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玫花露
“草你妈!松开!”
驾驶室和副驾驶室上的男人同时向他出手。
靳桉咬牙硬着头皮继续拉扯着方向盘,一片混乱之中,面包车终于开出水泥路,栽进了一边的田野里。
安全气囊爆出,他尽力抽出似乎是骨折了的手臂,然后一脚踹开车窗,拉着女孩的手从车窗里爬了出来。
车上几个男人体型太大,完全没有他们两个小孩子灵活,一时半会还爬不出来。
只不过水泥上跟着他们后面的面包车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另外几个男人从车里走下来,想要追他们。
女孩还傻站着,似乎是被吓到了。
他拉着女孩的手,拼命朝前面跑去。
等跑到几乎连路灯都快没有的地方后,终于没有听见后面男人追逐的声音了。
女孩力竭坐在地上,抽抽噎噎地哭着:“我们是跑出来了吗?”
靳桉低低嗯了声;“应该是吧。”
“那这里是哪里?”女孩扫了一圈四周,“警察还能找到我们吗?”
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什么路牌、房屋都没有,只有一望无际的玉米地。
他沉默着摇摇头,同女孩一起坐在了地上。
趁着女孩抽噎的间隙,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紧攥着的东西。
那是一条黑钻项链。
是在刚刚面包车上的打斗过程中,他从驾驶室上的男人脖子间扯走的。
只看了一眼,他抿唇,把黑钻项链悄无声息放进了自己的裤子兜里。
女孩哭了有好一会儿,似乎是哭够了,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问他是哪里人,在哪里读书。
靳桉还是冷冰冰地回答她。
“城中村,穷人。”
“没读书,天天和别人打架……”
女孩缩了缩肩膀。
她小声说:“不可以不读书的。”
“穷的话,只要好好读书,等以后考进好的大学就好啦。”
稚嫩的声音传进耳朵里。
女孩还在说着:“我们老师说过,没有谁生下来就注定是什么命运……”
靳桉眸光微动。
就像是有人突然在心上揪了一把,酸酸麻麻的感觉盈满整颗心脏。
那道黑暗世界中自同女孩见面以来就被撕开的口子仿佛越裂越大,有光源源不断地透了进来。
又不知何处突然响起一两声微弱的嘤嘤声。
他和女孩起身往声源处走去。
只见深陷的玉米地里居然躺着三只刚出生的小狗崽,不知道是哪只大狗生在这里的,或者是被人丢在这里的。
女孩蹲下身,似乎是想戳一戳小狗。
他故意吓她:“等会而咬你了。”
女孩一抖,缩回了手。
“我一直想养小狗,可是我妈妈不同意。”
女孩蹲着,目光从小狗身上扫过,她说:“要是能养三只小狗的话,我就给他们取名健康、幸福、旺财,这是我才买的贴纸上的词语。”
靳桉没吭声。???y
……
后来又不知道等了多久,警笛声终于从遥远的地方响了起来。
“呜啦呜啦——”
他趁着女孩没注意,躲到了玉米地里。
他看见警车在女孩面前停下,紧跟着车门打开,穿着制服的警察和穿着常服的一男一女从车上走了下来。
一男一女衣着高贵,只不过面色很慌乱,应该就是那个女孩的父母了。
搞什么。
连自己的女儿都看不好。
靳桉默默在心底骂了句。
女孩被焦急的父母拥入怀中,然后似乎是想转过头来找他,只不过没有找到他。
他看见女孩神色同样慌乱起来,只不过女孩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被父母拥着上车,然后警察们四处寻找了一圈,最后回到警车上,车辆再次远离。
靳桉从玉米地慢慢走出来,扫了一眼身边的三只小狗。
-
后来靳桉自己回到了城中村里。
看见他还能回来的靳超毅睁大了眼,然后下一秒就被他撞倒在地。
那也是他人生第一次打赢了靳超毅。
男人倒在地上痛苦哀嚎、咒骂:“逼崽子!你本事长了啊,居然敢打你老子了,我告诉你,你身上流着老子的血,一辈子都是烂在城中村的命!”
