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夜并无别事 第76章

作者:七穹烬 标签: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天之骄子 业界精英 现代言情

  她紧绷的身体和精神,都在他细致温柔的抚触之中慢慢松弛了,忽然叫他一声:“恩知哥。”

  “怎么了,薇薇。”

  “妈妈去世之后,有次我重读了一本书。”

  “嗯?”

  “小时候只觉得苦难和悲哀。后来再开始重读,心境变了太多,才看出不一样的地方。”她眼睫拢了拢,并没有看他,只是认真在说,“好像人总是不得不与至亲离别。只要《活着》就必然要反复经历失去,创伤无可避免。我得到过很多,也失去过很多。”

  她这时讲的话,被沈恩知揣在心口,捂得微微发热。直到叶恩弥从病房出来,他迎上视线,这次没有再避开。

  沈恩知意识到,叶恩弥是对的。

  她得到一个,就会失去另一个。非要逼她作出选择,也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他们争强好胜的私欲,和内心深处企图独占的妄想。

  沈恩知从小在羁束里屏息而活。对他而言,亲人只不过掌控权力和他全部人生的角色。他表面滴水不漏,与谁都能交好,但是没有知己好友,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到无从察觉出孤独。

  而他初次对爱有所感知,也是由盛凌薇开始。沈恩知自觉这是一项欠缺的能力,是以往后的许多年里,总是不断在学习。

  可是沈恩知又未免疑心,自己终究在这一方面天赋浅薄,要不然怎么会事至如今,才模糊地认识到自己犯下过大错。

  还能有机会陪在她身边,已被他视作恩泽。

  沈恩知于是问:

  “哥,你在北京有地儿住么?”

  “没。”

  镜片之后,沈恩知的眼眸剔透而从容:“那么我们回家。”

  叶恩弥显然非常意外,眉尾一扬,正要说话,外面忽然一阵脆亮的地板声,应该来自沈洲同的硬底皮靴。这么多年,他的脚步声总是如此,把握着每个步幅的间隔,端得四平八稳。

  进来撞上叶恩弥,沈洲同先发了一瞬间的怔。他很快调整,摆手遣退旁人,见叶恩弥忽然勾起一丝笑,神色说不好是不是讥诮,叫他声:“爸。”

  “恩弥回来了?”

  沈洲同也笑。上前在他手臂侧面象征性地拂了拂。这是他曾经最厌恶的一个儿子,散漫无纪律,只会毁坏他最看重的名望。但是叶恩弥如今荣誉加身,昨夜夺冠后,几个总局和地方上知内情的打电话过来道贺,连带着将沈洲同吹捧一番,到底感到面上有光,眼下也就顺其自然摆出亲近的神态:

  “我和你妈都很想你……”

  多年未见,叶恩弥依旧是眉睫飞挑的样子,眼内唇际仍有沈洲同看不惯的慵懒笑意,指尖将他的手利落地往外拨开:“还是免了吧。我这次来看爷爷,也不是要和你们沈家重新扯上关系。”

  “你——”

  叶恩弥向旁撤了半步,避开沈洲同所能触及的范围,一手斜插在口袋:“您也不用多操心,自己保重身体吧。薇薇,恩知,不是说了么,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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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他们分别睡在两间客房,盛凌薇想给叶恩弥找件睡衣,却不期然从主卧的衣橱中翻出一只水晶鞋。它刻纹细腻,光彩熠熠,唯独鞋跟断出一线裂痕,竟成为某种颇具艺术性的缺憾。

  摸在手里触感温润,是一颗清莹如晶的心肝。

  卧室衣橱只有沈恩知常用,该是被他藏在那处角落。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决定收起这件礼物,已经没必要问清。

