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40章

作者:多梨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现代言情

  “还记得以前夏天吗?房间小,闷热,只有客厅的门和厨房的窗同时打开时,才能让凉爽的风进入,”林誉之已经陷入回忆中,轻柔地和妹妹讲述着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你热得满头大汗,却不愿意进房间开空调,我问你怎么了,你和我说,你尝试通过发汗来锻炼身体。”

  林格记得。

  那年的夏天格外闷热,动辄40度往上。她们家的房子还好,是一个老旧小区,前后都无高楼大厦做遮挡,厨房的门和窗打开,客厅的窗和门也打开,潮热的风呼呼地吹,再加上头顶吃力地、吱吱呀呀转的电风扇——

  足够了。

  这些廉价电费就能换来的风,足够她来抵抗这夏天的闷热。

  那还是高考前一段时间,她在家中温习课本,一边为即将到来的高考紧张,一边又悄悄地担忧家中的财政状况。种种情绪叠加,以至于她开始注意每日的电费、水费,每日的冰激淋不吃了,漫画书也不买了,甚至把写作业的场所搬到客厅,希冀能够节省一点点电费。

  她不贪心,能省一点是一点。

  “我看着心疼,又觉得自己无能,”林誉之的眼睛像一层淡淡的、加了金箔的琥珀色,林格第一次发觉,原来在强光之下,他的虹膜颜色是这个样子,其实并不浓重,更淡一些,淡的像一朵浸在桂花酒的月亮,他轻声,“我那个时候想,如果我能多赚些钱就好了。”

  林格叫:“哥。”

  自然而然、脱口而出的一声哥。

  林誉之微怔,旋即笑:“好奇怪,那个时候我们为着几块钱十几块钱省吃俭用,却觉得很开心。”

  林格没说话。

  “其实那段日子我很开心,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刻,”林誉之说,“那个下午,你写作业写到一半就睡着,趴在桌子上,脸上还印着试卷的油墨。”

  学校里统一印刷出的试卷,人趴上去久了,油墨痕和中性笔笔痕结结实实地印在脸颊的皮肤上。林誉之一次不慎趴在桌上睡熟,醒来顶着这个印记出门,被林格嘲笑,妹妹笑得眼睛弯弯,说像猪肉印章;

  林格那天也印上了,她什么都不知道,一头栽倒,睡得有轻微的鼾声,听起来像水里金鱼在咕咕噜噜地快乐吐泡泡。

  林誉之俯身,将妹妹抱起。

  她迷糊中不肯回卧室睡,嚷嚷着要打地铺,拖鞋都掉了一只。林誉之回房间,翻出双人床上的那种麻将凉席,铺在地上,又拿来枕头,林格一只,他一只。

  兄妹俩侧躺在麻将凉席上睡,风穿堂过,凉飕飕,细绵绵,卷着成熟柳树叶的味道。

  “之前你问过我,如果能重生,我会选择回到过去的哪一个瞬间,”林誉之说,“我那个时候没有考虑过重生这件事,但现在,我想回到那天下午。”

  林格问:“然后呢?”

  林誉之笑了:“哪里有然后,重生不存在,做这个假设也没有必要。”

  林誉之的笑容令她认为先前都是自己在多想,大约是他所讲的回忆过于动人,动人到林格心软一片,她安静而迅速地躺在他身侧——沙发很大,大到能轻而易举地容纳两个人躺下。后脑勺与柔软的沙发相接触时,林格舒服地喟叹一声,那些酒精的确迷惑了她的大脑,以至于她刚躺下便有了睡意。

  林誉之也没有说话,那高浓度的酒精逐渐迷惑两人的意志。林格只察觉到他在解衬衫纽扣,惊得她险些跳起,压低声音,问:“你在做什么?”

  “有点热,”林誉之问,“怎么了?”

  林格单手撑着身体,看了他好久,又重新躺下。

  喝酒后的确容易热,她也热。酒精在血液里尖叫着反应,热烈的噪音在手臂上凝结成热汗,林格已经喝掉一杯水,暂且还不想喝第二杯,她的裙子勒得腰痛,只能动手松一松,再松一松腰带。

  林誉之能清醒地看到她在深夜中的轮廓。

  那种浓郁的、扩散的,犹如诱捕器般的月季花香,在排,卵期扩散更甚。

  他没有动。

  他不想再惊走林格。

  上次只隐晦地表示出一些爱意,她就吓到搬出家好几日,现在——

  林誉之没有更重的试错成本。

  他在静默中,依仗着身高和睡得向上这一优势,垂眼看着林格。

  林许柯应该已经坐不住了。

  以林誉之对生理上父亲的了解,对方未必会直接向林格施压,但多半会去找林臣儒。

  林臣儒年纪越大越温顺,他进过一次监狱,是再也扛不起更多压力的。

  他一定回来找林格。

  林格呢?

