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43章

作者:多梨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现代言情

  这样的话语,最适合欲盖弥彰。

  “对不起啊, ”王霆说, “哥,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拨通了您的电话,哎,你说, 还这么长时间……没打扰到您吧?”

  看来高估了他,自然一些的话, 原不需要解释这么多无用的东西。

  林誉之说:“没事。”

  哗哗啦啦的水声,他应当是在卫生间。

  在污浊的地方给他打这通电话,林誉之微微皱眉, 他坐正身体,手指轻轻敲着桌面, 想到林格脱下、放在门口的拖鞋, 干干净净, 哪怕是鞋面中间也没有一丝赃污。

  他的直觉果真是正确的,王霆和格格完全没有相配的地方。

  “没想到哥您一直没挂断啊,”王霆的声音还是挺“诚恳”的,一种诚恳的、老实的攻击性,“是不是最近不太忙?”

  林誉之微笑:“抱歉,我以为你遇到了什么急事,比如被绑架或车祸。”

  王霆说:“哪有哪有——对了,哥,格格也在我这边,她今天可能晚点回去,您别担心。”

  “她都成年了,我担心什么,”林誉之笑,“对了,记得九点前把格格送回来,她气血不足,最近一直在喝食疗的汤。”

  王霆问:“什么汤?”

  “我煲的汤,她晚上不喝就睡不着觉,”林誉之温和,“麻烦王先生提醒一下,谢谢你。”

  通话至此结束,王霆握着手机,放回包中,倾身,在洗手台前随意洗了两把手,烘手机坏了,他扯下一张纸,擦干净,团成一个小团,抛进洗手台上的垃圾收容处——第一次没进,他捡起,又丢了第二回 。

  林格在外面等他。

  瘦瘦高高的个子,典型的江浙一带女孩子的长相,五官体量恰合时宜,皮肤很好,好到自然透白。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王霆同林格几年不见,猛然间发觉对方已经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优秀姑娘,漂亮得他不敢相认。

  在大城市中,对于大部分的“漂”而言,每日的时间总觉不够用,多出的一些都被拿去换来金钱。王霆归来后闷头苦干几年,坚定不移地朝钱看、朝升职迈步。

  闲暇的娱乐时间不多,否则也不会有“程序员有三好,钱多事少死的早”这样的调侃了。

  业已立,下一步就轮到成家。王霆能选择的限度其实相当局促,都说在大城市的择偶市场上,优质的女性人数往往高于男性——但对于要求不低的王霆而言,林格属于完全超过他所设要求的那种。

  王霆请林格选择餐厅,餐食也是请她先点。林格只点了两道,解释自己最近在健身,私教在控制她的食谱——王霆完全理解,问:“下次我是不是应该在中午请你吃饭?你平时晚餐不吃东西吗?”

  “那倒没有,”林格说,“我不是断食,也不是节食。每天进食量都和锻炼有关系——多吃多动,少吃少动。”

  王霆一副认真受教的模样:“原来是这样。”

  服务员送上来气泡水,倒进透明细长脚的杯子中,林格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放下,正色:“王霆。”

  王霆:“嗯?”

  “我父母年纪大了,尤其是我妈,在做过手术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林格说,“我和林誉之……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不希望这种事情影响他们的心情。”

  王霆点头:“我明白,格格——我能叫你格格吗?”

  “可以。”

  “其实我没有那么迂腐,你和林誉之,其实也没那么难以接受,充其量,顶多算是早恋,你和他恋爱的时候,也知道他的身份,”王霆说,“真的,格格,别觉得这件事很恐怖……说破了天,也就是你和邻居家的哥哥开启了一场普通恋爱,对不对?”

  林格没说话,她圆润的、有小小缺口的指甲点着杯子。

  “都过去了,你哥——不,林誉之现在不想提这件事,你应该也把它早点忘掉。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也就当这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所以,”王霆说,“我说过,会替你保密,也不仅仅是为这件事保密……格格,这样算不算,我们有了共同的秘密?”

