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怎么缠上我了 第13章

作者:三薪二亿 标签: 欢喜冤家 甜文 校园 轻松 现代言情

  ……

  第十四个节目结束,孟初欢稍稍挺直了脊背,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

  突然之间,舞台上所有灯光消失,紧接着一束细细的光照亮了坐在钢琴凳上的人,那人侧对着观众席,穿着一套白色燕尾晚礼服,脸上一只银白半脸面具平添了几分神秘和优雅。

  孟初欢离舞台很近,加上高等级Alpha优越的视力,她看见银白半脸面具的一端有一只渐变蓝的麋鹿。

  从尾部到头部颜色越来越深,到了丛生的鹿角,就变成了蓝宝石色,鹿角刚好点缀在那人眼尾,有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唯一的缺点是,面具有点旧了,不过这也在所难免,什么东西放个七年八年的都会变旧,更何况一个面具。

  要当一个人的粉丝,就不能不去了解她的生平,孟初欢属于粉丝中的佼佼者,她把偶像的生平了解地透透的。

  很早之前,弥森不仅仅是弥森,也是组合“弥鹿”的成员之一,组合的另一个成员叫鹿夏。“弥鹿”虽然一直不温不火,但也有自己的粉丝,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鹿夏退出组合,“弥鹿”解散,弥森才终于只是弥森。

  “弥鹿”解散的两年后,弥森凭借着一首独创小提琴曲俘获了大量音乐迷的芳心,在圈子里小火了一把,加上留守的那点“弥鹿”组合粉,她也有了不小的粉丝基数。

  弥森后来的火爆在这个时候其实就已经有迹可循,一个有天赋又肯努力还愿意和粉丝真心换真心的偶像,就问谁能不粉!

  那只银白面具——孟初欢敢担保她的记忆没有出错——绝对是“弥鹿”解散之前某次公开演出时,鹿夏所戴的面具。

  琴声悠然响起,抚平孟初欢起伏的思绪,她把注意力从面具上移开,全副身心享受这场音乐盛宴。

  音符从琴键上流下,跳跃在空气里、台阶上、观众的耳朵乃至心尖上,宁静而又通透。

  小提琴的声音由远及近、由轻到重,弥森出现在了舞台上,脸上同样戴着一只半脸面具,只不过她这只是蓝宝石色的,一只雪白的麋鹿点缀在面具的一端。

  同样的陈旧,孟初欢一眼就看出来这和鹿夏那只是一对,她隐隐猜到了弥森这首新曲子想要表达什么。

  仿佛为了印证她心中所想,舞台后面的大荧幕上缓缓浮出几个字眼——曲目:《弥鹿:缅怀与告别》

  钢琴与小提琴的音符交织成一张绵密的网,笼罩住所有人的心神。

  音乐厅好似变成了一处河畔,虫鸣鸟语,水声潺潺,晚风偶尔拂过面庞带来一阵阵花香,心灵乃至灵魂都得到了洗涤。

  没有喝彩没有鼓掌,音乐厅安静得只剩下琴声流淌。

  等大荧幕上出现下一首曲目时,众人才从状态中脱离,余音绕梁大约如此。后面的节目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仅这一曲《弥鹿》,观众就没白来。

  弥森和钢琴伴奏谢幕的时候,孟初欢就已经从琴声中抽离出来,坐在钢琴凳上的时候不觉得,等钢琴伴奏站起来,孟初欢才发现这人的身形有些熟悉,不过谢幕时间也就几秒钟,她只能把疑窦压在心底。

  而此刻的后台,弥森把外甥拉进了她的专用休息室,抽了两张纸在路亦然眼睛边上轻柔地擦,“哎呦,小然不哭啊,小姨待会儿就去给你买糖吃。”

  即将涌出的泪意在一瞬间被打了回去,路亦然拿过纸巾自己擦干泪痕,“小姨,我只流了一点点眼泪,你抽两张纸是不是有点浪费?”

