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要结婚了 第14章

作者:无能狂喵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近水楼台 现代言情

  小说里,好多吸血鬼都是医生职业。

  白天治病救人,晚上偷偷喝血,每晚回来前,他都要挣扎一次要不要喝喜欢人的血,把她转化成吸血鬼——一方面他希望所爱之人跟他一样永生,另一方面却害怕剥夺她做人的快乐。

  邬云云觉得这设定有点带感。

  于是偷偷藏起了好多大蒜,以减轻陈越伪装成人类的痛苦,毕竟他每天中午都要回来做饭,让他接触大蒜,实在太残忍了。

  也因此,陈越发现,家里的大蒜吃得有点快。

  直到两三个星期后,他才注意到家里的花盆,长出不少大蒜苗。

  这段时间,邬云云待在家里无聊,迷上了做烘焙。

  以前她就挺喜欢的,但家里缺乏烤箱、微波炉,她也不想买,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三天兴趣,但陈越家里有,不做白不做。

  她在网上按照教程一次性买了很多面粉、密封干粉、塔塔粉、蛋糕油、奶油、酵母等等,开始趁陈越上班后去捣鼓,等陈越下班后,就负责试吃。

  烘焙做过香蕉面包、蓝莓松饼、玉米面包、奶油泡芙、苹果派。

  甜品做过双皮奶、椰子冻、红豆奶茶。

  不过这些对陈越来说,都只有三个字:“还可以。”

  “还不错。”

  “有点甜。”

  邬云云猜想,做饭这么好吃的陈越,可能对甜食毫无鉴赏力,不得已她后来把所有的甜品都带回去给她老妈吃。

  老妈的评价是:“很甜”“非常甜”“甜得牙都酸了”。

  邬云云有点搞不清究竟甜不甜,毕竟对她来说都是刚刚好的,不过很显然,陈越不太喜欢吃甜食,她老妈不能吃太多甜食。

  后来邬云云就把所有甜品都分享给老妈邻居家的小孩,导致这些小孩一见她回家就眼巴巴,再后来,这些小孩开始迅速长蛀牙了……

  邬云云终于确定,自己做得是——非常甜。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她觉得很奇怪,邬云云喜欢吃甜,所以对过量的甜刚刚好,陈越又不喜欢吃,怎么就觉得一般呢。

  于是,她就跑去问陈越。

  陈越一边洗碗一边云淡风轻地说:“可能是因为最近心里甜。”

  邬云云当时就想让他交出来。

  交出《情话大全》!

  邬云云怀疑陈越私藏了本情话大全,并每天按照页数对她念一遍。

  不过做烘焙这件事到底也没坚持多久,邬云云不禁觉得自己对自己的估计,果然是准确的。

  她是个莫得感情的三天热度。

  在烘焙从她的四月份上半旬结束后,下半旬,邬云云迷上了种花,没有办法,她就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不是做甜品,就是种花,品味异常高雅。

  陈越家阳台有花,不过都是直接连花带盆买的,每天浇浇水就行,邬云云觉得没有意义。鉴于她从小养啥啥死,浇仙人掌都能水漫金山,邬云云觉得种花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首先从买一个牢固花盆开始——其实就是从超市回来的路上,经过放喇叭一个小推车买的。

  再准备些许泥土——傍晚,偷偷去小区花园挖的,还带着陈越给她拎土。

  可怜好好一个医生,刚从医院下完班,就跟着她去刨土。

  最后上网淘了包种子和些许肥料——在网上逛了一大圈,最后通过搜索什么花最好养,选定了含羞草。粉红色小花,放在阳台上,等到夏天开了,肯定烂漫一片。

  春天来了,邬云云从零开始自己的种花生涯。

  在四月中旬的一个夜晚,邬云云带着无比的激动,按照教程,把种子用生根粉溶的水浸泡一小时后,填进泥土里,并浇上些许水。

  为了仪式感,她还特地拍照标明时间,决定以后每天拍一张,记录新生命的成长。

  隔了一个星期,芽都没有冒出来。

  邬云云通过查询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根粉放多了,整袋全倒了进去。

  种子可能在第一个小时,就已经全部烧死了。

  人生为何如此的艰难?

  在得知邬云云的“种子”全部“未长先衰”后,陈越下班时,特意路过花店,给邬云云带了捧玫瑰花。

  陈越不是个擅长浪漫的人,爱情本身会让人变得浪漫。

  玫瑰花放在水瓶里活不了多久,邬云云每天都给它换水,她本来就算种花也坚持不了太多时间,养花反而正好。

  花枯了,她的兴趣也就过了。

  虽然陈越的确有些遗憾,邬云云种的花没有生根发芽,如果种子活了,她每天浇水剪叶子施肥,就会多一点牵挂。

  之前告诉她家里的财产也是如此,即便她不会因为财产而选择他。

  但就像一架天平,称着他和邬云云的前男友。

  他可以逐渐积累小的砝码。

  家世、优越的环境、她母亲的赞成、温柔、体贴、耐心、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的牵挂和回忆……陈越不相信,这些积累起来,会比不过她心头那个过去的前男友。

