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穹烬
沈州同和叶澜全噤了声,席间一时只剩下碗筷轻擦的细微动静。
盛凌薇先招呼:“爷爷好。”
沈恩知举止得体,轻巧地拉开首位的高背椅,让爷爷安稳坐下。
沈老爷子板正一张肃脸,面向盛凌薇,这才松了点劲,和蔼地问:“薇薇啊,和恩知的日子定下来没有?”
只有在沈爷爷面前,盛凌薇才会如此乖顺,展开笑颜回答:“最近刚回国,还有很多事呢,爷爷。”
“不急,不急。恩知的工作也忙。”沈爷爷浊咳几声,招手叫人拿酒过来,“以前你总不回来,难得聚一次,陪爷爷喝点吧。”
新拆的一瓶陈酿,拿出去醒到时候,才呈上桌。
沈爷爷拒开旁人上前搀扶的手,亲自起身给她倒酒,自己深啜一口,问:“叶澜还有印象吗?薇薇第一次在咱们家过年,恩知就哄她喝茅台。”
爷爷年纪大了,难免糊涂。其实喂她酒的,不是沈恩知。
盛凌薇记得那年春节,她和父母被邀到沈家过除夕。
没人注意的时刻,叶恩弥用筷子尖蘸了点茅台,晃在眼前逗她玩儿,笑说她肯定不敢试一试。
盛凌薇最怕别人说她不敢,非但尝净了筷子上的酒,还自己倒满整整一小杯,咕咚咕咚喝下肚,把一边的叶恩弥都看愣了,伸手想拦,也没拦住。
多年过去,叶恩弥已成沈家的禁忌。
叶澜不敢提起,只好顺着老人家的话,点头称是,又说:“薇薇那时候年纪小,尝一点就醉了,还说要嫁给小知呢。”
当时盛凌薇不过八九岁的年纪,第一次接触高醇度的酒精,醉得一发不可收拾,长睡了十几个小时才醒。对于这一段酒后轶事,她倒是毫不知情。
余光里,见沈恩知神态从容,轻轻点头:“我问薇薇是不是认真的,薇薇还跟我拉钩,说长大以后,一定要做我的新娘。”
他语声向来寡素,听不出太多情绪,只是唇角淡淡的笑弧,不自觉地越牵越开。
叶澜也就跟着笑:“那会儿薇薇还是个小姑娘,已经这么言而有信了。”
盛凌薇手指间无端发痒,突然想抽烟。
餐后打开电视,恰巧是北京体育频道,竟不期然看到叶恩弥。
电竞快讯栏目的主持人正在读稿:
“……五年前不败神话的缔造者,唯一的世界赛双冠王,手伤退役三年之后,突然高调宣布复出……”
屏幕上出现一张照片,是他多年前比赛的官方定妆照。那时的叶恩弥姿态秀拔,身穿浅色队服,露出一截脖颈又瘦又白,下巴微抬,还是稚涩飞扬的少年面孔。
叶澜神态一下不对劲了,手上松了力气,水淡云轻的玉镯子磕在茶几边缘,一声清脆碰响。
她定看着电视机,目光怔忡又哑然:“小弥……”
沈家爷爷断然撂下拐杖,厉声喝道:“关上。恩知,听到我的话了吗?关上!”
沈恩知面无表情,抬手换台。无人察觉地,轻轻一揉眉心。
切到音乐频道,在播放演唱会的现场录像。琴音喑哑,一沉再沉,配合着低暗的男人声。
——让理智在叫着冷静冷静,还恃住年少气盛
——让我对着冲动背着宿命,浑忘自己的姓
“恩知哥,我出去抽会儿烟。”盛凌薇忽然说。她音量放得很轻,只给他听见。
这是爷爷立的规矩,哪怕是沈州同,进了家门也得把烟掐灭。
她拿起电子烟和手机,躲到外面花园。
难说抽烟是不是她为自己找的借口。总之才到门外,已经给叶恩弥打去电话。
一接通就问:“什么时候还回北京?”
他故意反过来问她:“怎么不来杭州呢,薇薇?”
