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夜之昴 第16章

作者:尼罗 标签: 现代情感

她听到这话,倒是认真起来:“要说难,现在倒也不能说难,毕竟生计总还是不成问题的,不愁吃穿还要说难,我未免就太不知足了。只是我和思成都还年轻着,总不能就这么待在家里坐吃山空呀,全吃光了怎么办呢?我又不懂什么经济,人家买买股票啊债券啊,都能赚钱,我就不成。”

她对着程英德无可奈何的笑:“我啊,是一点眼光都没有,买的几只股票全都只跌不涨。”

程英德心想你岂止是买股票的眼光不好。

没有只让她一个人自言自语的道理,他趁机接了话,对她讲了讲有关股票的学问。她向前探身,凝神听着,不时的点头。而他看她这样努力的听着、学着、活着,不由得对她有点同情,感觉她努力得简直有些笨,笨得又有些可怜。

他唯一的妹妹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精,他前头的太太是个清冷孤傲的小姐,他身边的女伴也全是活泼潇洒的花蝴蝶。他好像有很多年没有和林笙这一类凡人相处过了。

不知不觉间,音乐声又停了。林笙坐回原位,顺着他的话往下聊,忽然问道:“现在一英镑能换多少法币?”

他想了想,也不确定:“十七?应该不到十八。”

“年初还不是这个价吧?”

“那时好像是十六。”

“唉,那时有人劝我换些英镑,我没听。”

“这种外汇交易,情形瞬息万变,你不参与也好。”

可能是因为在股票市场已经有了失败的经历,所以她很听劝,立刻显出深以为然的样子。

新的乐曲又响起来了,这回是温柔轻松的调子。程英德忽然来了兴致,问她道:“我们也去跳支舞,好不好?”

她指了指自己,小声道:“可我没穿跳舞的裙子呀!鞋也不对。”

她穿的是一件九成新的旗袍,他低头再看桌下,见她足蹬一双普通的中跟皮鞋。放在舞场中,这一身装束是太朴素保守了些,但也不至于见不得人。

他对她审视完毕,然后单方面的替她做了决定。起身向她伸出一只手,他说:“我们自己跳着玩,穿什么没关系。”

她犹豫一下,站了起来,小声问他:“真的行呀?”

他听了这句问话,忽有梦回旧日之感——两个小孩子嘁嘁喳喳的商量着要一起去干点淘气冒险的事,胆小的问胆大的:真的行呀?

他抄起了她的手,这一刻旧日的气息太浓厚了,让他甚至不觉得他们之间有男女之别,单只是胆大的替胆小的做了主:“行。”

*

*

严轻难得有这样坐下来专心听音乐的机会,况且奏乐的还是上海滩顶级的乐队。

他听哪支曲子都挺悦耳,甚至想效仿舞池中的一对对伴侣、也和林笙跳一支舞,不过林笙说过她是来“看”跳舞的,所以他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自己都没当真。

结果念头刚刚闪过,他就见程英德拉着林笙的手,在舞池边翩然一转,转入那成双成对的人群里去了。

目光追逐了那两个人,他心想难道她的目标不是程静农、而是程静农的儿子?

*

*

乐曲声中,程英德发现林笙和自己配合得不错,双方都将节拍踏得很准。林笙看着不是那种十分开放的摩登女士,但跳起舞来也是落落大方,没有那种躲躲闪闪的小家子气——如果她表现得太害羞,那这舞他也不会再跳下去。

他向来不缺舞伴,如果这一个扭扭捏捏不愿配合,那他立刻换下一个就是。她还没有被他纠缠的资格。

利落的转了个大圈子之后,他对她说:“跳得不错。”

她略微有点喘:“还好?一年没跳过了,我还怕我会生疏。”

他这才记起她当年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敢一个人从日本跑到北平,野马也不过如此了。亏她一到北平就和个小拆白党一见钟情,很快就攫着那小子回了日本,否则凭她当初那股子疯劲儿,孤身在外多混些天,非失足堕落了不可。低头看着她,他正想再点评她一句,可是忽有一道明黄光束从她脸上闪过,透过她汗湿了的一缕刘海,他感觉自己好像看见了一块瘀伤。

黄光转瞬而逝,紧接着扫过来的是绿光紫光红光,一束束彩光要么轮番上阵、要么迷离旋转,让他始终无法看清她那额角到底是个什么颜色。揽着她腰的那只手微微抬了一下,他很好奇,可是直接撩了她的头发细看也不好。

况且在这样的灯光下,细看也还是看不清楚。

一曲终了,林笙随他走出舞池。马黛琳饭店的大跳舞厅什么都好,就是这乐曲的声量超出了她的想象。她心中存着一整篇的讲稿,这稿子一句接一句、一环扣一环,逻辑严密、首尾呼应,必能将程英德引入阵中,可问题是她委实有点吵不过俄国乐师们的西洋乐器,纵是胸有滔滔千言,也抵不过俄国人的一声圆号。

所以她得重返那一处较为僻静的卡座,尽管将谈话引上她的正题。

她是这么盘算的,孰料走到半路,程英德忽然说道:“这里太吵了。”

她看着他,心中叫道:“谁说不是呢!”