  他想要邬云云的心,也在这里生根发芽,不再挪动。

  玫瑰花枯萎没多久的一天午后,下午三点。

  陈越在门诊值班,正跟病人说话,瞥见桌面上的屏幕灯亮起,是邬云云。

  他暂时没有理,等把病人看完,目送对方出去后,没有急着按问诊结束的铃,拿起手机,给邬云云回过电话。

  她的声音显得很快乐,是在外面,背景里有车水马龙声。

  陈越知道她今天又出去逛街了。

  现在正是好时节,太阳正好,温热有风,邬云云这几天经常出去逛。不是去小公园,就是去露天广场,喂喂鲤鱼,逗弄逗弄荷塘里的鸭子,无聊时跟老头老太太聊天,把人家家里的八卦摸得清清楚楚,跟小朋友捉迷藏,以大欺小。

  兴致来了,早上还会出去学打太极拳,晚上跟一群小年轻跳兔子舞。

  邬云云很是会找乐。

  好像没有任何人在她身边都会快乐。

  “陈越,你喜欢狗吗?”邬云云在电话里劈头盖脸地问道。

  “我喜欢你。”陈越说,顿了下,他说,“你养吧。”

  “咦,你怎么知道,我想要养狗?”

  “你不是想养,难道是想问我‘陈越,你喜欢狗吗?我们一起去吃狗肉吧’?”陈越调侃。

  “是啊。”邬云云笑,声音很轻快,“我今天在路上,突然有家宠物店的哈士奇跑出来了。往我腿上撞,对着我呜呜呜地叫,我觉得太可爱了,这就是缘分!”

  “嗯。”陈越并不反对她任何兴趣,他希望她能快乐,快乐会让她留在他身边。

  “那我就买了啊,带回家去。你对狗毛不过敏吧?”

  “不过敏。”

  “那好。我不跟你说了,拜拜。”邬云云快乐地挂断了电话。

  他们仅仅聊了几十秒,在这个他坐了一天,不停问诊,不停体会别人担忧和痛苦,时间久了,便有些闷热的门诊室里,却像是有一丝凉风吹进来。

  陈越按下铃,继续接诊下一个病人。

  但直到下班回到家,陈越才意识到问题所在。

  这只狗太殷勤了,即便邬云云给他开门时,它都绕在她腿边不离开,明明才相处不到一天,却已经像是相处一年。

  整晚邬云云都没有注意到他,只顾着跟这只狗玩。

  陈越辛辛苦苦,在邬云云心里累计砝码,原本是为了有可能未来会横隔在他和邬云云之间的,她的初恋男友。

  万万没想到,目前为止,他首先要面对的,却是这个把邬云云当做亲人,时时刻刻黏在她身边撒娇打滚,不时敞开肚子卖萌,连晚上睡觉都眼巴巴瞅着邬云云不肯离开的——公哈士奇。

第11章 呜呜

  这只狗才两个月大,外形自带一股憨萌,却很精,见是邬云云把它带回来,便一直跟着邬云云。

  不仅吃饭围在邬云云身边打转,连她洗澡都乖巧蹲在浴室门口前,时不时呜哇呜哇两句,示意自己还在。

  邬云云还真能跟狗对话,在浴室里都哄道:“我马上就好啦!”

  而对于陈越的到来——陈越把温羊奶粉泡好放在他面前,它扭头望他一眼,漆黑的眼珠子轻描淡写,瞬即低头喝奶,不对他有任何表示。

  陈越:“……”

  陈越也没打算跟它处多熟,不影响日常生活就好,但没想到它来的第一天,就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还是性丨生活。

  晚上,他们原本把这只小哈士奇关在客厅里睡,谁知道一关上门,这只小哈士奇就开始敲门——是真的敲门,用爪子拍门,还时不时尝试啃门,啃不了就呜呜呜呜叫。

  听久了,倒真的像是在哭似的。

  邬云云都趴到床上准备盖被子睡觉,陈越都搂住她了。

  她直勾勾盯着他说:“店家说,这只狗是她自己养的狗生的,从小跟人一起长大,很亲人,估计不习惯晚上一个人……哦,不,一只狗睡,要不我们把它放进来吧。”

  陈越见她目光早就蠢蠢欲动,就差直接把他推开,遂点头起身。

  邬云云连忙殷勤地下去。

  之前在一起怎么没有这么激动?陈越想。

  连睡在床上都是“帮我盖一下被子,谢谢”“帮我关一下灯,谢谢”,现在有这只狗,凡事亲力亲为。

  邬云云在下午带它回来时,就买了些简单的用品,这时候她从客厅把垫子和狗粮盆带进来,盆自带分割,一边放了狗粮,一边放了白开水。

  这只小狗仿佛是个天生的舔狗,见到邬云云立刻翘着尾巴在她腿边转来转去,高兴得不停地吐舌头,歪头歪脑,还时不时立起身子想要抱住她的腿。

  邬云云专门把小狗的垫子放到她床边那一侧,蹲在它面前。

  “好了好了。乖。”邬云云哄那只小狗,摸摸头,“好好睡觉,明天给你好吃的。”

  小狗温顺地趴在垫子里,望着邬云云。

  邬云云再逗它一会儿,才起身去厕所洗手,回来带上门,爬上床,拿起手机:“让我查查养狗需要注意什么。”

  她在搜索框里输入:养哈士奇注意事项、两个月大的小狗吃什么、养狗必备用品……

  查着查着突然意识到身边的人状态有点不对,陈越一直没说话,她扭头望过去,见他满脸都写上了三个字:不愉快。

  “怎么啦?陈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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