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末世来[50年代] 第103章

作者:喵崽要吃草 标签: 现代言情

第119章 唐稼来求助

  打定主意的青梅开始有意减少上山的次数跟时间,毕竟在山里享受自己“食物后宫”是挺美滋滋的,可要是知道有人,并且可能是很多人要来抢她后宫的“爱妃”们,青梅当然是选择丢下享乐意志坚定地准备抵御外敌。

  对此,江红军也很满意,原本要是青梅不这么做他也是准备要跟青梅就此事商量一番的。

  既然青梅已经主动调整任务重心了,江红军也就不多说什么,心里对青梅的好感跟满意度又嗖嗖上涨了好几十个百分点。

  屯里参加了那次小会议的几个老人们也有同感,觉得青梅当时虽然是在逗他们乐呵,本人却很有责任感,主动把屯子里所有社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到了第一位。

  于是,青梅开始三不五时地收到来自老人们的关爱,今天是三叔公家的叔婆送来她最拿手的火烧肉,明天是彭爷爷家的老伴儿送来两瓶自家炒的蘑菇酱。

  面对这些老太太们研究了一辈子的拿手好吃食,虽然对于送东西来的原因不明所以,却并不妨碍青梅毫不客气地都收下了。

  送火烧的,火烧好吃,让赵三明抽空拎一大块肉去,一半当回礼,一半就算是给赵三明公费学习蜜汁火烧的“经费”。

  蘑菇酱真香!

  让赵三明用蘑菇酱炒成肉酱,回两瓶给彭奶奶。

  就这么有来有往间,青梅成了全屯老人们眼中的“别人家孩子”,而曾经猫嫌狗厌的赵三明,也逐渐得到了老头老太太们的认可甚至喜爱。

  特别是喜欢研究锅里那一手的彭奶奶,吃过赵三明炒的肉酱后,察觉到赵三明出奇优秀的做饭天赋,拉着赵三明很是唠了些嗑,都是交流在做饭时自己的小发现或者小疑惑,没过多久两人就成了拥有共同爱好的忘年交。

  华夏是个将孝顺传承了数千年的国家,家里老人们都对赵三明改变了态度,下面的年轻人自然也跟着变了。

  一开始大概是处于面子,可后面就觉得这人确实改好了,你看,来家里竟然都不占小便宜了!

  不得不说大岗屯整体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赵三明不再偷鸡摸狗占便宜耍混,在社员们看来,就是个好人了。

  江红军还是每隔几天就要上公社一趟,最近全国各地形势普遍严峻,上面的指令跟雪花一样飘下来,有实用的,也有假大空喊口号的。

  公社领导没办法,也只能一层层往下传,也亏得清水镇是个偏远的犄角旮旯,大岗屯更是小到可以忽略不计,那些规定几亩地必须种啥的指令倒没能在他们这边落实,都被公社的领导们给压箱底吃灰去了。

  可江红军得到的关于其他地方的信息,却没那么乐观。

  “有的地不适合种甜菜,结果新来的领导非要说种甜菜是对制糖业的大力支持,必须当成任务来完成……”

  江红军也没把自己知道的全部跟老父亲说,只是偶尔心里憋着的事儿太多了,忍不住顺口就念叨两句。

  就这,也够让种了一辈子地打了一辈子猎的老支书气得够呛。

  从八月到九月,村口的河水量持续下降的情况才有所缓解。

  不过这时候,一天只能吃一顿饭的大岗屯社员们并没有感到庆幸,而是已经接受了今年欠收的事实。

  老天爷不给饭吃,他们能做的也只能忍耐着,再把盼望的目光落在明年。

  好在大岗屯是个靠山的小村子,地里刨不出吃食,还能把目光往山里看。

  因此,今年的秋猎,老支书做主,九月初,秋收都还有个尾巴的时候,屯子里的秋猎队就已经开始进山了。

  不知不觉中,青梅到这个世界后已经是第三次参加秋猎了,需要提前准备些什么,进山后又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安排,都不再需要问老人了。

  宣布了秋猎队明天就开始进山,下半天的工也不用上了,女人们带着孩子去树林里扒肥捡松果栗子,男人们则三三两两碰头,嘀咕些明天就要开始的秋猎。

  青梅在家里给自己的弓做些简单的保养,这张弓在做的时候就费了许多心思,用起来也是越用越趁手。

  哪怕就她的力气而言,张力还是不够,青梅对它却很是爱护。

  不过一年的光景,弓上就已经磨上了一层光泽。

  弓,最需要保养的,除了弦,弓体也是很有必要时不时上个桐油。

  赵三明在旁边打理菜园子。

  因为赵三明照顾得勤快,今年地里的庄稼受了影响,他们家菜园子里,除了受天气影响比较大的其他青菜,土豆跟红薯却丝毫不受影响,涨势很是喜人。

  赵三明刨了一把草,弯腰把脸凑到龟裂的地缝上往里面瞅,发现红薯个头长得不错,心情挺好地直起腰身问青梅:“梅子,你今晚要吃烤红薯不?”