  林誉之不知妹妹怎样想。

  林格没有同他提起过这件事,好似不在乎。

  他希望她不提,又怕她不提。

  就像她手臂上那道不知何时留下的自,残刀痕,林誉之想知道原因,却又忧心那个原因令人无法承受。

  他们分开太久了。

  林格睁开眼。

  她说:“睡不着,天花板好像在晃。”

  林誉之知道她醉了。

  那瓶烈性酒,朋友也有一瓶,拿来做白酒焖鸡,一家三口醉了一整个下午。前几日,朋友将这件事当作笑话讲给林誉之听,并劝告他,最好把这瓶酒封存,因为太容易醉人,谨慎饮用。

  林誉之很少会体验醉酒的感觉,上次还是林格刚提出分手那日,他难以接受,独自借酒浇愁——若不是路毅重闯入,他就已经因为酒精中毒而死在有她的城市。

  他叫:“格格。”

  林格转过身,她感觉自己要掉下沙发了,房间中温度不高,低到像是有人故意调低了总控的温度。她下意识往热源处靠近,额头撞到什么东西,她好奇,抬手摸了摸。

  嘴巴先于脑子开口。

  “这是什么?”

  林誉之说:“我的胸,肌。”

  “喔喔,”林格说,“对不起,哥哥的胸肌,撞到你了,对不起。”

  这样讲着,她抱歉地伸手摸了摸:“呼噜呼噜,吓不着。”

  然后又认真地看林誉之:“要不要,你也撞下我的胸,肌?我的胸肌也蛮好看的。”

  林誉之闭上眼,叹:“……真不敢相信,你在其他人面前喝醉了什么样。”

  林格还在尝试进行礼貌的邀请,她牵了林誉之的手,想让他触碰自己;林誉之不会占酒鬼的便宜,他更乐意被眼前的酒鬼占便宜。将手抽离,久不沾妹味的林誉之,不得不将林格的衣领掩紧,以免自己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格格。”

  林誉之确认她真的醉了。

  她微醺时还有一些理智,只会抱着他亲亲蹭蹭小声要草草,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有点清澈的憨傻。

  林誉之预想过无数次重新得到她的场景,绝不包括酒后乱X这个选项。

  和强有什么区别。

  他只是性格有些扭曲而已,并不是强X犯。

  刚拢好衣服,林誉之看着林格松开衣袖,衣服裹在身上热,她又不能脱,就这样艰难地挣了两下,没挣开。沙发末尾的手机响,成功吸引了林格的注意力,她伸手去拿,是王霆打来的微信语音电话。

  “太好了,”手机那边的王霆松了口气,小心翼翼,“你下班了吗?格格?我听说你白天工作忙,所以没有给你发消息,怕打扰到你……”

  林格问:“王霆?”

  躺在沙发上的林誉之脸色沉沉。

  他并不想在这个时刻被打扰。

  这是兄妹俩难得的相处时间。

  他半坐起,将林格抱起,要她坐在自己腿上,搂着她。

  “嗯,是我,”王霆一无所知,他尝试主动约林格出来,酝酿好的说辞,一点点出口,“是这样的,格格,我今天感冒好很多了。明天,明天晚上你有时间吗?我想约你——”

  话音未落,王霆听到,手机彼端,传来一声男人的声音,还有那微不可察的、隐密的呼吸声。

  骤然的加速,又渐渐隐去。

  “别闹,”那个男人似乎在阻止她,“……格格,别亲这里。”

第37章 不经意 若无其事

  不经意地轻轻一蹭——

  通话结束。

  林誉之无意让王霆听到过多的声音。

  这部分时间属于难得的兄妹相处, 或者说,一个心怀鬼胎的哥哥,和一个放下防备的妹妹。

  林格侧躺在沙发上, 醉醺醺睁一双迷茫的眼。林誉之能从她眼睛中看到自己的身影, 也清楚只是一点点——只是一部分, 可以忽略不计的一小部分。

  现在的他,在她眼中也不过是视网膜上的那一小抹残影,算不上重要,睁眼闭眼就能忘。

  就和当年提出分手时一样决绝。

  林誉之无声叹口气。

  林格还在说:“我没亲你,你乱叫什么?”

  她疑惑地看林誉之的独角戏,酒精让她暂且失去思考能力,只保留了率直的性格。

  真好,她没有用“你狗叫什么”这种词语。

  现在的林格已经不会像最初那样满口脏话了。

  “嗯, ”林誉之说, “是我在乱叫。”

  他当然可以在林格休息时多做一些其他的、出格的事情, 同她接吻,拥抱,在她察觉不到的地方留下唇印。林格不会知道, 她的酒量堪比一只晕头转闹的小蜜蜂,醒来后就会忘掉这一切。

  她什么都不会记得。

  就算林誉之真的在此刻和她在一起, 只要不弄伤她的皮肤,她也不会有什么深刻的记忆。她曾经在微醺后东倒西撞地回家,路上磕破了嘴唇, 到床上倒头就睡,次日清晨说起, 林格一脸的茫然, 什么都不记得, 甚至不知道自己跌倒过。

  她对林誉之的那第一句、寥寥无几的“我爱你”,也发生在醉酒后之后。

  那是于她亲吻他手指以前。

  龙娇在烧水冲蜂蜜,好给林格解酒。林格搂着林誉之的脖颈,醉醺醺地含糊讲着我好爱你啊我好中意你,蹩脚的粤语和普通话换着来。爱你呀爱你呀,不是那种爱,是……那种爱,你晓不晓得啊?

  林誉之低头抚摸她的脸,却又看林格瘪着嘴,难过地说,如果你不是我亲哥哥就好了。

  看。

  后来证明,他们并不是亲兄妹,事情也没有好转。

  甚至还不如亲兄妹,至少后者能光明正大地住在同一个家中,而非现在,住久了,疑窦也多。

上一篇:霓虹天气

下一篇:继承一座植物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