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墨
身为父母,心里到底还是会有些不舒服。既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的牺牲和辛劳。所以在钱上面,他们从来就没短过李必冉。在他上高中前,比起同龄孩子,手头绝对是充裕的。
而李必冉的性格,大概也是在这样的诸多因素中,塑造起来。
与周围的孩子比,他一定是有优越感的。钱多,自由自在,爷爷奶奶又惯,而且越来越管不着他。尽管父母不在身边,有时候让他感觉挺操蛋的,觉得他们根本没为自己付出什么。但他记得,小学的时候,有时候想起来还会哭,会打电话要妈妈。渐渐地,觉得也没什么了。父母嘛,就那么回事。养大他,是他们的义务。反正钱上面别少他就行了。他们一回来就管东管西的,他还不自在呢。
至于谢惠芳,真的就是李必冉最厌恶的人了。一开始刚跟着他们住时,她还客客气气的,虽然也喜欢说教,但到底不敢太过分。可日子长了,这老妖婆就露出真面目。开始什么都管,管他几点上课,几点回来,放学了都去哪儿,和什么朋友玩,有没有泡网吧……
她当自己是谁啊?要不是他妈妈每月给她1000块,她真的会愿意让他住在家里?会在意他?
李必冉最烦的,就是谢惠芳总喜欢拿出来念,说他父母,她的妹妹妹夫,在外面打工多不容易;说自己带两个娃,还要看着他,根本不是为了那1000块,完全是因为亲人;说李必冉学习不努力,自己的女儿儿子多么懂事,让他要有当哥哥的样子……关键这时候,她女儿还在旁边狐假虎威,一旦发现他抽烟,或者去玩游戏,马上报告给谢惠芳。靠。
李必冉越来越烦他们这个家。这根本就不是他的家。可他却跟一头困兽似的,被困在这里。
少年每每想到这一点,都有种历经沧桑的、深深受伤却无人知晓的感觉。
第61章
李必冉其实是聪明的,脑子也灵活,原本在初中也算混得开。初中的学习虽算不上完全尽力,但还是有上心的。结果初中会考时,发挥超常,分数上了这家非常好的私立高中。又被人们称为贵族学校。
学费和生活费也很贵。他爸妈虽然在外地打工,一咬牙:上。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嘛。现在既然孩子争气,考上了这么好的高中,哪怕要拿出一大部分积蓄,也要让他上。
然而直至在新高中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李必冉才知道,什么叫做打肿脸充胖子。
他原来在区里的高中,虽然算不上风云人物,但也是个角色。等到了这儿,还算得上什么呢?
他们大多数人,非富即贵。家里不是官员,就是从商。那些人,他们几千块一双的潮鞋,眼都不眨就买下。苹果出一个新款就换一个。有时候李必冉坐在座位里,听同桌和人聊天:
“IponeXS你买了没有?”
“我买了两台,一台自己用,一台给我妹妹。”
“不过我还想试试华为p20,那个好看。”
“好啊好啊,那我也买一台玩一下。不好用就给我家阿姨。”
……
李必冉忽然觉得,口袋里那台还是八成新的苹果8,有点烫手。
当天回家,他就给父母打电话:“妈,我想换个手机。”
母亲愣了一下,问:“去年不是刚换吗?”
李必冉说:“我们同学都用新的了!苹果XS,每个人都有一部。你怎么就不给我买了?”
母亲小声问:“那要多少钱啊?”
“一万吧。”
“……”
母亲后来当然没有给他买新手机,而且父亲得知后,还在电话里把他痛骂一顿:“为了让你上这个高中,我们几年赚的钱,都丢进去了。你不想着好好读书,又要换手机。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太不懂事了!”
