慢喝牛奶,”叶扬书叮嘱,“也有点用。”
洛森泽说:“班助,是不是之前也有同学胃痛?你看起来好熟练啊。”
“可能是看多了,”叶扬书微笑,“以前我爸还在的时候,妈胃痛,他也是这么照顾我妈。”
洛森泽说:“对不起,学长。”
“没事,”叶扬书温和地说,他问,“——李同学,好点儿了吗?”
李穗苗感觉很不好。
她的胃快要离家出走了。
痛到她几乎听不下去叶扬书的话,他说的每一个字,在进入她大脑后都要再迟钝地思考很久。
到医院,办理就诊卡(李穗苗第一次来这个城市的医院),挂号,拿药……都是叶扬书做的。医院里的病人不多,叶扬书去缴纳了住院费,让洛森泽先回去,别耽误了第二日的训练,这里留一个人就够了。
洛森泽不放心,一步三回头,知道自己帮不上忙,还是走了。
打完了点滴,胃终于平静,李穗苗缓慢入睡。
病中的人觉沉。
哗啦。
窗帘打开,阳光晒眼皮。
李穗苗终于醒来,她昨天胃痛,流的汗也多,眼睛睁不动,迷迷糊糊看到有人站在窗帘旁。
她叫:“叶学长”。
“只想着’叶学长’?”
男人笑了一声,自在又悠然地调侃她:“其他学长呢?”
李穗苗终于睁开眼。
她吃惊地看着站在窗边的祁复礼,惊异:“祁学长?您怎么在这儿?”
“别别别,”祁复礼说,“别用’您’,用’你’。”
他说:“听小黎说扬书照顾了你一夜,我很好奇,过来看看。”
阳光洒了他满满的后背,衣服是近乎于发光的、圣洁的白,一尘不染。
刺眼的阳光让李穗苗没办法直视他的脸。
李穗苗的脸烧起:“……没有!没有什么,胡说八道。”
祁复礼大笑出声,揶揄:“慢慢说,我人在这儿,听着呢,又跑不了——紧张什么?”
李穗苗小声:“我也不知道我在急什么。”
她不敢直视祁复礼的眼睛,悄悄将枕边的手机反了一下,背面朝上,遮盖住那句格言,以免忽然亮起来的屏幕暴露她的不安。
她说谎。
她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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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夏夜
我以前很羡慕我的朋友。
他有一个圆满的家庭,严厉不失亲切的父亲,聪慧又坚韧的母亲。“家暴”这种事情,在他的世界中像枪战一般遥远,不可思议。
在亲眼看到我手臂上的伤口时刻,他脸上的不可思议,是我羡慕他的根源。
后来——
我不羡慕他了。
只是偶尔想,如果注定要失去,那不如从一开始就不曾拥有。
但凡是能握在手中的东西,那就别再松开。
世界上家庭幸福和睦的,也不止朋友一家,比如,小麦穗一家。
不论家境,有些人的确天生就在爱里长大。
我与小麦穗的重逢,还是初三时的暑假。
母亲提了离婚,带着我偷偷躲到外公家中。歇斯底里的父亲知道后,疯狂地追去外公家,年迈的外公和外婆无法阻止他的暴行,推搡中,我不慎跌倒,膝盖跌得血肉模糊。
来帮我包扎伤口的,就是小麦穗的妈妈。
那是镇上的卫生医院,相对于镇上其他的诊所来说,这的确已经是最正规、也是最好的一个医院。伤口没有大碍,没伤到骨头,就是瞧着吓人,要消毒清理,再用纱布包扎。不需要缝针,也不需要打破伤风针,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小麦穗已经不记得我了。
我对她还有些印象。
她个子长得很快,长到裤子似乎都不够用,露出脚踝和一双运动鞋,头发挽成个蓬蓬松松的丸子,坐在妈妈的桌子前面,正低头写一张试卷。
乡镇医院的约束不如城市那般多,更何况盛夏又是病人最少的时刻。医院里来看病的人也不多,小麦穗的妈妈——郑歌春女士一边用沾了双氧水的棉球擦拭我的膝盖,一边回答着女儿的问题。
“写完这张卷子就给你钱,”郑歌春用一种妥协的口吻说,“今天想吃什么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