他捡起地上的啤酒瓶,慢慢走到靳超毅面前。
“不。”
他说,“我不是。”
没有人生下来就注定是什么样的命运。
薄荷味似乎还在口中弥漫,女孩温热的体温,旷野玉米地里抽抽噎噎安慰人的话语……
仿佛都重现在了眼前。
靳桉高举着啤酒瓶,面无表情砸中了男人的额头。
-
从那以后,靳桉在城中村里找了没人的废弃仓库,打扫出来用作了自己平日吃住的地方。
他身边多了三只叫做“健康、幸福、旺财”的小狗。
他喜欢上了吃薄荷糖,也曾跑过南厦市大大小小的超市,却再没有找到过那种进口的薄荷糖。
他不再毫无理由地和别人打架,在学校里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本来打算学完小学就辍学的他继续读了初中,成绩突飞猛进。
后来,他身边又多了一个叫朱炎的朋友。
这个叫朱炎的朋友是个乐天派,总是爱和他聊各式各样的天。
有一日,在朱炎问到他有没有喜欢的女生时,他只是扯了扯唇角,沉默着没有说话,然后抬手似是不经意地摩挲了一下自己左耳上戴着的黑色耳钉。h??у
那一条他没有还回去的黑钻项链,本来他是带着私心,想拿回来卖掉换点钱的。
临到头走到首饰店,店员问到他想做什么的时候,他却突然改了口。
“能不能把这个做成耳钉的样式?”
他问。
店员利索地将项链给他改成了耳钉,并且说了句这颗黑钻的品质很不错。
说过谢谢后他接过这颗黑色耳钉,然后在自己左耳打了耳洞,戴上这颗黑色的耳钉。
这一戴,就是经年。
同样,那个在工厂里靠在他身边,抽抽噎噎问“我们会不会死掉”的小女孩在他心里一留,就是经年。
初三那年靳奶奶病发,他不得已结束掉了学业,转而开始打工挣钱,希望能交够奶奶的医药费。
他没有偷,没有抢,硬是凭着一身的本事找到了酒吧内拳击赛的工作。
这个工作最适合他,也来钱最快。
只不过有些时候可能会惹来一点小小的麻烦。
比如瘸腿。
九月的那天其实他早就知道了瘸腿要带着人来找他,而他也早早就做了准备,安排好了健康旺财幸福守在外面,只等他一声口哨就冲过来。
当年被遗弃在玉米地里的三只小狗被他养得很好,各个体肥膘圆,吓唬起人来特别有作用。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在瘸腿一行人来之前,他的仓库内先闯进来了一个女生。
女生穿着蕾丝边的裙子,别着好看的发卡,一脸慌张地闯进了他的仓库,问他能不能在他这里躲一下。
——无人知晓那时他心底的骇浪。
等一会儿瘸腿就要过来,他压下满腔情绪,皱眉刚想让女生出去,女生就径直躲了进来。
他前脚刚赶跑了跟踪女生的几个杂碎,瘸腿一行人后脚就跟着来了。
他吹响口哨,三只金边串串应声而动震住瘸腿一行人,而他则带着女生向外面跑。
跑到瘸腿终于无法追上来的地方,他捂着奔跑中不慎开裂的伤口,靠在墙边,看向面前的女生。
女生穿着小洋裙,脚踝纤细瓷白,干净得想让人摧残。
再往下,是一双溅了泥点的小白鞋。
和那时他在工厂内悠悠恢复意识,睁眼第一时间看到的一模一样的小白鞋,只不过款式更大了。
“那些人是来寻仇的还是——”
女生慌张着想问他。
他捂着伤口打断了她:“小公主。”
看样子女生应该是不记得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