  除了赵三明做的零食红薯片,青梅最爱吃的就是烤红薯。

  用炭火烤出来的红薯,可比几十年后街头叫卖的那种烤红薯好吃多了。

  随便捡一个略长的红薯洗一洗,晾干,在烧火做饭的时候就从灶膛里捅一些还亮着的炭火到灰塘子里。

  红薯扔进去,用烧火棍撬一些炭火在上面,再用没火星的灰烬在上面盖上厚厚一层。

  等到吃过饭再休息一下,就可以去灰塘里翻找红薯了,那时候必定能收获一个烧得表皮略褶皱松散的喷香烤红薯。

  青梅听到赵三明一说烤红薯,脑袋里瞬间就条件反射似的想到红薯的色香味。

  悄摸摸咽了口口水,青梅表面淡定点头,末了还说:“多烤几个吧,你跟狗子也吃。”

  赵三明听了很高兴,也不拒绝,欢欢喜喜地就答应了。

  一起生活了这两年,赵三明也知道食物对于青梅来说有着怎样的意义。

  想想看,这样一个连老虎都能养的女人,就因为担心粮食不够而每天晚上都做噩梦,还连续几日精神不济脸色憔悴。

  就是这样的人,现在都主动要跟他分享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了,可不就说明他在青梅心里越来越重要了么。

  这要都不是知青们嘴里所谓的爱情,赵三明就不相信全天下还有比这更真挚的感情。

  至于被青梅一同提到的狗子,赵三明选择忽略不计。

  赵三明一高兴就忍不住嘴上叨叨,于是一边除草一边说话:“红薯跟土豆可真是好东西,今年开春以后就下了两场泥疙瘩都没打湿的毛毛雨,其他庄稼都不成了,就它们俩长得不显山不露水的。”

  可不是不显山不露水么,看藤蔓长得也是蔫了吧唧,干瘦不说,还泛黄。

  一开始赵三明都对它们没抱多大希望了,没想到地面一开裂,里面露出的却是一个个土豆蛋子红皮地&雷。

  “要是今年屯子里都种了这玩意儿,咋说大食堂也不至于一天就混个水饱啊。”