  林格似有所感,若有所思看他。

  王霆相貌其实也算得上不错,五官没有硬伤,脸型也好,不是每个人都能长成林誉之那副好皮囊;就目前林格所接触到的很多男性中,王霆已经算得上不错的那个。

  以上评价都基于朋友身份。

  林格暂且无心恋爱。

  “是,”林格说,“非常感谢你。”

  王霆笑:“口说无凭,不如来些实际的。”

  林格问:“什么实际的?”

  “下个月15号,是我生日,”王霆说,“我和朋友在农家乐——就是短视频平台很火的那个红日白云农家院,我们到时候订单独的包间,打算吃烤全羊,你有时间过来吗?”

  林格问:“哪里?”

  王霆说出地方名称。

  不算太远,打车过去,两个小时。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林格也不好拒绝。

  王霆兴致勃勃地提到的那些东西,她也稍稍有些兴趣。

  那农家乐是王霆一同学开的,平时就搞搞什么亲子旅游,主打一个让孩子、让学生亲近大自然,也让年轻人体会“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舒适。同学的脑袋也灵光,开了账号后,没少努力经营吆喝,又是请探店博主,又是邀请网络达人去做活动,还和多个学校及机构合作,客流量倒也客观。

  林格拿出手机看日历,确定那天没什么事之后,点头答应。

  王霆露出欣悦的笑容:“太好了。”

  他的眼睛算不上很大,也远远不够深邃,但在此时此刻,端正看她的时刻,就像藏了星星。

  林格才注意到,王霆其实长了一双闪闪发光的狗狗眼,只是他平时偏沉稳的言行举行掩盖了这点。

  “太好了,”他又重复一句,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诚恳,“我想,这一定会成为我最开心的一个生日。”

  林格略有些恍惚,这句话太熟悉,熟悉到令她在回程的车上都心不在焉。

  截止到目前为止,林格最开心的生日,就是校庆那天,林誉之弹吉他那次;那天放学后,兄妹俩没有立刻回家,而是一同去蛋糕店选生日蛋糕。彼时林臣儒还未进监狱,家中条件还未一落千丈,龙娇给林格的生日蛋糕预算是两百元以内,而她却看中了另一个标价三百八十九的蛋糕。

  很漂亮,特意注明了是动物奶油,干干净净的白,蓝莓和草莓做点缀,中间是精心裱好的奶油花朵。

  林格只看了两眼,林誉之便自然地叫来店员,问她,可不可以再做一个这样的蛋糕。

  他用自己钱包付的钱。

  林格好奇他怎么能如此精准选中,等候蛋糕裱花的过程中,林誉之笑着揉了揉她头发:“你一进门就看那个蛋糕,林格,你的心思最好猜了。”

  林格说:“可是好贵。”

  “不贵,”林誉之说,“你是女孩子,吃植物奶油不好,就该吃动物奶油。”

  他彼时还保留着一些少年的傲气:“你是我妹妹,你就该用最好的。”

  的确是最好的。

  在两人都想不到的以后中,最艰难的那几年,林誉之接多份工,为了几十块什么都肯做——

  也不想降低林格的生活质量。

  他自己生日的时候,却笑着说自己吃腻了蛋糕,今年就不吃了。简单点,和龙妈、林格一块儿下个生日面,炒个荤菜,就当是过生日。

  龙娇不肯,仍旧每年都给他买,蜡烛,蛋糕,礼物,都有。

  她说儿女要一视同仁,他俩都得有。

  他对林格说,最开心的一个生日,也是林臣儒出狱前的最后一个生日。

  那时家里的状况渐渐好了很多,吹灭蜡烛,吃过饭,过完生日,龙娇身体扛不住,早早去睡。客厅里,林格小心翼翼地将奶油往林誉之脸颊点了点,没抹匀,就点了一颗小爱心。林誉之笑着转身挠她痒,林格怕惊醒妈妈,蜷缩着躲来躲去,捂住嘴巴不能出声,忍笑忍到肩膀微微抖。那枚她亲手点上的爱心最终印在她月匈衣上,软绵绵地、热烈地贴合着她,林誉之严肃脸告诉她不能浪费,因为是龙妈买的。