  “而且我不喜欢吃糖,你那都是哄小孩儿的。”

  “怎么会,你小时候不是挺爱吃糖的吗?”想到什么,弥森又露出了然的神色,“只不过后来蛀牙了。”

  “所以你是因为害怕蛀牙才不敢吃糖,其实还是想吃的,是吧?”弥森朝外甥挤挤眼睛。

  “不,一点都不想。”路亦然果断拒绝诱惑,拔牙的疼他不想再受一次了。

  弥森拿起桌上的银白半脸面具,交到路亦然手里,她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刚才想妈妈了,其实我也想,这只面具是她以前戴的,送你了。”

  手里的面具明明没有温度,却莫名烫手,一路烫到了心里,路亦然又有点想哭,但一想到他哭了小姨可能会给他买糖吃,立马就又憋住了。

  如果说上台前是胆怯与畏惧,那他现在只觉得庆幸与感激。

  粉丝只知道弥森这是在缅怀组合、告别过去,但他却知道小姨缅怀的不只有组合,还有他的妈妈、她的姐姐——鹿夏。

  能够用妈妈教给他的钢琴知识,亲手为这样一首曲子伴奏,路亦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上帝的宠儿,以至于曲子临到尾声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流眼泪了。

  情到深处,姨甥俩浅浅拥抱了一下,松开对方后,弥森朝着外甥挤眉弄眼:“小然啊,谈恋爱没啊?你该不会还想着陈家那小子吧?”

  路亦然眨眼:“不可以吗?”

  弥森一捂额头:“我的天啊,那小子心里根本存不下半点情情爱爱。真的,你听姨的,也该告别过去换个人喜欢了!”

  路亦然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最后只能狠下心超小声地在弥森耳边说了一句话:

  “小姨,其实我瞒了你一件事,我和妈妈一样……”

  弥森猛得睁大了眼。

  “——也有信息素依赖症。”

第12章 意外堵车

  信息素依赖症,一款专为Alpha和omega量身定制的病症,有一定几率遗传给下一代。

  对于那些钟情强制爱的病娇疯批类角色,他们想要强制爱的对象患上信息素依赖症简直就是上帝对他们最好的馈赠,只需要一个标记……

  哪怕是临时标记,对方就会一辈子和自己捆绑在一起,永远都赖不掉,除非死亡。

  信息素依赖症简而言之就是omega(Alpha)对初次标记的Alpha(omega)的信息素产生依赖性的症状,患者需要同对方进行定期标记,并且吸收足量的信息素,否则就会导致身体免疫功能紊乱,进而引发一系列疾病,身体迅速衰弱直至死亡。

  更要命的是,对于患病的omega来说,就算清洗标记也没办法祛除这种影响,他们依然会一步步走向死亡。

  弥森从外甥患有信息素依赖症的震惊中缓过来,突然说:“所以你才会这么执着于陈家那小子?也对,他是beta没办法标记你。”

  路亦然沉默了很久才慢慢开口:“也不完全是这样,刚检查出来患病的时候我确实这样想过,但现在……”

  他叹了口气:“我不确定了,我感觉我应该是喜欢百川哥的吧。”

  除了和陈百川在一起,他当然也可以选择独身一人,但他是个omega。一个未婚omega行走在社会上,危险系数是已婚omega的五倍还要多。

  路亦然不敢赌他是幸运的那一个,哪怕如今的政府出台了omega保护政策。

  因为信息素依赖症而选择一个人来喜欢,这对陈百川实在太不公平,正因如此,路亦然才一直没有告诉陈百川自己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

  “小然。”弥森抬手摸了摸外甥的脑袋,“你有没有想过……和Alpha谈恋爱。”

  话音刚落,路亦然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想。”

  他不想步妈妈的后尘,一点都不想。

  “行,不想就不想。”弥森继续rua外甥软乎乎的头发,“喜欢上那么个绝了情根的小子,你可有的苦头吃了。”

  ——

  九点十分,路亦然从音乐厅出来就近拦了辆出租车,“去B大。”

  “又见面了,好巧。”

  !!!

