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草笙日笠
风一吹,水珠潦草地从屋檐飘下,凉丝丝地蒙在孟秋脸上。
王瑾一走,四周都静了下来。
赵曦亭轻轻抬起她下巴,孟秋被迫和他对视,惶惶然颤起睫。
他头发也挂着薄薄的水雾,一低头,瞳孔雀黑,有种细雨惊散的冷。
“孟秋,你是不想要房吗?”
“还是打心眼里没做好和我住一起的准备。”
第21章 暴雨
孟秋闭眼随手一指, “就这套吧。”
她奈何不了他,她怎么奈何得了他呢。
孟秋脱口而出之后,反而没有那么怕了, 好像半只脚已经迈进他的圈套里, 最差也就这样了。
赵曦亭眼里的冷意退潮似的散去, 指腹往上挪了挪,按住她的唇, 仿佛柔情蜜意, “好, 听你的。”
顺他者昌, 逆他者亡。
赵曦亭和她相处的方式也简单,一目了然的强势。
回去的路上, 孟秋在看窗外, 说是看窗外, 实际上在看玻璃, 薄薄的一片, 看着自己的鼻子,下巴,脖子,斜斜地印出来, 关在这片玻璃里,外面的小孩奔来跑去,行人絮语, 但她几乎听不到那片热闹。
他们照例一起去吃了顿饭。
吃完饭,赵曦亭不知道从哪儿捞来一个丑娃娃, 一路拿到车上来。
他似觉得丑,托手上蹙眉凝视, 拉拉娃娃的耳朵和腿,随后往她跟前一递,“你不是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么。”
“瞧瞧这个,长得挺幽默。”
孟秋听话地接过来,扫了眼,是丑得让人印象深刻,圆鼓鼓的肚子,大片络腮胡,眼睛还是斗鸡眼,十分搞怪。
和圣诞节看到的那几个过马路的胖娃娃,有三分相似。
但她不是所有胖娃娃都喜欢的。
孟秋松松握着娃娃,冲他客气地轻声说了句“谢谢”,又把头转到车窗那边。
赵曦亭眼里的笑意像泡在潮湿里,缓缓起了锈,唇角平了平,就掉的七零八落,眼里露出斑驳深黑的面目。
小姑娘拿整片后脑勺对着他,一点正脸不给他留。
因而他只能从玻璃倒影勘得一两分她轻轻抿起的唇。
她半边孱瘦的肩膀还没他手掌宽,骨头细得能捏断。
嫩嫩娇娇的身子轮廓到处泛着倔。
他侧了下头,冷淡地看着正前方,没再和她说过话。
司机瞥了眼后视镜,大气也不敢喘。
到了学校门口,轿车稳稳停在路边,路过的学生多少会打量几眼。
每次赵曦亭送她回来,孟秋都怕被人撞见。
一次两次好解释,次数多了就解释不清楚了。
孟秋收拾的动作很快,逃也似的将手机塞进包里,巡梭了下座椅,看有没有东西落下,就是没瞧旁边的人。
赵曦亭视线紧匝着她,有点惩戒的意思,把人压在车门边,亲上去,贴得很紧实。
孟秋吓了一跳,紧紧闭起眼睛,挣扎不到两秒,两只手被他捆住。
她听到司机下车的声音,车身顺势一震,像打了她一耳光,耳朵热得一塌糊涂。
除了刚开始那一下。
这次的吻不像上一次横冲直撞。
这一次赵曦亭亲得很耐心。
他探进去,衔住她的舌尖,轻轻的品啜,吮出汁儿来,孟秋牙齿的缝开得很小,他甘霖一样强势地吸出来渡过去,便将那条缝撬开了。
她求饶地胡乱抓住他头发,仰起的肩颈弧度,在车玻璃上白出一道承恩的影。
她鼻息变软,变热,从僵硬的跟着他,到猫儿一样溢出求氧的嗯声。
赵曦亭唇息变重,辗转到她颈上,吸舐薄而白腻的皮肤,将将咬出红痕。
孟秋被这点痛惊醒,惊慌地睁开眼,挡住其中一边,轻呜,“可以了……赵曦亭。”
“不要了。”
他像贪吃的艳鬼,呼吸深长,薄唇沿她耳垂流连,勾勾啜啜,嗓音像干了许久的沙,低缓地磨进她的耳道里。
“今天能听到你的晚安么?”