“干嘛?我才不去。房子都装好了,马上就能搬。”盛凌薇说,“而且北京到杭州太久了,我好累,懒得动。”
“嗯,好。只要你高兴,怎么样都行。”叶恩弥宽容地说,喉里酝酿几分薄笑,听起来舒缓而闲适。
温热暧昧的语态,似是意有所指:“那就,薇薇歇着,我来动。”
客厅的电视里,音乐还在继续。被傍晚的长风筛得模糊,难以认清字句。
——不敢有风,不敢有声……
——好想说谎,不眨眼睛……
电话挂断,盛凌薇回过头。发觉沈恩知不知何时来到身后,一手扶在窗框上,静静凝望着她,眸色晦暗不明。
霎时间,她感到嗓眼紧涩,不确定他到底听见多少。
【?作者有话说】
总之事情是这样的:小时候哥哥撬了弟弟墙角,长大了弟弟撬回来,现在哥哥又撬回去,然后……
后面会有更多的回忆杀蒙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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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嫉妒心
◎清醒放纵◎
花园只亮着三两盏地灯,微光频频闪烁,短如萤火,穿不破浓稠低垂的夜。视线里一片茫茫昏暗,其余感官无限清晰,耳畔尽是隆隆似震的心跳声。
沈恩知身型颀长,腰脊很直,平日里常穿正装,格外显得笔挺。此时逆光而立,有些单薄孤独的味道。
他沉默地睨着她,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盛凌薇就这么顶住他的目光,掌心沁汗,腻得快要握不住手机,直到有飞蝇一声振翅,才陡然惊醒。
“啊,是小鹿的电话。”盛凌薇勉强找到一个借口,“说房子整理得差不多了,周末就可以入住。”
她其实不常说谎,所以总是有迹可循。
沈恩知看她掩住一瞬间的失措,出乎意料地,心情大好。
她如此紧张,甚至有些慌乱,大抵是怕他不高兴吧。
情感上微妙的欢欣雀跃,理智又觉得自己很不对劲。
明知是蹩脚借口,他还是顺着盛凌薇的话走下去:“这个周末么?可能要加班。那些鞋子都从海关运出来了,还有一些别的行李,我叫人送到你家。”
有意无意地没明说,其实他也寄去了一部分自己的私人衣物,联系过助理小鹿,请她帮忙收在衣橱中。
那是他和盛凌薇的家。他的领地。
如果他不在的时候,有其他男人出现,至少可以算作是一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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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例行休假,叶恩弥提前一天订票,在周六的深夜出发回北京。
陈霜对此表示不解:“之前那个开幕式不是完事了么,还过去干嘛?”
叶恩弥随口说:“喂猫。”
陈霜恍然:“也对,你老家就北京的吧。什么时候养的猫啊?怎么没买个,那什么,自动喂食器?”
叶恩弥懒懒地掀眉毛:“家里这猫娇气,就得我亲自喂。”
盛凌薇忙完一个白天,跟严愫核对工作室的宣传企划,晚上亲自开车,在机场接到叶恩弥。
她把驾驶席空出来给他:“你开,我歇会儿。”
一路驶向回城的主干道,叶恩弥时而侧目看她,散漫松快的黑眼睛,轻飘飘往人身上一点,看得她全身也跟着发软。
车窗摇下一半,盛凌薇身上只一件轻薄的单衣,风全灌进去,领口和衣摆都飘飞起来。
“嗯?”他留意到什么,眼里愈发幽深,“没穿?”
盛凌薇瞥他一眼,语声绵黏:“嗯,下面也没穿。”
叶恩弥呼吸登时浊了,一手捏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慢探过来,触到她膝盖上。
肌理光洁,触之滑润。
“不是吧,叶恩弥,这你也信?”盛凌薇自觉赢他一局,笑得眼睛也眯起来,指尖在他筋络明显的手背上拨弄两下,“拿开,回家再说。”
他无奈一哂,乖乖收回手去:“都听薇薇的。”
停好车,到电梯里就捺不住吻在一起。她用指纹开锁时,腰也被他一手搂得很紧。
叶恩弥刚进门,眼睛就被晃了下。
入户门附近,辟出一整个房间,三面墙打满到顶的玻璃柜,单独用来装她的鞋子。
这些年来,她有收集鞋子的癖好。从一些较为基本的秀款,到限量收藏的版型,乃至古董孤品,合眼的就一定要拿到手。
盛凌薇半靠在他身上,手指尖慢慢往他腰腹肌肉之间浅划,说:“不记得了?小时候我出院,你送过我一双鞋。”
那时她腰腿受了伤,走路还成问题,叶恩弥偏要送她一双鞋。
找约克郡老鞋匠手工制作的牛津鞋,远渡重洋送到北京。卡其色牛皮鞋面,刻着精细漂亮的布洛克雕花。特地垫了两层柔软的羔羊皮里衬,是每只小羊羔身上仅有寸余的、最细嫩的部位。
叶恩弥笑笑:“怎么会不记得。当时爷爷还说,你腿脚不好,不可能喜欢这种礼物。”
重逢以来,还是第一次听他提起家人。
当初叶恩弥在游戏上天赋异禀,在最顶尖的高中成绩中游,远远比不上沈恩知的优异。在沈家人看来,是极端出格的叛逆。
盛凌薇有时会想,是不是薄嘴唇的男人天生都寡情,可以那么干脆地放弃一切,和亲人、和她一刀两断。
而她做不到。
过去几年了,还暗自惦记着家里的母亲,和不让她进门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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