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卜元
她对着几人后面大叫一声:“公安同志,有人要杀人,救命啊!”
正好后面传来脚步声,叶成志和两个混混吓了一跳,转身看去。
趁着这会儿,常美抓着的苏志谦的手转身就跑。
叶成志和两个混混很快发现被骗了,迅速追了上去。
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常美和苏志谦两人一刻也不敢停。
空气灌进肺部,空中飘着浓郁的血腥味,两人肆意奔跑。
跑到离大院不远的地方两人才停了下来,叶成志和两个混混怕引来保卫,往地上吐了口口水,恨恨转身走了。
两人气喘呼呼靠在围墙上,不敢回家,因为担心苏奶奶看到苏志谦头破血流的样子会难过,也不敢去卫生所,担心叶成志几人还没走远。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
也不知是谁先笑了起来,两人看着对方笑出声来。
耳边有风声拂过。
盛夏的晚风吹来若有似无的花香味,常美额边一缕碎发垂下来,这会儿正好被风吹开,眼下的泪痣若隐若现,逆着光,那颗红痣红得滴血。
苏志谦耳朵一热,移开了视线。
常美看着还在剧烈喘气的苏志谦说:“你的伤口怎样了?”
苏志谦说:“已经不流血了,你呢,你有没有受伤?”
常美摇摇头:“我没事,对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苏志谦黑压压的眼睫颤动了一下,不自在说:“我看到你出门,担心叶成志会对你不利就悄悄跟了上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想跟踪你的。”
常美看着他,浅浅的月光从围墙上方照下来,照得她的皮肤白皙如雪,她轻笑一声说:“真傻。”
明明帮了她,还反过来跟她道歉。
真傻。
苏志谦没听清楚:“什么?”
常美摇头:“没什么,你把头低下来,我看看你的伤口。”
苏志谦说:“不用了,已经不流血了,你不用担心。”
常美说:“让你过来就过来。”
苏志谦只好乖乖朝她走两步。
就在他低头的瞬间,常美抬手勾住他的脖子,红润的嘴唇贴了上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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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橄榄树》:1979年发行,齐豫演唱,三毛作词,1979年,《橄榄树》获得香港第2届十大中文金曲奖。
第42章
苏志谦一点防备都没有,他以为常美是真的要检查他的伤口。
他错愕地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看着放大在眼前的脸,胸腔一阵发紧,感觉有什么在脑海里爆炸开来。
他没有牵过除了奶奶以外任何女性的手,更别说更进一步的亲密行为,他感觉脑袋好像充血一般,整个人飘在空中。
正是晚饭时分,孩子吃完饭在大院嬉闹追逐,再远一些,不知道谁家在用录音机播放《童年》的歌曲——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
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零食
手里的漫画
心里初恋的童年……”
嬉闹声远去,歌声停止,一片喧嚣吵闹中,苏志谦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
心跳快得几乎跳出嗓子眼。
她的唇很暖,很软,尝起来就好像带着奶香味的大白兔奶糖,像童年时吃过的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
他清楚得记得他妈反对他和常美谈恋爱,他也清楚地知道,如果他们在一起肯定要面对很多的困难,常家最近出了事,他们还是学生,还没有经济独立,现在显然不是产生羁绊的好时机。
但这一切都不能阻止他向她靠近。
他的唇瓣稍稍用力,轻轻拂过她的。
常美却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两人的距离。
常美背靠着墙壁,眼里带着水光,微仰着头看着他:“苏志谦,你是不是喜欢我很久了?”
苏志谦垂眼看着她,气息尤带着剧烈奔跑后的喘息:“是。”
常美问他:“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刚才那样做意味着什么?”
苏志谦深深看着她,声音有些沉有些哑:“我知道,常美,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在一起,可以吗?”
耳边有风吹过,吹来若有若无的肥皂香味,以及浓郁的血腥味。
常美看着他,突然笑了:“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在黑暗的巷子里主动亲吻一个男生,不过,这种感觉还不赖。”
说完,她一拉他的手臂,踮起脚尖,再次吻了过去。
这一次跟之前贴着不动不一样,确认了彼此的心意后,仿佛拿到了通行证,允许彼此攻城略地。
苏志谦浑身一颤,无师自通伸手抱住她的腰,将她轻轻扣在自己怀里。
彼此的气息交融在一起。
这个吻缠绵又温柔。
在这个盛夏的夜晚,两个初尝禁果的年轻人彻底结束了他们的童年,为他们跨进成年人的世界画上了一笔浓烈又甜蜜的色彩。
远处的录音机还在欢快地唱着:“水彩蜡笔和万花筒,画不出天边那一条彩虹……哦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长大的童年……”
常美最终两手空空回到家里。
常欢像嗅觉灵敏的猎狗,两只眼睛狐疑地打量着她:“你出去那么久,却两手空手回来,你很不对劲,你给我老实交代,你干什么去了?”
