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尚有余温 第143章

作者:帘重 标签: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现代言情

  唉,但凡贺屿薇是拿钱买珠宝、包包、食物、高级酒店、高级餐馆、艺术品、重金属、股票,甚至去做医美和充游戏都行啊,墨姨觉得自己见多识广,都不会说什么。

  偏偏,贺屿薇就在街边的黑巷子里花小一万,买只鹦鹉回来——最关键的是,余温钧不喜欢鸟!

  *

  贺屿薇低下头:“我花的是自己在咖啡馆里发的工资。去atm机取得现钱给他。而且我俩还加了微信,大爷说鸟以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免费问他。”

  这世道,骗傻子没有成本啊。

  墨姨硬生生地吞了一口气,温柔地说:“打算养在自己房间吗?”

  贺屿薇还真没那么大的胆子。

  她怯生生地回答,可不可以放在家里的温室。

  “沫丽刚刚用手机上网帮我查过了,这品类的鹦鹉在鸟市上也得卖一千多,而且玄凤很笨,很难训练的,光是投币就要训练上千次才能记住。我买的这只鹦鹉从断奶就手养,现在会唱那么多歌,还会投币投篮那么多技能,卖贵点也是应该的,毕竟培训它的人也付出精力和时间。”

  墨姨发出鹦鹉般的尖叫:“什么技能值7500块啊?花鸟鱼虫市场上,这种鸟最多800!”

  “这就叫知识改变命运。如果鹦鹉上过大学,它至少也是哈佛吧。”

  墨姨被贺屿薇堵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而其他佣人可不管那么多,纷纷逗鹦鹉玩。

  余哲宁在旁边听着笑坏了:“果然很有你的作风,喜欢买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鹦鹉冰凉的小爪子,紧紧地抓住她的手指,温暖的小肚子贴着她的肌肤。

  贺屿薇摸了摸它翘起的羽毛:“我就觉得,买一只会唱歌的鸟回来应该会很开心。”

  童年时不想增加爷爷奶奶的负担,她一直避开买可爱的玩具,也从来都不去儿童乐园的项目。贺屿薇向来压抑着自己的喜好,去做对大家好的选择。

  最近特别忙得头晕眼花,贺屿薇是想放松一下的,但,也不知道怎么放松。

  卖鸟的老大爷解释这只鹦鹉还会投币、会投篮,而且是手养长大,她一时鬼迷心窍,干脆地把鹦鹉买下来。

  这时候,佣人们的微信群震了一下,是门口的自动通知,余温钧的车回来了。

  众人作鸟兽散。

  余哲宁看贺屿薇的脸色有点白了,不由笑说:“现在才知道害怕,买的时候在想什么啊?”

  贺屿薇也不确定余温钧什么态度。

  而没几分钟,就听到外面的皮鞋声音。

  余哲宁再次温柔说:“没关系,我会保护你不让我哥骂你的。”

  进来的人是李诀,他今天陪余温钧开会。

  “哥呢?”余哲宁问。

  李诀说:“走了。”

第115章 大雪

  余温钧刚下车,墨姨就忙不迭跑来告状说贺屿薇往家里弄回一只鸟。而余温钧什么也没说,返身重新坐上车,居然就又让司机开走了。

  “哥没说让贺屿薇把鸟送走?”余哲宁不可置信。

  李诀苦笑:“他应该不会这么命令薇总。”

  “那,鹦鹉能留在家里养吗?”贺屿薇问。

  李诀看着余哲宁和贺屿薇这两双单纯愚蠢的眼睛,余温钧的这个态度暗示得还不够明显吗?

  “要是薇总跑到钧哥跟前,傻乎乎问家里能不能养鸟,答案估计不行的。但如果她想养,就低调点偷偷养。贵人事多,钧哥今天没回家,明天回来就不记得这种小事了。主打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

  墨姨听到李诀的这句话后暗恨自己老糊涂了,贺屿薇现在可是余温钧眼里的一颗明珠,往家里塞大象那也是他俩的情趣游戏。余家又不缺这点钱和地方。

  余哲宁怔住了,余温钧居然是这种性格的吗?