  盛凌薇将它安放到自己鞋屋的展示柜中,与小时候叶恩弥送的那双牛津鞋并列。

  后退半步,抱起手臂盯了片刻,盛凌薇抬手松松挽起长发,转身关灯离开。

  她并不一定非要从这里面挑一双来穿。

第54章 戒指

  ◎这两处皮肉是与别处不同的◎

  盛凌薇并没有出席沈爷爷的葬礼。

  近些日子以来, 她行事颇为低调,鲜少公开露面,也将许多商务合作机会转给旗下工作室签约模特。业内传言她经过那一番舆论滑铁卢, 已经萌生功成身退之意,正在一步一步转型幕后。

  而盛凌薇眼见时机成熟, 在严愫的筹划下忽然亮相巴黎, 接受几家一线时尚杂志专访, 宣布接下来的诸多品牌发布计划。与前一阵的沉寂形成强烈反差, 一时赚足关注与曝光。

  这段行程末期, 她接到沈恩知的电话。他并不寒暄,口吻依然很淡,只是简略告诉她,爷爷去世了。

  盛凌薇当时身处一场社交冷餐会, 挂断电话, 神情如旧, 一滴眼泪也不流。

  她甚至没有动过临时回国的念头, 除去事业安排要有始有终,也是因为自己常年身处海外,和盛长荣闹得很僵,在与沈恩知解除婚约后,如果再出现在那样的场合,势必会引起一番议论。

  爷爷不在了, 她终于与自幼生长的根基彻底割离。

  而叶恩弥也处在同样的境地。

  举办葬礼那天, 盛凌薇回到位于北京的寓所。随身没带行李, 鞋包珠宝都要养护, 衣物也由小鹿带到工作室, 分门别类送去清洗熨烫。她一身空泛地回了家, 身上和心里都了无牵挂,一眼就是客厅地毯上沉默着的他。

  叶恩弥仰躺着,挺拔的脊梁微微弯折,情态凝定,像一株植物的根茎。他只是盯住天花板看,眼睛有些放空,好像什么也没有想。听见门页开合,瞳孔才慢慢有了神采,一只手撑起身体望过去,低声叫她:“薇薇。”

  盛凌薇感知到他的目光,轻忽而浮荡的,没有聚点,似是刚刚从眠梦中苏醒过来。

  和以往不一样。他的双眸从来都明亮。

  她问:

  “是今天么?”

  “是今天。”

  无需特地说明细节,每个人都知道答案。

  他们此时的心情,都具有相似的面孔。而细微之处,到底有所不同。

  每一刻的时间走过去,年少时与他撕碎心肠的一场离别,以为全世界都为此天崩地裂,如今却在人生这庞大的阴影下显得不足一提。

  她脱了外套,上前去抱他。叶恩弥慢慢舒展开身体,半坐半靠起来,与她肩臂相抵,晒在午后融暖的阳光里。

  他用手抚摸她薄薄的绒衫,经过长途飞行,接线处有点细皱,像一块浸泡到岁月中依然美好的皮肤。他忽然感慨,似问似答:“我该恨他们,是不是?”

  “没人知道你什么感觉,也没人能替你做决定。”

  “以前还没有觉得遗憾。我这些年走过来,也不是为了他。但是见完那一面,好像又有点儿感激。薇薇,还记得以前我是什么样么?”

  盛凌薇没开口说,但她确实记得。他打游戏的时候,她在旁边低头写作业,偶尔因为过于吵闹而瞪他一眼,多半会得到响亮的亲吻作为补偿。他们似乎一生都可以仰仗着优越的家世,无需忧心思考梦想和未来。

  那是少年人窄窄的一方天空,装不下别的什么挂虑。

  可是人会成长会改变,总有一天她将站在高处,意识到年少的心动已经不值一提。

  盛凌薇开口:“这么说,你确实不后悔。”

  “说不清楚。以前觉得是命,后来才发现……”

  人不敢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所以将一切统称为命运。

  浪费多年时光,才总算看得清。

  “你说的对,叶恩弥。你要是没走,我们也不会一直在一起。”

  “我会看到越来越多更优秀的人。”