  路亦然迅速转头:“又是你?!”

  孟初欢拆了根棒棒糖衔在嘴里:“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么?”

  路亦然哼了声:“有没有必要,你自己心里清楚。”

  “哦。”孟初欢懂装不懂,“不清楚。”

  路亦然:“……”

  他就说这个人又装又贱嗖嗖的吧!

  车子开了没几分钟就停了下来,前面也没有红绿灯,后排的两个人同时支起上半身透过前挡风玻璃往外看——前面亮了一长串红色的汽车尾灯,根本望不到头。

  哦豁,堵车了。

  这一堵就堵到了十一点,司机也急着回家,他回头冲两人说:“我估摸着还得堵好一会儿,这趟不收你俩钱,你俩就在这儿下行不?”

  B大工作日的门禁是十一点,已经过了,就算待会儿路通了两人也回不了学校,干脆应了司机的话双双下车。

  路灯下是一前一后的两个影子,孟初欢在前面走,路亦然在后面跟,他本来不想跟的,但下车之后他摸了摸衣兜——没带身份证。

  不能回学校,也没法住酒店。

  加上这附近路灯少,建筑也大都是废旧的居民区,怎么看怎么像案发现场。

  路亦然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小说剧情里被拖进黑暗小巷噶了腰子的凄惨NPC,他打了个哆嗦,只能亦步亦趋跟在带了身份证的情敌身后。

  孟初欢对于身后多了个小尾巴这件事心知肚明,却也没说什么,任由小尾巴一路跟到了附近唯一的一家酒店。

  “我要一间房。”孟初欢拿出身份证。

  “好的,这是房卡,您拿好。”

  差一脚踏进电梯,身后的小尾巴终于不再保持沉默,“那个……我没带身份证,能不能借你身份证开一间房?”

  孟初欢没说话。

  路亦然转了转眼睛,灵机一动抓住了情敌的袖子,“你喜欢弥森是不是?我听你拉过她的曲子,如果你借我身份证的话,我就……就送你一张弥森的TO签!”

  过了两秒,孟初欢勾起唇角:“成交。”

  没人能在偶像的TO签面前保持冷漠。

  两人再次回到前台,却惊闻一个噩耗——酒店没房了。

  惊的主要是路亦然,孟初欢已经有房间住了。

  没办法了,孟初欢朝路亦然一摊手,走进电梯,小尾巴干回老本行又跟了进来。

  “我要跟你住,送一张弥森的TO签!”

  孟初欢充耳不闻,借身份证和借房间的区别她还是很分得清的,后者是另外的价钱。

  “两张!!!”

  电梯门开了,孟初欢率先走出去,用房卡打开门,然后回头微抬下巴:“你腿短,睡沙发。”

  还是那句话,没人能在偶像的TO签面前保持冷漠,一张不行那就两张。

  路亦然忍气吞声走进房间,嘴里嘟囔着:“只是没你长而已,但也不算短吧!”

  酒店位置偏是偏了点,但设施都是齐全的,路亦然洗漱完就把自己裹进了被子,没一会儿就在沙发上睡熟了。

  孟初欢从浴室出来一眼就看到拖了一半在地上的被子,沙发上的人半边身体都露了出来,偏偏这人也是笨得可以,只知道追着被子跑,不知道把被子往上拉拉。

  整个人都贴在沙发边缘上,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和地面来个亲密接触。

  孟初欢被这种人追着被子跑的奇葩行径硬控了几秒,随后才叹了口气默默靠近沙发,把睡得跟死猪似的人往里面推了推,拉起被子给人裹严实了。

  俗话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同理:人追着被子跑总会摔地上。

  孟初欢早上起来路过沙发,随便一瞟,就看到一条人躺在被子上,而被子铺在地板上。

  还好沙发不算高,要不然她都担心把人摔出个好歹来,比如说本来就不怎么聪明的小脑瓜变得更不聪明。

  等孟初欢洗漱完从浴室出来,某个追着被子跑的人终于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