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时辰 第29章

作者:周板娘 标签: 现代言情

  可她睡得好香好甜,也不知梦见什么好事,还勾起嘴傻傻笑。

  斐雁平时浅眠,但看着看着身边的傻妹,慢慢心安了下来,眼睛也阖上,听着她的呼吸声便能睡着。

  把弄脏的被子胡乱推到一边,斐雁走去厨房倒了杯冰水,一口气喝掉三分之二,再斟满,这次没喝,端着杯子进了书房。

  半个月后他就要离开广州,这段时间他忙着工作交接和客户回访,还有收拾东西准备搬家。

  水山的住处他暂时用租的,地点离岳母家很近,步行不过五分钟,算是老城区里比较新建的小区,楼不高但有带电梯。

  房子是斐翔给他找的,上周周日他抽空去了一趟水山,除了亲自看看房子还有什么物件需要添购,也去看看诊所的装修进度。

  一切都在计划内有条不紊地进行,虽然现阶段除了偷得一只公仔,还没获得其他任何实际性的成果,但他挺满意的。

  靠墙的木地板上摞着几个搬家箱子,里面放的是一些学术书籍和杂物,纸箱尚未封口,方便他随时取物纳物。

  书柜两米多高,非必要带走的书籍继续留在书架上,除了学术书籍清空出来的那层,在他目光正对的那一层,也接近半空。

  上头只放了六本书,其中四本有塑封,全新未拆,剩下两本已经有明显的翻阅痕迹。

  这里放的是游虞这半年来已经面市的实体书,两部作品,他每本各买了三本,按顺序摆放。

  这几本他准备带去水山的,但因为时不时就要拿出来看一眼,便打算等到最后搬家前再将它们收进箱子里。

  斐雁取出其中一本书,走向靠落地窗边的躺椅,开了一旁的落地灯。

  水杯放在旁边的小几上,玻璃边缘折射着暖黄灯光,他双腿交叠,肩背后倚,找了个最舒服的坐姿,才翻开手中书本。

  《当爱恋重游旧地》,是游虞的成名作,也是她第一本实体书面市的小说。

  故事讲述的是一对青梅竹马在青春时期因误会闹僵了关系,分别多年后两人在家乡重逢,慢慢消融误会,渐渐靠近彼此,重新点燃爱意,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部作品是游虞偏早期的作品了,与她现在的作品对比,遣词用字略显青涩,故事结构比较简单,但斐雁却感觉,每一次看这本书,都会被字里行间蓬勃的生命力所感染。

  游虞给他的感觉也向来如此,浑身充满无穷无尽的活力。

  像春天抽枝展叶的小树,总有新生绿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捋一捋时间线,游虞写这本小说的时候,还没来医院处理智齿。

  斐雁本来不认识那个阶段的游虞,但在看书的过程中,脑子里竟能浮现游虞敲打键盘时的认真模样。

  他把游虞所有作品按顺序依次看完,最新的那本连载更是每天追更。

  他很意外游虞的成长,不仅愿意尝试新的题材,写作手法也在追求新的变化,逐渐形成了独属于她的审美风格。

  她在结构安排上越来越藏着自己的小心思,稍微一不留神就会错过她埋下的伏笔,而期盼每一天更新、琢磨每一个段落、解读每一个伏笔,成了斐雁这几个月的习惯。

  这两天游虞没有更新,他总感觉缺了点儿什么,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手中的小说他已经看了许多遍,许多文字下有干净利落的划线,是他心里觉得惊艳的那些词句和观点,每每再看仍有惊喜感。

  他会不禁感叹,他老婆怎么这么会写。

  书房很安静,唯有翻书声,唰,唰,唰,像海浪温柔推上来,抚平他内心的焦虑。

  不知不觉,书房里的光越来越多,是天亮了。

  小说也在这时翻到最后一页。

  因番外里描写的一家四口和乐融融的情节,斐雁的嘴角无声无息地勾起。

  作者得善于挖掘生活里的每一样小细节,也不知道游虞观察了多久,才能把带娃生活写得如此生动温馨。

  也怪不得,上次在南澳岛,她三言两语就能把小星星哄得止住了哭。

  斐雁合上书,手指轻轻摩挲过封面上的书名,睡眠不足的嗓子有些沙哑:“真的很抱歉,这么迟才看到了你。”

  可一本书又能给他什么回应呢?