常美淡定道:“杂货店和小卖部都没货,所以我去远一点的地方买,但不巧,都卖光了。”
常欢挑眉:“都卖光了?天底下会有这么巧的事?”
常美耸耸肩:“不信的话,你可以自己下去买啊。”
常欢自然不可能下去买,但她还是觉得常美不对劲:“那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
还有眼睛亮亮的,仿佛含着水光,看上去更好看了,可恶。
常美翻了个白眼说:“天气那么热,你要是像我一样下去走一大圈回来,保准你的脸会比我更红,大侦探,还有什么问题吗?要是没有的话,我要去洗澡了。”
常欢撇了撇嘴说:“那今晚怎么办?客厅的灯忽闪忽闪的,让我还怎么看书?”
常美眼睛瞥向她手里的小说,哼了一声说:“你要是学习有那么认真的话,也不至于只考那么点分数,今晚就将就一下吧,我明天再去买。”
说完她进卧室拿衣服洗澡了。
常欢对着她的背景做了个鬼脸,抱着她的爱情小说,小声嘀咕道:“学习成绩好了不起啊,英雄不问成绩,莫欺少年蠢,终有一天我会嫁个有钱的浪漫的体贴的爱我的天底下最好的男人,让你们所有人都羡慕我!等着瞧吧。”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硕大的蟑螂“啪”的一声飞到她的脸上。
常欢愣了一下,紧接着整个十八栋都响彻着她的尖叫声:“啊啊啊死蟑螂……滚开快滚开……”
蟑螂没滚开,还绕着她飞了起来,而且一点也不怕人,煽动着翅膀,每次都往她脸上飞过来,常欢挥舞着拖鞋,一边尖叫一边跑进卧室:“姐,有蟑螂,你快去把蟑螂给打死!”
广东的蟑螂是天底下最恶心的东西,没有之一,不仅长得恶心,晚上还会爬到床上咬人的耳朵,她小时候就被咬过,更恶心的是有一次蟑螂跑进她的嘴里。
常美脱下拖鞋,犹如战士一般走出去。
过了一会儿,客厅传来“啪”的一声,蟑螂被常美手里的拖鞋拍死在墙壁上。
常美说:“常欢,出来把墙壁擦干净。”说完进厕所去了。
等常美洗完澡从厕所出来,林飞鱼和常静两人正好从楼下朱家回来。
豆丁在楼下草丛玩的时候,不小心被蜈蚣给咬了。
广州的夏天不仅有蟑螂出没,偶尔还有蜈蚣从草丛或者石头缝里爬出来,一不注意就把人给咬了。
朱家把豆丁送去卫生所做了紧急处理,但豆丁的手臂还是起了一条长长的水泡,苏奶奶念叨着要用老母鸡的屁股来敷,这样才不会留下疤痕。
说完豆丁的事,林飞鱼又说:“今晚真是多事之夜,豆丁被蜈蚣咬了,志谦哥的额头被混混给砸破了。”
常美擦头发的动作顿住,嘴巴张了张,最终没开口。
常欢却憋不住问道:“被混混给砸了?怎么回事?”
林飞鱼说:“志谦哥说他刚才想去买个西瓜回来给苏奶奶吃,谁知刚走出大院没多远,就遇到了几个混混,其中一个混混突然拿着石头朝他砸过来,还好伤口不深,应该不会留下伤口,不过也够吓人的了。”
常静点头,小声说:“的确好吓人,我以后晚上再也不出大院了。”
常欢又问道:“志谦哥难道没有看清楚那混混长什么模样?该不会是叶成志吧?那天志谦哥把他揍了一顿,他跑的时候还说不会放过我们。”
常欢学习的时候脑子好像生锈了一般,这会儿却突然灵光了起来。
常美听到这话,眼皮跳了跳。
林飞鱼摇头:“志谦哥说他没看清楚,要不然早去派出所报案了。”
刘秀妍气得在楼下破口大骂,一会儿骂混混天打雷劈,一会儿骂苏志谦太蠢笨,连人都没看清楚。
伴着外头草丛的蟋蟀声,苏志谦第一次觉得,原来骂声也可以这么动听。
***
半夜下了一场大雨,空气潮湿又闷热,让人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