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你小时候有只博美。”
“后来呢?”
“后来?博美跟你一起丢了。”
啊,那显然小博美是被打死了,好可怜啊。
“那我现在还想要只博美。”
“好,我叫人去找,到时候你挑一只,或者几只。”
“上次我看到有人遛狗,那只狗很大只,”她用手比划,“这么大!毛很长,蓬蓬松松的,看着就很娇贵。”
亚历山大想了想,“大概是阿拉斯加,你想要阿拉斯加吗?”
“想要!”
“好吧,那就一起挑。挑一只幼崽好了,可以多陪你几年。猫和狗的生命都不太长,我养过两条狗,一条黑背,一条边牧,都已经去世了。”
“哥,你不再养条狗吗?”
他耸肩,“我无所谓。行吧,我们一起养。”
*
上楼睡了一觉,软软的贝壳床睡着可舒坦了。大概睡了快1个小时,被楼下嬉笑声吵醒。
开了窗户往下看,泳池旁边有一些人,男男女女,笑着叫着,有人跳进泳池,几个男仆端着托盘走来走去。这就是夏天吗?美国人的夏天有点无聊呢。
她喊来女佣,“丽塔,是谁来了?”
“艾瑞克少爷带了一些朋友来,亚历克斯少爷也有几位朋友来了。”
“哥哥在哪里?”
“网球场。”
“把我的网球服找出来。”
少时,换了网球衫和运动短裙下楼,丽塔为她拎了运动包和网球拍。
球可以不会打,但装备一定要齐全。
到了网球场,亚历山大正在跟阿德里安打球,两个人都一头一脸的汗,见她过来,亚历山大便停下来。
“娜塔莎。”
“哥,擦汗,喝水。”娜塔莎是个好妹妹,马上指挥丽塔递上干毛巾。摸了摸一旁桌上放着的水,冰冰凉。
第29章 第29章富家女孩的精致生活……
“刚运动过不好喝冰水,丽塔,去烧热水。”
亚历山大不以为然,“一直都是喝冰水。”
“你的健身教练没告诉你不能冷热刺激吗?”真不养生!
他摇头。
嗐,老外真是不讲究!
“现在听我的,喝温水,水温最好在55摄氏度左右。冰水和太热的水都会刺激咽喉,你是个演员,要会保养自己的咽喉。”
阿德里安走过来,“娜塔莎说的很对。”
亚历山大暼他一眼:你的原则呢?!
“阿德里安,你好,你工作做完了吗?”
“你好,娜塔莎。你是说电影吗?已经拍完了,我自由啦!”他笑吟吟的说:“你呢?你学会打网球了吗?”
“没有,只学会发球。”
“来吧,”他胡乱擦了擦脸上的汗,“我们玩一局。”
*
她真的只会发球,还一发球就过界。发了几球,阿德里安喊了“停”。
“天哪!你没有教练吗?你连最基本的挥拍姿势都不会。来,我教你。”
他走到球网前面,握住球拍,放慢动作,“你的脚和手臂要顺着球走,不然你打不了几下就会手腕疼,会扭伤手腕和上臂。”
娜塔莎虚心点头,她确实还没有时间找网球教练来上课,她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她挥动球拍,可怎么就是找不到那个感觉。
过了一会儿,阿德里安着急了,掀起球网过来,站在她身后,左手扶着她肩膀,右手握住她右手腕,“要这样。”
“嗨嗨嗨!”亚历山大不满的喊起来,“离她远一点!”
妹妹可是我的!