挂了电话,李必冉心里简直堵着一团火,窝囊极了。他觉得很愤怒,这愤怒当然是冲在他看来冷漠的父母,可隐隐的,好像也是冲自己,冲身边的一切。谢惠芳,那个根本不是他的家的家。还有学校,那些陌生的,好像总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的同学们。
更别说入学后第一次摸底考,李必冉考在了全班倒数十名里。他之前还想那些富贵子弟,肯定都是酒囊饭袋,考试前还偷偷复习了一阵,想要一鸣惊人,结果狠狠打了他的脸。连带着,他觉得老师看自己的眼神,都比看那些成绩好家境好的,要冷漠很多……
呵……别他妈瞧不起人。
李必冉越来越不喜欢上学了。他和那些人,完全处不到一起去。高一都快结束了,他和同学们却仿佛越来越陌生。那陌生感,是一种掉进泥潭里,很缓慢的,越陷越深的感觉。你看着它发生,却无能为力,你只能逐渐变得僵硬、麻木。
随着他成绩的下滑,越来越多的旷课违纪,父母的责骂和失望也越来越多。而谢惠芳,李必冉觉得,她越来越喜欢发号施令,越来越不把他当人。管东管西,事事都要盯着,简直就像个兴奋的中年女特务,每天似乎就盼着找到新的“这个孩子果然不听话、无可救药”的证据。
李必冉越来越喜欢泡网吧。无论上学还是回那个所谓的“家”,给他的感觉,都像坐牢一样。
“靠,我弄死你。”
“想死啊。”
“老子好想杀人。”
……
这些话语,网吧那些少年,甚至成年人,常挂在嘴边说。连学校那些权富之子,很随便也能说出口。李必冉有时候在网吧打游戏时,也会说。这样的话语,说出口时,感觉其实很爽。
而很多时候,少年的脑子浑浑噩噩充满戾气的时候,总有很混乱的说不清的冲动,想要干点什么,想要破除这操蛋的少年人生。
——
刘若煜从小就很喜欢看书,连环画、报纸、课本,甚至字典,他捧起来都能安静看一下午。最喜欢看的是侦探小说,里面的主人公聪明、狡猾、有正义感,总是能掌控全局。
那是距离他非常非常遥远的一种生活。
他从小就住在一个伯伯家,没有爸爸妈妈。他们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听说是在外面打工死的。记忆中他和爷爷住过两三年,后来爷爷也死了。就和伯伯住在一起。
伯伯伯母在乡里搞了个小养殖场,但总是没别人家的弄得好,赚得不多,甚至有的年头还赔钱。两口子经常打牌,一赌有时候输几千块,连自己的一对儿女都打。刘若煜这时候总不做声站在角落里,但还是会挨打。
他们的儿女年龄大些,都在县里念高中,寄宿。刘若煜还在镇上读初中,和他们住一块。有时候伯母忙着打牌,没空搭理,就往家里买10包面条。没有肉哨,只有油盐酱醋,有几个月,刘若煜每天放学回家自己下面条吃。
衣服是校服,一年四季穿着。自己洗,倒是干净齐整。没钱买书,只能跟同学借,后来听说可以看电子书。他自己去捡了半年破烂,买了个最便宜的手机。
伯伯看到手机:“哪里来的?”
他答:“卖矿泉水瓶挣的。”
伯伯睁大了眼,把手机拿过去,说:“可以啊,长大了,能挣钱了。”看了一会儿,把手机揣兜里:“好好学习,这个……我先没收啊,小孩子不要玩手机。”
刘若煜原地站了一会儿,走回自己房间。
农村里房子是不缺的,他一个人住一间很狭小还阴暗的房间,没怎么装修过,灰墙、水泥地面。他在床上默坐了一会儿,紧握的拳头,才慢慢松开。
结果过了几个月,等他初中毕业的时候,有一天伯伯伯母做了一桌还算丰盛的菜,伯伯还给他倒了杯米酒。
伯母一如既往假笑着,如同一朵庸俗至极的花,说:“我们家若煜都长这么大了,都能自己挣钱买手机了,真能干。”
伯父和他碰了个杯,显得很豪爽:“干了!”
刘若煜握着小酒杯,一饮而尽。
第62章
伯父说:“若煜,你看你爸妈去世得早,其实当时打工出事故,也没得多少赔偿金,早几年就花完了。那我们这样的家庭,确实没有能力供你再上高中,大学。我们没本事。但是也不能耽误你。其实现在读书也没什么用,大学生赚得还没有工人多呢,好多失业的,找不到工作。还是学一门技术,比较保险。我们肯定都是为你好。镇上有不少人,在湘城的一家工厂打工。听说是我们县的老乡开的。你下一个月就和他们一起去吧。听说一个月有三、四千。到时候挣了钱,记得往家里寄,不要乱用!我们都替你存着。”
刘若煜沉默着。
伯父伯母交换个眼色,伯母说:“你这个孩子,就是一点都不念亲情,平时也不和我们亲热。我不和你妈妈一样吗?你是我们养大的呢!难道还会害你。这个机会错过了,以后可没有了!必须去啊,在那里好好干。挣一份前途出来。”
刘若煜的脸已经红了:“可是我只有十五岁!”
伯父说:“那没关系,原来你是担心这个。到时候年龄说大一点就行了,都是熟人,混得过去。就是钱可能会比别人少几百块。那也不错啦。我们把你养这么大,你也该赚钱报答我们了!人最重要的就是记得感恩,不感恩,他就是财狼虎豹,没良心!”
