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沉霄
只是洛寻澜去上班时,已经走到门口,脚步又顿住,第一次回过头。
楚初正规规矩矩地站在,刚好和他的目光对上,眼中流露出惊讶。
洛寻澜停顿片刻,然后对她说:“再见。”
她眼睛都睁大了,圆圆的,很可爱。
抬起手,很用力地朝他挥了挥,笑容那么灿烂,声音里的喜悦也那么明显:“再见,我等你回来!”
对比之下,他的再见,好像过于冷淡。
洛寻澜垂下眼,想起昨晚陈卓说的话。
楚初很爱他。
作者有话要说: 陈卓:楚初很爱你。
王馨:楚初很爱你。
洛寻澜:嗯,大概是吧。
楚初:你们说的没错!(超大声
演技太好没办法
————
我的读者们都是预言家吗!都猜得好准,呜呜呜呜,哭辽
PS:换一下更新时间啦,晚上十点!
因为有些时候六点写不完,不想让大家等,就定一个比较稳定的时间吧(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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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还在演
楚初确实是这样想的,要加强表现力,让洛寻澜看见她的真情,让他明白,她很爱很爱他。
她企图通过这样的办法来激发洛寻澜的愧疚心。
但其实楚初心里也在打鼓,她不知道洛寻澜到底有没有愧疚心。
洛寻澜走了,走的时候还破天荒地跟她说了再见。
楚初脑海中顿时就蹦出了阅读题般的理解。
再见,再也不见。
用这平平淡淡的两个字昭示了可预见的未来,平静的口吻表明他当时心情的无波,寓意他们分手时他也是如此。
好家伙,还用了做铺垫和借喻。
楚初不知道洛寻澜今天晚上会不会回来,毕竟他冷落她好几天了,昨晚突然回来真的蛮出人意料的。
不过该做的戏还是要做的,照理说应该用做饭菜之类的事情来表达自己对他的喜爱之情。
而且电视里不都是说,像他们这样的豪门富家子弟,看到有人为他们洗手作羹汤都会十分感动,觉得这个女人和其他人真是不一样。
但楚初觉得做饭太麻烦,就换了一种方式。
冰箱里有各种水果,楚初挑了一串长得好看的紫葡萄,她决定做最近风靡网络的葡萄撞奶。
因为看起来比较简单,而且做出来应该比较好看,再配个漂亮的杯子,那看上去就挺高级,非常符合她本人的气质。
做这个很简单,楚初把剥好的葡萄全部都吃了,最后太饱了,连一口葡萄撞奶都不想喝,直接放进了冰箱。
末了,楚初还心机地在自己的食指处贴了一张创可贴。
她其实也不知道今天洛寻澜会不会回来。
到了时间点,还是有点紧张。
只听见轻微“咯吱”一声,门开了,洛寻澜如往常一样,准时回家,就像前几天的疏远不存在似的。
楚初像只快乐小鸟般迎上去,她今天穿了一条浅绿色的裙子,很称肤色,看上去有种很清新的美。
她衣服大多是白色的,很少看见其他颜色,洛寻澜也难免多看了她一眼。
楚初自然感觉到了,微微抿唇一笑,轻拂了拂头发:“我今天做了葡萄撞奶。”
说着,她就从冰箱里拿出杯子,透明的水晶杯里,紫色和白色分明,颜色清爽,水晶杯的质地反射出光芒,看上去的确很好看。
她把杯子递到他面前,眼睛还亮晶晶的:“听说葡萄有补益气血、除烦的动效,还能补充人体所需的多种维生素,最近天气好热呀,我就专门做了一点,你要不要尝尝呀?”
说话间,她还不经意把自己食指上的创可贴露了出来,低头不好意思一笑:“我好笨呀,做的时候不小心割到手了。”
洛寻澜接过杯子,问:“需要去医院看看吗?”
楚初赶紧摇头:“不用那么麻烦啦,我也不是那么娇气的人,等两天就好了。”
笑话,她哪里敢去医院,她食指上是一点伤口都没有,去医院不得全部暴露。
洛寻澜听她这样说,也不再多言,面对她十分期待的目光,他喝了一口。
“好喝吗?”楚初眼睛睁得圆圆的,试图营造出一种单纯可爱纯真的样子。
洛寻澜面色平静:“不好喝。”
楚初:……
?
怎么可能,明明葡萄都很好吃!
看着她的目光,洛寻澜把杯子递给她:“你试试?”
楚初接过喝了一大口——
唔……
果然不太好喝,葡萄本身就是带着酸味的,而经过煮之后,酸味好像更浓了一点,而且是有点涩口的酸。
洛寻澜看着她,用她的语言,原封不动地还给她:“好喝吗?”
楚初摇了摇头,声音懊丧,显得难过极了:“是我太笨了,把手指弄伤了也没做好,我只是想为你做点事情……”
言下之意,虽然我做得不太好,但我很努力,而且是为了你。
然而,洛寻澜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似是在赞同她说的话。
?
居然没有一点点感动?
楚初心里吐槽着,又偷瞄了他几眼,便看见洛寻澜又喝了一口,那杯她做的,不好喝的葡萄撞奶。
然后便看见他把杯子放在一旁,眉头微皱,一副很嫌弃的样子。
什么嘛!
不好喝就不要喝了呀,干嘛又喝还要做出这副表情!
她好气呀,但她不敢说。
不过,好像她做的事情还是有效果的。
这几天她和洛寻澜相处得无比融洽,那感觉就好像回到了“热恋期”
虽然楚初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热恋期那玩意,不过烦恼也随之而来了。
洛寻澜这样子,很明显不想和她分手了,要是不分手,她做这些是为了什么呢?
楚初思来想去,决定再下一剂重药。
七月七,七夕节。
楚初原来从不过类似的节日,洛寻澜也是。
他是从来不会记节日的,而楚初也很懂事的不会拿这些琐事去打扰他。
楚初本来打算在外面定个餐厅,准备一次浪漫的烛光晚餐,红酒玫瑰小提琴,男人会用的招数她也学上了。
不过对象是洛寻澜的话,那餐厅就不能太差。
可是荣城里有名气的餐厅像是约好了,在七夕前纷纷涨价,楚初看着那一连串的数字。
定不起定不起。
主要是不值得,就像男人在追求的时候,会衡量对方价值选择约会场所。
她也会思考,而思考的结果是,洛寻澜不值得这上万块的晚餐。
家里一切齐全,楚初拜托王姐做了适合的晚餐,便自己开始布置。
鲜花是从本地花市买的,带送过来的才三百块,老板还免费送了一对红烛。
葡萄酒是从洛寻澜酒柜里拿出来的。
音乐是手机自带的,连上音响,一切齐全。
瞧瞧,哪里比上万块的餐厅差。
洛寻澜回来时,楚初刚把蜡烛点上,窗帘被拉得严严实实,一点不见外面光亮,只有大厅里一盏烛火。
她弯下腰在点蜡烛,烛光映着白皙的脸庞,脸上的笑容婉约生动。
听到声音,她转过头来:“你回来啦。”
洛寻澜站在门口没动,她便主动迎上来,还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今天七月七日。”
她本来想解释一下七夕节,甚至连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都准备说。
但洛寻澜只是点了下头:“我知道。”
然后拿出一个黑色的丝绒礼盒:“节日礼物。”
楚初顿时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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