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经 第15章

作者:孟中得意 标签: 现代言情

“你没跟她说过咱们俩之前的事儿吗?”

“太久了。我们只谈现在,不谈过去。”

在路肖维和欧阳谈恋爱前,钟汀曾和他曾短暂地在一起过,也不算太短,一共489天。

不过这种在一起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让人听了笑话。

最初是他来招惹她的。

钟汀欣赏或喜欢的人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生活维度,一个是文学维度。

她爸妈都属于第一个维度,她爱他们,甚至可以为二老赔上自己这条命,不过如果她爸这个人物形象出现在哪个文学作品里,她说不定还会嘲笑他两句。嬴政是第二个维度的,隔着史书她觉得他文韬武略可歌可泣,可万一自己穿越到他统治的时代,她只会想一件事,就是哪种死法不那么疼。

凡是觉得可远观不可靠近的她都归为第二个维度,哪怕他是个活生生的人。

当然也有两个维度的交集,不过路肖维不是,他一直是属于第二个维度的,在他给她写那张纸条之前。

那张纸她至今还留着。纸是随便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面的边缘是曲曲折折的小锯齿,像她以前养的仓鼠的牙齿。她看出信是刚出炉的,上面还残留着墨水味儿,是百利金的某款碳黑墨水。上面的字更是十分随意,她看了两遍才看出来,只有落款路肖维三个字清清楚楚。上面写,我对你有点儿意思,如果你对我也有点儿意思,那你放学在教室等我。

那天不是愚人节。课间她从教室外回来,打开生物课本发现里面多了一个纸叠的五角星,书上那两页讲的是孟德尔定律。她把纸展开后心扑扑直跳。

钟汀的中学时代,情书一类东西早已过了时,而且即使有人写,也不会在这种纸上挥毫泼墨。她之前曾收到的一封信便写在天青色的笺纸上,内容是一首千字赋,极尽铺陈排比之能事,那几年的高考出了许多文言满分作文,之后便有无数人效仿,当然不乏东施效颦之作。她当时实在不算厚道,这赋是人家写来表达喜爱之情的,她第一反映竟是信上的语法错误。

在她的人生哲学里,对于人家的喜欢,不管怎样,总是要心存感激的。

不过赋这一文体并不属于她的审美范围。她的审美最早是受祖父的影响,她爷爷崇尚朴拙,素来推崇唐代的古文运动,而把五代诗六朝赋看作华而不实之作,认为其形式大大遮盖了内容。

钟汀的爷爷很喜欢她,但喜欢这事儿也不是完全没有弊端,为了维持喜欢,你不得不去做人家希望你做的事情。她小时候从没穿过鲜艳的衣服,蕾丝泡泡袖更与她绝缘。虽然她也不爱,但没体验过也算一桩遗憾。

其实,就连她的朴拙也是形式大于内容的,高中三年,她一直用球鞋带扎马尾,鞋带从小店里买来用水泡了,晒干扎在头发上,和她脚上的球鞋是同色系的。跑步的时候,那鞋带便拂过头发一甩一甩的。

她拿着路肖维的纸条,心也跟带子拂过似的,不过还来不及深思,上课铃声就响了。

那个漂亮的女老师在讲台上讲纯种自交和杂种自交,她在下面记笔记,心脏跟有鼓点儿似的,跳得十分有节奏,脑子里想他那个有点儿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有点儿”到底是几点儿。

钟汀并没等到放学,而是在生物课下课后直接走到了倒数第一排,让他跟她出来一下。路肖维本来并不坐那儿,一个月前原先那位置的人说自己视力不好看不清黑板,问路肖维能不能同他换一下,他二话不说便开始收拾书包,没两分钟他就拎着书包到了倒数第一排。他原来的同桌是个女生,为他反应如此之迅速没有任何留恋感到十分忿恨。

路肖维没问为什么就跟她走出来,他俩一前一后,钟汀走得很快,马尾尖在她脖子上一荡一荡的,她走到楼道靠窗的位置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的时候差点扑在他身上,他扶了她肩膀一把。

这一瞬间的意外让她大脑一片空白,不过她马上就恢复了镇静。两人的位置倒换了过来,他倚在墙上,双手插兜,俯视着她。

她想他这个人太高了,自己之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长个子。那天天气很好,跟幼儿园小朋友画的水彩画似的,窗外的天很蓝很蓝,只有一片云彩,像是硕大的棉花糖。

钟汀从校服口袋里掏出那张纸,她并没拿眼去看他,只是问,“这是不是你写的?”

她听到他嗯了一声,仍然没抬头看他,“我今天放学后得马上回家,明天放学再等你可以吗?”

还没等他回答,便听到一个中年男人的咳嗽声,紧接着便听到,“肖维,帮我搬下作业本。”

说话的人是彪马,一个中学历史特级教师,他俩的班主任。

外号是路肖维给他起的,因为他所有的衣服鞋子都带着美洲豹logo。

不过彪马却以为这一称呼是钟汀的杰作,只因有一次她大脑当机竟忘了他姓什么脱口而出一声彪老师。

彪马不喜欢钟汀,钟汀能明显地感觉到这种不喜欢,不过至于为什么,她是后来才知道的。中学历史教学某种程度上是应试教育的产物,与时下学界的研究脱节,但这绝对不是普通老师的问题,偏偏钟教授每次在查看完她的历史考卷后,给彪马打电话对他进行一顿彻头彻尾的批判,言辞十分之激烈。钟汀是上大四的时候,听父亲偶然提起才知道的。

不过彪马却很喜欢路肖维,因为他觉得这个学生长得很像他。

其实相比起来,还是波斯猫和老虎长得更像些。

彪马在得知这个外号的第二天,全身的行头logo便换成了对勾。

钟汀毕业那年,彪马的外号正式更名耐克。不久后,她和路肖维也分了手,是她提的,因为她实在感觉不到他对她的意思在哪儿。

那点儿意思,她后来不断咀嚼反刍过往岁月,证明确实有那么一点儿。

她不止一次地想,当时其实应该撞了南墙再回头的,否则永远会以为只要趟过去是一条康庄大道。如果是这世界上最难吃的果子,可她不得不一个个剥开吃,那滋味儿实在算不得好。

原先路肖维折的五角星被她叠成了纸船,放在她家客厅的玻璃橱柜里,人人都可以看到,但没有人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腊八愉快,下一章凌晨更,不用等了,早睡早起,明早起床看。

☆、Chapter11

两人之后便没说过话,路肖维倒是没再放那张CD。

到了家,他突然要吃汤圆,钟汀用玫瑰露和麻蓉调了馅儿,和面□□再到煮好一共用了一个来小时,汤汁以前都用的是姜汁红糖,这次是山楂汁,十分的酸。

汤圆卧在梅子青的碗里,颜色十分分明。

汁水浸得汤圆都酸了,他一口咬在嘴里,“怎么这样酸?”

“人啊,多吃酸的好,有利于软化血管。”

“最先软化的不应该是牙吗?你这么爱吃醋,全身连骨头都是软的,牙倒是非常的硬。”

她确实爱吃醋,有时候吃得连牙都要酸倒了,可表面上还要绷紧了牙,装作无事发生似的。

“附近茂都开了新盘,离这儿不远,你要不要换套房子。我给你个地址,你去看看哪套合适,咱们直接买下来。”

“我觉得现在这房子很好,非常好,我一点儿都不想换。”

“不换就不换,你咬牙干什么?”

她又重复了一遍,“我不想换,一点儿都不想。”

钟汀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她明明没喝那汤汁,可心里却一阵阵地泛酸。到后来她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去刷牙,刷了整整一刻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