程英德继续说道:“这里二楼有一间咖啡馆,我们上去歇一歇。那里还安静些,这里简直让人坐不住。”

此言一出,正合林笙心意。时光易逝,她得抓住今晚的时间,把她的正题推给程英德。

她欣然应允,差一点就要跟着程英德直奔门口。可在她那步伐要迈未迈之际,她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已婚身份。

她庆幸自己想起得够及时——做太太的就算是有健忘症,也不至于在和别的男子跳了一支舞后,就将和自己同来的丈夫忘到了一旁。连忙朝着严轻那边招了招手,她对程英德笑道:“我叫上思成一起。”

程英德虽然认为思成几乎可以不算人,但林笙这行为是无可指摘的。正经女人应该像她这么办。

严轻走了过来,看看林笙,再看看程英德,还是一言不发。林笙轻轻拽了他的衣袖一下:“怎么啦?这是程家的大哥呀,不认得了?”

严轻这才对着程英德一点头。

程英德看了他这副死样子,索性不屑于计较他的无礼,也潦草的回了他一点头,同时听她还在垂死挣扎似的为那丈夫解释:“大哥别见怪,他是——他是有点孩子脾气,临出门时和我怄了点气,现在就到处甩脸子,你别理他就是了。”

程英德连这句话都不屑于接,径直向外走去。而他刚走出跳舞厅的大门,门外便有一名保镖跟了上来。他对那保镖也不理,直接走最近的楼梯上了二楼。

有楼下那大跳舞厅对比着,二楼的咖啡馆简直清静得好似另一个世界,没有衣香鬓影,更没有滔天声浪。枝型吊灯向下洒出稳而匀的明亮灯光,程英德找地方坐下来,这回终于是把林笙的面孔看清楚了。

他先不急于问,等侍者将三人的咖啡送上来了,他才抬手指了指林笙的额角:“受伤了?”

林笙愣了愣,随即抬手去摸,本意是要将刘海拂得松散一些,然而刘海全被汗水打湿、和着粉膏一起紧贴了额角皮肤,她一拂之下碰了伤处,疼得“嘶”了一声。

这下可好,无需开口,她直接用行动给了他答案。严轻扭头看她,心想自己原本将她那伤遮掩得很好,她若不是跑到舞池里大跳特跳,也不至于大汗淋漓的露馅。而她也下意识的看了严轻一眼,心想自己可没有为这处伤安排戏份,还是得先尽着正题来说。

“不要紧。”她忍痛拂了拂刘海:“在家不小心撞了一下,早没事了。”

然而程英德仔细端详着她,忽然又问:“你那边脸,是不是也肿了?”

她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没有吧?”

紧接着她问严轻:“你看我的脸肿了吗?”

严轻不清楚她的真实用意,于是回答:“我不知道。”

林笙出门时照过镜子,自我感觉还不错,可程英德如今明确指出她肿了半边脸,这让她又疑惑含糊起来,生怕是自己在家看得疏忽,自己当真已是半脸大半脸小。

程英德见她被自己问了个六神无主,而她那思成又冷淡得好似她的仇敌,心念一转,他有了猜测:“你们两个打起来了?”

他们两个是小家庭式的生活,家中也无刁恶长辈,那么除了这匹丈夫,还能有谁敢打太太?

程英德并非豪侠之士,但林笙毕竟是他父亲的世侄女,毕竟见了他会叫一声大哥,和他们程家不是全无干系的人。这么个人刚到上海,便被她那匹恶棍丈夫打了个头破脸肿,他能够视而不见、由着她被人打了白打吗?

他心里有气,说出一句:“岂有此理!”

第24章 她的题目

林笙非常的想要把自己的正题捧出来请诸位观瞧,然而天不遂人愿,打岔的事是接二连三。眼看程英德要为自己打抱不平了,她急得在桌子底下直搓手:“大哥,没有——不是——我的意思是我的伤没什么事,一点也不重,而且我和他之间是发生了一些误会,昨晚谈开了,也就互相都谅解了。”

说到这里,她又想程英德毕竟是一副正义心肠,而自己一味的维护丈夫,未免显得不知好歹,辜负了人家的美意,若是因此把他得罪了,那就更糟糕。所以她连忙做了补充:“大哥对我这样关心,真让我又是感激,又是感慨。我是家中的独女,从来不知道有兄弟姐妹作伴是什么滋味。如果我也有个兄长的话,想来他也会像程家大哥这样待我的吧。”

程英德没理她那一套,自顾自的追问:“你们上无老下无小,有什么了不得的矛盾,吵都不够,还要动手?”

林笙垂眼盯着面前的热咖啡,脑子里像藏了条蛟龙似的,翻江倒海的那么一转,把那不住往下沉的“正题”一下子翻了上来。

有灵感了!

