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多梨
替妹妹洗她被经血染脏的衣服,林格大大咧咧,完全不会去考虑,哥哥给妹妹洗衣服是不是有些不应该;她的贴身衣服,她的袜子,她擦拭脸的毛巾,甚至她洗澡后那一块儿专门擦拭私,密的白色小方巾,三个月一换,林誉之购买,林誉之手洗,林誉之仔细晾干。林格不知道这种事情已经越界,一直在做这些的林誉之知道。
为林格做一日三餐,早餐的红豆粥,中午的小炒菜,夜晚煨在小火上的菌菇鸡汤。盛饭时“不小心”触碰的手指,她偶然间提起的一道菜、第二天便会出现在饭桌上。她有一颗柔软的心,温柔的感化,偶尔的诱惑,林誉之暗地里观察她的交友情况,密切关注着她和所有异性的联系。
他需要确保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在兼职结束后,林誉之再累,回家前,也会给她带些小零食小礼物。他必须要让格格对“哥哥回家”这件事充满期待。
给她带最爱吃的街角那家店中冰激淋,放进保温杯中,塞进包里,到家后打开,只化了底部,上头的冰激淋球仍旧是圆圆的,用小勺一点点吃;
给她买她逛街时看好几眼、摸好几遍又放下的连衣裙,林誉之对自己已经到达几乎苛刻的地步,他基本没有任何娱乐开销,不抽烟不饮酒,所有攒下的钱都花在格格的家庭和格格身上;
绕三条街去买她上一周说过好吃的冰栗子,在夏日炎炎里回家,风轻云淡地说顺路带回来的。
林誉之故意不擦自己手背上被太阳晒出的汗,让她看自己长时间骑自行车而磨红的掌心,令她主动去观察他汗津津的T恤,诱她推理出“哥哥特意绕远路只为给我带零食”这一事实。
他说着一个又一个能被聪明妹妹看穿的谎言,假装对她的心疼一无所知。
看。
做兄妹多好。
永远都不用苦恼,不必如他这般,处心积虑、大费周折地布置,确定让自己和她喜欢的所有东西都相关联——
很难说谁是被驯化的哪一个。
可惜妹妹还是太天真,她的勇气仅限于接吻,还是林誉之下定决心,轻轻一拉,一按,一句诱导性的话,才促使两人建立初体验这一联系。
他可怜、可爱的格格。
林誉之没想到自己会被“抛弃”。
这是始料未及的结局。
同样始料未及的,还有在清晨终于宿醉醒来的林格。
她头痛得要命,惊醒后的第一件事是去卫生间检查身体,没有,没有男人的液体,没有容纳过什么东西的痕迹,林格最近没什么想法,没有试过小玩具,探手指会不舒服。
林格探出脑袋,看林誉之:“你有没有趁着我喝醉,对我做什么?”
林誉之平淡地说:“对你做了王子会对睡美人做的事情,这个回答是否能令我妹妹满意?”
林格说:“林誉之,你现在真是越来越满嘴跑火车了,这种鬼话你都说得出口,害不害臊。”
林誉之低头泡茶:“起来,喝杯茶,等会儿就要走了。”
今天他们要去新天鹅堡,退房时,林格又问了句高级套房的销售情况——今天一下子空出,有十多间空房。
林格目瞪口呆,暗想,此次出门不利,看来遇到教堂也去拜一拜,祈祷这异国的神明也能够保佑一下他们这些可怜的旅客。
只可惜,祸不单行。
不确定是否是大量的难民入境,还是因为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外加经济不景气,小偷愈发猖獗。
尤其是艋艋。
他兴致勃勃地将手放入外套口袋,本想取手机拍照,却冷不丁和小偷在外套口套中完成了一次牵手。
机械转过脸,在同小偷对视时,艋艋爆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手机当然留下,但艋艋的钱包却不翼而飞。同行中,丢掉钱包的不止艋艋一人,还有可怜的赵蔷。
格格没有笑话他们俩。
因为她的手机和钱包同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被狠狠划开、咧着一张大嘴笑的书包。
林格:“……”
幸好护照还在。
林誉之挺平静的,他有条不紊地打开钱包,告诉林格:“我还有些钱。”
林格:“……你疯了?你为什么会兑换500欧面额的纸钞?能花出去吗?”
肯定不行。
那张500欧面值的纸钞,在当天下午就被林誉之去了银行,兑换成小面额的钞票。零零散散一些,分给艋艋和赵蔷。
林誉之说得挺妥切,只当是借给他们救急的。至少他们手机还在,银行卡和信用卡都丢了,先紧急挂失,现在去大城市补办,还是等回国后再补——随他们的意愿。
林格要惨一些。
她小时候就喜欢丢东西,这次护照和林誉之放在一起,还好,没丢。银行卡和信用卡,也都打了电话挂失。
她不打算这个时候补办,可以暂时用着林誉之的备用手机,直接去布雷根茨。
艋艋和赵蔷在这个时候选择暂时性的“分道扬镳”。
她们不像林格,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林誉之那么多的钱。毕竟是外人。四个人只好约定,行程在这个时候分开,等瓦杜兹再见。
林格忍不住问了句,语言问题怎么办?
她可记得清清楚楚,艋艋和赵蔷的英语都不怎么样。
前几天还闪闪躲躲的艋艋,这次直挺挺地开了口:“没事,我们可以用翻译器。”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林格不好勉强,就此告别。
旅途骤然只剩下林誉之一个人。
在布雷根茨订旅馆,是一个位于湖畔的半木质结构小别墅,当林誉之说出订一间房时,不忘回头,沉静地告诉林格,他的现金不多了,需要节约些使用。
钱包被偷、目前身为分文的林格默默点头。
和林誉之睡同一张床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想,俩人都已经同一间房那么久了,不也是什么都没发生?