  一直如此。

  李诀淡淡说:“余龙飞就是吃准这点,才能横行霸道那么多年。而当初要不是你非要出走,你哥会成全你和栾妍小姐的。”

  余哲宁脸色一沉。

  李诀才懒得管他,和气地安慰贺屿薇:“喜欢鹦鹉啊?南非有很多鹦鹉,你到时候可以跟去挑挑。”

  墨姨也说去厨房里剁点蔬菜喂鹦鹉,再准备点水。而这只小鸟可比贺屿薇更会展现自己,小脑袋一歪,谁都喜欢自己。

  “挺机灵的。”墨姨叹口气,“不过真的,家里好久没听到鸟叫了。”

  李诀说:“薇总,这鸟能活多久?”

  余哲宁眯着眼睛看着他们。

  从李诀和墨姨的态度里,他感觉到一个很强烈的暗号——贺屿薇在家里的位置太高了。

  换成自己拎只鸟回来,余温钧绝对只给两个字“送走”。即使不这么说,也不会为了区区的鹦鹉,而选择今晚不回家。

  这态度简直像是彰告天下,即使是他,对贺屿薇做出的决策也会做出一些尊重和让步。虽然这种尊重和让步的做法有点匪夷所思,但哥哥就是个大男子主义颇重的古怪男人。

  什么情况下,一个极其强势的男人会对女人让步?

  答案是,面对自己的女人。

  还是说,贺屿薇现在握有什么让余温钧不得不让步的把柄?

  余哲宁刚刚感觉自己摸到什么不快的真相,肩膀却被重重一撞。

  余龙飞如同饿虎扑食般,挤到前面。

  龙飞少爷本来喜欢动物,这一只多才多艺又会唱歌又会讨巧的手养鹦鹉,就那么不偏不倚地落在心上,从刚刚开始,他双眼发亮地盯着它。

  “贺屿薇,给你50块,这只鸟卖给我。”余龙飞笑吟吟地说,“家里不让养鸟,我现在搬出去住,谁都管不了我。”

  贺屿薇很有点不情愿。

  余龙飞拉长脸:“不卖?我现在就把这只鹦鹉捏死。”

  他手里握着鹦鹉,玄凤在他手里发出唧唧的惨叫。

  除了余温钧,家里就没人能管住这个魔王。李诀和余哲宁同时皱眉,他们刚要发言,就听到贺屿薇急着说:“别弄疼它。好吧,你要是出十万块,我就把鹦鹉卖给你。”

  ……十万块。墨姨心想,看来贺屿薇也不是傻子。

  余龙飞也冷笑:“十万块?你家祖上三代缺钱缺得冒青烟儿了?你也和你小姨一样得了什么癌,需要钱治病?”

  贺屿薇早已不会被他激怒,她平静地说:“我担心你买鹦鹉回去是一时高兴,会折磨它。所以,我收你十万块是希望你对它好点。到下个月,如果鹦鹉在你手里还活着,我就退你一万块。下下个月,它还活着,再退你一万块。如果你能好好地把小鹦鹉养半年,我绝对会把十万块都退你。而这十万块,就是小鹦鹉的生命安全保证金。”

  余龙飞的脸色变幻莫测。这小姑娘还挺懂得风险控制啊。

  这时,李诀冷说:“哟,区区十万人民币,不会拿不出来吧?”