  一室静谧,无人听见他在心中一遍遍重复的道歉。

  *

  旅途的第十二天,高金花一行人夜宿青海湖畔。

  他们比原定行程延长了两天,事因从西线回来后,大伙儿都有些累,毕竟是年过半百的中老年人了,来回一趟无人区公路,虽然美景震撼人心,但身体疲惫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他们在德令哈多休了一天,把速度降下来,并准备在青海湖这边多住一天,后天再回西宁。

  这段日子,高金花见过太多颜色。

  白是高耸雪山和镜面盐湖,红是公路日落和飞扬长裙,黄是广袤沙漠和残垣断壁,绿是无垠草原和翡翠湖泊,黑是浓得推不开的星空……

  一抹抹浓墨重彩堂而皇之地闯进她的世界,把一幅幅美景牢牢刻在她的记忆里。

  旅程尚未结束,她已经期盼着下一次的再见西北,能和孩子们一块儿来。

  ——以前老大到处飞的时候时不时会带上她,欧洲和美国都去过了,她也曾经和姐妹三人去过新加坡和日本,只有游天,她竟未曾和这个小儿子一起出外旅游过。

  高金花希望有一天,能和四个孩子出去走一趟,西北也好,东北也行,反正能一家人齐齐整整,去哪儿都行。

  他们这一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有一组夫妻从祁连之后一直高反犯恶心,氧气瓶没作用,去诊所吸了氧吃了药才能继续上路;又有人在大柴旦报复性吃羊肉串,吃多了,隔天上吐下泻,差点儿没法继续旅程;还有人丢了手机,有人把跟儿子借的航拍机摔坏了……

  “无人区公路上车子抛锚”这种突发事件也不幸降临在他们头顶上,好在租车公司响应迅速,很快派人前来处理,但后来来到火星公路这一程,一帮中年老司机心里有些没底了。

  嘴巴上总说自己没几年命了,剩下的日子肯定要红尘作伴过得潇潇洒洒,但到底做不到像年轻人那样,一脚油门就风风火火地往无人区里冲。

  这时高金花想起了老大提前给她的那些联络方式里,就有茫崖车队司机的电话,他们临时联系对方,对方很快安排了两辆越野车带着他们深入西部,有人保驾护航,一行人都安心了许多。