  叶恩弥表情凝住了,似乎沉浸在那个他离开的清晨。蝴蝶振翅般的伊始,人生随即发生偏移。

  多么残忍的现实,如今的荣耀和名望,似乎是离别之后所得的报偿。

  放弃爱,才获得一切。

  又或者说,他须得获得一切,才有资格站在心上人身边。

  天色泛旧,暮光初升。盛凌薇从酒柜里取了一支名庄红酒,还在四下翻找醒酒器,沉重的玻璃瓶已被叶恩弥从她手中抽走。他重新坐回客厅的地毯上,背靠着沙发垫,拔开软木塞,仰头就灌。

  盛凌薇并不爱酒,柜里多是拍卖会上的顺手收藏。年份老,价格多半不菲,他这个喝法称得上暴殄天物。但她什么也没说,干脆和他并肩坐着,共享这一支沉睡了数十年的老酒。

  饱满厚重的酒体未经氧气浸润,未醒就流进喉咙,香气强劲又脆弱,偶有积年的沉淀,果味熟烂到顶,如同腐坏的汁液。

  是以吻也带着醺然的酒意。

  是她勾过他的脖颈,可又是谁把嘴唇凑上去,总之齿舌相依,再难说清。

  叶恩弥深深吻她,眼睛在动情,手也不规矩,摸她柔韧的脖颈和耳背。这两处皮肉是与别处不同的,有筋脉和软骨撑着,触手软脆薄弱。

  唇齿肢体相互纠缠之间,指关节被人套上了什么东西,盛凌薇低头,看到一枚戒指。

  不像沈恩知送她的那一枚,并非轻简低调的款式。叶恩弥挑选的是颗粉钻,四面围一圈赘饰,设计和用料极尽繁复。他从来都认为,她理应配上世间最华美雍贵的东西。

  盛凌薇想到他在上海的那间房子,装满豪车和游艇的钥匙,珍奇珠宝,古董字画。

  唯独没见这枚戒指。

  原来他一直放在绒盒里面,随身携带。

  圈口是他凭记忆定制的,戴在她手上有点宽大。叶恩弥显然也察觉到,他喃喃地说:

  “薇薇,怎么这么瘦了……”

  她咕哝着回答了什么,眼皮实在太沉了,与他就这样依偎着昏在一起。不知过去多久,又双颊酡红地醒过来。

  窗外已经入夜,形成北京阴冷干燥的初冬。身上却暖烘烘的,跟叶恩弥合盖着一条毛毯。

  盛凌薇脑袋里尖锐疼痛,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去卧室拿了毯子。身侧叶恩弥还在沉睡,呼吸均匀平顺,眼睫是茸茸的窄扇面。

  她用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细细的痒传到心里。知觉一点点从宿醉中复苏,忽然意识到卧室传来窸窣动静。

  盛凌薇撑起身体往那边走,从半开的房门伸了半截目光进去,发现沈恩知在收拾行李。

  他卸任之后没再穿那种一丝不苟的正装,色彩倒是一如既往的深沉。他好像偏爱蓝色和黑色,站在顶光之下,也显得肃静而冷淡。

  沈恩知感觉到有人来,没抬头,开口问,醒了?

  盛凌薇点了下头。

  他再不说更多,只说冰箱里的乌龙茶可以醒酒。

  盛凌薇注视着他的手臂线条匀称,从衣橱中摘下一件套装,细致地展平折叠,放在摊开的行李箱里。她头脑还不够清醒,下意识问:“恩知哥,你要去上海了么?”

  “嗯,过几天。”他终于移过眼来,旋即微微一凝,“薇薇,你们。”

  “怎么了?”

  盛凌薇顺着他的视线,看到自己扶在门框边沿的手,指间闪烁着剔透的荧光。

  “……没有,你别多想。”

  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要解释,条件反射般随手脱下戒指,放到卧室门口的角柜上。

  沈恩知却忽然走近了,从口袋里摸出什么,轻轻放到粉钻边上。

  是他在英国求婚时的那枚钻戒,曾经戴在她手指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