  余哲宁适时补充:“龙飞搬出去的时候,拿了我哥十箱龙舌兰,卖几瓶酒就能十万。”

  墨姨说:“除了龙舌兰,还搬了10箱勃艮第红酒和3箱日本清酒。不仅仅是酒,还拉走一卡车的——”

  余龙飞被众人说得恼羞成怒。

  这段时间不见面,余龙飞也是明显觉得贺屿薇越发漂亮了,不光是脸,而是她说话的神态都变得更自信。但他也越发看她不顺眼。什么时候,自己随意打骂的小保姆居然也能和他讨价还价。

  哼,早知道,当初在草原就弄死她。

  余龙飞抱着胳膊:“我给你十万,你跑了怎么办?你现在只不过借住我家,我哥明天就能把你赶走。”

  这担忧也不无道理。贺屿薇沉思片刻:“那,你把钱给李诀吧——到时候让他退你钱!前提是,鹦鹉没死才能退钱。口说无凭,你要录个视频,保证你回家要对这只小鹦鹉很好。不能折磨它!”

  其他三个人齐齐地掏出手机,对准余龙

  飞,他勃然大怒:“他妈在搞笑吗!她说什么你们都听啊?”

  半哄半架,余龙飞也确实喜欢这只鸟,最终,他憋屈地花十万块从贺屿薇手里买下小鹦鹉。

  他内心刚觉得恼怒,玄凤却乖巧地又开始唱起歌。余龙飞双手托着小鹦鹉,宝贝似的走了。

  李诀从来不爱掺合余家兄弟这些破事的,但刚刚,他被迫承担起每个月给余龙飞转钱的重任。

  “薇总,你要是想搞死我也不需要做得这么迂回吧?我和余龙飞不对付,你知道的吧?”

  贺屿薇忙道谢。

  “你自己不想养鹦鹉?”李诀问。

  贺屿薇苦笑两声。墨姨说得对,等她拥有自己的家再考虑养宠物吧。龙飞少爷的心肠狠辣无情,但是,他对动物的态度却比对人友善。余龙飞每次回来肯定都会带这只鹦鹉回来炫耀。这样的话,自己也能见到它。

  “还记得咱俩在农家乐见面,你把鹌鹑认成鸭子的事吗?”李诀说,“你当时还在钧哥面前和我犟嘴。”

  贺屿薇也想起这一桩旧事:“……那可能是鸭子。”

  “你不要怀疑,那是鸳鸯!”

  他俩边走了,墨姨也跟上,一转头看到余哲宁,她不由哆嗦了下。

  余哲宁面无表情的时候和哥哥很像,带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

  真有趣,余哲宁冷冷想,贺屿薇居然还和李诀有这么一段过去。

  明明在家里,他才是和贺屿薇渊源最深的那个人。她最初进入他们的生活,他才是对她最友善的那一个。其他人,都是用怀疑、居高临下地目光打量她。大部分时候,贺屿薇也只是佝偻着身体憋屈地活着。

  但这样的贺屿薇在他家待了快一年,能和余龙飞平起平坐,有理力争很多东西。除了,她再也不会害羞地对上他的视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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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平安夜前,家里每个佣人都忙着布置宴会和装潢,四周有一种微妙但是确切的喜庆氛围。

  余哲宁却发现,他最近思考贺屿薇的频率太高了。

  他想到余龙飞说的,自己不能找个“素人”当女朋友,而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白富美”。圈子里,同等财力待嫁的年轻女孩子比单身男人更多,就算不是企业家的女儿,还有艺术收藏家、学者和官员的女孩也可供挑选。余哲宁在大学里也不是没有女孩子追他。

  贺屿薇……没有学历,没有工作能力,没有家世。生她的人抛弃了她,养她的人已经离世,余家是她的暂时容身之地。

  可是,他希望贺屿薇在自己的身边。

  余哲宁不相信墨姨的话,他想,哥哥肯定是在替她和李诀打掩护。

  一想到贺屿薇和李诀在一起相视而笑的景色,余哲宁的内心像是被条腹部黢黑的毒蛇一圈一圈缠绕在心头。他不喜欢贺屿薇对其他男人这么笑,也不想让她成为别的男人的东西。

  他干脆想,先交往吧。

  自己会是她人生中第一个说“我喜欢你”的男生吧。

  贺屿薇曾经说过,让她亲口说喜欢谁,就不如让她直接去死。那么,有人主动对她表白会作出什么反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