  妈妈买的奶油,被妹妹玩闹间弄了一身,又被勤俭的哥哥一口一口吃掉。

  灯不亮,阳台上的窗子没关,隐隐地透着凉风,林格用手背捂着唇,堵住一肚子出不了口的声音。仰起脸,她想起那个庸俗的颜色笑话,美人鱼的月匈衣为什么是用海星呢?海星是以什么姿态、用什么样的口器贴在美人鱼上。林格明白了,现在的林誉之就是海星,她是被无数海星拖入海底深渊石缝中窃欢的小美人鱼。

  林格不肯示弱,她锱铢必较地也咬了回来,最终埋首于林誉之脖颈,问他开不开心。

  林誉之说开心,这是他最开心的一个生日。

  多奇怪呀。

  明明已经过去那么久,记性不太好的林格,却还是容易因一句话想起林誉之。

  她都要怀疑自己是否患了“超忆症”。

  事实上并没有。

  林格在电梯里等待的时候才察觉自己弄丢了唇膏,还没等她打电话,王霆主动打给她,告诉她,说唇膏在车上——或许是她取手机时不小心掉出。

  王霆约她明天中午一同吃饭,届时把唇膏还给她。

  林格说好。

  叮——

  电梯门开了。

  林格手中的手机还没放下,就看到坐在换鞋凳上的林誉之。他穿着外出归来的黑色风衣,坐在上面,微微眯眼,看向她,笑:“回来了。”

  林格叫了一声哥。

  林誉之看她手机:“和谁打电话?”

  林格说:“王霆。”

  “嗯,”林誉之颔首,“王阿姨家那个小胖子?”

  “他现在不胖了,”林格纠正,“你们见过,忘啦?”

  林誉之说:“可能太晚了,我有些记不清了——怎么回来这么晚?”

  林格说:“路上堵车。”

  谈话间,林誉之抬手,自然而然地去接妹妹的包和大衣,林格的小包还开着口,东西乱鸭鸭地堵在开口处。他顺手合上包盖,啪嗒一声扣好暗扣:“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丢三落四——没丢东西吧?”

  林格去解指纹锁,握紧门把手,打开:“也算没丢吧,今天掉出来一支唇膏。”

  “幸好是掉出来的,”林誉之拎着东西,跟在妹妹身后进家门,灯光在他睫毛上落下柔和光彩,眼睛隐在黑暗中,他笑着说,“有些男人,想要故意创造机会接近女孩子,会故意偷了她们的东西放在身边,届时再打电话联系女孩子,一边提醒——证明自己拾金不昧,一边又约女孩子吃饭,创造进一步的接触机会。”

  林格愣了一下:“啊?”

  “不过现在没人用这么又油腻又下三滥的方式了,”林誉之笑,“也就一些幼稚的男大学生用一用。往好听了讲是争取机会,往坏处讲就是偷盗和借机骚扰——喝水吗?”

  林格下意识问:“什么水?”

  “解油腻的莲子芯水,我刚才出门前刚煮好的,”林誉之说,“你最近不是失眠么?喝莲子芯水最有用,安神顺气。不像奶茶那么甜,那么多添加剂,也不会像茶那样影响你的正常休息。”

  林格说:“你怎么知道我最近失眠?”

  “昨天吃饭时说的,”林誉之微笑,“忘了?”

  这样说着,他去了料理台前,给林格倒了一杯。

  莲子芯是晒干的,冲泡后有淡淡的、几乎察觉不到的香味。

  林格想不起自己有没有同林誉之提到失眠这件事,只将杯子捧在手中,低头细细嗅,问:“哪里来的莲子芯?”

  “去年我去了一次扬州,在以前我们常去的那个老婆婆边买了莲蓬,回家后剥出来的,”林誉之说,“莲子煮熟吃了,这些莲子芯,原本想晒干了送给林爸,他血脂高,最适合喝这些东西。不过后来忘了,今天才想起——你真有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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