孟秋气管几乎是空的,像害怕也像刚渡完劫,发不出声,“有……有的。”
赵曦亭贪恋地从她身上起来,潋滟的眼睛,没够似的侬在她唇上,肆无忌惮地回味和侵犯。
小姑娘眼里含了串水,水里洇着软,像遮了一半的月亮,怕他眼里的影子惊着自己似的,一碰着他的目光,矮矮地垂下去。
孟秋两只手挪上去挡。
男人这才抬起头,“怎么不说。”
孟秋唇上粘着他冷濯的味道,不敢轻易闭得太严实,太严实就咽下去了,咽下去身体里就都是他了。
可是她刚才好像已经咽下去了。
她轻声说:“晚安。”
赵曦亭眼里是春意融融的味道,轻抚她的头发,说:“晚安。”
孟秋关上车门,双膝软得几乎站不住,所有的力气都被心脏抽走了,砰砰砰跳得厉害。
她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落荒而逃,慢吞吞走,脊背黑凛凛的粘着什么,仿佛被监视着,观摩着,她不敢回头看。
直到那辆黑色轿车再看不见她,闭上眼睛靠在柱子边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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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曦亭的速度很快,没几天就给她拍了房本,说,如果有想添置的家具可以再买一些。
孟秋说已经很好了。
同一天,孟秋收到了林晔的微信。
总共三条。
两条是他在海新市过安检的照片。
另一条是国内定位。
照片里露出他白色休闲装一角,旁边还有一只行李箱。
无声告诉她,他真的回国了。
但是他没提要来燕城。
他没正面提,孟秋就装鹌鹑当不知道,也没回消息,希望他永远别过来。
孟秋看着微信界面,沉思了一会儿,把他发来的最后三条给删了。
赵曦亭一般不看她手机,但有些事谁说得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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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孟秋跑得最勤的除了教学楼以外,还有谢清妍的办公室。
谢清妍见不得一点拖延,那天和她聊清楚之后,立马把工作的事推进了,还真给她配了个俄语高材生。
据说自愿来的,没要工资。
男生叫步炀,高高瘦瘦,一米八左右的个子,一看就学习很好,不太出去玩。
孟秋见他第一面能感觉到他的拘谨,不大敢看她眼睛。
头两天他们都没怎么说话。
第三天工作间隙,步炀端了两杯水来,自己一杯,孟秋一杯,踟蹰地开启话题,“其实我之前见过你。”
孟秋有些惊讶,她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是吗?”
步炀笑笑,“高校里应该蛮多人都认识你,我第一次见你是元旦的时候,你做主持。”
孟秋了然。
步炀青涩地和她往下聊,“你好像有句台词说错了。”
孟秋笑了一声:“我还以为掩饰得挺好。”
步炀忙说:“没有没有,应该没多少人发现。”
“我恰好那个时候听得比较认真。”
这么一聊,孟秋和步炀就熟了些。
有天下午,工作进程还没到三分之一,赵曦亭兴致一来,说带她去吃一家新开的关中菜,就到出版社楼底下接她。
他们原本早结束了,孟秋在门口等,步炀站在她旁边陪她等车。
两个人就刚才书里看到玻璃杯碎了的那段继续讨论。
步炀笑说:“碎的哪里是玻璃,而是主角普宁。”
聊得入神了些,孟秋听到喇叭响了两声才清醒,不知道赵曦亭在车里看了他们多久,慌忙和步炀说:“我先走了。”
步炀连连点头:“好,明天见。”
他下意识看了眼车。
这辆车的车型和寻常的奔驰十分相似,但更厚重奢华。
鸣了喇叭也没降车窗,车主似有些清傲。
车子发动机发动起来,隆隆的像跑车,光听声儿就知道油很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