  师傅还不乐意收他们的钱,豪爽地说于励早就打过招呼了,说于励的朋友就是他们的朋友。

  高金花特地给老大发了信息,让她替他们谢谢这个叫于励的小伙子,竟然未雨绸缪,知道他们来到这段公路可能会心生恐惧和怀疑,提前跟车队师傅交代了一声。

  高金花夸这小伙子细心,要老大给他涨工资、发奖金,说这么优秀的员工可不能让他跑了。

  他们一路到过的景点里游客都很少,一行人玩得相当尽兴,无论是大城还是小镇,餐馆里的老板都格外热情,主动和他们攀谈,说这一年半里游客少了太多,差点儿要关门大吉。

  公路上经常只有他们几辆车,好不容易见对向车道来车了,他们会摁下车窗比“赞”的手势,对方也会鸣笛回应,互相打气鼓励。

  同行团友均是蔡光辉另外一个圈子的友人,高金花原来不认识他们,但经过这十几天,她多了九个新朋友。

  他们在鸣沙山像回到童年那般滑下沙坡,在漫长公路旅程中用对讲器一人讲一个笑话让大伙儿提神,在“天空之镜”学年轻人们排成一行拍时尚大片……

  至于她的老友蔡光辉,高金花不得不说,这趟出行对他的好感度蹭蹭上涨。

  自知道蔡光辉的心思之后,她对这位老友的感觉就变得有些难以言明,但她迟迟没有表态,蔡光辉也没有逾矩,一直尊重着她的想法。

  两人本来达成了无声的共识,就以好朋友的身份完成这趟旅行,但在敦煌的那几天,情况突然有了变化。

  那天傍晚众人一起爬沙坡,高金花一脚踩空,整个人往后摔,蔡光辉本离她有两三臂距离,也不知他这副老骨头怎么做到的,哗地一下就跃到她身旁,及时扶了她一把。

  黄沙飞扬,日落如火,高金花还没缓过神,手已经被牵住了。

  蔡光辉结结巴巴,说怕她再摔。

  沙漠的温度本来就烘得人浑身发烫,她那会儿直接脑子被烧成浆糊,什么都无法思考,心如乱麻。

  但也没有甩开蔡光辉的手。

  他们两人走在队伍最后头,影子在火烧落日中被拉得细长。

  快登顶的时候,蔡光辉才松了手,高金花拢了拢发麻的手指,发现整个手心都出了汗。

  后来几天,他们之间的氛围明显变得暧昧。

  共坐一车,难免有些肢体碰触,递递茶杯,递递墨镜,递递饼干,递递纸巾,指尖相触,又飞快分开。

  从火星营地往回开的那天,空气实在太干燥了,蔡光辉开着开着,两道鼻血就这么淌下来,他还不知情,正高歌《2002 年的第一场雪》,一吼,血沫子就喷到仪表盘上,把高金花吓得够呛,忙喊他靠边停车。

  用了好几团纸巾,好不容易止住了血,但蔡光辉嘴唇下巴还有衣服都沾了血,他拿了湿巾,照着后视镜想自己擦拭,高金花没好气地拍了他一巴掌,让他转过身。

  她取了张新的湿巾,前倾了身子,帮蔡光辉把下巴已经干涸的血迹擦拭干净,再去擦冲锋衣上的血珠子。

  一来二往,指肚上也沾了抹血色,浅浅的。

  她没有直视蔡光辉的眼睛,却能清晰感受到他炙热的目光。

  是他们这个年纪,已经甚少会出现的热烈。

  她开始心急,草草擦拭完,正欲往后退,手又一次被蔡光辉握住。

  蔡光辉微低下头,拿干净湿巾为她擦拭指尖。

  他两边鼻孔都塞了纸团,说话带些鼻音,说这段日子过得恍恍惚惚,总以为在做梦。

  高金花白他一眼,问他的梦就是开车开一半狂喷鼻血吗?

  指尖被擦拭得干净,指节旁的薄茧忽然被蔡光辉轻轻蹭过,高金花倒抽一口气,慌乱得心跳乱了序。

  想缩回手指,却被蔡光辉牢牢握在手中。

  他面上笑容不像平日里那么自信精明,变得有些傻有些憨,说,就像现在牵住她的手这种事,以前只在梦中才能有。

第031章 当个孩子

  百花巷虽有个“巷”字,但实则能算是条内街,蔡光辉小时候觉得巷子一点儿都不窄,狭长弯绕,一条条横向分支,像树干上长出来的细长枝桠。

  他住在其中一根“枝桠”,高金花住在另一根,一群群不同年纪的娃娃,便是这棵大树长出来的果实。

  高家的走仔女儿从小就生雅长得漂亮,笑起来时左颊陷下浅浅一个梨涡,眉眼如月,唇红齿白。

  大人们相熟,夏夜在巷口的大树下乘凉时,都会开玩笑要跟高母认亲家,说未来哪家小伙能娶到这朵金花,就是大大的福气。

  蔡光辉与她同岁数,两人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班,男生们总爱围着她转,蔡光辉则总会离她一段距离,事因他发育晚,永远是同龄男孩里最矮最瘦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一同金花对上视线,他就要额头冒汗,结结巴巴,同手同脚。

  游勇比他大两岁,当他还是颗萝卜头的时候,游勇已经长开了,五官英俊,身材高瘦,是百花巷里最引人注目的那个仔,也是一群男生中的话事人。

  他家卖生果水果的,是附近市场唯一一家生果摊,大家还给他起了“生果少爷”的称号。

  游勇钟意金花,这是众所皆知的事,而金花面对游勇时的态度,也明显和面对其他男生不同。

  这个对手太强劲了,男孩们一个接一个地放弃,等蔡光辉终于开始长高时,游勇和金花已经在一起了。

  看着金花脸上洋溢的笑容,蔡光辉也把月光折起来,收进心里最深处。

  后来他成家立业,经历高山低谷,送别结发妻子,与儿子重建连系……

  到这岁数了,也不知还有多少年能活,他想从心做些想做的事。

  如今他把珍藏多年的月光小心翼翼取出来,捧在手心,晾在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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