“我来教你。”
阿德里安挑眉,退后几步。
“你刚才发球用力太大,这是因为你掌握不好发力的技巧。你要先学会正确的挥拍姿势,不然会伤到自己。”
娜塔莎点头。
丽塔端来一壶温水,里面放了几片柠檬片,两朵玫瑰花。阿德里安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
*
琳达和达伦姐弟是下午4点过来的,琳达带来了按摩师,达伦送了一辆自行车给娜塔莎,于是,奇奇怪怪的开启了娜塔莎收礼的日常。
第二天,艾瑞克奈特送了她一匹矫健又温顺的小母马;接着,是另一个人送的一件红色的晚礼服;
一打JimmyChoo的鞋子;
10打白玫瑰,和几篮蓝色绣球花,堆满她的阁楼;
珠宝,有好几件,从耳环到项链,如果忽略宝石的颜色的话,那么可以凑成一整套;
一对毫无杂色的白色猫咪,奶萌奶萌的,可爱极了。
……
……
很多很多的礼物,五花八门。
收礼物是很快乐的,但送礼物的人她甚至都不记得长什么样。
参加过奈特家的宴会之后,送礼的人更多了。
*
“为什么他们会送礼物?”娜塔莎不解的问。
亚历山大和阿德里安都抬头看她。
“怎么了?我问错了吗?”
“哦不,没错,你确实要问问。”亚历山大穿着晨褛,光着脚,正在吃早餐。
阿德里安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打扮,他这几天住在家里。“男人送你礼物,总是有目的的。”
“什么目的?跟我约会吗?”
阿德里安笑了笑,“对。”
她耸肩,“一大半人我都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
“那是好事。”
“别答应,一个都别答应。”亚历山大说。
“天哪,亚历克斯!”娜塔莎还没说话,阿德里安便惊呼,“你像个法西斯!”
亚历山大有点局促的看着娜塔莎,“抱歉,我的错,我不该、也不能限制你。”
“我原谅你啦,哥哥。”她笑眯眯,“哥,别担心,你不说了吗,约会不算什么,我应该多认识几个男孩,或者男人,这样我才能——体验生活。”
亚历山大忍不住微笑,“我是这么说的。”好吧,这么一想,也确实不应该拦阻她“增加阅历”。
*
约会嘛,没什么,很普通才是。而且约会也可以是很多人在一起的,南汉普顿其实很小,你就算出去逛街,见到的也大多都是熟面孔。
娜塔莎每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满满的:上午和哥哥、阿德里安一起吃早餐,然后去逛街;中午在奈特家或是布鲁斯家或是随便哪家吃午餐;下午通常是女孩时间,游泳、美发、按摩、美甲,精致女孩从头到脚都要是精致的;
晚餐有一半时间在自家吃,也举办了几次派对。
当然也去别人家参加派对或是宴会,完全可以称得上“夜夜笙歌”了。
哦,至于亲戚劳伦斯,他的firstname是本杰明,平平无奇的名字,中间名很多个,可以忽略不计。本杰明很喜欢美国,每年都要在美国逗留至少3个月,夏季喜欢来美国玩,他说英国太冷,就是8月,英国的最高气温也只有20多摄氏度,一点都没有夏天的感觉。
本杰明家的宴会客人就不都是年轻人了,有不少4、50岁的中年人,男男女女,穿着精致。管家也教过她,老钱家族不论年龄穿着都很低调,你从衣服的外观上压根看不出来今年的流行,放在衣柜里20年仍然随时可以拿出来穿,反正不会追逐时尚,所以穿什么都是那样;新贵特别是年轻人的穿着紧追时尚,尤其是年轻女孩,从不穿过季的衣服和鞋子。
娜塔莎没有过季衣服,她所有的衣帽鞋靴都是最新的。
宴会上,她是最受欢迎的女孩,人人都想跟她说话、人人都想认识她。年轻客人恭维她的美貌、衣着和珠宝,年长的客人笑容可掬的向她的父母问好,问她喜欢纽约的“新生活”吗。
噢,当然是喜欢的,纽约很大很美,她很喜欢。
回答的非常套路。
阿德里安在一旁暗笑:“瞧,她已经适应的很好了。”
“她可是我妹妹,她很聪明。”
“这么说,她的养父母把她养育的很好。”
“没错。可惜他们都已经故去了,这让我没法对他们有所表示。”
“有所表示?”阿德里安挑眉。
“我可以以格林伍德家的名义邀请他们来纽约,或者给他们一笔钱,他们值得任何报酬。”
……也不能说不对。
客人们因为她是个“名人”的原因对她很感兴趣,还因为她是个格林伍德,还因为她……很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