  大食堂基本上已经是名存实亡了,哪怕是农忙的时候,每天就中午一顿清汤寡水的粤菜稀饭。

  大家偷偷去林子里抓野味儿这事老支书跟江红军都没管,到后来没粮食的时候隔个五六天江红军还会组织民兵队的人去山里打猎。

  打回来的野味儿也不充公,就照人口直接分到各家各户自己手里。

  为啥不就留在大食堂里做大锅饭分着吃?嗨,江红军又不是傻子,当然知道如果在大食堂吃肉,大家伙儿肯定是可劲儿的造,谁还去管现在是啥艰难时刻呢。

  那时候,谁都会抱着“我不造别人也要造个精光”的心理,那再多肉也不够一群上百人敞开肚皮瞎吃的。

  换成分到大家自己手里,这些人也就自然而然知道啥叫勤俭节约了。

  现在大家都是中午按人头打一碗清汤野菜稀饭,回家再就着自己煮的东西吃,大人都始终能混个六分饱。

  比起外面那些,大岗屯的情况可以说是好多了。

  大岗屯也有人走亲戚或者去镇上买东西,对外面的事儿也知道一些。

  别说一直都是穷村子的嘎子村了,就连之前比大岗屯条件好很多的半月屯,都已经全部社员勒紧裤腰带勉强熬着。

  有本身就年老体弱的,已经给饿死好几个了。

  大岗屯就有一户女人是从半月屯嫁过来的,家里一个隔房亲戚家饿死了老太太,她还回去奔了个丧,回来后说起半月屯的情况,社员们都对老支书和江红军感谢得很。

  两人就一个坐在屋檐下一个撅着屁股弓腰埋头整理菜园子,外面有人敲响了院门。

  不用抬头,青梅就知道来的人肯定是三个知青老师之一。

  因为屯子里,只有他们三个去哪会习惯敲门,屯里其他人都更喜欢隔得老远就扯开嗓子嚷嚷着喊人。

  青梅慢条斯理地擦好弓槽,抬头一看,果然看见了神色憔悴的唐稼。

  比起刚来时的大城市知青气质,现在的唐稼质朴多了。

  不是说她之前就高傲不理人,而是十几年生活环境所受教育造成的气质,与大岗屯总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现在唐稼与众不同的齐耳短发长长了,像屯里闺女一样编成了两个短短的麻花辫,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耐脏耐磨的土布。

  肌肤也晒黑了一圈,还因为每天忙着备课教导孩子们疏忽了对外貌的关注,脸上长了痘也没注意到。

  对三个知青,青梅还是比较佩服的。一开始三个人还因为稚气未脱的少年气,看起来不太靠谱。

  可等他们真的接手屯里孩子们的学习教育后,三个人磕磕绊绊,闹过不少笑话,也出过错,可因为他们有足够的责任感与担当,很快就成长了起来。

  能够坚持下来的人,真的很少。

  青梅想,大概这就是六二年之前自愿上山下乡与后来强迫性插队下乡的知青之间的不同。

  前者,是真的怀着一腔热血放弃城市里更优越的生活与工作,想要来农村开拓新天地支援国家建设的。

  这一年里,青梅也跟着凑热闹的社员们去村小教师外面听过几堂课,之后就时不时拿上一页有字的纸,或是残缺书页或是废弃报纸,去找唐稼教她认上面的字。

  鉴于青梅如此好学,唐稼也教得很认真,还把自己从首都带来格外宝贝的几本书都借给青梅看过了。

  青梅的识字能力跟记忆力也让唐稼很是惊讶,每次看见青梅,都要忍不住劝青梅好好学习,说不定以后能靠着这样天赋走出大岗屯,走出清水镇,走到外面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

  然而青梅对此并不感冒,每次都不咸不淡的,很是打击唐稼的积极性。

  这次唐稼忽然找上门,青梅第一反应就是难不成唐稼还要上门做她家属关于支持她在学习方面的教育思想工作。

  不过这个想法闪过以后,青梅又立马否定了,因为唐稼的精神状态明显不太好。

  怎么说这也是她的小老师,青梅主动出声,让唐稼进来:“唐老师怎么来了?三明,去端碗水来。”

  青梅主动开口招待的人很少,赵三明脑子机灵,一听就放下小锄头,洗了手去屋里泡了碗糖水出来招待唐稼。

  院子门本来也没关,唐稼推开门进来,在青梅身边自己寻了个木墩子坐下,又喝了口温热的糖水。

  原本唐稼只是觉得口渴,想喝水,没想到这水里还有精贵的糖。

  一看颜色,还是纯白无色的,这水里明显放的还是白砂糖。

  不得不说,无论是哪个时代,对于有些女孩子来说,甜品绝对是很好的安慰剂。

  唐稼心情稍微好转,抬头冲青梅无力地笑了笑,“梅子,我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来是有事想要求你帮帮忙。”

  似乎要说的话很难以启齿,唐稼眼神回避,抿唇犹豫片刻。

  青梅没吭声,不过手上的活儿却停下了,摆开了姿态是等着认真听唐稼说话。

  这样的态度,反而让唐稼感觉更自在。

  唐稼不由无声一叹,感慨着轻声说到:“别人都说你性子冷,可真跟你接触了才知道你是外刚内柔,心里比谁都温柔。”

  莫名其妙得了个温柔标签的青梅不确定自己现在该说什么。

  既然不知道说啥,那就只要保持沉默就好。

  唐稼也不介意青梅的沉默,酝酿了一下,总算说出了来意:“我前天收到家里的来信了,信是我弟弟写的,我是家里的老大,当初我妈是要让我去考食品厂临时工的,可我报了名跟着同校校友来到了东北省……”

  其他知青啥情况没人知道,可来大岗屯的三个知青里,却是只有唐稼是没啥别的原因就自己主动跑来当知青了。

  当然,到现在觉得自己实现了自身价值与理想的唐稼也没觉得后悔,然而母亲生病,家里生活一下子就困难起来,唐稼难免就会自责,觉得自己对不起家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