同床的第一晚的确什么都没发生,林誉之睡觉很规矩,甚至可以说得上直板。倒是林格,一晚上被自己惊醒好几次,她睡觉不老实,习惯性往旁边趴,总是忍不住趴到林誉之身上;又因长久没和人同床共枕,冷不丁摸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忍不住把自己吓醒——如此反复几次,好不容易才挨到天亮。
意外发生在第二晚。
她们品尝了餐厅特供的博登湖白鱼和蔬菜炖鹿肉,没点酒,但隔壁的女性请了他们一人一杯。林誉之没碰,林格碍于礼貌,刚端起酒杯,林誉之就将她手按下,阻止她:“不知道自己现在酒量什么样?”
林格悻悻然放下,抱歉地对隔壁桌那个明显拉丁裔的大美女姐姐笑笑。
对方不以为然,端着酒杯过来,用英语和他们交谈。她自我介绍叫詹妮弗,可以叫她珍妮,出生在美国,目前在洛杉矶工作,这是公司休假旅行。她很喜欢中国文化,对传统的东方娃娃也很感兴趣,所以想要和林格谈谈——
林誉之在这个时候介入。
他客气地拒绝了詹妮弗接下来的谈话,有些强硬地拉着林格,要她站起来跟自己走,称她是“生病了”。
林格皱着眉,勉强配合着林誉之,她不想在外人面前闹得过于难堪。
俩人的争吵在回房间后爆发。
林格压低声音指责林誉之:“你不该对那个美人这么粗鲁,她只是想和我聊聊。”
“看来你不知道自己这种类型在她们的性取向中多受欢迎,”林誉之铺床,“格格,这么大了,也该长点心眼了吧。”
“什么性取向?”林格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又说,“你真是脏眼看人脏。”
“我脏?”林誉之铺好林格的枕头,折身,看她,“你是没有注意到她身上关于LGBT的标志,还是忽略了她对你的暗示?”
林格问:“什么暗示?”
林誉之说:“随时邀请你和她一夜,情的暗示。”
林格说:“你血口喷人!”
林誉之没回应,他忽而皱眉,捂着自己那个伤腿,像是骤然间失去力气,重重跌坐在床上。他这副表现吓了林格一跳,顾不上还在吵架,林格快步走到他面前,半蹲下,问:“腿怎么了?”
林誉之说:“可能是湖边湿冷,受了点潮气。”
架也不吵了,林格说:“让我看看。”
林誉之攥着裤子,苦笑:“这怎么让你看?”
“你去换上睡衣,”林格皱眉,“在飞机上时你就腿疼,现在还疼……我看看伤口,别瞒我。”
林誉之说:“真没事。”
林格抬头,盯他。
再拗也拗不过妹妹,林誉之不得已,还是去卫生间换了睡衣,微微撩开衣摆,那个伤疤终于一览无余地出现在林格面前。
因缝合线崩开过一次,伤口的愈合也不算平整,新长出来的肌肤有淡淡的凸起,不甚明显,特属于新生的粉白。
林格伸手,小心地触了触那块儿疤痕:“疼吗?”
林誉之摇头:“不疼。”
顿了顿,他又说:“格格,刚才我的确不该粗鲁对你,我当时是关心则乱,也的确不想你和她扯上关系。”
林格声音也缓和不少:“我只是觉得你太过于草木皆兵了,而且——我是你妹妹,不是你的玩偶,你刚才完全就是在替我下决定,这样很不好。”
“是,我现在知道了,”林誉之声音软化,他说,“我们和她接受的文化不同,你和她再继续谈下去,她只会以为你对她很满意。没必要,格格,在这里,对方主动提及你的国籍也是隐形的种族歧视,更何况,她的表现是很明显的yellow fever。”
“yellow fever?”林格说,“这是什么?黄热病?”
林誉之坐在床边,低头看半蹲在面前的妹妹,解释:“引申义为对黄色人种不正常的偏爱,举个例子,有的人喜欢双马尾的女性,无论那个女性性格如何,脾气怎样,他都不了解,只要是双马尾,他都会爱。”
林格听懂了:“就像有人要找某个国家的人,不关心这个人怎么样,只要是这个国家的就好?”
林誉之颔首:“对。”
林格的手指抚摸过林誉之的大腿,动脉里的血液在有力运输,缓缓紧绷的肌肉如被风唤醒的春草,她仰脸:“就像恋妹癖?无论她性格如何都不重要,只要是自己妹妹就爱?”
林誉之说:“世界上应该不会有这么变态的人。”
林格的手压在林誉之疤痕之外的皮肤上,半撑着身体,靠近他的脸:“那你怎么区分出她对我有意呢?仅仅是语言?”
“还有眼神,”林誉之坐在床上,林格的鼻尖几乎触碰到他的鼻尖,两两相望,她的呼吸是柔软的月季花味道,他说,“她看你的眼神不正常。”
林格问:“哪里不正常?”
林誉之说:“她眼神中对你的性谷欠一览无余。”
“嗯?”林格微微皱眉,她一只手撑在林誉之身上,另一只手捧着他的脸,狐疑,“是吗?”
她仔细看林誉之的脸,不许他动,认真核实。
“可我觉得她看我的眼神,和你现在看我时一模一样。”
第51章 翻译 共枕
在健康情况下, 林格很少会去观察人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