垂头喟叹了一声,她放弃了方才慌乱的伪装和争辩,对着程家大哥苦笑了一下:“其实我也不懂他那个小心眼儿是怎么长的,竟然会怀疑我和老张有什么。”

“老张?”

她轻轻一拍自己的头:“抱歉,我说乱了。老张是我在天津认识的一位先生,他的妻弟在日本商社做事,是常在中国日本两头跑的,我也是通过他的妻弟才认识了他。这次回国之后,我是处处用钱,开销极大,几乎支持不住,好在我手里还有我娘留给我的一些首饰,所以就时常托那位张先生替我设法,把那些首饰卖了换钱,贴补家用。凑巧得很,等我来到上海安家时,那位张先生也被天津总公司派来了上海办事处。这对于我实在是一桩好事,这位张先生毕竟是个可靠的熟人,起码有他帮忙的话,我不必亲自抛头露脸的往当铺里跑。”

说到这里,她做了个深呼吸:“张先生都四十多奔五十了,我和他在天津的太太也很熟。就算我和他素日多见了几面,也无非是和他商量着如何赚些小钱罢了,难道还会产生什么桃色关系吗?若是这样想的话,真是把我侮辱了,也把人家张先生侮辱了。”

她停顿了一下:“家里的事总要有人负责,你不负责,那我来负责,可是不应该我负责了你又挑我的理——”

她眨着眼睛看向别处,不说了,好像别处多么好看似的。程英德知道这是一种掩饰眼泪的方法。她一边眨眼睛一边又做了个深呼吸,程英德也知道她是趁机又将一声哽咽强压了下去。

移动目光再看她那个丈夫,程英德发现这小子颇有一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耻气概。他显然无法否认他太太的陈述,飞醋是他吃的,人也是他打的,但是又如何?

他就是吃他太太打他太太了,谁又能把他怎么样?

程英德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用铅笔写生字,写得不好就用橡皮擦去。无论是多么凌乱丑陋的笔画,一擦就不存在了,整张纸就又变得洁白清净了。他现在就颇想用橡皮把面前这个下三滥小子彻彻底底的、从人世间擦除掉。

他不认为这是杀意,因为他想象的画面中只有秩序和整洁,绝对没有任何的暴力和血腥。

与此同时,严轻也直视了他。

和此地相比,严轻更喜欢楼下那间大跳舞厅。那里除了满满的人,还有满满的光影、满满的音乐。乐声震荡他的脑髓,让他感觉自己也将消融为一串旋律或者一抹炫彩,在温暖沉闷的黑暗中自由的游来荡去。

相形之下,这间咖啡馆就太明亮、太安静、太理性了。

他起初有点走神,只知道林笙又在长本大套的演讲,讲的什么却没留意。等他回过神了,旁边的林笙沉默下来,前方则是多了一双程英德的眼睛。

那是一双高高在上、拒他于千里之外的眼睛,同时又是目光如炬,隔着一千里地都看见了他是人渣、败类、垃圾。

厌恶之情无以言表,只能远远的给他一个眼神、请他自己体会。

如他所愿,严轻一时和他心有灵犀,将他的情绪体会了个完全彻底。这点嫌弃他遭得不冤枉,他知道论假身份,自己是个坏丈夫,论真身份,自己更是似人非人。

但这眼神真是令人不高兴,应该杀了他。

这个念头让他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上半身。这样的大个子,活着难处理,死了更难处理,但是处理不了他,可以处理自己,比如说让自己消失,留他在街头曝尸。

这样应当是可以的。

他盘算着面前这具尸首的重量,心中没想后果,也没有畏惧。他进入程公馆刺杀程静农时也曾是同样的麻木,那麻木从他的心脏向外扩散,扩散到骨骼、到肌肉、到面庞、到瞳孔。除了欲望之外,再没有什么能驱使得动这样麻木的一个生命了。

而程英德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这卑劣小子的目光和神情中,倒是没有什么卑劣的成分。

此人的卑劣只存在于他的历史与行为中,而他本人已经无知无耻到了对此浑不在意的地步,仿佛他与他名下的那些恶行无关。

这时,林笙想来是把眼泪和哽咽全憋回去了,为了缓和僵冷的气氛,她不笑强笑,另起题目开了腔:“大哥,你是见多识广的,我有个问题,自己想不清楚,也找不到人可以请教,你来听听好吗?”

程英德答道:“你说。”

“我知道一个人,这人在天津和人合伙开了家药厂,生产的药品质量很好。可后来他和他那个合伙人闹掰了,一家药厂分成了两家,他得了天津那边的工厂,他的合伙人则是在青岛另建了新工厂,还和他打官司,把药品的商标也全赢了去。现在这人在天津打着原先的牌子继续开工生产,请问他制造出来的这些药品,算不算是假药呢?”

程英德想了想:“在法律上,当然是不行的。不过论品质,它又和一般的假药不同。”

“是啊,药是没有变的,只是那个牌子不归他用了。”

“那他换个牌子不就好了?”

“他好不容易把口碑做出来了,换了牌子人家就不认。”

“什么牌子这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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