“去就去!”刘若煜“砰”一声放下杯子,起身走进自己房间,摔上了门。
伯父伯母看着,骂骂咧咧说了几句,也不理了。
几天后,刘若煜带着个背包,跟着镇上的几名青年离开。离开时,伯父不知道去了,伯母在邻居家打牌。刘若煜去和她打了个招呼,她在牌桌上喜笑颜开:“哎呀我们家若煜也要出去挣钱了,一路顺风啊。”人没有起身。
旁边的婆婆妈妈们也都在笑。刘若煜觉得她们看着自己的目光,假笑着,却都透着怜悯和讥讽,仿佛在说:这么大的孩子,也送出去打工。心狠哦,孩子也可怜了。
刘若煜转头离开。
他的初中毕业会考成绩,进了全县前二十名,镇上第一名。
起初,刘若煜对于工厂新生活,是心存憧憬的。无论如何,他离开了那个村镇,离开了冰凉的屋子。而且可以自己挣钱了,看很多书。被困的少年对于长大成人,都有些急切。他也不例外。
但没几天后,占地极广的厂房车间,带给他的新鲜感,就消失殆尽了。他意识到自己生活的环境,和以前其实没什么差别。偏僻的城乡结合部,住在乡镇上。周围除了工人就是村民。他原本向往的是湘城,湖南省会,听说那里有很好的学校,医院,有很多明星,惟楚有才,向往已久。
于是在发第一个月工资后,他先给自己买了个手机,然后就坐公交去了市里,逛了一整天,才回来。即使一个人逛,没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黝黑的乡村少年也很开心。
打给伯父伯母第一个月的钱,就少了这笔手机费用。他们在电话里不太高兴,刘若煜没说几句,就托词要去上班,挂了电话。
下个月他也不打算如他们所愿,把工资全打过去。这钱只会越来越少。他算过自己这些年花掉的他们的生活费。他打算还够了,就再也不给他们打钱了。
他终于自由了。
可少年渐渐才明白,人生啊,就像爬山。你费尽力气爬到了顶峰,扛过了黑暗,也扛过风雨。却看到还有另一个山头,等着你呢。
你永远也到不了平路。
起初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和那些成年工人,有多大差别。工厂里偶尔是会有那么几个工人看着面向很小,大家也都心照不宣,不会管闲事。他走进宿舍的第一天,那三人看到他,都愣了一下。也许不光是年龄吧,还有他身上极不合身的、伯伯穿旧的中年人风格的T恤,以及他手里的编织袋。徐嘉元笑了笑说:“这是哪个山里跑出来的小娃娃,走错了吧?”
旁边两人哈哈大笑,刘若煜从来都不是善辩的、灵活的人,他只是默默将编织袋放到床边,脸色发红。
也许就是这初次交锋,奠定了他和室友之间,尤其是他和徐嘉元之间,不公平的地位。
渐渐的,大家都发现这个少年,话不多,也不晓得申辩争取,只是默默做事:打扫寝室、给大家取快递,让帮忙跑腿也不吭一声就去。这种顺从吧,让徐嘉元得意;可依然有种这小子未必真的驯服的感觉。再说了,刘若煜才多大个人,大人把孩子呼来喝去怎么了?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就跟惯性似的,大家也享受那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对刘若煜的态度也越来越随意恶劣。
“喂,去帮我把衣服洗一下。”
“去给我买包烟。”
“明天我有事,去给我替一下班。”
“卧槽才十点,你拉开窗帘看什么书,老子不要睡觉啊,关了!”
“你怎么十八岁不到,就出来打工了?我看家里人对你也不怎么的,要不就是你小子犯什么事了,不好好读书,被送来打工了?大多数都是这样。就是乡下人能惹什么事?你能惹什么事?嗯?”
……
刘若煜不是没想过拒绝。可有些事一旦开始,人人好像上了瘾,就不准他拒绝了。他们有三个人,都比他人高马大,在厂里资历也深。他们懂得也多,朋友也多。他稍微说出点不愿意的意思,他们就用眼神,用讥笑,甚至用肢体语言,去告诉他,他不配拒绝。
“听话点好吗,反正你也没什么事,为什么不帮忙?”
“乡里来的就是蠢,你都还没成年,除了我们,谁搭理你啊?”
徐嘉元是最冷酷那个,看他一眼,说:“去。真要等老子揭发你是童工,被赶出厂子啊。有点自知之明好不好?”
有时候也会动手。
徐嘉元有时候动手动脚的,拍他的脑袋,推他一下,踢他一脚。
第63章
起初刘若煜还忍着,有时候实在气急了忍不住,也推徐嘉元,两人推攘在一起。刘若煜虽然人小,可力气大,性子虎,徐嘉元居然占不到什么便宜,两人脸上都挂了彩。这下把徐嘉元惹火了。那两人赶紧过来劝架,说是劝架,却是把刘若煜一个人给摁着。徐嘉元照着他的脸,就狠狠给了一巴掌,说:“我看你真是想死,这要不是他们拦着,老子现在就砍死你。行,我现在就去人事部揭发你这个毛都没长全的童工。让你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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